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中学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合集下载

中学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中学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中学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管理,根据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中学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和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教辅资料的质量和学生利益。

第四条教辅资料征订应坚持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成立教辅资料选用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等为成员。

第六条教辅资料选用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教辅资料的选用、征订、使用,对违规现象及时纠正,并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三章教辅选用征订原则及要求第七条坚持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

购买教辅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年级及教师禁止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禁止教师以上课讲练、布置作业、与考试挂钩等理由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第八条严格落实教辅材料目录管理。

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从省定目录中每科选择1套供向学生和家长推荐,学生自愿购买。

第九条严控书籍进入校园渠道。

根据省厅有关规定,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目录内普通高中教辅材料发行工作,确保教辅资料的质量和来源。

第四章教辅资料的征订与管理第十条教辅资料的征订应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任何学科不得私自征订教辅资料。

第十一条教辅资料的发行应由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确保教辅资料的质量和发行渠道的合法性。

第十二条学校教务处负责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确保教辅资料的准确、及时发放。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的,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立即中止聘任合同。

第十四条学校鼓励学科组自主开发校本辅导材料,对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初中学校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初中学校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初中学校教辅资料征订工作,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初中各年级各学科的教辅资料征订工作。

第三条教辅资料征订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学生自愿原则:教辅资料征订应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强制或诱导学生购买。

2. 实用性原则:教辅资料应与教学大纲相符合,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3. 质量原则:征订的教辅资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确保学生使用安全。

4. 公开透明原则:教辅资料征订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征订程序第四条教辅资料征订工作由学校教材教辅征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教辅资料征订程序如下:1. 教研组提出教辅资料征订建议,包括教材、教辅资料名称、版本、数量等。

2. 教材教辅征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研组建议,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征订方案。

3. 征订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由教务处通知各年级各班班主任。

4. 班主任将征订方案告知学生和家长,并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

5. 学生和家长根据意见,自愿选择是否购买教辅资料。

6. 教务处根据学生和家长意见,汇总征订情况,并报学校教材教辅征订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7. 学校教材教辅征订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由教务处统一采购、发放。

第三章监督与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教辅资料征订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教辅资料征订工作。

第九条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1. 监督教辅资料征订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2. 调查了解学生和家长对教辅资料征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 对教辅资料质量进行抽查,确保学生使用安全;4. 对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条教辅资料征订过程中,如有以下违规行为,将予以查处:1. 强制或诱导学生购买教辅资料;2. 征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教辅资料;3. 未经审批擅自征订教辅资料;4. 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学教育的不断发展,教材和教辅资料成为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

为了更好地管理中学教材和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制定一套全面、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迫在眉睫。

二、目的和原则我们制定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1.明确征订流程,规范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2.确保征订的教材和教辅资料的质量和合理性;3.合理分配教材和教辅资料的使用,并加强使用效果的监督和评估。

三、征订管理流程中学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管理流程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教研组编制征订计划: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材要求,教研组制定征订计划,明确教材和教辅资料的需求。

2.征订通知发布:学校向相关出版社发布征订通知,明确征订时间、方式和要求。

3.征订预报名:教师按照征订通知要求,提前进行预报名,提供教师姓名、科目和教材、教辅资料需求等信息。

4.征订审核:学校教务处对教师的征订预报名进行审核,确保教材和教辅资料的需求合理、质量可靠。

5.征订确认:学校将审核通过的征订需求反馈给教师,教师进行最终确认,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6.教材、教辅资料发放:学校根据征订确认结果,组织教材和教辅资料的发放工作,确保每位教师及时收到相关教材和教辅资料。

7.使用监督和评估:学校定期对教材和教辅资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了解教材和教辅资料的实际效果,为下一轮征订提供参考依据。

四、责任与权益1.教研组负责编制征订计划,保证教材和教辅资料的质量和合理性。

2.教务处负责审核和确认教师的征订需求,及时反馈给教师。

3.教师有权根据教学需要提出教材和教辅资料的需求,并享有按时收到教材和教辅资料的权益。

4.学校有权对教材和教辅资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征订计划,提高教学效果。

五、管理制度宣传学校应定期组织会议、培训等形式,向教师宣传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提升教师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并解答教师的疑问和困惑,确保制度的有效推行和执行。

2023年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2023年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2023年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中学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确保教材、教辅资料的质量和使用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征订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中学的教师、学校图书管理员以及学生。

三、征订原则1.科学性原则:征订的教材、教辅资料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和相关教学要求。

2.实用性原则:征订的教材、教辅资料必须能够满足中学教学的实际需求,并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

3.综合性原则:征订的教材、教辅资料应当涉及多个学科,鼓励跨学科、综合性教学。

4.专业性原则:教师征订教材、教辅资料时,应当根据所教学科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5.安全性原则:征订的教材、教辅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四、征订程序1.教师提交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申请,包括书名、出版社名称、价格等信息,由学校教务处进行审核。

2.学校教务处根据教师的申请情况,进行教材、教辅资料的集中订购,并统一安排发放。

3.学校图书管理员负责教材、教辅资料的管理和分发。

4.学生根据学校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学校上交所需教材、教辅资料的费用,并领取订购的教材、教辅资料。

五、征订管理1.教师应当根据教学需要、实际情况进行教材、教辅资料的选择,不得征订无关的教材、教辅资料。

2.学校教务处负责审核教师的征订申请,并确保所征订的教材、教辅资料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

3.学校图书管理员负责教材、教辅资料的管理,包括订购、入库、借阅、归还等环节的管理,并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

4.学生应当按时缴纳教材、教辅资料的费用,并妥善保管所订购的教材、教辅资料,不得乱丢乱翻。

5.学校可以设立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咨询小组,负责解答教师和学生的疑问,提供相关资讯和帮助。

六、征订效果评估1.学校教务处负责对所征订的教材、教辅资料进行评估,包括使用情况、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调查和分析。

2.学校可以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评估意见的收集,以便对教材、教辅资料进行调整和改进。

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4篇)

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4篇)

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促进教材征订的合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中学的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

第三条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应当坚持“统一指导、分级征订、个性选择”的原则。

第四条教材征订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教务处设立教材征订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征订工作。

第五条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由教研组组织实施,每个学科教研组负责具体征订工作。

第二章教材征订管理第六条教材征订工作应当充分考虑学校的办学特色、教学需求和学生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教材。

第七条教材征订分为统一征订和个性化征订两种方式。

第八条统一征订是指学校统一为全体学生征订同一套教材。

第九条个性化征订是指学生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习需求进行教材选择。

第十条统一征订的教材由教务处统一设定,学校与出版社签订协议,由学校集中订购。

第十一条个性化征订的教材由学生及家长根据需要自行选购。

第十二条学生和家长对教材征订有异议的,可以向教务处提出申诉,教务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及时处理。

第三章教辅资料征订管理第十三条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应当充分反映各学科教研组的教研成果,符合学科发展和教学实际的需要。

第十四条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由各学科教研组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进行征订。

第十五条教辅资料征订前,教研组应当组织教师对教辅资料进行评审。

第十六条教辅资料的征订方式可以包括集中订购和个人自行选择等多种方式。

第十七条学校可以为学生提供教辅资料的集中订购服务,学生也可以自行购买教辅资料。

第十八条学校在集中订购教辅资料时应当确保教辅资料的品质和价格合理。

第十九条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资料时应当注意选择适合自己的资料,不得违规购买。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教材、教辅资料征订档案,保存征订记录和资料,以备随时查阅。

第二十一条教材、教辅资料征订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5篇)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5篇)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一、严格规范教辅资料的订阅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学生用书管理的权威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中小学用书目录征订和选用规定的教辅资料。

按照“一科一辅”的原则先由各年级备课组长负责选定书目,再由各年级主任确认,最后由分管年级副校长审核,严禁任何教师私自接受其他任何部门推销的各类教辅资料。

二、坚决杜绝滥订滥用教辅资料现象1、教师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或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课外读物、考试试卷等教辅资料。

2、教师不得向学生指定书目,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不得向学生推荐书目,委派学生统一收钱购买;教师不得明示或暗示学生购买自己必讲必练或要求学生必学、必考的教辅资料。

3、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以任何理由,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推销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资料。

4、教师不得参与或接受其他单位推荐销售给学生的各类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资料。

5、若确实需要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资料,须分管年级副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后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统一购买。

三、严禁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严禁出版商、个体书商等书刊经销部门进入校园推销图书、报刊、音像资料和学习用品等。

任何教师一律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任何报刊杂志,不得为发行商代收任何费用。

四、严格控制油印资料的使用应尽量减少油印资料的使用,确实需要使用油印资料,必须由各年级统一审核,严格控制资料数量和质量,不得印制陈卷、套卷。

五、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有责必究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自身的师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进一步规范教师使用教辅资料的行为。

2、发现教师有直接参与滥订滥用教辅资料的行为,经查实后,要责令其退还全部书款,并扣发半年的绩效工资,并上报教育局进行行政处分。

3、发现教师有诱导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行为,经查实后,要在校内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并扣发当月的绩效工资。

中学教学资料征订管理制度(5篇)

中学教学资料征订管理制度(5篇)

中学教学资料征订管理制度教学资料的必要选用、交流、积累,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这一。

为了使教学资料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减轻学生负担,特制定以下制度:1、学校所有教学资料,统一由教导处在征求相关学科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由总务处预算安排并报校长室后征订,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订购,违者学校不予支出有关款项。

2、订购资料必须克服盲目性,要有计划、有系统,确保资料质量。

3、严禁课任教师直接向学生收款订购教学资料。

4、学生同时拥有的资料,一般以每科人手一套为限,毕业班级考中考任务的科目可根据需要和学生能力(经济的、时间的)有所增加,但每科不得超过两套。

5、学校资料室是教师查阅资料的专门场所,其中资料以在室内查阅为主,遇特殊情况需要借出阅览的,必须征得管理人员的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以一星期为限。

最新资料、工具书、孤本书概不外借。

教导处负责所有教学资料(包括参考书、试卷、练习题、复习资料等),收集、积累、分类、归档工作,以便于教师查阅。

6、学校声像资料由电教管理人员负责保管,电教管理人员应在严格出借制度的同时,积极做好优秀声像资料的推荐工作,以丰富教学手段,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7、爱护学生的图书、声像资料人人有责,对损坏、遗失资料者,按原价1—5倍赔偿。

8、教职工调离本校,必须还清所有教学资料,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中学教学资料征订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学资料的征订工作,确保教师的教学需要得到满足,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中学的教师和教材资料科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教学资料征订是指中学教师和学校进行的一种购买教材、教材辅助材料以及其他教育教学资料的行为。

第四条教学资料征订应以满足教学需要、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合理安排征订计划,确保教师按时获得所需教材和教材辅助材料。

第五条征订教学资料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

第二章教学资料征订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教师教学资料征订计划,确定征订的时间、范围和数量,并将计划书明确通知教师。

学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制度

学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辅材料的征订管理工作,减轻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保证教辅资料的充分利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征订原则1. 坚持学生自愿原则。

教辅材料的征订必须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不得强制征订。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教辅材料的选用和征订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各环节的公正性。

3. 坚持质量优先原则。

选用教辅材料时,应注重其质量,确保对学生的学习有帮助。

4. 坚持合理配置原则。

合理配置教辅材料,避免重复征订和浪费。

三、组织领导1. 成立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

委员会由学校分管领导、教务处、教科研室、班主任、家长代表等组成。

2. 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教辅材料选用和征订方案,对教辅材料的选用、征订、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教辅材料选用和征订程序1. 教辅材料选用: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求,结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从省、市推荐的教辅材料目录中选用合适的教辅材料。

2. 教辅材料征订: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将选用结果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征订工作。

3. 教辅材料发放:教务处负责将征订的教辅材料按班级、学生发放。

五、教辅材料使用管理1. 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合理使用教辅材料,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和使用。

2. 学生和家长应合理使用教辅材料,不得滥用、浪费。

3. 学校定期对教辅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奖惩措施1. 对在教辅材料选用和征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学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级组、备课组、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材征订的流程
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教务处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3、由教务处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
1、教务处收集各年级、各学科资料样书,整理后交各学科备课组长挑选。

2、备课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资料质量共同确定资料征订事宜,然后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完整如实填写资料征订审批单,一式两份,备课组所有教师必须在审批单上签名确认。

3、教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后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采取何种方案征订。

4、资料到货后由各备课组长协助教务处负责验收,检查资料质量、数量,如符合合同要求则入库,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

5、由教务处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6、根据征订合同学校财务按时付清款项。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
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征订一套新华书店提供的配套练习,严格执行“一教一辅”制度,初三、高三年级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征订一套中、高考第一轮、第二轮复习用书,并允许征订一套中、高考练习。

2、各备课组、各年级、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教辅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3、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推荐、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书商“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

教师个人不得直接收取、参与经办、经手学生征购教辅过程。

4、各备课组可根据需要,由学校确定版本,从新华书店或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审读、公布的教辅材料品种中向学生推荐符合教学实际的教辅资料,按照“学生自愿购买、发行部门上门服务”的要求,联系书商进行订购。

班长或学习委员认真登记所在班级学生所购买的教辅材料的数量,由班长将书款直接交给书商。

每个学科学生只能自愿选用一套教辅材料。

5、各学科每学期、学年推荐、使用的实际教辅资料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校务公开栏公示),届时学校组织校务监督小组予以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6、各部门和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