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融资服务方案
动产融资登记实施方案

动产融资登记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动产融资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规范动产融资行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动产融资登记实施方案。
二、实施目的。
动产融资登记实施方案的目的在于建立健全的动产融资登记制度,完善动产融资法律体系,加强对动产融资的监管和风险防范,促进动产融资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实施范围。
动产融资登记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动产融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动产抵押、动产质押、动产租赁等形式的融资活动。
四、实施主体。
动产融资登记实施方案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人、债务人、登记机构、监管部门等。
其中,融资人应当依法履行登记义务,债务人应当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登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管理,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登记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五、实施内容。
1. 动产融资登记的主体资格,融资人应当具备法定资格,债务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动产权益。
2. 动产融资登记的登记要素,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标的、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融资目的等。
3. 动产融资登记的程序,包括登记申请、资料提交、登记审查、登记备案等环节。
4. 动产融资登记的效力,经登记备案的动产融资权利,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5. 动产融资登记的公示,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对登记信息进行公示,保障公开透明。
六、实施方式。
1. 建立健全动产融资登记机构,统一管理和监督动产融资登记工作。
2. 制定动产融资登记的标准化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确保登记工作的规范和高效进行。
3. 加强对登记机构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登记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4. 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动产融资登记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动态监管。
七、实施效果。
1. 促进动产融资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市场信心和参与度。
2. 保护各方合法权益,降低动产融资风险,促进融资活动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3. 提高动产融资登记工作的效率和便捷性,为融资主体提供更加便利的登记服务。
八、总结。
动产融资登记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动产融资市场监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将对动产融资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动产融资_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特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动产融资比例:到2025年,动产融资占企业融资总额的比例提高至15%以上。
2. 降低融资成本:通过优化融资产品和服务,降低动产融资平均利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
3. 拓展融资渠道:扩大动产融资覆盖面,使更多中小企业享受到动产融资服务。
4. 保障资金安全:建立健全动产融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动产融资业务稳健运行。
三、工作内容1. 完善动产融资政策体系(1)制定动产融资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业务流程、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2)制定动产融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动产融资业务。
2. 创新动产融资产品和服务(1)开发适应不同行业和企业需求的动产融资产品,如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设备租赁等。
(2)推广线上动产融资服务平台,提高融资效率。
3. 加强动产融资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动产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动产融资业务的监督检查。
(2)开展动产融资业务培训,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能力。
4. 优化动产融资服务环境(1)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合作,推动动产融资业务规范发展。
(2)加强与担保公司、评估机构等合作,提高动产融资业务效率。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方案(2023年1月-2月):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责任分工。
2. 完善政策体系(2023年3月-6月):制定动产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和税收优惠政策。
3. 创新产品和服务(2023年7月-12月):开发适应不同行业和企业需求的动产融资产品,推广线上服务平台。
4. 加强风险防控(2024年1月-6月):建立健全动产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开展业务培训。
5. 优化服务环境(2024年7月-12月):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合作,推动业务规范发展。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动产融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
开展动产抵押实施方案

开展动产抵押实施方案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财产权利用于担保债权的一种方式。
在我国,动产抵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可以为企业提供获得资金的途径,促进经济发展。
为了规范动产抵押的实施,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动产抵押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为了开展动产抵押,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相关部门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动产抵押的适用范围、抵押登记的程序和要求,以及抵押品的评估标准等内容。
只有在法律法规的支持下,动产抵押才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各方当事人才能够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其次,需要建立健全的抵押登记机制。
抵押登记是动产抵押的重要环节,也是保护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应当建立统一的抵押登记平台,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登记的透明度和效率。
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的抵押品评估机制,确保抵押品价值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为债权人提供可靠的担保。
此外,需要加强对动产抵押的监管和风险防控。
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动产抵押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各类风险。
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风险,确保动产抵押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
最后,需要加强对动产抵押实施方案的宣传和推广。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发布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企业和金融机构介绍动产抵押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方案,引导各方积极参与动产抵押业务,推动动产抵押业务的健康发展。
总之,开展动产抵押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抵押登记机制,加强监管和风险防控,以及加强宣传和推广。
只有这样,动产抵押才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选择,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动产质押融资服务初步方案

动产质押融资服务初步方案
1.担保物品:动产质押融资的担保物品主要包括企业的机器设备、存货、车辆等动产财产。
担保物品的种类和价值必须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和评估。
2.质押比例:金融机构对质押物品的贷款比例一般为其估值的60%到80%之间,具体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和担保物品的性质而定。
3.评估和审查:金融机构会对动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贷款的额度。
同时,还需要对企业的资质、经营状况等进行审查,以确保质押贷款的风险可控。
4.借款利率和期限:动产质押融资的借款利率相对较高,一般在7%到15%之间。
借款期限一般为1年到3年,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还款能力来制定。
5.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主要分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
等额本息是指每期偿还固定金额的贷款,包括利息和本金;等额本金是指每期偿还固定本金的贷款,利息逐期减少。
6.监管和风控措施:金融机构通过监管和风控措施来降低动产质押融资的风险。
包括对质押物品的监管、监控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贷款额度和利率等。
总结起来,动产质押融资服务的初步方案包括担保物品的选择、质押比例的设定、评估和审查的程序、借款利率和期限的制定、还款方式的选择、监管和风控措施的实施以及提供附加服务等。
企业在选择动产质押融资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的金融机构,以获取更好的融资服务。
动产融资方案

动产融资方案1. 整体计划1.1 背景故事其实这很好理解,随着企业业务的拓展,资金需求日益增加,而动产具有一定的价值且相对灵活,通过动产融资可以为企业提供新的资金来源,解决资金周转的难题。
不过话说回来,要做好动产融资,需要精心设计方案。
1.2 方案框架这个方案就像是给一辆车搭建一条畅通的道路。
首先,要明确动产的范围和价值;然后,找到合适的融资渠道和合作伙伴;最后,确保整个流程合法合规,资金安全到位。
2. 实施步骤2.1 启动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进行动产的盘点和评估。
责任人是财务部门的小李和小张,他们需要具备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及对财务数据的敏锐洞察力。
时间为 1 周,从本周一开始,到本周末结束。
具体怎么做呢?小李和小张要对企业的动产,比如库存商品、生产设备等进行详细的登记和分类,并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效果标准就是要保证动产清单准确无误,评估价值合理公正。
2.2 寻找合作阶段接下来是寻找合适的融资机构。
责任人是市场部的小王,他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市场敏感度。
时间为 2 周,从下周一开始,到下下周结束。
小王需要通过各种渠道,比如网络搜索、参加金融展会等,收集融资机构的信息,并与他们进行沟通洽谈,筛选出条件合适、信誉良好的合作伙伴。
效果标准就是要确定至少 3 家有意向合作的融资机构。
2.3 合同签订阶段最后是签订合同。
责任人是法务部门的小赵和业务部门的老孙,他们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
时间为1 周,从再下一周一开始,到周末结束。
小赵和老孙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确保企业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然后与融资机构签订合同。
效果标准就是合同条款无漏洞,双方权益清晰明确。
3. 具体要求3.1 资源清单- 人员:财务部门小李、小张,市场部小王,法务部门小赵,业务部门老孙。
- 设备:评估所需的专业检测工具。
- 资金:用于支付评估机构的费用 5000 元。
3.2 效果标准- 动产盘点和评估准确率达到 98%以上。
动产质押融资服务初步方案

动产质押融资服务初步方案一、定义。
动产质押融资是指为满足企业生产、销售领域短期流动资金需求,以该企业作为出质人,以企业自有的货物动产作为质押物,银行为此其发放的短期授信融资业务。
二、适用对象及条件。
应为航交所认定的会员同时:1、贸易企业。
进销渠道稳定通畅行业经验3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无库存积压现象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无不良资信记录拟作为质押项下的货物为其主营货物。
2、生产制造企业。
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正常行业经验3年以上主营业务突出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原料来源稳定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无不良资信记录。
拟作为质押项下的货物为其主营业务项下的主要产品或主要原材料。
3、进出口公司。
进销渠道稳定行业经验3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无库存积压现象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无逃税、骗税等不良资信记录,拟作为质押项下的货物为其主营货物。
三、货物、质押率和授信期限。
1、该业务项下的货物应满足以下要求a.出质人应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属问题上的任何瑕疵如无其他抵押、质押等行为不存在产权上的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不存在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参与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等;b、货物通用性强。
具有较为成熟的交易市场、市价易于确定、价格总体较为稳定价格波动区间能够合理预测;c、货物物理特性稳定。
易于运输、仓储不易毁损、变形、变质、挥发、有形与无形损耗能够合理预测;d、货物规格明确、较为单一,便于计量,产品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e、货物本身适销对路,货物生产厂家技术水平成熟,货物在市场变现能力强。
2、货物价值的确定:a、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的发票价格不含税下同如为自产货物则为成本价格与货物市场价格不含税下同的低者;b、货物价值充分审慎考虑现货市场价格、期货市场价格、拍卖价格、权威部门披露的价格、竞争性产品以及替代性产品价格等因素;c、一般质押货物的品质和价值由行内、外评估专业人员确定有较强专业性的货物必须有权威性的质量检验以及价格认定材料或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d、货物的估价最终由银行抵质押物评估人员确认;e.质押率根据质押货物的变现能力、供货商的回购情况确认,但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70。
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

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动产质押是指将动产作为质押物,通过将质押物的所有权转让给贷款人,以获得融资支持的一种方式。
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是指在这个过程中,各方的角色和流程如何运作的总体框架。
一、业务流程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动产质押登记:质押人将动产质押登记到相关机构,包括提供质押物的所有权证明和质押合同等文件。
2. 评估和定价:质押机构对质押物进行评估和定价,确定其价值和可贷款的额度。
3. 签订质押合同:质押人和质押机构签订质押合同,明确质押物的所有权转让和贷款的相关事宜,包括还款方式、利率等。
4. 贷款发放:质押机构根据质押合同约定的条件,将贷款金额划入质押人的账户。
5. 监管和风险控制:质押机构对质押物进行监管,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性,同时进行风险控制。
6. 还款和解押:质押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进行还款,一旦还款完毕,质押物的所有权将会返还给质押人。
二、各方角色在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中,涉及到以下几个主要角色:1. 质押人:即需要融资的企业或个人,将自己的动产作为质押物,以获取贷款支持。
2. 质押机构:包括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专业质押机构,负责评估质押物的价值,提供贷款支持,并对质押物进行监管。
3. 相关机构:包括登记机构、评估机构等,负责质押物的登记、评估等手续。
4. 监管机构:负责对质押机构进行监管,确保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保护质押人和贷款人的权益。
三、优势和风险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具有以下优势:1. 灵活性强:质押物可以是各种类型的动产,包括设备、存货、车辆等,能够满足不同行业和个人的融资需求。
2. 融资快速:相比传统信贷方式,动产质押融资的审批和放款速度更快,能够满足企业和个人紧急资金需求。
3. 降低融资成本:由于动产质押可以提供较高的抵押率,因此可以降低融资的成本,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人来说是一种较为经济有效的融资方式。
然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1. 质押物价值下降:由于质押物价值的波动,质押物的价值可能会下降,导致贷款金额超过质押物的价值,增加贷款人的风险。
动产质押登记解决方案

动产质押登记解决方案
《动产质押登记解决方案》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质押人)将自己的动产或者应收账款等动产权利质押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一种担保方式。
在质押过程中,如何进行登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成为关键。
下面列举几种解决方案:
一、建立健全的动产质押登记制度
在国家层面建立健全的动产质押登记制度,确保动产质押的登记工作能够落实到位。
这样不仅可以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也能规范动产质押交易,提高其透明度。
二、推进信息技术在动产质押登记中的应用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全国统一的动产质押登记信息平台,方便各方在动产质押登记时进行查询和核实,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效率。
三、加强法律保护
加强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保障质押权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动产质押的法律地位,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四、严格监管和风险管控
加强对动产质押行为的监管和风险管控,预防动产质押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纠纷,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以上是关于动产质押登记解决方案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为动产质押交易提供有效的保障和监管,推动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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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融资服务方案初步
一、定义
动产质押融资是指为满足企业生产、销售领域短期流动资金需求,以该企业作为出质人,以企业自有的货物动产作为质押物,银行为此其发放的短期授信融资业务。
二、适用对象及条件
应为航交所认定的会员,同时:
1、贸易企业。
进销渠道稳定通畅,行业经验3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无库存积压现象,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无不良资信记录,拟作为质押项下的货物为其主营货物。
2、生产制造企业。
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正常,行业经验3年以上,主营业务突出,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原料来源稳定,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无不良资信记录。
拟作为质押项下的货物为其主营业务项下的主要产品或主要原材料。
3、进出口公司。
进销渠道稳定,行业经验3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无库存积压现象,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无逃税、骗税等不良资信记录,拟作为质押项下的货物为其主营货物。
三、货物、质押率和授信期限
1、该业务项下的货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a.出质人应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属问题上的任何瑕疵,如无其他抵押、质押等行为,不存在产权上的纠纷或其
他法律纠纷、不存在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参与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等;
b、货物通用性强。
具有较为成熟的交易市场、市价易于确定、价格总体较为稳定,价格波动区间能够合理预测;
c、货物物理特性稳定。
易于运输、仓储,不易毁损、变形、变质、挥发,有形与无形损耗能够合理预测;
d、货物规格明确、较为单一,便于计量;产品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e、货物本身适销对路,货物生产厂家技术水平成熟,货物在市场变现能力强;
2、货物价值的确定
a、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的发票价格(不含税,下同)(如为自产货物则为成本价格)与货物市场价格(不含税,下同)的低者;
b、货物价值充分审慎考虑现货市场价格、期货市场价格、拍卖价格、权威部门披露的价格、竞争性产品以及替代性产品价格等因素;
c、一般质押货物的品质和价值由行内、外评估专业人员确定,有较强专业性的货物必须有权威性的质量检验以及价格认定材料或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d、货物的估价,最终由银行抵质押物评估人员确认;
e.质押率根据质押货物的变现能力、供货商的回购情况确认,但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70%。
3.授信期限的确定
原则上必须与申请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单笔业务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应不长于对应的质物仓储保管期限。
四、合作仓储单位基本要求――具体仓储公司以航交所与我行后续商定认可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较强的实力并有经分行认可的注册资金。
具有一定的行业经验,原则上行业经验三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自有产权的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合法仓储场地,有较好的储运条件和完备的硬件设施;
3、对于质押给我行的货物,原则上能够设立独立的质押区域集中堆放,并愿意签署三方质押监管协议及承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协助我行对质押物进行占有及监管;
4、有完善的商品检、化验制度和简单质量检测技术及设备;较强的中转、进出装卸作业能力;
5、有清晰的账册,对质押给我行的货物必须建立分账册或专门的帐页;
6、有完善的仓储管理制度,有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及员工队伍,仓库管理员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7、优先选择国家储备仓库、期交所注册仓库、外运仓库等具有较好资质和从业业绩的仓储单位。
8、严禁选择客户的自有仓库、下属仓库或者关联企业仓库进行监管;
9、严禁选择与客户有较强关联性或对客户依赖性较大的仓储单位进行监管;
10、对与其他银行对于同一借款人的同一类质押动产进行质押托管的同一仓储公司,必须做到质押动产分区以明确区分,严防难以实质监管并可能造成重复质押的风险;等。
五、业务流程
1、如果申请企业已获取我行的授信额度,可直接发起动产质押融资业务额度;如果申请企业尚未获取我行的授信额度,则需先申请我行授信额度,或同时申请我行授信额度及动产质押融资业务额度。
2、经我行审核同意后,申请融资企业、监管方与银行签订《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约定各方权利义务。
4、申请融资企业将存货质押给我行,监管方对货物进行监管,并办妥保险手续(包括财产综合险或其他我行指定险种,保险期限一般应比授信到期日多一年)并取得以我行为第一受益人的保单原件。
5、授信发放:融资企业与我行签订相关融资业务法律协议,包括授信协议、质押合同、出质通知书等。
6、质押期间的赎货:融资企业可以追加现金方式(包括增加保证金或提前归还授信),提交《提货申请书》赎回相应价值部分已质押货物。
在增加保证金的情况下,赎货前授信敞口余额减去追加保证金与赎货后剩余质押价值的比例,以及提前归还授信的情况下赎货后授信敞口余额与赎货后剩余质押价值的比例,均不得高于授信发放时设定的质押率的要求,保障质押率动态平衡。
7、质物的跌价补偿
跌价补偿指在动产质押授信业务的操作过程中,各方约定在货物跌价达到约定的幅度时,在规定期限内补充相应保证金或相应价值货动或其它担保的规定。
约定的跌价空间一般在10%内浮动,即当市场价格跌至原评估价格的90%时,立即启动跌价补偿措施。
规定的期限一般要求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如规定时间内出质人不能按约定办理补偿措施,视为授信提前到期,我行将行使质权。
追加保证金=(原出质单价-目前货物市价)×原出货货物数量×质押率
追加货物数量=目前授信敞口余额/(质押率×目前货物市价)-原出质货物总数量
五、业务终止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业务终止:
授信申请人有明显的转移质押项下货物或重复抵、质押的迹象;
质押期间质押价格发生剧烈变动,市场价格下跌至原认定价格的90%时,且授信申请人不能按照要求及时补足保证金或其他担保措施的;
发现贸易背景不真实、授信资金挪作他用;
授信申请人刻意隐瞒真实的财务状竞,出现不良信用记录,持续经营已经受到影响的;
授信到期如本息清偿后,我行归还出质人相关权利凭证。
如未能
归还本息,我行提取质物,依法拍卖变卖或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折价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