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定额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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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概预算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概预算建筑面积计算
综合基价:2.652×1504.925 = 3991.06(元)
1-44〞人工挖地坑(8m以内,湿土)
工 程 量 : ( 5.6 + 0.5×4.2 ) × ( 4.6 + 0.5×4.2 ) ×4.2 + 1/3×0.52×4.23= 2.229 (100m3)
基 价 : 713.37×1.15×1.18 + ( 261.57 +212.31)×1.15 + 3.25×42.95 = 1652.593 (元/100m3)
S0 + + 16 =
L 外 外 ×2 + 16 14.796(㎡)
=
1101.66
+
基 价:218.44(元/100㎡)
综合基价:14.796×218.44 = 3232.04(元)
分析:
①、除矩形底面积,其平整场地工程量可按长、宽每边各加 2m计算外,对于组合图形利用公式
S平 = S0 + L外外×2 + 16计算工程量比较简单。 ②、在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时,当遇到某边放不足2m,或放
×1.8×(54+(9.0-3.6)×2)=3.841(100m3)
基 价:1530.46(元/100m3) 综合基价:3.841×1530.46=5878.50(元) 若改为四类土,不需要放坡,计算如下: 1-38人工挖地槽(2m以内) 工 程 量 : ( 1.8+0.2+2×0.3 ) ×1.8×
②、建筑面积计算的基本方法是面积分 割法,对于矩形面积的组合图形,可先 按最大的长、宽尺寸计算出基本部分的 面积,然后将多余的部分逐一扣除。在 计算扣除部分面积时,注意轴线尺寸的 运用。

2000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00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00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外表面到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者按外墙水平面积计算。

4.层高在2.2m以上的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跃层式底层车库按外墙上口外围水平面计算建筑面积。

6.加以利用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层高超过2.2m时,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7.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作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m时,按围护结构外围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9.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书架层是指书库专用于搁放书架的自然层。

10.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1.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2.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如:设备管道层),层高超过2.2m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3.有柱雨篷按柱的外边线所围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篷按顶盖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有柱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和坡屋面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和坡屋面建筑面积
2.计算规定解读 (1)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搂层的例子见上图。这时,局部楼层的围
护结构墙厚应包括在楼层面积内。 (2)本规定投有说不算建筑面积的部位,我们可以理解为局部楼层层
高一般不会低于1. 20m。
● 坡屋顶建筑面积计算 1.计算规定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
建筑物和坡屋顶面积计算
●建筑物建筑面积计算 1.计算规定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
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 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2.计算规定解读 (1)建筑物可以是民用建筑、公共建筑,也可 以是工业厂房。
(2)建筑面积只包括外墙的结构面积,不包括外墙抹灰 厚度、装饰材料厚度所占的面积。如上图所示,其建筑面 积为S=a×b(外墙外边尺寸,不含勒脚厚度)。
利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2.计算规定解读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
空间应视为坡屋顶内的空间,设计加以 利用时,应按其结构净高确定其建筑面 积的计算;设计不利用的空间,不应计 算建筑面积,见下图。
●局部楼层建筑面积计算 1.计算规定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
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 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 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 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维护结构 局部楼层
建筑物局部楼层示意图

建筑面积计算依据

建筑面积计算依据

建筑面积计算依据主要取决于所涉及到的建筑物类型和计算方法,以下为常见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1. 建筑面积依据:
- 建筑内净面积:用于计算应有活动的公共建筑物和写字楼等,不包含墙、柱和梁,但如果有墙炉、空调机等建筑设备则应包括其体积。

- 建筑总面积:用于计算住宅等建筑物,包括建筑内所有房间的面积,墙、柱和梁的面积和体积等。

2.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 粗略计算法:通过步长法或外墙尺法,估算建筑物面积,适用于简单的建筑平面布局。

- 合同计算法:按照建筑业务合同约定计算面积,适用于商业和工业建筑。

- 等高线法:把建筑物平面映射到竖直方向,计算出每个地块的棱柱体积,通过堆垛高度计算建筑面积,适用于多层建筑、地下建筑等。

- BIM技术:使用BIM建模软件计算建筑面积,可有效避免错误和漏算。

需要指出的是,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和依据可能因不同国家、
地区和行业而异,并且具体标准和规范可能随时更新。

因此,在计算建筑面积之前,应了解当地或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确保计算正确和准确。

建筑工程计价7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计价7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计价7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计算在建筑工程计价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是工程造价计算的基础,是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

建筑面积计算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建筑总面积、建筑净面积、建筑使用面积和建筑分摊面积。

一、建筑总面积计算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全部层(地下室、一层、二层、三层等)的建筑面积之和。

建筑总面积的计算通常采用平面投影法,即将建筑物各层的平面图进行投影,然后对各层的面积进行相加即可得到建筑总面积。

计算建筑总面积时需要注意的是,建筑物的各个层之间的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等不计入总面积。

二、建筑净面积计算建筑净面积是指建筑物除去各种减掉的面积后的实际可用面积。

建筑净面积计算是建筑工程的核心内容之一,通常有两种方法,即减法法和加法法。

1.减法法减法法是通过减去建筑物内部各类占用面积获得建筑净面积。

减法法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种占用面积的数值,主要包括公共走道、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墙厚、柱周等。

建筑净面积=建筑总面积-公共走道面积-楼梯间面积-电梯间面积-管道井面积-墙厚面积-柱周面积。

2.加法法加法法是通过逐项加上各种增加面积获得建筑净面积。

增加面积主要包括阳台、凹陷部分、挑高部分、加宽部分、室外露台等。

建筑净面积=建筑总面积+阳台面积+凹陷部分面积+挑高部分面积+加宽部分面积+室外露台面积。

三、建筑使用面积计算建筑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被用于居住、办公、商业等各类活动的面积。

建筑使用面积计算主要是根据建筑物内各个功能区域的面积计算得出的。

常见的功能区域有住宅区、办公区、商业区等。

建筑使用面积通常是指建筑净面积扣除单元门厅、电梯井、楼梯井等公共部位的面积。

四、建筑分摊面积计算建筑分摊面积是指建筑物内用于公共设施、设备等各类共用的面积。

建筑分摊面积计算的内容通常包括外墙厚、柱周、阳台面积、公用卫生间面积等。

建筑分摊面积是根据设计图纸和计算方法确定的。

总结来说,建筑面积的计算是建筑工程计价的基础,它对于确定工程造价和评估工程质量非常重要。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 解:压桩:3.14×(0.352-0.242)(以桩截面尺寸为准) ×26.35(设计桩长含桩头长度)×250(根数)
• 接桩:250(题意中单根桩长为13米,设计桩长为26米,所以 接桩数量同管桩根数)
• 送桩: 3.14×(0.352-0.242)(以桩截面尺寸为准)×(3.6 桩顶标高-0.3室外标高+0.5桩架综合高度)×250(根数)

例1:某打桩工程,设计预制方桩300mm*300mm,桩长 18m(6m*3)共200根,自然地面标高-0.6m,桩顶标高-
2.15m 采用柴油打桩机施工,方桩包角钢接头。计算打桩、接桩、 送桩工程量并根据14年计价定额计算综合单价(型钢含量不
调整)
• 解:1、打桩:18*0.3*0.3*200=324m³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 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 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 计算1/2面积。(详见教材P226)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 了深基础架空层;
26.71
1.4*(1.2+0.3*2)*(12.6-2.4-2.0/22.0/2)
20.66
1.4*(1.2+0.3*2)*(4.8-1.8/22.0/2)*2
14.62
5/A-B
1.4*(1.2+0.3*2)*(5.4-2.0/2-1.8/2) 8.82
B/1-2
1.4*(1.2+0.3*2)*(6.6-2.0/2-1.8/2) 11.84
放坡系数:k=B/H 坡度:1:k=H:B

(整理)四川省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详解

(整理)四川省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详解

四川省2000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详解第四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4.1 计算建筑面积的条件能够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一般应具备以下普遍性的条件:1)应具有永久性上盖。

2)应有围护结构。

3)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

4)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5)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4.2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4.2.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建筑面积。

4.2.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结构转换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高度在2.20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4.2.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4.2.4室内楼梯、楼梯间、电梯(含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通风井、排气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4.2.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设备用房及其附属用房、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以及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明确使用功能的非装饰性建筑空间,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4.2.6挑楼、封闭的挑廊、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4.2.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4.2.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剪力墙视为有柱),两房屋间有上盖和非单排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4.2.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4.2.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4.2.11与房屋相连属永久性的且有非独立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有柱又有围护结构的门斗按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定额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定额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各层面积之和。

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1.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ⅰ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ⅱ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 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不足2.20 m者应计算1/2面积。

ⅲ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 2.20 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 m者应计算1/2面积。

说明:a勒脚厚度不计入建筑面积内;b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c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d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 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例1) 求1所示的单层厂房的建筑面积。

图1单层厂房(墙厚240 mm)(a)平面图(b)剖面图解:(1)底层建筑面积S1S1=18.24×8.04=146.65(m2)(2)局部二层建筑面积S2S2=(6+0.24)×(3+0.24)=20.22(m2)(3)单层厂房建筑面积S S=S1+S2=146.65+20.22=166.87(m2) ⅳ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例2) 求2所示单层工业厂房高跨部分及低跨部分的建筑面积。

解:(1)高跨部分建筑面积S1 S1=(24+2×0.12)×(12+0.12+0.2)=298.64(m2)(2)低跨部分建筑面积S2 S2=(24+2×0.12)×(12+6+2×0.12)-S1=442.14-298.64=143.5(m2)或S2=(24+2×0.12)×(6-0.2+0.12)=143.5(m2) 图2高低联跨的单层工业厂房( a)平面图;(b) 剖面图3.1.2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ⅰ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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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各层面积之和。

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1.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ⅰ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ⅱ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 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不足2.20 m者应计算1/2面积。

ⅲ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 2.20 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 m者应计算1/2面积。

说明:a勒脚厚度不计入建筑面积内;
b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c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d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 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例1) 求1所示的单层厂房的建筑面积。

图1单层厂房(墙厚240 mm)
(a)平面图(b)剖面图
解:(1)底层建筑面积S1S1=18.24×8.04=146.65(m2)
(2)局部二层建筑面积S2S2=(6+0.24)×(3+0.24)=20.22(m2)
(3)单层厂房建筑面积S S=S1+S2=146.65+20.22=166.87(m2) ⅳ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例2) 求2所示单层工业厂房高跨部分及低跨部分的建筑面积。

解:(1)高跨部分建筑面积S1 S1=(24+2×0.12)×(12+0.12+0.2)=298.64(m2)
(2)低跨部分建筑面积S2 S2=(24+2×0.12)×(12+6+2×0.12)-S1=442.14-298.64
=143.5(m2)
或S2=(24+2×0.12)×(6-0.2+0.12)=143.5(m2) 图2高低联跨的单层工业厂房( a)平面图;(b) 剖面图
3.
1.2 多
层建筑
物的建筑面积
ⅰ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 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 m 者应计算1/2面积。

说明:a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b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ⅱ多层建筑物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ⅲ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通风道、附墙烟囱等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注: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ⅳ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 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 m者应计算1/2面积。

ⅴ穿越建筑物的通道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 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 m者应计算1/2面积。

图3穿越建筑物的通道
图4建筑物内大厅、回廊
(a)平面图;(b) b-b剖面图
ⅵ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0 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 m者应计算1/2面积。

ⅶ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 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 m者应计算1/2面积。

ⅷ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1.3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①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 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 m者应计算1/2面积。

如图5所示,其宽度按图示B计算。

图5地下室剖面图
②深基础架空层(如图6所示)、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如图7所示),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 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 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1.4 阳台、走廊、雨篷的建筑面积
①阳台建筑面积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②走廊等建筑面积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架空走廊等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 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 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图6深基础地下架空层
图7 坡地吊脚架空层
③雨篷的建筑面积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5 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
①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②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夹层;
③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④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⑤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⑥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⑦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⑧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⑨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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