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报告制度与报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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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流程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服务过程中,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之间因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医疗糾纷引发的矛盾、矛盾加剧或矛盾激化后的冲突。

1.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止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同时,也要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的健康素养,避免因患者对疾病的认知不足或自身原因导致的纠纷。

2.及时处理医疗纠纷:医疗机构要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并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和调解医疗纠纷。

当患者提出投诉时,医疗机构应及时受理,并派出专门的调解人员进行调解,尽量在投诉受理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

在处理过程中,应加强与患者和家属的沟通,了解患者的诉求和需求,寻求双方的共识和解决方案,回应患者的合理关切。

3.调解和协议达成: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调解是一种重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调解室或设立独立的调解组织,由有关部门组织专门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应具备丰富的医疗、法律和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并具备一定的调解经验。

通过调解,双方可以坐下来进行对话,互相表达诉求和利益诉求,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双方在调解过程中能达成协议,协议应被书面化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4.仲裁和诉讼:如果医疗纠纷经过调解后仍无法解决,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在中国,医疗纠纷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选择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程序。

仲裁期限为6个月,法院一般不超过1年。

通过仲裁和诉讼,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医疗纠纷,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5.各环节的监督和评估:为了保障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公正、合理和高效,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调解委员会和仲裁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各个环节都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

此外,还应建立医疗纠纷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医疗纠纷的处理结果和解决情况,增加透明度,提高公信力。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中医医院等。

第三条医疗纠纷处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确保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

二、医疗纠纷预防第四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医疗法规,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五条医院应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务人员沟通能力,尊重患者知情权,及时告知患者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的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意识。

第七条医院应定期进行医疗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机制,对易发生医疗纠纷的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第九条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报告。

第十条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启动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第十一条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调查,了解纠纷事实,收集相关证据。

第十二条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在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患者或其家属发出《医疗纠纷处理告知书》,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程序和时限。

第十三条患者或其家属对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医疗纠纷处理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第十四条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在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患者或其家属。

第十五条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在复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患者或其家属发出《医疗纠纷处理复查告知书》,告知复查结果。

第十六条患者或其家属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医疗纠纷处理复查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就诊疗行为、服务质量或收费等方面存在分歧,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医疗纠纷可以表现为患者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提出质疑,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责任,或者要求经济赔偿等。

为了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制定一套完善的医疗纠纷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医疗纠纷应急预案的处理流程,帮助您在遇到医疗纠纷时能够快速、准确地应对。

一、发生医疗纠纷时的应急措施1.保持冷静: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持冷静,及时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并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立即报告: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如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等。

同时,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以便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3.保护现场: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医疗机构要确保现场不被破坏,保留好相关物证,以便后续进行调查。

4.积极沟通:医疗机构要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对患者的疑问要给予耐心、详细的解答。

同时,要做好解释工作,让患者或家属了解医疗过程和可能的风险。

5.及时处理:医疗机构要根据纠纷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轻微的纠纷,可以通过解释、道歉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严重的纠纷,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医疗纠纷的调查和处理1.成立调查组:医疗机构应成立一个由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负责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

2.收集证据:调查组应收集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证据,包括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记录等。

同时,要了解患者的主诉和诉求,了解纠纷的原因和过程。

3.分析原因:调查组应对医疗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如诊疗行为的失误、服务质量的不足等。

4.制定处理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对于轻微的纠纷,可以通过解释、道歉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严重的纠纷,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医疗纠纷处理登记报告制度(五篇)

医疗纠纷处理登记报告制度(五篇)

医疗纠纷处理登记报告制度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行政部门及各科室应当按照____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条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一)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办法和程序;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要求协商解决的,应当告知其推举不超过____名代表参加协商并确定____名主要代表。

(二)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人有权复印或者复制门(急)诊病历、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__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复印或者复制时应当有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人在场。

发生医疗纠纷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纠纷处理完结____个月后医疗机构可以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

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人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医疗机构应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人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工本费。

(三)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在____小时内移放太平间,存放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

医疗机构没有设置太平间的,应当在____小时内将尸体移送殡仪馆,由医疗机构通知殡仪馆,殡仪馆应当及时到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接收、运送尸体。

尸体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处理。

涉及医疗纠纷的,尸体在殡仪馆的保存费用由医患双方按照责任比例依法承担。

(四)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并将讨论意见反馈患者或者其近亲属。

(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医调委等部门、机构做好调查工作。

医院医疗纠纷报告处理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报告处理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报告处理制度1. 概述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者家属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异议,导致医疗机构与患者产生争议的情况。

为了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秩序的正常进行,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报告处理制度。

2. 医疗纠纷报告处理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应根据事实和法律处理纠纷。

要客观中立地对待每一起纠纷事件,不偏袒任何一方。

医院应加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遵循公正、公平原则。

(2)主动预防原则医院在医疗过程中要主动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在发现和纠正医疗事故及时通报和整改。

(3)协商解决原则对于患者提出的问题和诉求,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方面协商,按照程序进行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维护医患关系的有效手段。

(4)尊重患者知情权原则医院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向患者详细介绍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患者相关权益和义务。

3.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1)接待申诉医院应派遣专人接待患者申诉,对申诉患者的身份信息及投诉内容认真记录,并交由后续处理程序。

(2)初步调查医院应在收到医疗纠纷申诉后立即进行初步调查,明确发生时间、人员、地点、过程以及相关证据等。

(3)评估处理医院应成立医疗纠纷评估小组,对收到的申诉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根据事实、情况、证据等进行认定,并制定相应处理措施。

(4)申诉处理医院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申诉处理方案。

对于纠纷双方无法协调的事项,应及时引导申请法律救济。

(5)结果反馈医院应在申诉处理结束后,对结果进行反馈。

涉及患者赔偿的事项,医院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4. 医疗纠纷报告处理备案医院应将所有医疗纠纷的申诉与处理结果进行备案管理,建立档案资料,定期对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5. 结语医院的医疗纠纷报告处理制度是维护医患关系的重要保障,其实施需要完整的流程和科学的管理。

医疗纠纷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和流程

医疗纠纷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和流程

医疗纠纷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和流程受理:A,基本程序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机构卫生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机构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到医疗机构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1)调查病人及家属。

(2)调查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

(3)调查旁观人员。

(4)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

(5)进行技术咨询。

为慎重起见,调查时最好请被调查人将情况写成文字材料,有条件时应进行录音。

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经过。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

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

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

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

10、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11、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县区级法院,由法院进行最终判决。

如对县区级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可诉诸更高一级法院,直至高级人民法院。

12、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医疗纠纷报告工作制度

医疗纠纷报告工作制度

医疗纠纷报告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医疗纠纷的报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医疗纠纷的报告、调查、处理和跟踪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1. 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的统一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2. 各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医疗纠纷的报告和初步处理工作。

3. 护理部、药剂科、检验科等相关部门协助医务科进行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

四、报告程序1. 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 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并协助医务科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纠纷原因和情况。

4. 医务科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与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协商解决纠纷。

5. 医务科将处理结果报告给院领导,并通报相关部门。

五、报告内容1. 医疗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科室和人员。

2. 医疗纠纷的基本情况,包括患者病情、诊疗过程、争议焦点等。

3. 医疗纠纷的处理结果,包括已采取的措施、效果及后续处理计划。

4. 医疗纠纷可能对医疗机构和患者造成的影响和风险。

六、报告时限1. 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

2. 医务科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3. 医务科应在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告给院领导,并通报相关部门。

七、跟踪与反馈1. 医务科应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处理措施的落实。

2. 医务科应定期对医疗纠纷进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反馈给相关部门。

3.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医疗服务质量。

八、法律责任1.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未按照规定报告医疗纠纷的,按照《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故意隐瞒、篡改医疗纠纷事实的,按照《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制度范文(3篇)

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制度范文(3篇)

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制度范文一、背景医疗纠纷是指医患之间在医疗活动中发生的不满、矛盾或纠纷。

为了更好地维护医患关系稳定和医疗秩序,我院制定了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制度。

该制度将有助于准确记录、分析和解决医疗纠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患满意度。

二、目的1.为了保证医疗纠纷登记报告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制定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医疗纠纷;2.通过登记报告制度,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提升医患关系;3.登记报告能够为医院管理层提供相关信息,以便进一步分析和改进医疗服务。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纠纷事件的登记和报告。

四、责任部门及人员1.医务部负责制定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制度并进行培训;2.各科室的护士长负责负责监督和执行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制度;3.医疗纠纷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对纠纷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4.质控科负责收集和汇总医疗纠纷登记报告。

五、制度具体内容1.医疗纠纷登记报告的内容包括:(1)医患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科室等;(3)事件的经过和相关证据,如诊疗记录、检验报告、影像资料等;(4)纠纷的性质和原因,如医技操作失误、诊断错误等;(5)已采取和计划采取的解决措施。

2.医疗纠纷登记报告的登记和报告程序包括:(1)医务部定期向各科室发放医疗纠纷登记表格;(2)医务部进行培训,确保各科室了解登记报告的目的和程序;(3)护士长负责监督和督促各科室及时填写并报告登记表格;(4)医疗纠纷协调委员会对收到的登记报告进行审核和分析,并决定是否召开会议讨论纠纷解决方案;(5)质控科负责汇总登记报告,形成医疗纠纷报告,并向院领导汇报。

3.医疗纠纷登记报告的解决措施包括:(1)医疗纠纷协调委员会对每一起登记报告进行审核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解决方案;(2)医院积极配合协调委员会的工作,主动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尽量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3)对于严重的医疗纠纷,医院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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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报告制度与报告流程
一、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后果的认定有分歧,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或裁决才能解决的医患纠葛。

二、医疗纠纷的分类: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十分复杂,为了便于鉴定和处理,根据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无过失,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将医疗纠纷归为两大类:
1、医疗过失纠纷:是指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的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

由于医患对医疗过失的原因所造成的后果以及处理的意见有分歧所造成的医患纠葛,包括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医患纠葛。

2、非医疗过失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未存在过失。

由医疗的原因或者医疗以外的原因,导致患者或家属对医院不满意而引起的医患之间的纠葛。

如:医疗意外、医疗并发症、检查合理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多少、语言不当、态度好不好、条件环境对患者是否有影响等处理不当都能引起纠纷。

还有第三者的挑拨,工伤交通事故的转嫁等都可引起医疗纠纷。

三、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医院负责人报告。

隐瞒不报者,由责人人承担后果。

四、医院接到报告后,指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的不良后果,要对现场实物暂时封存保留,以备检验。

四、医务科负责对其整理成个案材料,并组织相关专业医生组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医疗纠纷进行分析、定性,明确责任。

五、对严重差错,医疗事故应及时上报区卫生局。

引起法律诉讼时,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民事刑事法律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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