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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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管理制度(3篇)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3篇)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矿井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规范矿井通风工作,提高矿井通风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的通风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通风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预防和控制矿井通风安全风险,加强对通风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矿井通风管理要遵循科学技术发展和管理创新的原则,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高通风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矿井通风管理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的宣传教育,提高通风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

第二章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第六条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要求,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确保其操作正确、灵活和可靠。

第八条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做到“定期检查、定期维护、随时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年度检查和维修工作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条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更新老化设备,保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矿井通风计划和控制第十一条每个矿井都应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通风计划,详细规定通风系统的设计参数、操作流程和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矿井通风计划的编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应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工程布局和作业要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三条矿井通风计划要根据矿井作业情况进行调整和改善,确保通风系统的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矿井通风计划的执行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要严格按照计划操作,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五条矿井通风计划的执行要注重监测和控制矿井通风系统的指标和参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矿井通风安全风险管理第十六条矿井通风管理要强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通过科学的方法确定和评估通风系统的安全风险。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3篇)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3篇)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保障矿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矿山企业和矿井通风设施管理部门。

第三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与改造第五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综合考虑矿井的地质条件、采矿方法和工艺流程等因素。

第七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根据矿井的规模和布局合理确定通风机组、风井、排风井等的数量和位置。

第八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注重节能减排,在满足通风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能源消耗。

第九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配备设备完善、性能可靠的通风设备,保障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设立专门的项目组织机构,负责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第三章矿井通风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第十一条矿井通风设施的运行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矿井通风设施的运行应建立健全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权限,并进行记录和台账管理。

第十三条矿井通风设施的运行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设备的性能达到要求。

第十四条矿井通风设施的运行时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应进行定期保养和设备检修,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的部件。

第十六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操作规范和标准,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七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设施的管理和监督,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八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部门应明确责任和权限,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矿井生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井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由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制定通风设施的管理制度,组织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

2.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通风设施管理档案,记录通风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改造情况。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三、通风设施的安装与使用1.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矿井通风设施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通风设施的检查与维护1.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应定期进行,检查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运行状态、安全性能和故障处理等。

2. 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应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维护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更换等。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通风设施的改造与更新1. 矿井通风设施的改造应根据矿井生产的发展和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适应性和安全性。

2. 矿井通风设施的更新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改造和更新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1.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安全运行。

2.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通风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通风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七、通风设施的应急预案1. 矿井通风设施的应急预案应根据矿井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

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4篇)

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4篇)

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1.通风设施是构成通风系统,防止瓦斯事故的基础设施,全矿职工和所有单位都要必须爱护,确保其完好。

故意损坏通风设施,按矿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通风科负责按标准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设计施工,杜绝出现不合格设施,采区通风设施完毕后,移交给生产队组进行管理,生产过程中如果发生或发现设施损坏,要及时通知通风区进行维修,保证通风系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任何人不得将一组风门同时打开,否则按严重“三违”论处。

运输设备或物料经过风门时,必须小心谨慎,不得损坏风门。

当设备或物料的长度或宽度超出风门规格时,必须事先与通风科取得联系,通风科指派专人在现场配合工作,不得强行通过风门,以免造成损坏及其它不良后果。

4.通风科负责每月对全矿风道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向有关领导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对于损坏严重的风道,通风科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处理。

5.风道的工业卫生按矿划定的责任范围,分片进行管理,按规定周期进行清扫、冲洗。

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2)是针对建筑物的通风系统和风道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通风设施主要包括通风机、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设备,它们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室内空气的流通和新鲜空气的补充。

通风设施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设备,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

2.设备的清洁与消毒:通风设备容易积累灰尘、细菌和霉菌等污染物,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通风设备的卫生和净化作用。

3.设备的节能管理:合理使用通风设备,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浪费,同时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设备的效能,减少能源消耗。

风道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风道的清洁与消毒:定期对风道进行清洁和消毒,清除积尘、细菌和霉菌等污染物,确保室内空气的卫生和质量。

2.风道的检查和维修:定期对风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风道的畅通和正常运行。

3.风道的绝热和隔音:对于需要绝热和隔音的风道,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室内温度和噪音的控制。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5篇)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5篇)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矿井主电扇通风设施必须有防资防破坏的栅栏门,并设专人看管,负责设施的保卫工作。

2、井下通风设施、风门、风桥、调节门临板闭,栅栏必须牢固可靠,悬挂管理牌板和说明牌、警示牌。

3、井下必须由瓦期检查员负责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检查,发现损坏立即报告矿领导进行处理或恢复。

4、过车风门或重要风门必须设专人看管,或采用闭锁装置,保证风门正常关闭,防止风流短路。

5、井下风门规格:宽____米,高____米,门扇厚度不小于____米/米。

调节门窗能自动,并有两道铁扁担,中夹油毛毡合面而成,门框不小于50____平方米。

6、井下通风设施必须每月网路分析一次,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凡不用的风门及时解除。

7、严禁用毛草、煤碴当临时来板闭或临时挡风墙。

临时板闭必须是用不少于____平方米的木板鱼鳞搭接并磨缝永久密闭必须设置反水池(无水除外),火区密闭必须设置注浆管,观测孔并用闸门保持正常关闭状态。

8、永久风门,永久密闭必须掏松,风硬帮硬底,设施前支架良好,超过____米设墙面平整反边栅栏,严密不漏风,牢固可靠。

灯房、矿灯管理制度1、矿井使用的矿灯必须使用原煤炭部指定的厂家生产的合格矿灯。

2、新购进的矿灯必须按矿灯使用说明书,上架充足74h方可入井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按时加酸加蒸馏水,确保矿灯的使用寿命。

3、用的矿灯必须经常维修,矿灯入井前灯房管理人员须详细检查矿灯的完好情况,发现锁口螺丝不对位,灯线老化破损,灯头松动,破裂、漏酸,开关失灵,矿灯发红等情况,严禁将矿灯发出。

4、矿灯发放必须设专人管理,矿灯发放须认真作好登记,并实到挂牌管理,矿灯实行编号,专人专牌,恁牌领灯,交灯时,交灯领牌。

若超过班点不交灯时,灯房管理人员及时向矿汇报。

5、矿灯应专人专管灯的专用制度。

6、严禁将矿灯私自外借,非本矿的矿灯严禁入灯房。

7、每次收交的矿灯都必须擦洗干净,然后再上架充电。

8、灯房管理人员经常保持灯房、充电房干净卫生,报废的矿灯必须及时处理,或用箩筐盛装,严禁乱丢乱扔。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4篇)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4篇)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良好通风环境,提高员工的工作效能和生活质量,制定本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仓库等区域的通风设施管理。

第三条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保证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健康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主管部门:通风设施的管理由企业的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通风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第五条设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1.定期检查通风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故障及时维修;2.清理通风设施周围的杂物,保持通风设施的畅通;3.确保通风设备开机前的电源接线正常;4.检查通风设备的开关和控制器是否正常。

第六条开机操作:1.在设施开机前,应提前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安全;2.按照设备操作手册的要求,正确操作通风设施开机;3.开机后,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

第七条使用注意事项:1.严禁在通风设施周围堆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2.严禁私自调整通风设备的运行参数,如需调整应报告安全环保部门;3.不得随意关闭通风设备,如需关闭应报告安全环保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4.禁止私拉私接、乱用电源,确保通风设施用电安全。

第八条维护保养:1.设施运行期间,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参数,如发现异常及时进行维修;2.定期清洗通风设备,保持其清洁和良好的运行状态;3.保养通风设备的润滑部件,确保其正常工作;4.定期更换通风设备的滤网和滤芯,保证其过滤效果。

第三章紧急情况处理第九条突发事件的处理:1.在发生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关闭通风设备,避免进一步蔓延;2.按照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人员提前撤离到安全区域,并报警求助;3.在紧急情况处理完成后,及时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如有受损应及时报修。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条监督检查:1.安全环保部门对通风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2.安全环保部门必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妥善记录和报备;3.相关职能部门对通风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门。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6篇)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6篇)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通风设施由通风队负责____施工、生产单位使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和回收等由所辖通风队或综合队负责。

2、在通风设施设置前一个星期,由通风区技术室负责编制通风系统调整报告,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报告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类别、设置位置、数量、规格及质量要求等。

(1)、类型:根据通风系统需要及有关要求确定设施类型:永久或临时的风门、密闭、调节风墙等。

(2)、设置位置。

通风设施必须是设在巷道内的合理地段,以保证有效控制、分配风量。

若通风设施位置不合理,造成瓦斯超限、通风系统不稳定时,追究通风区技术主管的责任。

(3)、数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设施用途确定,但风门不得少于两道。

(4)、规格:风门根据经过其间的物体大小确定其长、宽、高尺寸,但每道风门不得少于____道,其间距不得小于____米,主要进回风巷道之间需设风门时,必须设两道永久性联锁风门,并设置反扇,防止反风时风流短路;永久设施根据其用途确定其厚度,但不得少于500mm厚。

(5)、质量要求。

以质量标准化的要求为准,有特殊要求的根据现场实际而定。

3、通风设施的设置和拆除,必须经矿总工程师、通风区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变更通风设施会改变两个及两个以上采区通风系统的,必须报专门措施,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实施。

4、通风设施施工时,由所辖片区的通风队或综合队队长担任施工负责人,____人员进行施工,并负责质量、安全等工作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由该队长负责整改或重新施工,并自负所需工料费用。

5、通风区成立质量验收小组,组长由生产副区长担任,成员:技术副区长、通风队、综合队长及技术员。

6、每一处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质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施工。

7、若通风设施在服务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则由质量验收小组组长承担责任,并追究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的责任。

8、施工永久通风设施时,必须用砖或料石构筑,不能用其它材料代替。

否则,追究通风队长责任。

矿井通风设施设置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设置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设置管理制度(-)风门1、凡是需要设置风门的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巷、采面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同时设置两道风门;矿井主要进回风之间的联络巷风门应设反向风门并安装闭锁装置。

通车风门间距不得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应大于5米,通车数量较为频繁的风门应安装自动装置,及行车不行人信号装置。

2、砌筑风门时,应选择在巷道支护及顶帮完好的地点施工。

施工前应首先加固好施工地点附近的支护,需要拆除巷道支护时,应采取防止冒顶片帮的措施,防止冒顶片帮伤人或给施工增大难度。

风门墙应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墙体四周应掏槽至硬帮、硬底、硬顶并用灰砂浆填满捣实,以防止漏风。

3、砌筑风门时,门框应顺向风流倾斜85°左右,门框接口成90°。

砌筑风门的巷道有水沟时应先施工反水袋或反水管;有电缆通过时应设铁卡管将电缆孔、管路孔;如有风筒通过时,应在墙体适当位置埋设与风筒等经的硬质风筒或将风筒用铁皮套住。

4、砌筑风门时,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具体要求,严禁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5、安装风门必须在风门砌筑竣工24小时后进行。

安装风门时,应包边沿口,设置衬垫,风门与门框接触严密,通车风门应设置底坎和挡风帘。

6、风门及门框入井安装前应进行防腐处理,井下使用的风门应定期进行防腐处理。

7、井下需要砌筑调节风窗时,调节风窗的施工质量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执行。

(二)密闭1、井下出现盲巷、采空区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密闭。

2、密闭位置一般应设在距全风压巷道不大于5米,支护良好,顶帮完好的巷道内。

密闭前后5米内,必须采取措施加固顶帮支护。

3、密闭施工前必须切断通往密闭内的所有电缆、轨道、管路。

密闭内应设置抗压强度大的木垛或密集支护,其位置应靠近密闭。

4、砌筑密闭的巷道如有流水,应设反水管。

砌筑密闭时,应留有观测孔、措施孔管,其位置应在密闭的中上部,并将孔管口堵严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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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1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最新版)
1、矿井主电扇通风设施必须有防资防破坏的栅栏门,并设专人看管,负责设施的保卫工作。

2、井下通风设施、风门、风桥、调节门临板闭,栅栏必须牢固可靠,悬挂管理牌板和说明牌、警示牌。

3、井下必须由瓦期检查员负责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检查,发现损坏立即报告矿领导进行处理或恢复。

4、过车风门或重要风门必须设专人看管,或采用闭锁装置,保证风门正常关闭,防止风流短路。

5、井下风门规格:宽0.8米,高1.2米,门扇厚度不小于40米/米。

调节门窗能自动,并有两道铁扁担,中夹油毛毡合面而成,门框不小于50×120平方米。

6、井下通风设施必须每月网路分析一次,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凡不用的风门及时解除。

7、严禁用毛草、煤碴当临时来板闭或临时挡风墙。

临时板闭必须是用不少于30平方米的木板鱼鳞搭接并磨缝永久密闭必须设置反水池(无水除外),火区密闭必须设置注浆管,观测孔并用闸门保持正常关闭状态。

8、永久风门,永久密闭必须掏松,风硬帮硬底,设施前支架良好,超过2米设墙面平整反边栅栏,严密不漏风,牢固可靠。

灯房、矿灯管理制度
1、矿井使用的矿灯必须使用原煤炭部指定的厂家生产的合格矿灯。

2、新购进的矿灯必须按矿灯使用说明书,上架充足74h方可入井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按时加酸加蒸馏水,确保矿灯的使用寿命。

3、用的矿灯必须经常维修,矿灯入井前灯房管理人员须详细检查矿灯的完好情况,发现锁口螺丝不对位,灯线老化破损,灯头松动,破裂、漏酸,开关失灵,矿灯发红等情况,严禁将矿灯发出。

4、矿灯发放必须设专人管理,矿灯发放须认真作好登记,并实到挂牌管理,矿灯实行编号,专人专牌,恁牌领灯,交灯时,交灯领牌。

若超过班点不交灯时,灯房管理人员及时向矿汇报。

5、矿灯应专人专管灯的专用制度。

6、严禁将矿灯私自外借,非本矿的矿灯严禁入灯房。

7、每次收交的矿灯都必须擦洗干净,然后再上架充电。

8、灯房管理人员经常保持灯房、充电房干净卫生,报废的矿灯必须及时处理,或用箩筐盛装,严禁乱丢乱扔。

9、认真做好灯房交接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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