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险公司常用的几个赔付率指标
保险公司评估指标解读

保险公司评估指标解读保险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需要评估各项指标,以了解自身的经营状况、风险水平以及盈利能力。
这些评估指标对于保险公司提供合适的保险产品、确定保费收入以及规划业务发展非常重要。
本文将解读保险公司常见的评估指标,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保险行业的经营状况。
1. 综合赔付率综合赔付率是保险公司衡量自身业务风险的重要指标。
该指标计算了一个保险公司在一定期间内的赔付总额与保费收入的比例。
综合赔付率低于100%表示保险公司在相应期间内的盈利能力较好,而超过100%则表示亏损。
综合赔付率的高低反映了保险公司业务风险的稳定性。
较低的综合赔付率常常意味着保险公司能够更好地控制风险,同时也更具吸引力,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户。
因此,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努力保持综合赔付率水平的稳定。
2. 准备金覆盖率准备金是保险公司设置的一项资金,用于支付未来可能产生的赔付责任。
准备金覆盖率用来衡量准备金与承保风险之间的比例关系。
准备金覆盖率越高,保险公司越有能力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赔付风险。
准备金覆盖率是保险公司财务安全性的关键指标。
较高的准备金覆盖率能够确保保险公司在面临大量赔付责任时不会陷入财务困境,保持经营的可持续性。
3. 保费增长率保费增长率是衡量保险公司业务发展速度和潜力的重要指标。
保费增长率计算了一个保险公司在一定期间内的保费收入增长速度。
较高的保费增长率通常表示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扩大,业务发展较好。
保险公司需要保持稳定的保费增长率,以确保可持续的利润增长和业务发展。
同时,保费增长率也需要与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相匹配,过高或过低的保费增长率都可能对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4. 消费者投诉处理率消费者投诉处理率是衡量保险公司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
该指标反映了保险公司对消费者投诉的快速响应程度和问题解决能力。
较高的消费者投诉处理率表明保险公司能够迅速解决客户的问题,提供满意的服务。
保险公司需要重视消费者投诉处理率,积极改进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产险公司赔付率指标及在经营过程中的应用

产险公司赔付率指标 及在经营过程中的应用□牛志明 2008年,保监会加强了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偿付能力较弱的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受到许多限制。
面对突然增大的监管力度,一些公司采用了补充资本金的做法,但是这种立竿见影的做法,却无法对保险公司建立稳定经营的长效机制带来直接的帮助。
与此同时,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冷却,近几年来保险公司赖以生存的投资收益明显减少,许多公司的投资甚至出现亏损。
笔者认为,在监管与资本市场的双重压力下,产险公司应当将经营重心回归承保,通过加强承保理赔管理来提高经营绩效,降低赔付率,获得长期的发展。
要降低赔付率,必须先了解赔付率。
本文通过对比产险中几种常见的赔付率指标,同时结合其在实务中的一些应用,来谈一谈应该如何利用不同的赔付率来衡量产险公司的业务质量,希望对保险公司加强业务质量管控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简单赔付率简单赔付率=已决赔款/保费收入×100%简单赔付率又称已决赔付率,目前各地行业协会报表当中的赔付率一般都是指简单赔付率,即当期的已决赔款除以当期的保费收入。
简单赔付率只有在保费收入与赔款支出都随着时间均匀分布的理想情况下,才能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
实际上,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出现,因此其结果只能反映公司现金流的状况,不能准确反映实际的赔付情况。
特别是对新开业的公司以及业务量处于快速上升或下降过程中的公司,更不能用简单赔付率来衡量经营情况。
因此,现在已经基本没有公司单独使用简单赔付率这一指标来衡量业务的经营状况。
二、综合赔付率综合赔付率=综合赔款/已赚保费×100%其中,综合赔款=赔款支出+分保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追偿款收入;已赚保费=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转回长期责任准备金-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
综合赔付率是由保监会规定的一种赔付率指标,它考虑了再保及未决赔款(包括IBN R)因素,公司所有业务活动的结果都会在综合赔付率中反映出来,因此它是保险公司真正考核利润的指标。
保险理赔指标公式及说明

保险理赔指标公式及说明概述在保险业中,理赔指标是一种常见的风险评估指标,用于衡量一个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和赔付能力。
理赔指标通常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事故频率、事故严重程度和事故平均赔款额等。
本文将介绍保险理赔指标公式及其说明。
保险理赔指标公式1.事故频率指标事故频率指标是表示在某段时间内发生的事故数量与被保险人数之比,即:事故频率指标=发生的事故件数/被保险人数×1000其中,“1000”是一个调整系数,是为了更好地表示指标值。
较低的事故频率指标意味着更低的风险,因为这表明被保险人在某段时间内受到的损失较少。
一般来说,保单中的每个项目和每个司机都有一个事故频率指标。
2.事故严重程度指标事故严重程度指标表示某段时间内发生的事故的平均赔案金额,即:事故严重程度指标=发生的事故总金额/发生的事故案件数该指标用于衡量事故对被保险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
较低的事故严重程度指标意味着,在相同数量的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受到的经济损失较小。
3.事故平均赔款额指标事故平均赔款额指标表示每个事故的平均赔案金额,即:事故平均赔款额=发生的事故总金额/发生的事故件数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较高的事故平均赔款额指标意味着较高的理赔风险。
保险理赔指标说明保险公司依据理赔指标来评估保险风险和赔付能力,同时也可以通过这些指标来控制其业务的风险水平。
以下为保险理赔指标的一些说明:1.事故频率指标和事故严重程度指标应该视为一种联合指标,因为它们的变化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风险水平。
2.事故频率指标通常是指在每个单独车辆上的时间范围内发生事故件数,而不是在所有车辆上的时间范围内。
3.事故严重程度指标通常是指每个单独事故的损失,而不是指所有事故合并的损失。
4.每个事故的损失情况非常不同,因此使用平均值来衡量损失的程度并不完全准确。
5.会计目的上,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需要调整其指标值,因为保险公司有时会对其赔付限制进行调整。
6.在分析理赔指标时,需要考虑一顿餐食品质、地理环境、气候因素等不同的因素。
对产险公司赔付率指标的探讨

满 赔 率里 期 付 =垄
满期赔付率是反映 当期业务经营状况 的较
好指标 , 因为分子和分母 的匹配性最好。已赚保 费实际上是能分摊到当期的保费收人 , 其他 的保 费收人则要承担未来的保单责任 ; 而统计期 间已
( 保单年满期赔付率 五)
为 了评估一段 时期公 司承保 的保 单 的承保
质量状 况 , 我们提 出保单年满期赔付率 , 计算公
式如 下 :
保 满 付堡 誉 单 期 率 曼 年 赔=
保单年满期赔付率实 际上是 将统计期 间内 承保保单在统计期 间发生 的赔案 的终极赔款额
和这些 保单在 此期 间的已赚保 费进行 匹配 , 因
调整业务政策 , 显得 尤为重要。我们在业 内普遍使用的简单赔付率 、 历年制赔付率的基础上 , 提 出了已决赔付率、 满期赔付率、 单年满期赔付率的概念, 保 并对各种赔付率指标 的经济意义 进行 了分析 , 对各种赔付率指标间的关系进行 了探讨 , 对在 实际业务 中计算各种 赔付率的方
历年制赔 付率 是财务上使用较多 的一个赔 付率指标 , 其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
历 付兰± 年 率 堑要 制 =塑生 赔里 壁
发生的赔款也正好是统计期间应承担的赔付责
[ 作者简介 ] 孔德森 , 华联合财产保险公 司营业总部党委副书记、 中 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
xI ANG NJI STA E T MS E coNoMY
以前发生而在当期赔付的赔案 , 而分母则是 当期 保费 , 如果前期未决赔款金额较大且都在当期赔 付, 则计算 出的历年制赔付率可能较大 , 但这并 不能说明当前业务的经营状况 。
产险公司常用的几个赔付率指标

产险公司常用的几个赔付率指标一、几个概念:满期保费:即已了责任部分的保费收入。
若风险均匀分布情况下,简单用公式表示为满期保费=签单保费*(已了责任天数/保险期间)。
已赚保费:财务上常用到,计算综合赔付率的重要保费收入概念,指所有保单的在该统计期间内的满期保费。
区别:二、常用的几个赔付率指标:1、简单赔付率简单赔付率=评估期间的已决赔款/评估期间的签单保费,也有用(已决赔款+未决赔款)/签单保费来表示。
用途:反映评估期间的现金流状况优点:a计算简单,数据易获取;b 在业务发展速度、理赔速度及业务结构等比较稳定情况下,能反应一定的业务质量情况。
缺点:a易受业务增速、理赔速度及业务结构的变化影响;b 保费收入与赔款支出不匹配,在业务发展及理赔环境波动较大时,很难反映出业务质量情况。
2、满期赔付率概念:指保单年承保的一批保单,截止到某一评估时点,这批保单的已报告赔款与其满期保费的比值,反映的是该批保单已满期部分的赔付情况。
业务部门采用该数据指标评价业务质量较多,并且一般情况下不考虑IBNR因素。
公式:满期赔付率= 已报告赔款/ 满期保费=(已报告已决赔款+已报告未决赔款)/ 满期保费优点:a 匹配程度最佳:由于保单年制核算中的保险费资料与损失资料完全来自于同一保险单,两者的匹配程度最佳,最能反映该时段的承保质量和承保政策的有效性。
b 对市场波动、监管政策和承保风险变化极为敏感:可以第一时间在损失率中体现这种变化,几乎没有延迟,因此经常使用这个赔付率来判断承保的业务质量。
缺点:a 时效性较差,由于保单年制的已发生损失随评估日期的不同而变化,评估的时间点越晚,赔付率的值计算则越准确。
以一年期保单为例,一个保单年赔付率的计算至少要在两年以后,此时才可以获得完整的损失及赔付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承保后的3-5年)。
因此,满期赔付率评估的准确性随评估时间点的后移而逐步精确。
b 由于发生日期离签单日期越近的赔案中未被报告进入系统的占比越大,因此,即便在公司承保业务质量没有明显变化情况下,近期的已报告频率也会低于早期已报告频率。
财产险公司主要分析指标口径解释

附件2:财产险公司主要分析指标口径解释一、发展类1、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率=(原保险保费收入-上年原保险保费收入)÷上年原保险保费收入×100%2、某险种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率=(某险种原保险本期保费收入-某险种上年同期原保险保费收入)÷某险种上年同期原保险保费收入×100%3、某险种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贡献率=(某险种原保险保费收入-某险种上年同期原保险保费收入)÷(原保险保费收入总和-上年同期原保险保费收入总和)×100%二、结构类某险种原保险保费收入占比=某险种原保险保费收入÷原保险保费收入总数×100%三、效益类1、综合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摊回分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保费用(损益)+保险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原保险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00%2、综合赔付率=[赔款支出-摊回赔款支出+分保赔付支出(损益)+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原保险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00%3、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综合赔付率4、承保利润率=1-综合成本率5、手续费率=手续费÷原保险保费收入四、风险类1、应收保费率(平均)= 帐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保费÷截止本月财产险公司12个月当月原保险保费收入之和×100%2、某险种平均费率=某险种签单保费÷某险种保险金额(责任限额)×100%附件2:人身险公司主要分析指标口径解释一、发展类1、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率=(原保险保费收入-上年同期原保险保费收入)÷上年同期原保险保费收入×100%2、某险种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率=(某险种原保险本期保费收入-某险种上年同期原保险保费收入)÷某险种上年同期原保险保费收入×100%3、某险种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贡献率=(某险种原保险保费收入-某险种上年同期原保险保费收入)÷(原保险保费收入总和-上年同期原保险保费收入总和)×100%二、结构类1、某险种原保险保费收入占比=某险种原保险保费收入÷原保险保费收入总数×100%2、某销售渠道占比=某销售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原保险保费收入总数×100%3、某销售渠道增长贡献率=(某销售渠道原保费收入-某销售渠道上年同期原保费收入)÷(原保险保费收入总和-上年同期原保险保费收入总和)×100%4、新单期交率=新单期缴保费÷新单保费×100%5、寿险期交率=寿险期交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00%个人代理寿险新单期交率=个人代理寿险新单期交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个人代理寿险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100%银邮代理寿险新单期交率=银邮代理寿险新单期交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银邮代理寿险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100%三、效益类1、综合费用率=综合费用÷(保险业务收入-分出保费)×100%其中,综合费用=业务及管理费-摊回分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保费用(损益)+保险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2、承保费用率=(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原保险保费收入)×100%3、短期险赔付率=(赔款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分保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追偿款收入)÷(短期险原保险保费收入+短期险分保费收入-短期险分出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四、风险类1、退保率=退保金÷(上年末寿险责任准备金+上年末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本年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本年一年期以上健康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00%。
常见几种赔付率

一、会计年度制赔付率会计年度制赔付率统计的是在某一时间段内的赔款与保费的比率,赔案立案的时间与保单核保通过的时间在同一时间段。
根据其所使用的赔款、保费的不同,又可分为已决赔付率、会计赔付率、实际赔付率(也称为简单赔付率)、历年制赔付率等。
其计算公式分别如下:综合赔付率说明:1.综合赔款支出=本年赔款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分保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追偿款收入;2.自留保费是指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保费支出的净额。
已决赔付率是按业务数据进行统计的赔付率,已决赔款中包括已决未付赔款,净保费包括应收保费。
会计赔付率与实际赔付率是按财务数据进行统计的赔付率,赔款仅限于赔款支出科目中已支付的赔款,保费为保费收入科目中的保费数据。
实际赔付率的赔款与会计赔付率一致,保费为保费收入中的实收保费。
历年制赔付率是统计区间内所有已决赔款及新增未决赔款与所有保单(包括统计区间内起保和统计区间前起保的保单)在统计区间内生成的满期保费的比率。
综合赔付率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3年02月20日《关于印发的通知》(保监发[2003]20号)中规定的一种赔付率计算方法,实质为统计区间内自留赔款与所有保单(包括统计区间内起保和统计区间前起保的保单)自留保费在统计区间内生成的满期保费的比率。
二、承保年度制赔付率承保年度制赔付率也叫保单年度制赔付率,其保费为统计区间内生效的保单(不包括统计期前起保的保单)在某一时点前的满期保费;赔款为该时间段内有效保单对应的截止到此时点时所有的已未决赔款。
在统计时必须注意两个与时间有关的概念,一是统计区间,二是截止日期。
统计区间限定保单范围,截止日期限定统计区间内生效保单的已、未决赔款及保费。
所以在统计时,首先应先确定统计区间内生效的保单,再统计出这些保单到截止日期的满期保费、已决赔款和未决赔款数据,然后才能算出满期赔付率。
公式如下:使用该赔付率应注意特别注意截止日期。
截止日期越靠后,对该时间段内保单的统计也就越接近真实的赔付率。
保险理赔各项指标计算方式及案件理算公式

保险理赔各项指标计算方式及案件理算公式保险理赔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事件发生后,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付的过程。
保险理赔涉及到多种指标的计算,包括赔偿金额、赔付比例、赔付期限等。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保险指标计算方式及案件理算公式。
1.赔偿金额计算方式:(1)车辆保险理赔:一般按照车辆市场价值、修复费用、残值等因素来计算赔偿金额。
(2)财产保险理赔:根据财产的实际价值、损失程度等因素来计算赔偿金额。
(3)人身保险理赔:根据被保险人的损失情况、医疗费用、丧失收入等因素来计算赔偿金额。
2.赔付比例计算方式:(1)汽车保险理赔:一般按照车辆损失情况、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附加条款等因素来计算赔付比例。
(2)健康保险理赔:根据医疗费用、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保险期限等因素来计算赔付比例。
3.赔付期限计算方式:(1)汽车保险理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期限来计算赔付期限。
(2)健康保险理赔:根据治疗时间、康复期等因素来计算赔付期限。
在实际的保险理赔案件中,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和具体情况,还会涉及到一些具体的案件理算公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案件理算公式:1.汽车保险案件理算公式:(1)车辆损失赔偿金额=车辆市场价值-残值(2)车辆修复费用赔偿金额=修复费用-残值(3)车辆损失赔偿比例=(车辆市场价值-残值)/车辆市场价值(4)车辆修复费用赔偿比例=(修复费用-残值)/修复费用2.健康保险案件理算公式:(1)医疗费用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免赔额(2)医疗费用赔偿比例=(医疗费用-免赔额)/医疗费用(3)丧失收入赔偿金额=丧失收入×赔付期限(4)丧失收入赔偿比例=丧失收入赔偿金额/丧失收入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保险指标计算方式及案件理算公式,实际的保险理赔可能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在提出保险理赔申请时,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计算依据,以便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同时,保险公司也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实和计算,确保赔偿金额和赔付比例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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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几个概念:
满期保费:
即已了责任部分的保费收入。
若风险均匀分布情况下,简单用公式表示为满期保费=签单保费*(已了责任天数/保险期间)。
已赚保费:
财务上常用到,计算综合赔付率的重要保费收入概念,指所有保单的在该统计期间内的满期保费。
区别:
二、常用的几个赔付率指标:
1、简单赔付率
简单赔付率=评估期间的已决赔款/评估期间的签单保费,也有用(已决赔款+未决赔款)/签单保费来表示。
用途:
反映评估期间的现金流状况
优点:
a计算简单,数据易获取;b 在业务发展速度、理赔速度及业务结构等比较稳定情况下,能反应一定的业务质量情况。
缺点:
a易受业务增速、理赔速度及业务结构的变化影响;b 保费收入与赔款支出不匹配,在业务发展及理赔环境波动较大时,很难反映出业务质量情况。
2、满期赔付率
概念:
指保单年承保的一批保单,截止到某一评估时点,这批保单的已报告赔款与其满期保费的比值,反映的是该批保单已满期部分的赔付情况。
业务部门采用该数据指标评价业务质量较多,并且一般情况下不考虑IBNR因素。
公式:
满期赔付率=已报告赔款/满期保费=(已报告已决赔款+已报告未决赔款)/满期保费
优点:
a 匹配程度最佳:
由于保单年制核算中的保险费资料与损失资料完全来自于同一保险单,两者的匹配程度最佳,最能反映该时段的承保质量和承保政策的有效性。
b 对市场波动、监管政策和承保风险变化极为敏感:
可以第一时间在损失率中体现这种变化,几乎没有延迟,因此经常使用这个赔付率来判断承保的业务质量。
缺点:
a 时效性较差,由于保单年制的已发生损失随评估日期的不同而变化,评估的时间点越晚,赔付率的值计算则越准确。
以一年期保单为例,一个保单年赔付率的计算至少要在两年以后,此时才可以获得完整的损失及赔付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承保后的3-5年)。
因此,满期赔付率评估的准确性随评估时间点的后移而逐步精确。
b 由于发生日期离签单日期越近的赔案中未被报告进入系统的占比越大,因此,即便在公司承保业务质量没有明显变化情况下,近期的已报告频率也会低于早期已报告频率。
c 由于复杂性越高、估损难度越大、估损偏差越高的高额赔案的赔付周期也越长,因此越是离签单日期近的赔案,小案件占比越高,因此即便在公司
承保业务质量没有明显变化情况下,近期的已报告案均也会明显低于早期已报告案均。
d 未决赔款受理赔环境影响,未决金额估损的充足性与否,将影响满期赔付率情况高低,特别是在近期已报告未决占比较大的情况下。
应用时注意事项:
保单年赔付率最大优点是保单和赔款的匹配性最好,但如果对其认识不充分,不能深刻的认识到它的缺点和局限性,并对其有一个科学的把握,就会很容易陷入决策误区,做出错误的判断。
另外,由于保单年赔付率时效性较差,即使一个保单年的承保年度已经结束,仍需要在其后的1~2年内才可能进展至最终的赔付率,因此,这需要经常对这一年承保保单的赔付和满期保费情况进行跟踪,以计算出本年度承保保单的真正赔付率。
3、历年制赔付率
概念:
历年制赔付率是财务口径下统计的一种赔付率,又称为日历年赔付率或会计年赔付率。
公式:
历年制赔付率=(日历年已决赔款+日历年末Case Res-日历年初Case Res)/(日历年保费收入-日历年期末为UPR+日历年期初为UPR)
(UPR: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CASE Res:
系统内未决估损)
优点:
a 统计时间与财务年度口径一致,数据资料较易获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各承保年度保单在核算期内的满期保费和赔付情况;
b 采用历年制赔付率
能及时了解不考虑未分摊营业费用、税金及分保因素的承保情况,可以大体判断统计期内的经营效益。
缺点:
a 历年制核算体系下,其最大的缺陷是保费、赔款的时间匹配性较差,与承保年制和事故年制相比,不够精确;
b 赔款和保费在保单方面并不完全对应,故难以据此判断承保业务的质量;
c 容易收到期末、起初未决赔款责任险准备金的影响,使得历年制赔付率产生较大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