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oc 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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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输煤设备

8.1一般规定

8.1.1输煤设备所属转动机械的检修、安装和分部试运应符合本规范7.1和7.2的有关规定。

8.2胶带输煤机

8.2.1安装前检查

8.2.1.1预埋件与预留孔的位置和标高应符合设计并经检查验收合格;

8.2.1.2金属构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构架的长、宽、高的尺寸偏差不大于10mm;

b)构架弯曲不大于其长度的1/1000,全长不大于10mm;

c)构架型钢无扭曲变形;

d)对气垫带式输煤机的金属构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室主要工作面应光滑无变形,气孔开设均匀合理,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有飞边、毛刺、堵塞和漏开现象;

2)气室弯曲不大于其长度的1/1000,全长不大于10mm;

3)气室扭曲变形不大于长度的1/1000,全长

不大于10mm。

8.2.1.3托辊表面应光滑无飞刺,轴承应有润滑脂,转动应灵活,否则应解体检修;

8.2.1.4胶带的规格(厚度、宽度、帆布层数和覆盖胶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规定,胶面无硬化和龟裂等变质现象。

8.2.2胶带输煤机安装

8.2.2.1构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每节构架中心与设计中心偏差不大于3mm;

b)标高偏差±10mm;

c)横向水平度偏差不大于3mm;

d)纵向起伏平面度偏差不大于10mm;

e)对气垫带式输煤机的气室安装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执行,无设备技术文件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室中心与设计中心偏差不大于1mm;

2)相邻气室的连接,其工作面的同心度偏差应小于1mm;

3)横向水平度偏差不大于2mm;

4)纵向起伏平面度偏差全长不大于10mm;

5)气室连接要紧密,不得有泄漏现象。

8.2.2.2滚筒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轴线必须与胶带相垂直;

b)纵横向位置偏差不大于5mm;

c)水平度偏差不大于0.5mm;

d)标高偏差±10mm。

8.2.2.3拉紧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尾部拉紧装置应工作灵活,滑动面及丝杠均应平直并涂油保护;

b)垂直拉紧装置的滑道应平行,升降应顺利灵活;

c)配重块安放应牢靠,配重量一般按设计量的2/3装设,上煤时若有打滑现象再行增加;

d)对于等功率双驱动胶带机的配重量应使两台电动机的电流值基本一致;

e)应按设计装设安全围栏。

8.2.2.4托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托辊支架应与构架连接牢固,螺栓应在长孔中间并应有方斜垫;

b)相邻的托辊高低差不大于2mm;

c)托辊轴应牢固地嵌入支架槽内;

d)靠近头部滚筒处的几组托辊应与胶带充分接触,否则应将其适当垫高。

8.2.2.5落煤管和导煤槽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落煤管管壁应平整光滑,其重量不应压在导煤槽上;

b)各落煤管、落煤头的法兰连接处均应加密封垫,以防煤尘外泄;

c)煤闸门应严密,应有开关标志,操作应灵活方便;

d)导煤槽与胶带应平行,中心吻合,密封处接触均匀;

e)所有输煤机的缓冲托辊安装位置应对准落煤管,如图中所定位置与此不符,则现场应调整缓冲托辊的安装位置。

8.2.3胶带的铺设和胶接

8.2.3.1胶带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准确核实胶带的截断长度,使胶带胶接后拉紧装置有不少于3/4的拉紧行程;

b)覆盖胶较厚的一面应为工作面;

c)胶接口的工作面应顺着胶带的前进方向,两个接头间的胶带长度应不小于主动滚筒直径的6倍。

8.2.3.2胶带的胶接工作可按有关运输胶带胶接规程执行;

8.2.3.3胶带胶接工作开始前应作胶接头的胶接试验,试验的胶接头总的扯断力不应低于原胶带总扯断力的80%;

8.2.3.4胶接口可割成直口或斜口(一般为45°左右);

注:帆布层为四层及以下的胶带不宜采用直口。

8.2.3.5胶接头可采用热胶法(加热硫化法)或冷胶法(自然固化法);

8.2.3.6胶接头应根据帆布层数割成阶梯形,每个阶梯长度不小于50mm(尼龙胶带接头阶梯长度应适当加长;钢丝胶带接头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

8.2.3.7在切割阶梯剥层和加工时不得切伤或破坏帆布层的完整性,必须仔细清理剥离后的阶梯表面,不得有灰尘、油迹和橡胶粉末等;

8.2.3.8涂胶前阶梯面应干燥无水分。如需烘烤时,加热温度不得超过100℃;

8.2.3.9热胶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a)胶浆应用优质汽油(一般用#120航空汽油)浸泡胎面胶制成,使用时应调均匀,不得有生胶存在;

b)涂胶一般分为两次,第一次应涂刷浓度较

小的胶浆,第二次涂胶必须在第一次涂刷的胶浆汽油味已消失和不粘手时再进行;涂刷胶浆时应及时排除胶面上出现的气泡或离层,涂胶总厚度应使加压硫化后的胶层厚度与原胶带厚度相同;

c)硫化时胶带接头应有0.5MPa左右的夹紧力。硫化时间及温度一般应符合表8.2.3.9的规定。

表8.2.3.9硫化时间及温度

胶带层数硫化温度

(℃)

硫化持续时间

(min)

314312~15

414318~20

514025

614030

813835

1013845

1213855

注:①温升不宜过快,根据胶带层数一般在60~90min。

②硫化温度达到120℃时应紧一次螺丝(保持0.5MPa的夹紧力)。

③硫化完成后,当温度降到75℃以下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 编号名称原标准 号 现行有效标准 3.3.1 .1.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 收技术规范(建筑 工程篇) SDJ 69-87 DL5190.1-2012 《电力建设施工 技术规范第1部 分:土建结构工 程》 3.3.1 .1.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 收技术规范(水工 结构工程篇) SDJ 280-90 DL5190.9-2012 《电力建设施工 技术规范第9部 分:水工结构工 程》 3.3.1 .1.3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 收技术规范(锅炉 机组篇) DL/T 5047-9 5 DL5190.2—2012 《电力建设施工 技术规范第2部 分:锅炉机组》 3.3.1 .1.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 收技术规范(汽轮 机机组篇) DL/T 5011-9 2 DL5190.3—2012 《电力建设施工 技术规范第3部 分:汽轮发电机 组》

编号名称 号 现行有效标准 3.3.1 .1.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 收技术规范(火力 发电厂焊接篇) DL/T 5007-9 2 DL/T 869-2012 《火力发电厂焊 接技术规程》 3.3.1 .1.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 收技术规范(热工 仪表及控制装置 篇) SDJ 279-90 DL5190.4—2012 《电力建设施工 技术规范第4部 分:热工仪表及控 制装置》 3.3.1 .1.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 收技术规范(火电 发电厂化学篇) DLJ 58-81 DL/T5190.4-2004 《电力建设施工 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4部分:电厂化 学》 3.3.1 .1.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 收技术规范(管道 篇) DL 5031-9 4 DL5190.5—2012 《电力建设施工 技术规范第5部 分:管道及系统》 3.3.1 .1.9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 波检验技术规程 DL/T 5048-9 5 DL/T 820-2002 《管道焊接接头 超声波检验技术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2012)

1总则 1.0.1为保证光伏发电站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光伏发电站建设的安全可靠,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地面及屋顶并网型光伏发电站,不适用于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工程。 1.0.3光伏发电站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并制订专项应急预案。 1.0.4光伏发电站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光伏组件PV module 指具有封装及内部联接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的输出、最小不可分割的太阳电池组合装置。又称为太阳电池组件。 2.0.2光伏组件串PV string 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将若干个光伏组件串联后,形成具有一定直流输出电压的电路单元。简称组件串或组串。 2.0.3光伏支架PV supporting bracket 光伏发电系统中为了摆放、安装、固定光伏组件而设计的专用支架。简称支架。 2.0.4方阵(光伏方阵)array(PV array) 由若干个太阳电池组件或太阳电池板在机械和电气上按一定方式组装在一起并且有固定的支撑结构而构成的直流发电单元。又称为光伏方阵。 2.0.5汇流箱combiner-box 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将若干个光伏组件串并联汇流后接人的装置。 2.0.6跟踪系统tracking system 通过机械、电气、电子电路及程序的联合作用,调整光伏组件平面的空间角度,实现对人射太阳光跟踪,以提高光伏组件发电量的装置。

2.0.7逆变器inverter 光伏发电站内将直流电变换成交流电的设备。 2.0.8光伏发电站PV power station 利用太阳电池的光生伏打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系统。 2.0.9并网光伏发电站grid-connected PV power station 直接或间接接人公用电网运行的光伏发电站。 3基本规定 3.0.1开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建设单位应取得相关的施工许可文件。 2施工现场应具备水通、电通、路通、电信通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3施工单位的资质、特殊作业人员资格、施工机械、施工材料、计量器具等应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完毕。 4开工所必需的施工图应通过会审;设计交底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应已审批;项目划分及质量评定标准应确定。 5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布置施工临建设施应完毕。 6工程定位测量基准应确立。 3.0.2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材料。 3.0.3进场设备和材料的合格证、说明书、测试记录、附件、备件等均应齐全。 3.0.4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满足产品要求的专门规定。 3.0.5隐蔽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方提出验收申请。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施工用电部分 )共12页

6 施工用电 6.1 总则 6.1.1 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6.1.2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1.3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施工用电应明确管理机构并由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6.1.4参加施工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6.2 施工用电设施 6.2.1 35KV及以下施工用变压器的户外布置: 1 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腰栏距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2m。 2. 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0.5m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10KV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就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3.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的连接点的导电接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6.2.2 变压器可就近装设防雨型的密闭配电柜;当馈电回路多或容量

大时应设配电室。 6.2.3 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掉灰露筋,不得有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得腐朽、劈裂。组立后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6.2.4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的场所,避开易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 6.2.5 低压架空线路一般不得采用裸线;采用铝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6.2.6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其他情况下的架设高度应满足表6.2..6–1表6.2.6–3的要求。 表6.2..6–1 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表6.2..6–2 架空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欢迎阅读 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计划开工时间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杆线迁改工程。 本项目位于xxxxxxxx,新上二进四出高压智能型环网柜2台;新上分支分界开关2台,新敷设YJV22-3*300mm2高压电缆620米,新敷设YJV22-3*50mm2高压电缆140米,新上杆上避雷器2套,新上杆上铜排(隔离开关)630A 2套,新敷设JKLYJ-240mm2/10KV高压电缆1050米,敷设CGCT-175*4mm电缆套管1400米,敷设CGCT-175*6mm电缆套管280米,电力电缆顶管280米,新建高压普通工作电缆井8个,高压转角工作电缆井3个,高压T 型工作电缆井1个,新建智能型环网柜基础2座。 一、现场安全管理事项: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施工单位应设立工程项目部和项目经理,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该施工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工地设专职安全员,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工作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佩戴袖章。 4、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5、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学习《电力建设安全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随着工程进展,应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6、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对每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确认;无措施或未交底或交底未签名的,严禁布置施工,未签字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施工;安全施工措施应有危险点和危险源的分析和防范措施,在安全交底时交代清楚。 7、每日开工前召开班前会,对全班组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8、建立班组每周安全活动日制度,小结本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并作好记录。 9、项目负责人应保证在现场指挥和监督安全施工,如因事需要临时离开现场,应委托有经验人员代理职责,并交代注意事项;全体项目部人员必须每天到现场履行职责。 二、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事宜 1. 施工用电 一切用临时用电设备都要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施工用电应编制施工用电专项方案,经监理方审批后按方案施工。 (1)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不得大于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流动控制箱,流动控制箱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30m; (2)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插入插座内使用; (3)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4)工地使用碘钨灯时,其支架应稳固且不得带电移动;架设高度大于 2.5m;并且外壳接地或

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评定规范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简介】 本部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0MW级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燃气轮机电站、垃圾电站、1000kV 及以下变电所等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可参照执行。 【关键字】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规程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本部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0MW级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燃气轮机电站、垃圾电站、1000kV 及以下变电所等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522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076混凝土外加剂 GB/T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14370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92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1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一、架空线路 1、参加立杆的施工人员应戴安全帽。 2、立杆时,必须使用滑板,叉杆。支杆必须支撑地面上。坑内有人时,严禁移动或转动电杆。在六级以上大风、雷雨、浓雾时,严禁组立杆塔。 3、杆塔的指挥者,应由技术熟练、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信号应先统一,柄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4、杆塔使用的绞车、滑车、绳索、抱杆等机具应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的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防止销子滑脱。在市区、地面狭窄或路堑、高岗、斜坡等地区组立杆塔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合适当增加人员。 5、立杆塔时地锚应牢固。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抱杆顶及制动地锚四点必须在同一垂直面上。 6、吊车组立杆塔时,应加三方拉线绳。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索。 7、放线时,线盘支架应放稳,两个支架受力均匀,线盘轴杆应保持水平,防止线盘倾斜。放线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 8、紧线时应根据导线截面及地形情况选择紧线工具及方法。耐张、转角杆塔应根据紧线张力和设计要求,调整永久拉线或设临时拉线,并随时检查拉线和杆塔有无异状。 9、登高作业时,应对登杆工具进行自检。在杆塔上工作前必须

系好安全带,扣好钩环。在-10℃以下寒冷地区施工时,在杆塔上工作时间不宜过久。 10、严禁在紧线的一侧、角杆内侧或利用拉线上下电杆。 11、严禁使用其他物品代替安全带。作业人员的安全带必须拴在牢固、不易滑脱之处。 12、在杆塔上工作时,工具和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严禁上下抛掷。料具严禁放在杆塔或横担上。杆上有人工作时,干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严禁闲人停留。 二、电缆沟开挖 1、开挖电缆沟前,做到二不。未探明地下设施不挖,影响设施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挖。 2、选择电缆径路时应尽量避开老电缆径路和路肩,为防止开挖电缆沟时挖断、挖伤老电缆,在开挖前应查清地下电缆位置,对地下设施有疑点时,应采用管线探测仪或人工开挖方法,查明既有电缆径路,设立标志,并向施工人员交底,严禁在路肩腰中间开挖。 3、凡在高埋方区段,桥梁上进行电缆施工时,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恢复,保证线路安全,杜绝路基边破坍塌现象发生。 4、挖沟时施工人员须保持3~5米的距离。挖沟(坑)不应采取掏挖的方法。在有地下电缆的地方挖沟(坑)时,施工负责任应了解地下电缆的用途、埋设位置,并向施工人员说明,当开挖深度到0.4米后,应小心挖掘。

电力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35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现场安全管理事项: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施工单位应设立工程项目部和项目经理,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该施工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工地设专职安全员,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工作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佩戴袖章。 4、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5、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学习《电力建设安全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随着工程进展,应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6、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对每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确认;无措施或未交底或交底未签名的,严禁布置施工,未签字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施工;安全施工措施应有危险点和危险源的分析和防范措施,在安全交底时交代清楚。 7、每日开工前召开班前会,对全班组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8、建立班组每周安全活动日制度,小结本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并作好记录。 9、项目负责人应保证在现场指挥和监督安全施工,如因事需要临时离开现场,应委托有经验人员代理职责,并交代注意事项;全体项目部人员必须每天到现场履行职责。

二、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事宜 1. 施工用电 一切用临时用电设备都要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施工用电应编制施工用电专项方案,经监理方审批后按方案施工。 (1)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不得大于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流动控制箱,流动控制箱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30m; (2)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插入插座内使用; (3)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4)工地使用碘钨灯时,其支架应稳固且不得带电移动;架设高度大于;并且外壳接地或接零。 (5)对所有用电设备有可靠良好地接在保护零线(PE线)上; (6)施工电源线架设应符合施工用电方案的安全规定。 2. 焊接作业 (1)焊接时,应防火、防爆炸、防烧伤和防触电;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皮手套等劳保用品; (2)易燃、易爆物品要离焊接地点至少5m以上; (3)电焊机要放在干燥的地方,避免雨淋,而且接地良好; (4)进行焊接工作必须经常检查并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焊接工作结束或暂时停止焊接工作,必须切断电源开关,以防触电;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1.各工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度,

电力建设外用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资料——第七章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安全常识2

电力建设外用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资料——第七章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安 全常识2 第二节材料、没备的存放和保管 一、材料、设备的存放材料、设备应按平面布置的规定存放,露天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并应符合装卸、搬运、消防及防洪的要求。二、器材堆放应遵守的规定(1)器材堆放整齐稳固,长、大件器材的堆放有防倾倒的措施。(2)钢筋混凝土电杆堆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杆段下面设支垫,两侧用木楔掩牢,堆放高度不超过3层。(3)钢管堆放的两侧设立柱,堆放高度不超过Im。(4)水泥堆放的地面要垫平,堆放高度不超过12包。(5)线盘放置的地面要平整、坚实,滚动方向前后均应掩牢。三、氧气瓶的存放和保管应遵守的规定(1)存放处周围lom内严禁明火,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同间存放。(2)严禁气瓶和瓶阀沽染油脂。(3)严禁氧气瓶与乙炔气瓶混放在一起。(4)卧放时不宜超过5层,两侧应设立柱,立放时应有支架固定。(5)应有瓶帽和两个防振圈。(6)瓶帽应拧紧,气阀应朝向一侧。(7)严禁靠近热源或在烈日下曝晒。(8)存放间应设专人管理,并在醒目处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 四、乙炔气瓶的存放和保管应遵守的规定(1)班组的存放量一般不超过5瓶;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用非燃烧墙体隔成单独的存

放间,并有一面靠外墙。(2)存放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距离不得小于l0m。(3)存放间不得设在地下室戴半地下室内。(4)存放间应通风良好,不受阳光直射,远离高温热源,其附近应设有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5)氧应直立放置,严禁卧放,并有防止倾倒的措施。(6)存放间应设专人管理,并在醒目处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最新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为更好地贯彻《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四川能投珙县电力有限公司对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能源局、省安委会和四川能源监管办的要求,将我公司2013年度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电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2014年公司电力生产建设安全工作安排总结如下: 一、电力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2013年珙县电力公司35kV输变电工程3个,35kV变电站3座,主变3台,变电容量28MV A,35kV输电线路2条,输电线路16.8km,总投资3874.09万元。各专项工程情况如下: 1、孝儿35kV输变电工程:新建变电站1座,新建主变1台,容量10MV A,新建孝儿-珙门线35kV线路3.3km,总投资1988.09万元。 2、孝儿-沐滩35kV输变电工程:迁建沐滩变电站,新建主变1台,容量8MV A,新建孝儿-沐滩35kV线路13.5km,总投资1291万元。 3、罗渡35kV变电站扩容改造工程:新增主变1台,容量10MV A,总投资595万元。 二、安全生产、建设工作情况 为加强珙县2013年度电力生产、建设施工安全工作,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我公司组织开展了《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监会1-5号令以及《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等相关条例和实施方案的专题学习和专项行动。 (一)电力生产安全工作 在电力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印发<电力安全隐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电监安全〔2013〕5号)等相关要求,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标准,强

电力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计划开工时间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杆线迁改工程。 本项目位于xxxxxxxx,新上二进四出高压智能型环网柜2台;新上分支分界开关2台,新敷设YJV22-3*300mm2高压电缆620米,新敷设YJV22-3*50mm2高压电缆140米,新上杆上避雷器2套,新上杆上铜排(隔离开关)630A 2套,新敷设JKLYJ-240mm2/10KV高压电缆1050米,敷设CGCT-175*4mm电缆套管1400米,敷设CGCT-175*6mm电缆套管280米,电力电缆顶管280米,新建高压普通工作电缆井8个,高压转角工作电缆井3个,高压T 型工作电缆井1个,新建智能型环网柜基础2座。

一、现场安全管理事项: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施工单位应设立工程项目部和项目经理,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该施工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工地设专职安全员,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工作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佩戴袖章。 4、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5、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学习《电力建设安全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随着工程进展,应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6、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对每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确认;无措施或未交底或交底未签名的,严禁布置施工,未签字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施工;安全施工措施应有危险点和危险源的分析和防范措施,在安全交底时交代清楚。 7、每日开工前召开班前会,对全班组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8、建立班组每周安全活动日制度,小结本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并作好记录。 9、项目负责人应保证在现场指挥和监督安全施工,如因事需要临时离开现场,应委托有经验人员代理职责,并交代注意事项;全体项目部人员必须每天到现场履行职责。 二、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事宜 1. 施工用电 一切用临时用电设备都要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施工用电应编制施工用电专项方案,经监理方审批后按方案施工。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DLJ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化学篇) DLJ 58-8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关于颁发《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化学篇)》的通知 (81)电火字第29号 原水利电力部于1963年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水处理及制氢设备篇)》,已不适应电力建设的需要。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原规范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范定名为《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现颁发实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希告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 1981年10月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1条本规范适用于火力发电厂水处理和制氢设备的施工、验收及基建阶段的化学监督工作。 第2条本规范着重规定各项设备在施工及验收工作中有关电厂化学专业方面的技术要求。凡涉及机械安装、管道施工、焊接工艺、监测仪表及程序控制装置等部分,应与相应篇的专业技术规范配合使用。 第3条设备本身制造质量的验收,应参照设计规定、国家(或部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条件进行。 第4条各项设备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和制造厂的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如需修改设计或代用设备、材料时,必须通过一定的批准手续。并将设计变更单及修改部分的图纸、代用设备、材料的出厂证件等,附入验收签证书中。 第5条本规范未列入的非定型设备的施工及验收,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国外进口设备的施工及验收,应参照制造厂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节设备材料的验收与保管 第6条设备运到现场后,开箱检查及验收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清点出厂证件及发货单据; 二、根据订货合同、发货单、零备件目录表清点设备数量,并参照有关技术文件对制造质量作外观检查。 第7条设备、材料的保管工作,应按电力工业部部颁《电力基本建设设备维护保管规程》及制造厂的技术文件进行。防止设备腐蚀、变形、冻裂及材料变质。 第8条运到施工现场已涂衬防腐层的设备,验收时必须检查防腐层的质量,如发现缺陷,应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并及时进行处理。 第9条水处理及化学清洗药剂使用前,须通过检验确证无误。药剂的纯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如设计未作规定时,一般应符合附录一的要求。 防腐材料的保管见附录四。 第三节对土建工程的配合要求 第10条设备安装前,应会同土建施工单位检查以下各项: 一、设备基础的几何尺寸、相对位置及标高应正确。 二、在钢筋混凝土梁柱及设备基础上的预埋件及预留孔洞,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与混凝土结构的连接应牢固。 第11条水处理系统的钢筋混凝土容器及沟道,应按土建设计图纸的规定进行验收。具有防腐层的钢筋混凝土容器及沟道,应检查以下各项: 一、混凝土表面应平整,转角过渡要圆滑,符合防腐层的施工技术要求。待混凝土层自然干燥后,方可进行防腐施工。 二、防腐层施工完毕后,表面不应有裂纹、鼓泡和孔洞,发现缺陷必须消除。 第12条钢筋混凝土容器应做灌水试验。容器灌满水后,第二、三、四昼夜水位的减少量,不得超过总容积的%(即每昼夜漏水量为%,第一昼夜水位下降数不计算在内)。 第13条水处理设备进行调整试运前,土建施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一、水处理室水源可连续供水,防腐地面及防腐沟道施工完毕,排水、排渣沟道畅道,沟道内无杂物,沟盖板齐全,盖板与沟沿应相平齐。 二、水处理室内部粉刷、油漆、地坪及门窗,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毕。

电力施工安全技术交底64355

安全技术交底

一、现场安全管理事项: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施工单位应设立工程项目部和项目经理,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该施工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工地设专职安全员,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工作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佩戴袖章。 4、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5、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学习《电力建设安全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随着工程进展,应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6、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对每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确认;无措施或未交底或交底未签名的,严禁布置施工,未签字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施工;安全施工措施应有危险点和危险源的分析和防范措施,在安全交底时交代清楚。 7、每日开工前召开班前会,对全班组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8、建立班组每周安全活动日制度,小结本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并作好记录。 9、项目负责人应保证在现场指挥和监督安全施工,如因事需要临时离开现场,应委托有经验人员代理职责,并交代注意事项;全体项目部人员必须每天到现场履行职责。 二、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事宜 1. 施工用电 一切用临时用电设备都要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施工用电应编制施工用电专项方案,经监理方审批后按方案施工。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J56 79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DJ56-79(管道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的通知(79)电火字第20号 一九六三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管道篇)、(热工仪表及自动装置篇)》,已不能适应当前电力工业建设和生产的需要。为此,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原规范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定名为《电力建设施“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适篇)、(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现颁发执行。希各单位在执行过旧中注意,若结经验,若发现问题,请随时告电力建设总局,以便将来在修订时考虑。 一九七九年十月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规范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和热力网的下列管道及其附件的配制、安装及验收: 一、工作压力为170公斤/平方厘米及以下、工作温度为555℃及以下的主蒸汽管道及相应的再热蒸汽管道和主给水管道; 二、火力发电厂范围内的一般性汽水管道、热力网管道和压缩空气管道。 第2条下列各类管道的特殊施工及验收技术要求,尚应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以下简称《电建规》)中有关专业篇的规定执行: 一、汽轮机和发电机本体范围内的各类管道; 二、锅炉本体范围内的各类管道,以及烟、风、煤、燃油、燃气和除灰系统的管道; 三、油、水处理系统的各类管道; 四、制氢、供氢系统的各类管道; 五、热工仪表管道。 注:铸铁管道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验收,应按照国家建委颁发的《建筑安装土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篇章的规定执行。. 第3杂管道配制及安装中的焊接工作,除按照本篇中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电建规(火力发电厂焊摸篇)》,以下简称《电建规(焊接篇)》的相应规定。 第4条管道的保温与刷漆应按照《电建规(锅炉机组篇)》的规定执行。 管道的刷色应按照《电建规(汽轮机组篇)》的规定执行。 第5条管子及管道附件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主管部的部颁标准)。其制造质量应符合主管部制订的各项技术条件。 第6条各类管道均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需修改设计或代用材料时,必须按照设计变更制度办理。 第7条各类管道及其附件的保管,应按照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末安装设备保管规程》以及相应的补充规定进行。 第二章管子及管道附件使用前的检验 第一节管子 第8条各类管子在使用前应查明钢号、通径及壁厚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第9条工作压力>t25公斤/平方厘米或工作温度≥300℃的管道施工前,对所使用的管子除按照第8条的规定办理外,尚须核对出厂证件(或足以证明质量的可靠证件),确认下列项目均符合国家(或主管部颁)的技术标准:

2012版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简介

2012版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简介 第2部分:锅炉机组 DL/T5190.2-2012 一、新版“锅炉施工技术规范”的特点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蒸发量为400t/h~3150t/h,主蒸汽压力为9MPa~28MPa,主蒸汽温度为540℃~610℃电站锅炉机组的施工及验收,完全覆盖300~1000MW级亚临界至超临界电站锅炉安装。 垃圾焚烧锅炉、生物质焚烧锅炉、燃机余热锅炉的施工及验收工作使用附录N、P、Q。 (二)、内容方面: 1、淘汰了目前300~1000MW级锅炉中基本不再使用的设备或部件安装项目,如混凝土锅炉构架安装、机械式除尘、水膜式除尘、水力除灰冲渣系统及设备、中贮式制粉系统及设备、冲量式安全阀和杠杆式安全阀;高耗能或现在已基本不采用的锅炉辅机;敷管炉墙、框架混凝土炉墙、砖砌轻型炉墙施工等; 2、增加了独立的锅炉烟气脱硫脱硝章节; 3、增加了循环流化床锅炉施工技术要求,特别是循环流化床锅炉耐磨耐火材料的砌筑; 4、将垃圾焚烧锅炉、生物质焚烧锅炉、燃机余热锅炉安装施工质量验收作为规范性附录; 5、增加了600级至1000MW级超临界和超超临界锅炉所采用的设备和系统,如锅炉启动疏水系统及设备、各类膨胀补偿装置、脉冲式吹灰器、等离子点火装置和微油点火装置、各类新型辅机(螺杆式空压机、自动称量全封闭带式给煤机、双进双出球磨机、流化风机、气化风机等)、布袋式除尘器、干式除灰除渣系统及设备等。 二、新规范主要内容简介 (一)、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锅炉构架及有关金属结构 5 受热面 △ 6 锅炉附属管道及附件 △7 烟风道、燃(物)料管道及附属设备 ☆8 脱硫脱硝 9 燃油系统设备及管道 10 锅炉辅助机械 11 输煤设备 △12 炉墙砌筑及热力设备和管道的保温、防腐 13 锅炉机组启动试运及验收 附录A 锅炉钢结构的制造和装配公差 附录B 火电安装中常用钢材的临界温度 △附录C 锅炉基础轴线与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附录D 高强度螺栓连接工程检验项目 附录E 管式空气预热器的制造和装配工程

电力工程安全技术设计交底

电力工程安全技术设计交底 工程名称10KV玉一路新建工程单元工程名称类别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材料设备的存放或保管、人力运输及起重、高处作业、电气工具的使用、基坑开挖、电杆组立与撤除、通道砍伐、线缆展放、配电柜安装、变压器安装。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1)各类安全工器具用经过国家规定的形式试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并做好记录。安全工器具使用前的外观检查应包括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绝缘层脱落、严重伤痕,固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裂等现象。对其绝缘部分的外观有疑问时应进行绝缘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绝缘操作杆、验电器和测量杆:允许使用电压应与设备电压等级相符。使用时,作业人员手不准越过护环或手持部分的界限。2)雨天在户外操作电器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就防雨罩或使用带绝缘子的操作杆。使用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接地线的两端夹具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都能接着良好、撤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至松脱。携带型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裂、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均不准使用。3)安全帽:安全帽使用前,应检查帽壳、帽衬、帽箍、顶衬、下颚带等附件完好无损。使用时、应将下颚带系好,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它原因造成滑落。安全带、腰带和保险带、绳引诱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

应具有保险装置,操作应灵活。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mm以上的应加缓冲器。4)脚扣和登高板:金属部分变形和绳(带)损伤者禁止使用。特殊天气使用脚扣和登高板应采用防滑措施。2、材料设备的存放或保管:1)材料设备应存放在库房内,对易受潮的材料设备严禁露天存放。材料设备应加强保养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实现物资不腐蚀、不霉烂变质,不损坏。2)库房要防火、防盗、防潮的安全措施,库房应经常保持整洁、清洁,做到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废物,过道畅通,库区周围清洁卫生。3、杆基开挖:1)挖坑前,应与有关地下管道、电缆等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做好防护措施。组织外来人员施工时,应将安全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加强监护。2)挖坑时,应及时清除坑口附近浮土、石块、坑边禁止外人逗留。在超过1.5m深的基坑内作业时,向坑外抛郑土石应防止土石回落坑内,并做好临边防护设施。作业人员不准在坑内休息。在下水道、煤气管道、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附近挖坑时,应设监护人。在挖深超过2m的坑内工作时,应采取安全设措施,如带防毒面具、向坑中送和持续检测等。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挖坑人员,防止煤气、沼气等有毒气体中毒。在居民区及交通道路开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遮拦,加挂井盖标示牌,夜间挂红灯。进行石坑、冻结坑打眼或打桩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扶纤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打锤人不准带手套。纤头有开花现象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4、人力运输及起重:1)搬运的过道应平坦畅通,如在夜间搬运,应有足够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机篇)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汽轮机机组篇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本规范适用于单机容量为25~600MW,主蒸汽压力(表压)为3.4~16.7MPa(35~170kgf/cm2),主蒸汽温度为435~550℃的火力发电厂国产汽轮发电机组本体及附属设备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对于大于或小于上述参数和容量设备,以及参数和容量类似的进口设备可参照使用。 1.1.2汽轮发电机组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必须以经批准的设计和设备制造厂的技术文件为依据,如需修改设备或变更以上文件规定,必须具备一定的审批手续。有关管道、焊接、保温、油漆、化学水处理设备、化学清洗、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等部分的施工,应按本规范相应专业篇的规定执行。发电厂土建工程除按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外,还应按本规范的《建筑工程篇》执行,在本篇中提出有关土建的特殊要求,应按本篇规定执行。有关电气设备安装的要求应按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1.1.3汽轮机组安装工程除按本篇执行外,还应遵守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防火等规程的有关规定(参见附录Q)。 1.1.4本篇所列各项施工技术要求和验收质量标准为基本要求。不论国产或进口机组施工时,首先应按设备订货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及制造厂的正式图纸规定执行,如合同协议及制造厂无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全面时,按本篇规定执行。 1.2 设备器材 1.2.1设备安装前的保管应按存放地区的自然情况、气候条件、周围环境和存放时间的长短,参照部颁的SDJ68-84《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和设备技术文件对设备存放的要求,做好保管工作,防止设备变形、变质、腐蚀、损伤和丢失。 1.2.2设备订货时应规定由厂家提供和随设备交付的技术文件,作为施工及质量检验的重要依据,主要文件如下: (1)设备供货清单及设备装箱单; (2)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和技术文件; (3)设备出厂证件、检验试验记录及重大缺陷记录; (4)设备装配图和部件结构图; (5)主要零部件材料的材质性能证件; (6)全部随箱图纸资料。 1.2.3设备装卸和搬运,除应按《热机安装安全工作规程》执行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吊时应按箱上指定的吊装部位绑扎吊索。吊索转折处应加衬垫物,防止损坏设备。 (2)搞清设备或箱件的重心位置,对设备上的活动部分应予固定,并防止设备内部积存的液体流动和重心偏移,造成倾倒。

DL-T-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篇)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锅炉机组篇 The Code of Erection and Acceptance of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Section of Steam Boiler Set DL/T5047—95 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前言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SDJ245—88)自发布实施以来,对电力工业建设和电站锅炉施工质量的提高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电力工业的发展和发电质量的提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保证。为了确保对火力发电厂“安全、经济、稳发、满发”运行的要求,适应大机组、新设备施工的需要,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对原规范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作了较大的改动,并经三次组织讨论和审定。 本规范所采用或引用的有关国标、行标、文件等均为1996年1月前已发布的现行标准和文件。新增标准36篇,更换新标准14篇,取消原规范附录十六中序号26标准1篇。由于新标准的引用而涉及本规范的条文修改也比较多,如高强度螺栓连接,油罐安装,焊接工艺、质量,管道安装,泵类安装,整套启动试运,化学清洗,安全阀调整,蒸汽冲洗等。 由于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出现,本规范补充增加的新条款也较多,其中“3受热面”中增加了“3.5循环泵”新增条款10条,在“5烟、风、煤管道及附属设备”中增加了“5.5烟气脱硫装置”新增条款20条,在“7.3磨煤机”中增加了“7.3.5MPS(ZGM)中速磨煤机”新增分条款10条,并新增附录6个,修改及更新附录4个,取消原附录1个。

电力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最新版

北京东方中电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进场施工交底 一、现场安全管理事项: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施工单位应设立工程项目部和项目经理,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该施工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工地设专职安全员,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工作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佩戴袖章。 4、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5、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学习《电力建设安全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随着工程进展,应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6、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对每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确认;无措施或未交底或交底未签名的,严禁布置施工,未签字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施工;安全施工措施应有危险点和危险源的分析和防范措施,在安全交底时交代清楚。 7、每日开工前召开班前会,对全班组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

环境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8、建立班组每周安全活动日制度,小结本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并作好记录。 9、项目负责人应保证在现场指挥和监督安全施工,如因事需要临时离开现场,应委托有经验人员代理职责,并交代注意事项;全体项目部人员必须每天到现场履行职责。 二、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事宜 1. 施工用电 一切用临时用电设备都要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施工用电应编制施工用电专项方案,经监理方审批后按方案施工。 (1)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不得大于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流动控制箱,流动控制箱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30m; (2)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插入插座内使用; (3)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4)工地使用碘钨灯时,其支架应稳固且不得带电移动;架设高度大于2.5m;并且外壳接地或接零。 (5)对所有用电设备有可靠良好地接在保护零线(PE线)上;(6)施工电源线架设应符合施工用电方案的安全规定。 2. 焊接作业 (1)焊接时,应防火、防爆炸、防烧伤和防触电;操作人员应穿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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