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刑法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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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历年考研真题综合分析【圣才出品】

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历年考研真题综合分析【圣才出品】

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历年考研真题综合分析[视频讲解]第一部分参考教材与教辅、课程及题库说明一、参考教材本科目从2011年开始不再指定参考书目,根据已考上本专业研究生同学所选用的教材以及对本科目历年考研真题的分析,我们推荐使用以下参考教材:1.《民法学》(江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民法》(王卫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3.《民事诉讼法学》(宋朝武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4.《民事诉讼法学》(宋朝武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5.《刑事诉讼法》(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6.《刑事诉讼法》(刘玫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7.《刑法学》(曲新久主编,中国政法出版社)二、课程和题库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综合二(代码801)辅导课程和考研题库:(面更多关于本专业的保录班、保过班等,详情登录(圣才考研网)!第二部分命题范围解读与历年真题比较分析一、法学综合二命题范围解读自2011年起,法大初试和复试不再指定参考书目,只限定命题范围。

2011年和2012年的初试科目命题范围相同,具体如下:由上可知,法学综合二(代码801)涵盖了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这四门关系密切的学科。

民法和刑法知识体系复杂,理论艰深;刑诉和民诉与法条联系紧密,知识点精细;复习时需要在研究真题基础上把握历年对这四科的考查侧重点。

法学综合二与法学综合一的难易程度相比,其实不分伯仲,综合二四门学科试题难度大,每一门学科都是全面考查。

综合一试题难度略小,但七门学科复习压力很大。

从四门学科来看,民法无论是客观题还是主观题都是比较难的;刑法的选择题难度大,但主观题难度小;民诉和刑诉的难度近似适中,主观题偏基础理论。

二、2012年法学综合二科目的改革2012年法大对法学综合二试题进行改革,在题型、分值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1)题型上,2012年取消了多选题。

而2010—2011年,客观题题型是单选和多选。

《民法学》考研法学综合二考研真题中国政法大学

《民法学》考研法学综合二考研真题中国政法大学

《民法学》考研法学综合二考研真题中国政法大学第一部分名校考研真题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民法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1.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的核心区别是()。

A.意思表示B.是否在法律上具有意义C.是否产生民事权利义务D.能否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答案】A查看答案【解析】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行为又可以分为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权利义务是否发生以及如何发生由当事人的意志决定,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果;事实行为是指权利义务是否发生以及如何发生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由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设定的,事实行为的构成并不以意思表示为必要。

法律行为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产生民事权利义务,非法律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民事权利义务。

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在法律上都有意义,例如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是事实行为,但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

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都能够中断诉讼时效。

【知识点链接】参见江平《民法学》第三编第九章第一节“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在私法上的说明意义。

2.下列关于承揽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定作人无正当理由不能解除合同B.定作人只能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解除合同C.定作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D.定作人只能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答案】C查看答案【解析】《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承揽合同具有特定的信任关系的性质,定作人相信承揽人的技术条件、设备、工作能力和信誉等适合自己的要求,而承揽人也是凭借定作人的这种信任才能承揽,合同始得成立,因此,承揽人须以自己的技术条件、设备等独立完成主要工作,不得擅自转交第三人完成,否则,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将承揽工作的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应就第三人的工作向定作人承担责任。

【知识点链接】参见江平《民法学》第十一编第四十七章第一节“承揽合同”。

3.在我国《合同法》上,附条件赠与合同属于()。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总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总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总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下列哪一犯罪属抽象危险犯?(2015年卷二第14题)(A)污染环境罪(B)投放危险物质罪(C)破坏电力设备罪(D)生产、销售假药罪2 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第8题)(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B)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奸、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

乙无力还债,深夜跳楼身亡。

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D)甲以胁迫手段抢劫乙时,发现仇人丙路过,于是立即杀害丙。

甲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他人,因抢劫致人死亡包括故意致人死亡,故甲成立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3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第3题)(A)甲将被害人衣服点燃,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

甲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被烧死。

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C)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

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

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4 甲与素不相识的崔某发生口角,推了他肩部一下,踢了他屁股一脚。

崔某忽觉胸部不适继而倒地,在医院就医时死亡。

经鉴定,崔某因患冠状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第6题)(A)甲成立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B)甲的行为既不能认定为故意犯罪,也不能认定为意外事件(C)甲的行为与崔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D)甲主观上对崔某死亡具有预见可能性,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5 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第6题)(A)甲伤害乙后,警察赶到。

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考研真题综合

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考研真题综合

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考研真题综合一.单项选择题1.甲从国外回答北京定居,因暂无房住,乙将其在市区的一套住房赠与甲,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但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一年后,乙的儿子做生意亏本,乙为替儿子还债,将赠与乙的该套住房过户卖给了丙。

丙要求甲腾房,甲以赠与合同早已生效,自己已占有房屋一年多为由拒绝丙的请求。

下列那一种已经是正确的?A.甲的拒绝理由成立,因为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B.甲的拒绝理由不成立,因为赠与合同的效力低于买卖合同C.甲的拒绝理由成立,因为乙已经丧失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律地位D.甲的拒绝理由不成立,因为甲的权利不能对抗丙的权利2.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设定抵押,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设定质权,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

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

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依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A.16万元B.14万元C.6万元D.5万元3.以下选项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哪一项?A.房屋与窗户B.电脑与鼠标C.甲的电视机与乙的遥控器D.壶与壶盖4.甲、乙为公司同事,1997年6月1日,甲向乙借款7万元购房,还款期限为1997年12月1日。

1998年12月1日,甲、乙结婚,并在甲购买的房屋内共同生活。

2002年3月1日,甲、乙离婚。

离婚后,乙即向甲主张7万元债务的请求权。

关于乙的权利的下列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A.乙的债权不受保护,其债权已经因结婚发生混同而消灭B.乙的债权不受保护,乙在婚后住进甲购买的房屋,债权因抵销而消灭C.乙的债权不受保护,其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D.乙的债权受保护,甲乙结婚的事实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5.下列权利中,可以由法人享有的权利是哪一项?A.法定代理权B.监护权C.抚养请求权D.姓名权6.甲早年丧偶,有子女乙、丙二人。

2004年5月5日,甲立遗嘱,将住房一套留给其女儿丙继承。

2006年8月13日,甲因病去世。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综合真题教(学)案答案详细讲解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综合真题教(学)案答案详细讲解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

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体现程序正当性法律原则的是()。

A.诚实信用 B.婚姻自由C.无罪推定 D.公序良俗2.在引起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中,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标准是( )。

A.是否具有合法性B.是否具有社会性C.是否由法律调整D.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3.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说法,不能成立的是()。

A.法制完备表明法律体系已经形成B.法制完备意味着法治的实现C.法治要求宪法和法律具有权威性D.法治的关键就在于依法治权4.下列选项中,属于应用法学的是( )。

A.法社会学 B.法政治学C.法伦理学 D.行政法学5.贾某与甄某酒后斗殴,分别被科以200元罚款和5天拘留。

这类处罚属于( )。

A.行政处分 B.行政制裁c.刑事制裁 D.民事制裁6.李某是税务局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税务局领导张某在干部调整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但长期未见回应。

李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王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张某。

于是他又向县人大、市硷察院举报王某的行为。

李某的举报行为属于()。

A.法的适用 B.法的执行C.法的监督 D.法的解释7.在当代中国司法活动中,法官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主要是( )。

A.归纳推理 B.演绎推理C.辩证推理 D.类比推理8.刘女士在餐厅就餐时,左脸不幸被火锅烫伤。

刘女士向餐厅索赔无果,遂提起民事诉讼。

除要求厅赔偿治疗费外,她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女士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属于法定权利B.刘女士、餐厅和法院之间不存在多向法律关系C.刘女士与餐厅之间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D.如果餐厅赔偿治疗费,那么这种赔偿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9.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 )。

A.政治权利 B.人身自由C.文化权利 D.平等权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是( )。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

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2、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

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答案】BC3、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

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答案】BC4、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

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2011年卷二单选第39题)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答案】B【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解析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解析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基础课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 (解析]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所谓广义刑法包含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而狭义的刑法特指刑法典,刑法典也被称为普通刑法,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被合称为特别刑法。

因此选C。

2.【答案]B(解析]对于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国在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

本题中,虽然比尔等人并非我国公民,但由于其所犯的为国际公约所定的罪行,并在我国领域内被司法机关抓获。

根据普遍管辖原则,要么适用中国刑法定罪处刑,要么按照我国参加缔结的国际条约实行引渡。

3.【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犯罪构成的分类。

所谓基本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与之相对应的是修正的犯罪构成,即以基本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进行补充扩展所形成的犯罪构成。

甲通过网络纠集人员行赌,符合赌博罪的基本犯罪构成。

4.[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不作为犯罪中所违反的义务的种类。

不作为犯罪是消极的身体动作,即不为某种行为,这种情况一般是不至危害社会的。

因此,要求不作为的行为人必须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包括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行为人职务上、业务上规定的义务,行为人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行为人先前行为所产生的义务。

本题中甲拒绝照料病重的父亲,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直系亲属之间在特定情况下的抚养和赡养义务,因此属千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

5.[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犯罪既遂的条件。

所谓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罚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

在分则中应结合各个罪名具体掌握,如盗窃罪中,只要被盗窃财物已经脱离所有人、保管人、持有人的控制并已实际置于行为人控制之下,便是既遂。

因此,选项D 中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将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藏匿,虽然再欲去取时已经不见,但并不影响盗窃罪已经构成既遂。

6.(答案】C(解析]由于医生甲和护士乙之间并不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乙因疏忽将医生甲用来杀死患者的药交给患者服用致其死亡,甲乙之间并不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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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刑法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801法学综合二
刑法学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下列哪项罪负刑事责任?()。

A.盗窃
B.抢夺
C.制造毒品
D.强奸
【答案】D
【解析】《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知识点链接】考生在复习中需要准确记忆上述几种行为,切记是行为而非罪名。

2.李某与王某发生口角后,王某声称要把李某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匕首赶往王
某家,李怕王杀死自己,就在王某去往李某家的路上,用猎枪打死了王,李某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杀人罪
D.假想防卫
【答案】C
【解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本题中,王某并没有对李某实施不法侵害,所以李某的行为不可能是正当防卫,更不会是防卫过当。

假想防卫是指客观上不存在真实的不法侵害,但防卫人主观认为存在而进行“防卫”的,此时防卫人的防卫行为必然不构成故意。

但是,本题中李某并没有认为王某具有不法侵害行为,而是担心未来王某可能会伤害自己,于是先下手为强,这种行为属于故意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知识点链接】考生在复习正当防卫的知识点时,要按照论述题的原则进行把握,能够准确记忆其中的各项考点。

3.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

甲与丙()。

A.构成共同犯罪
B.不属于共同犯罪
C.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D.甲单独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间接正犯是指利用他人为工具来实现自己犯罪意图的行为。

主要包括以下类型:①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行为;②利用他人无故意的行为;③利用无身份者的行为。

本题中甲利用丙无故意的行为来实施其杀人的意图,属于间接正犯,故甲和丙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丙虽然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但其应预见到枪里可能有子弹,主观上存在过失,属于过失犯罪。

甲主观上存在故意,丙主观上存在过失,故不能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知识点链接】共同犯罪的考点,考生需注意在简答、论述和案例中也会经常出现。

4.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下列哪一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强迫交易罪?()。

A.强迫他人参与特定的经营活动
B.强迫他人捐献器官
C.用威胁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
D.强迫他人卖淫
【答案】A
【解析】A项,《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强买强卖商品的;②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③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④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⑤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B项,构成故意伤害
或者故意杀人罪。

C项,构成强迫劳动罪。

D项,构成强迫卖淫罪。

【知识点链接】对于强迫交易罪,考生要准确掌握其犯罪构成要件,以此区别于其他相近罪名。

5.朱某虐待其妻子长达5年之久,致其妻精神受到严重摧残,情节十分恶劣。

某日,朱某又无故殴打其妻,竟用改锥将其耳朵扎聋。

朱某的行为构成()。

A.虐待罪
B.过失致人重伤罪
C.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
D.故意伤害罪
【答案】C
【解析】《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朱某虐待其妻子长达5年的行为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构成虐待罪。

其无故殴打妻子,并用改锥将其耳朵扎聋的行为,已经超出虐待罪的暴力范围,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应当认定为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知识点链接】考生需掌握虐待罪的基本构成,以及在何种情况下超出虐待罪的构成要件,可能构成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

6.2011年7月19日0时许,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沙石料,行驶至某县白河桥上时,在明知该桥系危桥的情况下,仍然冒险通过,因车辆严重超载110余吨致使该桥梁垮塌。

经交通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被毁桥梁
价值1556万余元。

张某对此损失无能力赔偿。

张某的行为构成()。

A.破坏交通设施罪
B.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交通肇事罪
【答案】B
【解析】《刑法》第119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题中,张某明知桥梁危险,依然冒险通过,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其行为导致桥梁垮塌,符合损坏交通设施的行为,故应当认定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知识点链接】掌握该罪名的基本构成要件即可,注意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7.关于受贿罪,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为某国家机关负责人,李某为某建筑工程公司的经理,系女性,二人经他人介绍后认识,甲喜欢李某的美貌,后者则想利用前者的权力,二人遂勾搭成奸。

甲通过自已的审批权帮助后者承揽了当地多项建筑工程,甲构成受贿罪
B.乙为某省教育局负责人,在退休前利用职权将王某提拔为某处处长,后者根据双方的约定在乙退休后送给其现金2万元,乙构成受贿罪
C.丙为某国家机关人事处处长,某日为儿子操办满月喜宴,收受宾客(包括亲戚、同事)礼金5000元。

后被人举报,丙构成受贿罪
D.丁为某私营企业经理,客户陈某以回扣形式送给其现金2万元,丁即将产品压价
出售给陈某。

丁构成受贿罪
【答案】B
【解析】《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即本罪为身份犯,行为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所索取、收受的内容限定为财物,该财物称为“贿赂”且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A项,甲和李某的交换行为属于典型的权色交易,但是色情服务并不属于受贿罪中要求的财产性利益。

甲的行为构成渎职类犯罪。

B项,乙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虽然乙在退休后才获得财物,但是不影响其受贿罪的构成,因为双方事先有约定。

C项,丙办喜宴收5000元礼金,属于正常的人际交往,并非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益,不构成犯罪。

D项,丁是私营企业经理,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知识点链接】准确掌握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注意受贿罪入罪的条件,其在简答、论述和案例中也会出现。

8.下列有关单位犯罪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A.单位犯罪主观上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B.人民法院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C.单位犯罪后集体决定自首,对于其中拒不交代主要犯罪事实的直接责任人员,也应认定为自首
D.对于单位犯罪,不一定都采用双罚制进行处罚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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