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经验谈
合同审查经验谈

合同审查经验谈(一)ﻫﻫ合同审查是律师最基本的业务之一,不论是诉讼律师还是非诉讼律师,对合同审查都不会陌生,也可能都有自己的一些经验和方法。
但大多数律师的经验和方法应该基本都是自己摸索的结果,因为不论是在法学院读书还是律师执业培训中,几乎没有合同审查方面的专业培训。
ﻫﻫ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律师们审查合同的水平参差不齐。
但合同审查不像诉讼等业务结果立现,同时也因为缺乏评价标准,大部分客户对律师合同审查水平的高低难以分辨,再加上合同审查基本是法律顾问服务范畴不属于赚钱业务,因此律师界似乎不是很重视合同审查技能技术的研究,整体上水平难以提升。
从业十年,大大小小的合同也审查了不少,有一点点自己的经验和体会。
前不久,在“建领城达”每周学习时间,给同事们聊了聊合同审查的问题,事后就有人问我是否有书面讲稿。
这次抽空写出来,是希望我的这点经验能够对同行们(尤其是刚入行的从业者)有点帮助。
ﻫ如果您读了以后觉得还有点用,那么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如果您读了以后,觉得浪费时间,那我只能表示抱歉。
说明一点,我的经验和体会也只是自己摸索的、非系统的,我写的也不是合同审查的律师业务指引。
如果你对合同审查的基本要求尚不熟悉的,可以参阅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或者可以阅读该指引主要执笔人吴江水律师的巨著——《完美的合同》,写的很详细。
ﻫ一、审查合同必须弄清背景和客户的目的ﻫﻫ合同只不过是交易的载体,只要是交易,都会其特定背景和目的。
合同审查的根本目的是帮助客户实现交易目的,防范可能的交易风险。
要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了解背景和交易目的,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多数情况(尤其是常规合同),律师一看合同就能基本判断出合同的背景和目的。
但我们也要记住,在现实社会之中,客户的交易目的是会不断变化的,并非可以想当然的。
在背景和目的都不清楚的情况下进行合同审查,其效果和风险是可想而知的。
毋庸讳言,现实中有很多人就是在对合同“背景和目的”不甚明了的情况下就审查起来了。
工程建设合同审核经验

工程建设合同审核经验工程建设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它对于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名合同审核人员,在审核工程建设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的合法性合同的合法性是合同有效性的前提。
在审核工程建设合同时,首先要确保合同的签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类型、签订主体、内容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注意合同是否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批准,如需要进行审批、备案的,应当已经完成相应的程序。
二、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工程建设合同的内容应当完整,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在审核合同时,要逐一检查合同条款是否涵盖了上述各个方面,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
三、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是确保双方权益的关键。
在审核工程建设合同时,应当注意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如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工程质量的标准、工程进度的时间节点、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等方面的内容,都应当具有明确的表述,避免出现模糊不清、容易产生歧义的情况。
四、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合法性是合同有效性的基础。
在审核工程建设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还需要注意合同条款是否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要求。
五、合同条款的实用性合同条款的实用性是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
在审核工程建设合同时,应当注意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如工程项目的特点、建设环境、建设周期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还需要注意合同条款是否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如工程质量的保障、工程进度的控制、工程价款的支付等方面的内容。
六、合同条款的灵活性合同条款的灵活性是应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化的重要保障。
在审核工程建设合同时,应当注意合同条款是否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如工程项目的调整、工程进度的延期、工程价款的调整等方面的内容。
审核合同的技巧

审核合同的技巧《审核合同的奇妙之旅》嘿,大家好!今天咱来聊聊审核合同的那些事儿。
可别小看这活儿,它就像是在合同的海洋里探险,到处都是暗礁和宝藏,得有点真本事才能玩转。
首先,审核合同就像是给合同做个体检,咱得从头到脚仔仔细细检查个遍。
那些密密麻麻的条款,就像是一群调皮的小精灵,你稍不注意,它们就会跳出来捣蛋。
所以咱必须得瞪大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一个条款一个条款地过,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小细节。
就说有一次吧,我审核一份合同,差点就被一个看似无害的条款给坑了。
那条款写得模模糊糊的,我一开始还没在意,心想这能有啥问题。
结果仔细一研究,好家伙,这里面居然藏着一个大坑,要是没发现,后面指不定出啥乱子呢!从那以后,我就知道了,审核合同可不能马虎,每一个字都可能有玄机。
然后呢,审核合同还得学会和对方“斗智斗勇”。
有时候对方会故意在合同里设置一些狡猾的条款,想占点小便宜。
这时候咱就得像个精明的小商贩一样,跟他们讨价还价,把那些不合理的条款给剔除掉。
这过程可有意思了,有时候就像是在进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
我记得有一次和一个供应商谈合同,他们在合同里加了一条对他们特别有利的条款,我一看就不干了。
于是我就开始和他们据理力争,从市场行情说到法律规定,把他们说得哑口无言。
最后,他们只好乖乖地把那条条款给改了。
哈哈,那种胜利的感觉简直太棒了!还有啊,审核合同还得有耐心。
有时候一份合同特别长,条款特别多,看着就头疼。
但是咱不能不耐烦,得静下心来慢慢看。
就像挖宝藏一样,你不耐心挖掘,怎么能找到那些宝贝呢?总之,审核合同是一门技术活,也是一门艺术。
咱得有细心、有智慧、有耐心,才能在这个复杂的合同世界里游刃有余。
希望我的这些小经验能对大家有点帮助,让大家在审核合同的时候少走点弯路。
哈哈,祝大家在合同的海洋里都能一帆风顺!。
合同审查 要点

合同审查要点
以下是 7 条关于合同审查要点:
1. 得看清合同里的权利义务啊!比如说,就像一场游戏,双方的“武器”和“任务”都得明确吧,不然你怎么知道自己该干啥、对方又得干啥。
咱可不能稀里糊涂就签字呀!
2. 注意合同期限这个关键点哦!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好比你要出门旅行,得知道啥时候出发、啥时候回来呀,不然不就乱套了吗?怎么能不重视呢!
3. 违约金条款一定要瞪大眼睛瞧仔细呀!这就像是给自己上的一道保险,要是对方违约了,咱得有足够的保障才行啊,能随便对待吗?
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规定可不能马虎呀!这就好像路上的指示牌,突然变了,你得清楚该怎么走呀,不然不就迷失方向了吗?这可太重要啦!
5. 争议解决条款可是很关键的呀!这就好比两个人吵架了,得有个公正的地方来评判对错呀,怎么能乱来呢?得选个对咱有利的方式呀!
6. 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可别掉以轻心!这就像是挑合作伙伴,得找个靠谱的呀,要是找个不靠谱的,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能不慎重吗?
7. 对合同的格式和排版也得留意呀!就像一本书,排版乱糟糟的,你还愿意看下去吗?合同也一样呀,得看着舒服、清晰才行呢!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合同审查真的太重要了,每一个要点都不能马虎,一定要仔细、认真地对待呀!。
如何审好一份《合同》8篇

如何审好一份《合同》8篇第1篇示例:合同是指当事人为确定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书,其内容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能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合同,无论是购房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或者其他类型的合同,都需要我们对其进行审查。
审好一份合同对我们保护自身权益、避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如何审好一份合同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
审查合同的基本要点。
在审查合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要点:合同的当事人信息、合同的履行内容、合同的权利义务、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的签订时间及生效条件等。
这些基本要点是合同内容的核心,我们需要对其逐一进行仔细审查,确保自己对合同的内容有清晰的了解。
注意合同中的关键条款。
在审查合我们需要特别关注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解决方式、违约责任、保密条款、附则条款等。
这些关键条款通常会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和后续的权益保障,因此我们需要对其进行重点关注,并在需要时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审查合同要注重细节。
在审查合我们需要注重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用词准确性、条款的逻辑严谨性、合同的格式规范性等。
这些细节可能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我们需要对其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可以请专业人士进行审阅。
对于一些复杂的合同,我们可以请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进行审阅,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专业人士通常能够从法律和专业角度为我们提供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合同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审查合同要谨慎认真。
在审查合我们不能草率行事,需要谨慎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
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我们对合同内容的全面了解,避免因为疏忽而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审好一份合同需要我们对合同内容进行仔细审查,关注基本要点和关键条款,注重细节,有必要时请专业人士进行审阅,并且要谨慎认真对待。
希望以上的建议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审查合同,保护自身权益,避免风险。
职场必备--合同审查(经验之谈)

Vidal总结合同审核初级版(一)合同主体条款(1)主体是否明确,这点需要区分合同当事人为自然人或法人,如为自然人,则应审查身份证,法人需要审查营业执照,同时确定经营范围理由:①审查身份证跟营业执照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合同主体,一般应将这些证件作为合同附件;②从民法角度上,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不会一定合同无效,但是如越权行为违反国家限制性经营、特许性经营的,则可能会有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③从行政法的角度上看,主体超出经营范围或登记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不一致可能面临行政处罚;④从刑法角度上看,主体超出经营范围或登记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不一致也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2)当事人资质,多为合同一方为法人的情况,此时需要查看该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理由:纳税信用等级为考核合同相对人履约能力的一个重要凭证。
有A B M C D五个等级,等级不同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同,主要体现在开票方面。
倘若等级过低应当提示业务部门做好风险防控。
(3)存在委托代理人的情况,第一如我方存在委托代理人或者代表,应当注明“xx为XX事务的授权代表,添加他人无效,XX的代理权限为:”;第二,如对方存在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应当附上本人身份证。
理由:第一点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合同邮寄过程中存在恶意增加委托代理人的情形,同时确定代理权限为了避免我方业务人员出现表见代理情形。
第二点则是为了明确合同相对人。
(二)合同价款该板块审查目的(理由):做到价格具体明确,合同价款容易出现纠纷,尽量避免出现讨价还价的情形。
(1)标的物合同价款,应当区分是否含税价,是否包含运输费、装卸费等;写出金额的大小写,含税价为多少,不含税价为多少等等。
理由:做到价格清晰明确,减少争议;写出金额大小写是为了二次核实,再次避免价格出错;写明含税价跟不含税价有利于办理进项税、销项税等业务。
(2)开票规定:写明开普票还是专票,以及税率是多少。
很多法律人对这方面并不熟悉,因此可以直接写明:开具发票是主要义务,如果所提供的发票不能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的,则应赔偿损失同时可以约定违约金X%;理由:避免因为合同相对人出现不开具发票而导致无法办理相关税务,我们的焦点在于通过条款警示合同相对方重视票务,并当风险发生时通过条款要求相对方承担责任。
浅析合同审核需要注意的要点及方法
浅析合同审核需要注意的要点及方法审核是指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对于合同的审核,需要注意以下的要点及方法。
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合同审核的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审核要点一、合同首部(一)审“性质”审核合同性质是否界定准确。
合同名称应与合同正文内容相一致。
如果不能确定合同的性质,可以命名为“协议书”、“合作协议”或“合同书”、“合作合同”等;如果属于有名合同或者合同中的某些关键字词能够起到确定合同性质作用的,可在合同的“名称”中恰当加入这个关键字词,以体现合同的性质。
注意:有时一份合同书中可能包含多个法律(合同)关系,需要留意并区分审核。
(二)审“编号”对于使用我方模板的,对合同进行编号,有利于我方对合同进行归档处理,有利于该合同在别的合同、文书中的引用等。
(三)审“主体”审核我方、对方及可能涉及的第三人是否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专业资质或专门许可(特殊行业),并核查合同主体的年检情况、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影响合同的相关情况。
注意,相关资质不可以借用,也不能在企业集团内部的各企业间共享。
必要时,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相关方面的调查。
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可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中查到公司概况、年报、财务指标和公告等重要信息。
此外,主体条款中,可以对主体双方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等进行约定,自然人的姓名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四)审“目的”一般来说,合同目的包含:1、依合同目的理解合同内容;2、依合同目的请求对方履行义务;3、依合同目的行使抗辩权或解除权等;4、依合同目的行使诉权。
在引言部分,可以阐述合同的目的。
若约定了合同目的,当条款发生解释争议时,法院会参照合同目的来解释;当一方违约时,法院根据合同目的来评估另一方的可预见损失。
当然,约定合同目的,可能会导致商业秘密泄露。
即使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双方对交易内容保密,也不能防止泄密的可能性。
合同审查的技巧和方法
合同审查的技巧和方法
以下是 6 条关于合同审查的技巧和方法:
1. 一定要仔细看每一个条款啊!就像走钢丝,一步都不能错。
比如说,在审查租赁合同时,那些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细节,可千万不能马虎呀!
2. 注意前后的一致性呀!这就好比拼图,得一块块都对上才行呢。
像合同里提到的权利义务,从头到尾都要一致,不然不就乱套了嘛!比如一个销售合同,前面说的产品规格和后面的不能相互矛盾呀,你说是不是?
3. 对于那些模糊不清的表述,可别轻易放过!这就像雾里看花,得努力看清呀。
例如一份合作协议中说“视情况而定”,这可不行,到底是什么情况呀,要明确清楚呀,对不对?
4. 重点关注违约责任条款哟!就如同给自己上保险。
比如在一份施工合同里,要是对违约的责任规定不明确,那出了问题可咋整,你想想看?
5. 审查相对方的资质很关键呢!这好比挑选手,得选靠谱的呀。
如果是跟一个没有资质的公司签合同,那不就像埋下一颗炸弹嘛!就像建筑承包合同,对方要是没资质,那不是闹着玩的呀。
6. 别忽略了小细节,有时细节决定成败呀!好比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像合同的页码、签名处,稍有不慎,都可能带来大麻烦呢,你说能不重视吗?
结论:合同审查可得瞪大眼、仔细瞧,每个方面都不能马虎,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呀!。
审合同技巧
审合同技巧《审合同的那些事儿》嘿,大家好呀!今天咱来聊聊审合同技巧这档子事儿。
合同这玩意儿,可不简单呐!它就像是双方过日子的“约法三章”,没整明白那麻烦可不少。
咱审合同,那就得火眼金睛,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小细节。
首先呢,得像个侦探一样,字斟句酌。
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得好好琢磨琢磨,看看有没有什么猫腻藏在里头。
有时候一个小小的“或”字和“且”字,那差别可大了去啦!就像警察抓小偷,不放过任何一个蛛丝马迹。
然后呢,咱得有耐心,不能着急。
合同可不是小说,一目十行可不行。
得慢慢看,慢慢品,就像品尝一杯好酒一样,细细回味。
不然一不小心,就可能掉坑里啦。
还有啊,要特别注意那些数字!数字可是合同里的关键,金额错了那可就闹大笑话了。
万一多写个零啥的,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就像出门买东西,找错了钱,那不得心疼死呀!说到这儿,我想起有一次审合同时,看到一个条款写着“如果甲方违约,需支付乙方一亿元赔偿金”。
我当时就傻眼了,一个小合同居然有这么大的赔偿金,这不是开玩笑嘛!再仔细一看,原来是小数点写错了,应该是一百万。
这要是没发现,那不是要出大乱子啦!另外,咱还得懂点法律知识。
合同可是受法律保护的,不懂法怎么行呢?别到时候被人坑了还不知道。
就像去打仗,你总得知道怎么用枪吧!当然啦,审合同也不是一个人能搞定的事儿。
有时候得拉上几个小伙伴一起商量商量,三个臭皮匠还顶个诸葛亮呢!大家一起讨论讨论,说不定就能发现一些自己没注意到的问题。
审合同这事儿,虽然有时候挺枯燥,但也挺有意思的。
每找到一个小问题,就像找到宝藏一样开心。
而且,这可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公司的利益,责任重大呐!总之,审合同技巧就是要细心、耐心、有法律知识,还要学会团队合作。
这样才能审出一份完美的合同,让大家都能安心过日子。
嘿嘿,大家觉得我说得对不对呀?以后审合同的时候可别忘了这些小技巧哦!。
执业7年,关于合同审查起草,她分享了这些心得
执业7年,关于合同审查起草,她分享了这些心得吴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丰富的法律事务操作经验,擅长房地产、建设工程、民间借贷,贸易合同,婚姻继承等领域涉及法律事务工作,尤其擅长诉讼业务。
长期担任重庆某知名广告公司、重庆某交通建设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并被重庆市区级人民政府聘为智囊团成员,为客户提供高效有力的法律服务。
以下内容,为吴律师心得汇总。
1. 律师应尽量促成交易,而不是「挖坑」。
律师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起草审查合同,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交易。
从此角度出发,律师在尽量促成客户商业合同达成的同时,实际也完成了向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交易。
所以,合同法律师尽力促成客户商业合同交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在实现自身的经济价值。
客户从律师提供服务中实际获得的收益(不仅仅是金钱)与客户委托律师时期望获得的收益之间的差别,就是客户对律师提供这次法律服务的满意度。
商业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赋予了律师存在的必要和价值。
律师不是普通人,对商业活动不应过于乐观和自信。
见惯了战场般的商场,领教了各色商人的尔虞我诈,律师要有作最坏打算的心理准备以及应对方案。
正如没有救济措施的权利容易被侵犯,仅有救济措施而没有突破僵局的处理方案亦会在发生争议后让客户如鲠在喉,因此,合同各方权利义务一环扣一环并与责任相扣合是合同法律师要掌握的必修课。
此外,律师还应是个“戏精”,在起草审查合同时,对商业交易中涉及的各方角色(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方),以及交易发生争议后可能加入的裁判角色,都需要提前有所预演,以此多角度考量合同。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在提供服务时除了考量合法性以外,同时要有独立性。
对于客户不成熟甚至是不合法的商业意图既要有怼客户的底气,更要有怼客户的勇气。
(标准合同课第2日「合同法律师的思考重点」课后有感)2. 关于交易结构交易结构的设置是一种宏观安排,如同我们念书时写作文,需要先思考全文架构,进行立论,接着罗列提纲,只有先知道自己要写什么,才可能下笔行云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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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经验谈(一)合同审查是律师最基本的业务之一,不论是诉讼律师还是非诉讼律师,对合同审查都不会陌生,也可能都有自己的一些经验和方法。
但大多数律师的经验和方法应该基本都是自己摸索的结果,因为不论是在法学院读书还是律师执业培训中,几乎没有合同审查方面的专业培训。
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律师们审查合同的水平参差不齐。
但合同审查不像诉讼等业务结果立现,同时也因为缺乏评价标准,大部分客户对律师合同审查水平的高低难以分辨,再加上合同审查基本是法律顾问服务范畴不属于赚钱业务,因此律师界似乎不是很重视合同审查技能技术的研究,整体上水平难以提升。
从业十年,大大小小的合同也审查了不少,有一点点自己的经验和体会。
前不久,在“建领城达”每周学习时间,给同事们聊了聊合同审查的问题,事后就有人问我是否有书面讲稿。
这次抽空写出来,是希望我的这点经验能够对同行们(尤其是刚入行的从业者)有点帮助。
如果您读了以后觉得还有点用,那么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如果您读了以后,觉得浪费时间,那我只能表示抱歉。
说明一点,我的经验和体会也只是自己摸索的、非系统的,我写的也不是合同审查的律师业务指引。
如果你对合同审查的基本要求尚不熟悉的,可以参阅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或者可以阅读该指引主要执笔人吴江水律师的巨著——《完美的合同》,写的很详细。
一、审查合同必须弄清背景和客户的目的合同只不过是交易的载体,只要是交易,都会其特定背景和目的。
合同审查的根本目的是帮助客户实现交易目的,防范可能的交易风险。
要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了解背景和交易目的,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多数情况(尤其是常规合同),律师一看合同就能基本判断出合同的背景和目的。
但我们也要记住,在现实社会之中,客户的交易目的是会不断变化的,并非可以想当然的。
在背景和目的都不清楚的情况下进行合同审查,其效果和风险是可想而知的。
毋庸讳言,现实中有很多人就是在对合同“背景和目的”不甚明了的情况下就审查起来了。
发生这种状况通常有两种可能性:其一,多数情况下,客户不主动说明交易背景和目的,不是因为故意不告知,而往往是因为大部分客户是非专业人士,他们不知道律师需要了解一些什么讯息。
我经常遇到的情况是,客户打电话或发邮件说,“方律师,我有一个合同,请帮忙审查一下”,然后就没有其他信息了。
更有甚者,发邮件者连自己是谁都不披露,还要我去“猜”。
遇到这种状况,如果律师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埋头审查修改起来,不论对律师自己还是对客户,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我的做法是,在初步阅读了合同之后,再主动打电话或发邮件询问背景和交易目的,然后根据了解的情况做正式的审查修改。
也只有这样,我才会对自己的工作感到放心。
其二,当然,也有一些时候你根本找不到人问清楚背景和目的(主要是那些内部管理混乱的单位),或者是客户有意不说清楚(这种情况很少),但合同又不得不审。
遇到这样的情况,只能按照通常的理解去审查。
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在合同中有明确的批注,“由于我们不清楚合同背景和目的,我们仅是按照我们的理解、经验和通常做法对合同进行审查、修改,如果贵方有特殊要求的,请及时联系我们”。
这样做,对客户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避免执业风险)。
二、审查合同关键是破解“不懂业务”的难题对于大多数律师而言,审查合同最难的不是不熟悉《合同法》等一般性法律,而是缺乏对相关行业、相关业务的经验,简单地说,就是律师不懂客户的业务。
对那些通过生活经验就可以接触了解领域内的合同,律师审查相关起来应该是没有难度的,但如果审查的是日常生活无法接触领域内的合同,就会存在一定的困难。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让律师审查一个普通货物(比如钢材)的买卖合同,应该都没有难度。
但如果审查的是成套工业设备(比如屠宰生产线设备)的买卖合同,可能就没那么简单了。
原因就在于律师可能对“成套工业设备”相关方面(尤其是那些对交易很重要的业务“细节”)不了解。
律师对一个领域内业务的熟悉程度,通常也是衡量其在这个领域内专业程度高低的标准。
我们经常说,一个专业律师通常是这个行业的半个专家,比如做房地产业务,就应该熟悉房地产领域内的各种具体事务,比如涉及财务税收业务,也应该是半个财税专家。
再简单点说,律师专业与否,就看律师是否能与这个领域内的专业人员进行顺畅沟通,律师说的,专业人员能够理解;专业人员说的,律师也能听得懂。
当然,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律师不可能熟悉所有的业务领域,也不可能要求做全能型的律师(更何况律师专业化是现在的趋势)。
比如不能要求一个房地产律师去高标准审查一个海商业务合同。
同时,即使是在我们所从事的业务领域范围内,也不是一下子就能熟悉所有业务的,总是存在我们不熟悉的事务。
一旦遇到不熟悉的业务合同,态度就很重要,律师不能因为自己不熟悉这方面的业务,而就只审查一下法律条款(比如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条款)应付了事。
不客气的说,这种只会审查“法律条款”的毛病,在很多同行身上都有。
我的态度是,这样的合同审查方法,基本上算是捣糨糊,既不能达到为客户防范风险之目的(因为根本把握不住关键风险点),自己也必然难以获得提升。
针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必须要有办法来解决“不懂业务”的问题。
但在说方法之前,有必要说说如何看待合同中的“商务条款”和“法律条款”的问题。
很多人的观念中,只要涉及到具体交易事项的条款,都认为是商务条款,进而认为那是客户的事情,不是律师的事情。
应该说,对于客户而言,合同就是一个整体,并没有那么严格的区分。
实际上,大多时候也难以区分何为“商务条款”,何为“法律条款”。
举个例子,在股权转让合同中,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多少钱,那的确是客户的事情,但这个价格是如何构成的,以及付款的制约条件等等,则律师必须是要清楚的。
我认为,只有把握住交易的关键节点,而不是仅关注所谓的“法律条款”,律师才能够真正的为客户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也只有这样的服务才是客户所需要的(审审所谓的“法律条款”或是改改错别字,那基本是秘书的活,难以体现律师的价值)。
回到正题,律师如何才能去了解那些原本不熟悉的业务事项呢?我的一个方法是:遇到不熟悉的业务事项,除了用google做个基本了解之外,主要就是去读这一业务所涉的法律法规,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到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甚至规范性文件都读一读,把这个领域内的规定了解清楚。
这个方法是跟我的师傅学的,一直觉得挺有效的。
因为法规的表述是最为规范、最为准确的,读法规对一个业务领域的宏观了解,绝对比你去问一般同行来的强(一个小规律:你要问的内容,也往往是大多数人不熟悉的内容,所以多数情况,问别人等于白问)。
我在审查合同时遇到不熟悉的业务事项,基本上就是通过这个方法来解决,我称之为“读法规,审合同”,下面举个小例子:在审查一份《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合同》时,发现虽然合同主要框架跟其他技术性服务合同没有大的差别,但我对“地震安全性评价”这一业务事项原本并不了解。
为了确保合同审查的准确性,我就做了一个简单的Legal Research,从《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办法》到《**省防震减灾条例》等,基本都了解了一下。
通过这个学习研究过程,对于“地震安全性评价”有了基本的了解,审查合同也心中有底气。
审查合同时发现不熟悉的业务问题,通过读法规来了解熟悉业务,反过来再来审查合同,虽然耗时比较多,客户也基本不大知道律师所做的努力,但这样的效果是,一方面保证审查合同不出现重大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律师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的好途径。
当然破解“不懂业务”的方法应该还有很多(比如研究案例),以后有机会再讨论。
三、审查合同要注意跳出现有条款的框框客户提交给律师审查的合同,往往都是由交易对方提供的合同版本,这样的合同版本往往是有利于合同提供方的,甚至还有很多坑等着你去跳(其实,我们写合同也会给对方挖坑)。
遇到这样的情况,就要求审查律师展现出专业水平了。
水平差的律师,往往就会在现有条款上看看这条合理否,或者改改文字表达,缺乏宏观大局,这样就等于掉坑里了。
我的方法是,遇到这种情况,在看完合同现有条款后,不着急立即做文字上修改,而是从宏观上、从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把双方主要权责做一个列表对比),去发现合同现有条款是否存在遗漏、缺失重要或必要内容(当然,前提也是要律师熟悉业务)。
四、要理解“合同只有在发生纠纷时才有用”合同审查通常都会涉及主体合格性、内容合法性、条款实用性、表达严谨性和精确性的审查,这些都可以参考《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不是我想说的内容。
但审查者内心必须要有一根弦:现实中大多数情况下,在合同签署之后,客户人员并不关注合同文本内容(或者说在正常交易时,合同文本通常没人去看),只有发生纠纷了,客户才会关注,才会想到去抠条款、咬文嚼字。
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合同只有在发生纠纷时才有用”。
正是因为这样,在审查合同时,必须要考虑在交易不顺情况下的可执行性,通常最主要的就是考虑违约责任的可执行性。
举例说,很多合同的违约条款往往只写“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该赔偿对方的损失”。
这样的条款等于是废话,发生纠纷时因为没有可执行性,毫无用处。
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要求审查合同的律师都要有诉讼经验,这样才能准确精准把握修改要点。
没有诉讼经验的律师审合同,通常就是套用其他合同模板,虽然看起来也洋洋洒洒,但难以经得起诉讼的终极检验。
五、注意与客户沟通,减少执业风险在合同审查过程中,还经常发现这么一个现象,在我们将合同审核、修改意见发给客户以后,客户往往再也没有回音,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事后我才了解,原来很多客户都想当然认为,只要是律师改过的,就一切都ok啦。
这其实是一个误解,很多合同审查修改意见往往仅是律师提出的一种方案,是否满足需要,往往需要跟客户一一沟通确认,有时需要往来沟通好几次。
为了避免发生前面的这种情况,律师在审查修改合同时,对于需要客户注意的事项都要以书面方式(比如直接在合同文本上批注)予以提醒注意。
这样做,一方面是对客户负责,另一方面也是减少律师的执业风险。
合同审查经验谈(二)一、要深刻理解市场地位决定合同地位。
读法律的人都知道,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但这种法律地位的平等,与市场地位(经济地位)的平等并不是一回事。
实力决定一切,市场地位也必然决定合同地位。
作为律师,我们会代理各种类型的客户。
有的客户市场地位非常强势,别人都有求于他;也有的客户市场地位非常弱,处处签订“城下之盟”。
像供电、供水这类处于自然垄断地位的机构,连房地产商这类土豪都得有求于他们,人家的合同地位自然是十分强势的。
垄断机构的合同基本上都是格式合同,相对方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
房地产商在垄断机构面前处于弱势,但面对工程承包人、普通消费者基本都是强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