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规定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程序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部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均需报医务处,医务处进行论证后,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省卫生厅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医务处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医务处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务处定期向省卫生厅报告。
三、各临床科室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医务处报告: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2、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5、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范围(一)医疗技术:指医院获准开展的非限制类、限制类、特殊级医疗技术项目。
医院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未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管理部门同意的技术项目,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任何科室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开展。
(二)人员:依法获得相应资质,在医院执业的医师和护理人员,以及有相应毕业学历和职称的检验、药剂、康复、影像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疗技术分级管理(一)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当依据技术项目的风险性和难易程度等因素,结合科室实际,对技术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可参照手术分级标准对科室医疗技术进行分级,建立医疗技术分级目录。
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当根据科室实际,确定科室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含手术),并对高风险技术项目严加控制,定期评估高风险技术项目的实施效果并加以改进。
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将科室开展医疗技术报医务科备案。
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单独列报。
(二)医务科对各医疗、医技科室提交的医疗技术目录进行汇总整理、审核,并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决定。
(三)医院学术委员会的决议经院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由各医疗、医技科室执行。
医务科负责监督、落实。
三、授权准入与审批流程(一)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开展医疗技术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授权与再授权,医务科和护理部分别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准人的医(技)师和护理人员进行审核与日常监管。
(二)授权准入条件: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持有相应资质的各类技术,医院医护人员需取得相应的准入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该技术,并符合国家、省卫生计生委颁布的相应管理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其他准入资格要求的,应为在医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
(三)授权时间:新入院员工依据培训考核结果、相应执业资质的获取情况,医院定期组织考评、授权。
2023年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

2023年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概述2023年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是指在医疗技术领域,确定医疗技术产品的准入条件和分类管理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技术产品的上市准入程序,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医疗技术产品的质量和效果。
背景随着科技的发展,医疗技术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泛。
为了防止不合格的医疗技术产品上市,保障公众的权益,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在2023年被推出。
制度内容医疗技术准入医疗技术准入是指医疗技术产品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上市销售的过程。
2023年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规定了准入条件: - 技术评估:医疗技术产品需要进行科学的技术评估,评估结果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 临床试验:某些医疗技术产品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 资料审核:医疗技术产品的相关资料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包括技术文档、生产过程等。
- 质量管理:医疗技术产品的生产过程需要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效果。
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医疗技术分类管理是指根据医疗技术产品的特性和用途,将其分为不同的分类进行管理。
2023年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规定了分类: - 具备高风险的医疗技术产品:这类产品使用风险较高,对患者的安全和生命健康有较大影响,需要进行严格的准入审核和定期监测。
- 具备中风险的医疗技术产品:这类产品使用风险较中等,对患者的安全和生命健康有一定影响,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准入审核和定期监测。
- 具备低风险的医疗技术产品:这类产品使用风险较低,对患者的安全和生命健康影响较小,需要进行简化的准入审核和定期监测。
实施措施为了有效实施2023年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相关部门采取了措施:- 建立准入和分类管理的工作机构:负责准入和分类管理工作的机构在各级政府和医疗行业内建立,并配备专业人员。
- 制定准入和分类管理的标准和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将准入和分类管理的标准和规定进行制定和修订,确保其科学、规范和有效。
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50769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管理制度Classificatio n man ageme nt system for medical tech no logy access oftraditi onal Chin ese hospital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经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制定本规定: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各科室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各科室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市卫生局申报的医疗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生厅制定并公布,各相关科室及时组织申报。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 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 高风险;3. 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 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 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均需报医务科,医务科进行组织并报卫生局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医务科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医务科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务科定期向卫生局报告。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医疗技术是指在医疗领域中使用的各种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药产品等。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规范医疗技术的使用是十分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技术的准入要求和分类标准,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有效。
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1. 准入要求(1)医疗技术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医疗技术应经过临床试验和评价,证明其安全有效。
(3)医疗技术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必要的资质和许可。
2. 准入程序(1)提交准入申请:申请人应向相关部门提交准入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2)受理和审查:相关部门应对准入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查,对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估。
(3)决定准入:根据审查结果,相关部门应对准入申请作出决定,并及时向申请人通知。
三、医疗技术分类管理1. 分类标准(1)按照使用领域分类:将医疗技术按照其主要使用领域进行分类,如临床医学技术、实验室技术、康复技术等。
(2)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将医疗技术按照其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如高风险技术、中风险技术、低风险技术等。
(3)按照适用范围分类:将医疗技术按照其适用范围进行分类,如人体内使用技术、人体外使用技术等。
2. 管理要求(1)高风险技术应进行专门的管理,包括设立专门的使用和操作规范、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修、加强培训和监督等。
(2)中风险技术和低风险技术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包括制定统一的使用和操作规范、定期检测和维修、加强培训等。
(3)不同分类的医疗技术应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管理措施1. 监督检查(1)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医疗技术的准入和分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技术的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
2. 处罚措施(1)对违反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扣押或撤销许可证等。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制度。
三、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由医务科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管理委员会负责各类医疗技术的院内审核工作。
四、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够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定目录并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的技术。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制定并公布,报卫生部备案。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目录由卫生部制定,需要经卫生部进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二)高风险;(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由卫生部制定公布,并根据临床应用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五、医院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管理。
拟新开展的第一类技术由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院伦理管理委员会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或者第三类医疗技术前,由医务科组织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向相应的医疗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是指在医疗技术领域中,通过一系列的评价和审批程序,对医疗技术的准入进行管理,并进行分类,以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对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是指对新型医疗技术进行评价和审批,确定其是否适用于临床应用的制度。
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技术评价:对新型医疗技术进行技术评价,评估其原理、性能、安全性和有效性等,确定其是否具备临床应用的条件。
2. 临床试验: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技术进行临床试验,评估其在实际临床应用中的效果和安全性。
3. 审批程序:确定医疗技术的准入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包括技术评价、临床试验报告的审核和专家评审等。
4. 有效期限:医疗技术准入证书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过期后需要重新进行评估和审批。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不必要的医疗事故和费用浪费。
同时,医疗技术准入管理还有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创新。
二、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是指对医疗技术进行分类,根据其安全程度和临床应用范围进行管理的制度。
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等级:根据医疗技术的安全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如高风险技术、中风险技术和低风险技术等。
2. 临床应用范围:根据医疗技术的适应症和临床应用范围,将其分为不同的临床应用范围,如诊断技术、治疗技术和康复技术等。
3. 管理要求:根据医疗技术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管理要求,包括技术规范、设备要求和人员培训等。
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对医疗技术进行科学、合理、有序的管理,确保医疗技术在适应范围内的安全、有效和可靠的应用,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的意义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患者安全: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减少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模版(2篇)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工作,保障医疗技术安全和质量,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和应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所有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工作。
三、医疗技术准入管理1. 医疗技术准入审批程序(1)确定医疗技术准入审批机构,负责医疗技术准入的审批工作;(2)制定医疗技术准入审批的流程和时间节点,明确各审批环节的职责和权限;(3)申请医疗技术准入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技术说明书、科学论证报告、临床试验结果等;(4)医疗技术准入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并在相应的官方和媒体渠道公示。
2. 医疗技术准入审评标准(1)医疗技术准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能够提供显著的诊疗效果或治疗效果;(2)医疗技术准入应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且能够进行长期有效的监测;(3)医疗技术准入应符合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能够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3. 医疗技术准入的时限与期限(1)医疗技术准入审批的时限应当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执行;(2)医疗技术准入的期限应根据医疗技术的特点和需要进行确定,对于具有较高风险的医疗技术,应加强监测和定期评估。
四、医疗技术分类管理1. 医疗技术分类标准(1)制定医疗技术分类标准,包括基础医疗技术、核心医疗技术和前沿医疗技术等;(2)基础医疗技术是指已经成熟并广泛应用的技术,应全面保障其质量和安全性;(3)核心医疗技术是指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和价值的技术,应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测;(4)前沿医疗技术是指尚处于研究和实验阶段的技术,应进行评估和试点应用。
2. 医疗技术分类管理机制(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技术分类管理机制,明确各类医疗技术的具体管理要求;(2)医疗机构应对不同类别的医疗技术进行不同的管理措施,包括技术培训、质量控制、监测和评估等;(3)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技术的跟踪和研究,及时关注相关的学术动态和技术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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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程序
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部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均需报医务处,医务处进行论证后,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省卫生厅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医务处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医务处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务处定期向省卫生厅报告。
三、各临床科室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医务处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2、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5、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各临床科室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请医务处批准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1、与该项医疗技术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设备、设施、
辅助条件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带来不确定后果的;
2、该项医疗技术非关键环节发生改变的;
3、准予该项医疗技术诊疗科目登记后1年内未在临床应用的;
4、该项医疗技术中止1年以上拟重新开展的。
附件一:卫生部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附件二:四川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一:
卫生部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附件二:
四川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一、?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
二、?先天性心脏病介入诊疗技术;
三、?心脏导管消融技术;
四、?起搏器介入诊疗技术;
五、?全胰腺切除术;
六、?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诊疗技术;
七、?髋、膝关节置换翻修技术;
八、?颈、腰椎间盘置换技术;
九、?全椎体切除技术;
十、?足趾移位拇指再造技术;
十一、?角膜移植技术;
十二、?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技术;
十三、?口腔颌面复杂种植诊疗技术;
十四、?输尿管镜诊疗技术;
十五、?面目轮廓整形技术;
十六、?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
十七、?经皮肾镜技术;
十八、?内镜超声介入治疗技术;
十九、?超声引导下的肿瘤介入治疗技术;
二十、?胎儿先天性畸形超声诊断技术;
二十一、?海扶刀治疗技术;
二十二、?耳整形术;
二十三、?乳房整形技术(除隆乳术);
二十四、?男女外生殖器整形技术(除变性术);
二十五、?并指(趾)整形技术;
二十六、?本省首次开展的医疗技术(不含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