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审查批准书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表

编号: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表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地下室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资质等级:文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印二○一年月日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须知一、建设单位备齐有关资料和图纸,并填写《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表》一式四份,送人防工程业务部门(或人防报建窗口)办理受理手续,人防工程业务部门要按规定受理,并发回执。
二、人防工程经办人员将受理的人防工程施工报建资料及图纸按要求逐项登记,并由建设单位送交人防工程审图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审查意见。
不合格的人防施工图设计退回建设单位,由设计单位按要求修改。
三、人防工程项目经专家审查合格后,由人防工程技术负责人复核并填写审核意见,送人防工程业务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人防办主管领导审批。
四、经审批同意的人防工程项目,人防办在《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表》上签署审批结论(盖章),由建设单位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报建手续。
五、凡不按规定进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开工。
六、凡由于客观条件不能结合民用建筑同时修建人防工程的项目,经批准后,可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依法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方可给予办理施工报建手续。
七、凡不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和标准修建人防工程而不能补救的,除按《人民防空法》规定处1至10万元罚款外,还必须按规定补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后,方可给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工作流程图市(县)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一、人防工程项目设计概况表(由设计单位填写)二、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图纸审查表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来源:发布时间:2016-09-29 10:02:00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是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内行审查的原则。
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考核认定的设计审查人员,或者委托已取得施工图审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均属审查范围,由建设单位按程序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报。
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图审查,应当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按工程类型和建设规模,实行分级审查。
大型项目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中、小型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零星项目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依据:(一)《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人民防空工程部分);(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四)人民防空行业标准、规范;(五)其它有关规定。
第八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一)人民防空工程结构和防护安全性、可靠性审查,包括主体结构、防护能力、防护功能平战转换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是否符合消防、防水、抗浮、抗震、节能、环保、卫生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三)施工图是否按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进行调整和修改;(四)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管理办法(全套资料含附件附表)

面积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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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免于履行人防义务的建设项目
1. 工 业 用 地 范 围 内 除 办 公 楼、综 合 楼、宿 舍、餐 厅、 科 研 (研 发 )、 商 业 以 外 的 其 他 建 筑 设 施 , 单 体 建 筑 物 的 属 性 按 照 审 定 的总平面图标注的建筑物名称认定;
2. 污水 处 理 站 (厂)、自 来 水 厂、 垃 圾 焚 烧 站 (厂)、 餐 厨 垃圾处理站 (厂)中除办公楼、综合楼、宿舍、餐厅、科研 (研 发 )、 商 业 以 外 的 其 他 建 筑 设 施 , 以 及 独 立 规 划 建 设 的 公 共 厕 所 、 垃圾中转站、水 泵 房、消 防 站、变 配 电 房 (站)、开 闭 所、区 域 机房项目,单体建筑物的属性按照审定的总平面图标注的建筑物 名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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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项目结建防空地下室有关要求
1. 防空地 下 室 必 须 与 地 面 建 筑 同 步 规 划、 同 步 设 计、 同 步 建设、同步竣工验收。
对于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民用建筑,应当按整体规划的地 上建筑总建筑面积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不得拆分项目,并 满足相关战术技术规范要求。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做好与建设单位就 先期开工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确定先期开工的项目,以便人民 防空主管部门将整个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最大限度与先期开工的 项目同步配建。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无法确定先期开工项目的, 建设单位按照自然资源部门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防空地下 室建设位置、规模、防护级别等建设要求)进行建设的,人民防 空主管部门视为防空地下室与地面建筑同步建设。
建筑的建设项目),应当 按 照 不 低 于 地 下 总 建 筑 面 积 的 百 分 之 三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2001〕国人防办字第90号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将《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自即日起试行。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是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对人防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人防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
望你们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二○○一年六月九日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是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内行审查的原则。
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考核认定的设计审查人员,或者委托已取得施工图审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均属审查范围,由建设单位按程序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报。
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图审查,应当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按工程类型和建设规模,实行分级审查。
大型项目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人防工程审批流程说明示意图

现场核实 易地建设 条件 15个
工作日
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建设项目 须办理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或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含 不修建人防工程、不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事项)或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 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其中一项。
1.已办结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设计审核确 认)的须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已实施人防工程但质量不合格的应缴清防空 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已实施人防工程但少建人防工程面积的应缴 清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3工作日 州县 住建 第三阶段办理
并联
对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 步建设及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 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 需要工程项目全面覆盖人防工程审 批事项,对审批全过程进行预警提 醒和时限监督管理。
人防工程未实施的 在施工许可阶段须 征收防空地下室易
地建设费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设计审核确认)
人防工程审批流程说明示意图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
4工作日 县 自然资源 第二阶段办理
并联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
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与主流程并联办理)省州县 国动 2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并联办理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 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 地建设审批 含(全额免征防空地
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个工作日
1.已办结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或城市地下 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 其中一项的须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设计审核确认)。 2.人防工程未实施的应缴清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全额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不修建人防工程、不征 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事项无此类人防工程审批事项。
人防行政审批程序

人防行政审批程序一、背景介绍人防工程是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建造的专门设施,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人防工程的建设、改建和拆除需要进行行政审批程序。
本文将介绍人防行政审批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二、人防行政审批程序1. 提交申请申请方需要将人防工程建设、改建或拆除的申请书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
申请内容应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建设方案、施工单位、拆除理由等必要信息。
申请书应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以保证审批程序的顺利进行。
2. 审查材料相关政府部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材料的审查。
审查的重点包括建设方案的合规性、施工单位的资质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方面。
审查过程需要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同时也对申请方的能力进行评估,以保障工程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3. 现场勘察在审查材料合格后,审批部门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
勘察主要目的是了解实际施工环境,评估安全风险,确认拆除或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场勘察结果将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
4. 技术评审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审批部门将进行技术评审。
评审会针对工程的具体需求、设计方案、材料选择等进行专业性评估,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能达到预期的安全效果。
5. 审批决策根据申请材料、现场勘察和技术评审的综合意见,审批部门将进行审批决策。
如果满足安全要求且合法有效,审批部门将出具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明文件;如果存在问题或不符合相关法规,将要求申请方进行改正或撤销申请。
6. 施工许可获得审批决策通过后,申请方可以获得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在获得许可证后,可以按照相关要求开始施工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申请材料和许可证明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操作,确保工程安全高效完成。
7. 完工验收工程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需要向审批部门提交完工验收报告,并申请验收。
审批部门将根据报告和实际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只有通过验收的工程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申报表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申报表申报表介绍人防工程是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置的具有防空功能的建筑工程。
在建设人防工程时,需要提交相应的审批材料进行审批,并需填写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申报表。
该表格是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要文件,在工程申报、审批及后期领证等方面均有重要作用。
申报表的主要内容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申报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申报单位及工程概况此部分主要包括填写申报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填写工程的名称、地址、地理位置、建设规模等信息。
2. 工程设计及安全评估此部分主要填写工程设计、结构设计说明及安全评估等内容。
对人防工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预案等。
3. 审批手续此部分主要填写工程申报所需手续,例如申报人防工程所需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
4. 施工安全管理此部分主要填写人防工程建设中需要注意的安全措施,以及施工预案等。
还需要填写在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分工,包括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职责说明。
5. 竣工验收及领证此部分主要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和领证手续。
其中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及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申报表的填写要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申报表需要按照具体申报事项进行填写。
具体要求如下:1.完整填写所有必填项,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填写清晰、规范,不得有涂改、漏填、错填等情况。
3.材料要求真实有效,附加材料必须与本项目相关。
4.填写材料格式规范,统一纸张大小和文字大小,保证格式美观。
5.材料上写清楚材料名称、工程名称、申请人名称与联系方式,避免混淆。
6.如有特别要求,请按要求附加材料。
申报表的注意事项1.提交申报表时,须注明申请人及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等信息。
2.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则应注明主申请人及其它申请人。
3.申报表必须由申请人或其合法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
4.如有在建的人防工程变更,必须重新申报并重新填写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申报表。
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和管理工作细则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和管理工作细则2011-11-29 17:46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加强和规范我省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批程序和管理工作,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办法》、《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单建人防工程的审批人防工程审批程序,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顺序进行报批。
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划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和零星项目。
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下列权限审批:(一)大型项目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二)中、小型项目由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其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家和北京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三)零星项目可不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其项目建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报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程序:(一)申报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材料。
1、上报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请示;2、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文本;3、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或者政府会议纪要。
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文本)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防护要求、战时平时用途、建设条件、环境影响、协作关系、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初步分析。
(二)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材料:1、人防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请示;2、编制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3、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纪要;4、人防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表。
人防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目的和依据,建设具体地点及征地拆迁情况,建设条件、环境保护、战时平时用途,主要防护指标和战术技术论证,市场调查、预测,主要经济指标的研究比较和分析,水文、地址、气象资料,政府部门和主要协作单位签署的意向文件,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工程总体设计原则和方案优选,工程进度安排和项目实施的主要措施,使用或者生产(经营)的组织管理,战备、社会和经济效益评价,工程位置图和选定方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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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审查批准书
编号:市(县)
说明:1、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手续时应出示本批准书;
2、本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市(县)人防办一份,报省人防办备案一份(由批准的人防办公室每季度末集中向省人防办备案);
、施工图确需变更的,应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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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审查申报表
地下空间开发项目是否兼顾人民: 建筑项目是否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内容主要填写说明:1、
以及依法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减免易,防空功能、建设项目是否影响已建人防工程防护功能;
地建设费等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人民,、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填写此表2
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