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实务--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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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务犯罪量刑标准

企业职务犯罪量刑标准

企业职务犯罪量刑标准
企业职务犯罪是指在企业经营、管理、生产中,职务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挪用、骗取、敲诈企业财产,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企业职务犯罪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社会秩序,因此对于企业职务犯罪的量刑标准需要进行明确规定。

首先,对于侵吞、挪用、骗取、敲诈企业财产的行为,根据犯罪情节和社会危
害程度,量刑标准应当依法加重处罚。

一般情况下,侵吞、挪用、骗取、敲诈企业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其次,对于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量刑标准也需要根据
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明确规定。

如果企业职务犯罪行为导致企业破产、职工失业,甚至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当依法加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此外,对于企业职务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还需要考虑到犯罪人的悔罪表现和赔
偿情况。

如果犯罪人能够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能够积极赔偿企业经济损失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反之,如果犯罪人拒不认罪、不悔罪或者拒绝赔偿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企业职务犯罪的量刑标准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明
确规定,对于严重影响企业经营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应当依法加重处罚,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社会的稳定。

同时,对于悔罪表现和赔偿情况也应当进行综合考虑,实现量刑的公正和合理。

职务犯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刑法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职务犯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刑法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职务犯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一、职务犯罪罪名精释职务犯罪是指利用或滥用公职人员的职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罪名:1.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接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

3.挪用公款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将本单位的公共财物挪作自己或者他人使用、借给他人使用或者私分给其他人使用的行为。

4.滥用职权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超越职权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决策、办事,给国家利益或者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5.玩忽职守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故意或者出于明知而不报、不查,致使公共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者致使国家、集体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案例百选案例一:贪污罪背景:某市政府工作人员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过程:李某在担任市政府财务处长期间,通过伪造报销凭证、虚报费用等手段,将公款13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并用于购买豪车、房产等奢侈品。

结果:经审理,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其非法占有的财物被追缴归还国家。

案例二:受贿罪背景:某县政府官员王某,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

过程:王某在担任县发展规划局局长期间,收受多家房地产公司行贿款项共计500万元,以便在规划审批、土地出让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

结果:王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其收受的贿赂款项被追缴归还。

案例三:挪用公款罪背景:某市公安局局长张某,将本单位公共财物挪用作他人使用。

过程:张某在任职期间,将公安局的专项资金300万元非法借给他人,用于个人投资、消费等目的,并未按规定程序报备或审批。

结果:经审理,张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概述(PPT 49张)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概述(PPT 49张)

• 二、渎职罪 • 主要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名 • 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 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 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 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 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 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 机关行使职权时,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例2:成克杰跟办案人员提出过:“能不能向中央 反映一下,一分钱也不要了,什么官也不要了, 到偏远地区盖个小房,做老百姓行不行?” 办案 人员告诉他:“不行,你已经犯罪了,你必须为 你的罪行承担法律责任。”无论级别多高、职务 多大,只要犯了国法,想回到原来的起点只能是 一种不可实现的奢望。
• 例3:谢晓冬,北京华诚文化传播公司原副总经理。199
• 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发布 国企企业家贪腐
罪最多 • 2013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以下简称《报 告》)。《报告》披露,截至2013年12月31 日,共搜集到企业家犯罪案件463例,涉案企 业家共计599位。其中国企涉案110例,涉案 企业家128人。
• 涉案企业家人大代表9人 • 在媒体报道的463起案例中,共有599名企业家
六算“自由账”,叫身陷囹 圄。 • 放眼世界,看多姿多彩的 生活,领略自由的可贵。 一旦违法犯罪,身陷囹圄, 丧失人身自由有多可悲。 职务犯罪人员身陷监狱后, 对自由无价有切肤之感。 自由也同健康一样,只有 失去的人才真正懂得它的 珍贵。
例1:有一个犯了事的领导(王怀忠)曾经说 过这样一段话:“我现在进了小屋,才真 正知道自由的可贵。如果时光能倒流,让 我重新选择,只要一家人能平平安安地在 一起,哪怕是天天吃窝窝头,啃咸菜,生 活再艰苦,我也愿意。”

职务犯罪律师一文简述职务犯罪律师

职务犯罪律师一文简述职务犯罪律师

职务犯罪律师一文简述职务犯罪律师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职务犯罪已经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而职务犯罪律师则成为了这个领域的中坚力量。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简述职务犯罪律师。

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在国家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它组织中从事工作的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构成犯罪行为的行为。

职务犯罪种类繁多,包括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玩忽职守等。

职务犯罪律师的职责职务犯罪律师是指专门从事职务犯罪案件辩护的律师。

他们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提供法律咨询职务犯罪律师会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并解释法律条文。

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会向被告解释他们所面临的指控以及可能面临的后果。

在提供咨询时,职务犯罪律师必须保持独立和客观。

辩护除了提供咨询,职务犯罪律师还为被告提供辩护服务。

律师必须仔细研究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和法律条款,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被告的权益。

在这个过程中,职务犯罪律师需要采取战术性策略来达到最佳的辩护效果。

协商和谈判职务犯罪律师可能会与检方进行协商和谈判,以达成最佳的协议。

这可能涉及交易,例如在达成协议的过程中减轻被告所面临的刑罚或免除指控。

律师必须保持谨慎和独立,以确保协议符合被告利益,并且不会对律师的独立性造成任何影响。

出庭护辩职务犯罪律师必须代表被告出庭并护辩。

他们必须准备好针对指控的辩护策略,并向法庭展示证据和提供证人证言。

律师必须遵守法庭规则并尊重法官的指令。

如何成为职务犯罪律师要成为职务犯罪律师,首先需要考取法律证书,并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之后,可以通过参加专业的培训和工作经验的积累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职务犯罪律师的重要性职务犯罪律师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为被告提供法律援助,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对于职务犯罪以及其他类型犯罪的打击,职务犯罪律师在其中起着维权、降低社会成本等重要作用。

因此,职务犯罪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要求较高。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
【原创版】
目录
1.职务犯罪的定义和概念
2.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
3.职务犯罪的常见罪名及解读
4.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治理
正文
一、职务犯罪的定义和概念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我国,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二、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
职务犯罪主要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侵犯公民权利犯罪、失职渎职犯罪等。

这些犯罪类型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还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

三、职务犯罪的常见罪名及解读
本文将为您解读 101 个职务犯罪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等。

这些罪名涉及到职务犯罪的各个方面,对于理解职务犯罪的性质和特点具有重要意义。

四、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治理
为了有效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方面,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职务犯罪的打击提供法律依据;另一
方面,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震慑犯罪分子。

此外,还通过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监督机制等手段,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总之,职务犯罪是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

公司、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ppt课件

公司、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ppt课件
韩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 人民币2万元,且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5万元,为他人谋 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2015年3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韩某有期徒刑 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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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 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 财产。
•③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 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 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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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类人员的特 征是,在一定条件下代表国家行使国家管理职能。 包括: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等,这些人员在特定条件下也是贪污罪的主体, 也可以构成贪污罪。
甲公司职员张某在工作中负责保管公章,并有权使用公 章与他人签订合同。2003年1月,张某私自以公司名义, 使用公章向乙公司借款二十万元后,携款逃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利用职务的便利,以甲公司的名 义向乙公司借款,而后携款潜逃,乙公司在签订借款合 同中没有过错,其认为张某是在履行职务,自己是借款 给甲公司,而非借款给张某个人,其合同安全应得到法 律的保护,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因此,张某的行 为侵占的客体是甲公司的财物所有权,客观上利用了其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的便利,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甲 公司由于对其职员管理的疏忽,应承担向乙公司还款的 法律后果,而甲公司则只能事后再向张某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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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被告人吴文晃,系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的员工,任, 该公司承建的黄旗酒店工地主管。 2006年5月至7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内部 调拨的名义,从建安公司各工地“调拨”钢材 共七次,并将调出的钢材私下销售,共侵占建 安公司价值520858.3元的钢材。

职务犯罪的名词解释_犯罪原因_犯罪影响

职务犯罪的名词解释_犯罪原因_犯罪影响

职务犯罪的名词解释_犯罪原因_犯罪影响职务犯罪的名词解释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职务犯罪就呈现出“犯罪主体特殊性”、“犯罪手段隐蔽性”、“追求犯罪安全性”、“犯罪形式智能化”等多元化特点。

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

职务犯罪的犯罪原因政治素质低、精神文化空虚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数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的政治学习和提高,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扔到了脑后。

究其根本原因是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思想,动摇了理想信念。

在精神文化方面,权力腐败助长腐朽没落思想,瓦解人民群众对现代化事业的信心,滋生对执政党的政府的离心离德倾向。

权力过于集中、缺少监督和制约[4]权力过分集中是我国党政领导体制中传统的弊端。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的主要弊端之一是权力过分集中,过分集中往往把党的领导变为个人领导。

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

固然,腐败分子的堕落有其个人品质的原因,但是他们的腐败活动既然发生于体制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检讨制度环境存在的内在的疏漏。

无疑,正是过分集权的体制为某些掌权的人提供了自由用公的可能。

过大的权力膨胀了他们的个人意志。

而且,权力过分集中还使得纠正权力过错的代价大大提高。

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有哪些?

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有哪些?

Anyone who wants to achieve excellent results should cherish and manage their time with extreme caution.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有哪些?导读: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有: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的行为。

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有: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是渎职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私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私密罪,枉法追诉、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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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001拖欠报酬逃逸, 直接扭送公安胡成铭2008年大学本科毕业。

毕业那会儿, 有的同学忙于签约, 有的忙于找工作, 还有的忙于研究生的入学事宜。

而胡成铭没有这方面的烦恼, 他毕业即创业, 家人资助他在赢海市一国际家具城开一家高端家具专卖店。

经营家具专卖店的头两年, 胡成铭很用心, 也很努力, 当然也很有收获。

想想他班上大多数同学还处在温饱线上, 而他已实现了财务自由, 每每想到此, 他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到了2012年, 胡成铭不甘于经营这家小小的家具专卖店了。

他认为家具行业门道他了解得差不多了, 他应该大干一场, 成立一家家具公司, 主营高端家具的生产与销售。

2012年年底, 赢海市明檀家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明檀公司) 开业了。

开业当天很隆重, 明檀公司作为承办方, 在赢海市花园酒店举行了赢海市明檀家居有限公司开业典礼暨赢海市国际家居发展高峰论坛, 胡成铭邀请了行业内诸多大佬及一批有影响力的媒体人共500多人参加。

在论坛上, 胡成铭抒发了自己的豪情壮志。

明檀公司开业之初, 胡成铭兢兢业业, 丝毫不敢懈怠, 公司在他的带领下风生水起, 业绩逐月攀升。

公司业绩上来了, 胡成铭就开始思考个人的影响力。

他先报读了国内知名的大江商学院的EMBA班, 加入这个传说中的名流群。

后来, 他也陆陆续续加入各个商会团体, 而且都担任副会长职务。

经过一系列读书、入会后, 胡成铭觉得自己还应该多做一些公益,财富从群众中来, 也应回归一部分给群众。

做公益, 胡成铭首先想到了自己的母校。

自己入读的所有学校, 他一一做了捐赠计划。

小学捐赠课桌, 中学捐赠电脑, 大学捐赠实验仪器。

一轮公益活动下来, 胡成铭成了大忙人。

不断地有母校领导邀请他给师弟师妹们做励志演讲, 胡成铭也乐意前往,师弟师妹们对他也是顶礼膜拜, 胡成铭很享受这种感觉。

不知是忙于宣传自己而疏于公司管理, 还是受经济环境影响, 明檀公司业绩自2016年春节过后就逐月下滑, 甚至有些月份零订单, 胡成铭着急了。

明檀公司流动资金紧缺的窘状越来越严重, 直至后来拖欠厂房租金, 拖欠员工工资。

胡成铭从未想过公司会这样, 自己会这样, 他总觉得自己是那种没经历风雨也能见彩虹的人。

公司说垮就垮, 胡成铭也没辙。

想到每天面对厂房业主、员工、材料供应商等各路人马催债, 胡成铭压力陡增。

他想离开赢海市, 离开这个曾经追梦的地方。

一个狂风暴雨的晚上, 胡成铭走了, 是带着一份伤感与不舍走的。

胡成铭走的那天正好是国庆假期第一天, 员工们都沉浸在假期的喜悦中,没想到老板会离他们而去。

10月8日, 明檀公司员工未联系上老板胡成铭, 不是很在意, 只是冥冥中有点担心。

可第二天还是联系不上, 公司员工觉得应该是老板跑路了, 这样一传十,十传百, 后来整个公司乱成一团。

混乱中, 不知是谁打了110报警求助。

警方先是派员维护现场, 后电话通知赢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派员前来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赢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到场稳定工人情绪后, 随即进入调查取证工作中。

经取证核实, 明檀公司尚欠员工工资58. 2万元。

赢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责令胡成铭前来明檀公司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并于明檀公司厂区张贴《限期整改指令书》, 但均无结果, 胡成铭也不知所踪。

随后, 赢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胡成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为由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有受刑事处罚的风险事件中, 胡成铭以逃跑、藏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且数额较大, 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另外, 相应司法解释认定以下情况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1) 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2) 逃跑、藏匿的;(3) 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事件中, 胡成铭估计居于传统观点认为, 欠薪仅仅为欠债, 是否支付劳动报酬是民事行为, 不至于那么严重。

殊不知, 其作为明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逃跑、藏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且在赢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 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其实, 胡成铭大可不必逃跑、藏匿, 只要明檀公司合规经营, 则明檀公司的债务由明檀公司承担无限责任, 而胡成铭仅以其出资为限对明檀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002为对付税务核查销毁内账资料2011年, 赢海市科豪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科豪公司)成立,主营业务为一次性输液器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黄小池任公司执行董事, 马大为任公司总经理, 并聘请卫茹亦为公司会计。

科豪公司成立一年后, 逐渐走上正轨。

尽管公司产品性能优越, 但因国内生产厂家众多, 其中不乏上市公司, 他们深耕医疗器械产品多年, 科豪公司要进入这一领域实属不易, 因此, 近一年来的业绩仍不尽如人意。

黄小池在医药市场摸爬滚打多年, 对这一行业的人情世故比较了解, 特别是逢年过节, 有些人、有些部门还是该买些礼品送过去, 可这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一方面公司业绩不行; 另一方面公司费用居高不下, 黄小池有点无所适从。

后来, 他想了想, 决定从避税方面想点办法。

一天, 黄小池把卫茹亦叫至自己办公室, 告诉她公司还是做两套账, 一套应对税务、工商部门, 一套为公司真实交易记录。

另外, 再以黄小池的名义在银行开立一个账户, 作为公司业务往来中不需开具发票的供应商及客户间的结算账户。

随后, 黄小池又召集公司业务经理召开了一次形势分析会。

会上,黄小池特别强调, 业务经理们要多做做客户工作, 尽可能让他们不要求公司开具发票, 且他们的货款直接汇入公司专用的私人账户里面。

这样操作一年下来, 黄小池动用公司资金确实灵活很多。

2015年6月5日, 卫茹亦接到赢海市赢城区地方税务局 (以下简称赢城税务局) 的通知, 让科豪公司准备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会计凭证、账簿以待检查。

卫茹亦把赢城税务局拟检查科豪公司会计凭证、账簿事宜第一时间告诉了黄小池。

黄小池问卫茹亦税务局这种例行检查会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卫茹亦思索片刻, 告诉黄小池, 一般来说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因为公司外账做得很完美, 应对税务局检查绰绰有余。

但有一点, 公司内账会计资料不能放在公司,以防万一。

黄小池听后, 让卫茹亦赶紧整理好提交给赢城税务局检查的会计凭证及账簿, 另外, 把内账数据整理一下, 列出应付、应收明细及现金余额后把所有内账会计资料搬至会议室。

2015年6月13日, 星期六, 这天晚上, 公司没人加班, 黄小池将会议室内放置的科豪公司所有内账会计资料搬至小车后备箱, 然后在赢海市郊区找到一处荒地, 一把火把这些资料化为灰烬。

2015年6月16日, 赢城税务局正式进驻科豪公司。

税务局工作人员在对检查期间科豪公司的各项收入、支出进行比对及检查已使用的发票存根联是否齐全、有无缺号情况时, 发现了端倪, 认为科豪公司有两套账的可能性很大,遂找来卫茹亦做调查。

卫茹亦惊讶之余也没了头绪, 面对赢城税务局工作人员犀利的眼神, 她把科豪公司的账目处理情况全盘托出, 至于内账会计资料现在何方, 她也不知情, 她只知道这些会计资料涉及金额1200多万元。

第二天, 赢城税务局通知黄小池到税务大楼配合调查科豪公司内账会计资料事宜, 此时的黄小池预感到事情的严重性, 但他也无能为力,因为那些资料已被一阵风“吹至远方”。

再后来, 赢城税务局将黄小池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销毁内账资料, 涉嫌犯罪事件中黄小池故意销毁科豪公司内账会计资料, 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是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情节严重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还规定, 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都应作为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予立案追诉。

事件中科豪公司内账会计资料也是该公司业务的真实记录, 反映了该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 理应属于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

黄小池为了规避赢城税务局的检查, 而故意销毁内账会计资料, 且涉及金额达1200万元之多, 情节严重,已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 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003如此删帖, 删掉了美好人生莫为之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国内知名互联网科技公司工作, 一干就是10年,从基层工作人员一直干到部门总经理。

如不是2016年年初发生一件事, 估计他还继续就职于这家互联网公司,直至退休, 然后和老伴一起享受多姿多彩的退休生活。

2016年3月, 莫为之所在的公司有一负面消息在国内另一知名论坛上冒出, 而且跟帖非常多。

如不积极处理, 后果不堪设想。

公司公关部在公司内部介绍事件严重性后, 并寻求同事资源支持。

莫为之想到自己研究生时的同班同学是这个论坛所在网络公司的副总经理, 应该能帮公关部解决这个难题。

常言道, 人生最美同学情。

果真如此, 莫为之出马, 其同学亲自跟进处理这一负面消息事宜, 把公关部认为将对公司造成巨大负面影响的舆情在短短2小时内扼杀在摇篮中。

公关部总经理对莫为之感激不尽。

当然, 莫为之也付出了代价, 答应同学把那瓶珍藏多年的茅台酒贡献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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