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处罚规定

合集下载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一、一般安全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1.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者,处罚规定:首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停工处理。

2.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设施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3.临时用电线路违规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4.违规使用电焊、切割等设备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5.未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安全检查者,处罚规定:首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0元。

二、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1.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施工材料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2.未按照规定进行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3.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相应证件或证件过期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4.施工机械设备未经专业人员操作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三、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1.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垃圾和污水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

2.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混乱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2000元。

3.占道施工污染周边环境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四、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违规行为的处罚1.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责任人玩忽职守者,处罚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不到位者,处罚规定:首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00元。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者,处罚规定:罚款5万至10万元,同时停工处理。

五、整改不到位的处罚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罚款处罚,并停工处理。

停工处理期间,违规行为必须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施工。

六、其他情况对于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以上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的范文,不含分段语句。

“三违”行为处罚规定

“三违”行为处罚规定

“三违”奖罚制度“三违”是指职工在井下现场作业过程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违”是事故的源头,是安全生产的大敌。

狠反“三违”,就是在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各环节形成合力围剿之势,不仅要警示防范,加强现场检查监督,防患于未然,把“三违”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而且要事后严格查处、认真教育、杜绝再犯。

对“三违”人员,不仅要照章惩处、严禁姑息迁就。

为此特制定“三违”奖罚制度。

1、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反“三违”活动,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规程,按章操作,杜绝“三违”现象。

2、实行抓“三违”奖罚制度。

3、对抓住“三违”的人员实行奖励,按处罚金额的20%进行奖励。

4、对“三违”人员和“三违”行为进行罚款。

5、对“三违”人员不但要进行处罚,并且要进行亮相。

6、“三违”行为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三违”行为处罚规定“三违”行为处罚一、劳动纪律1、带烟火下井的2、将爆破器材带到矿外的开除开除3、提前升井、晚入井、脱岗的4、井下拆卸矿灯的5、酒后下井的6、没有穿工作服,穿化纤服上岗的7、没有参加班前会、没有在井口登记下井8、岗位工没有在现场交接班的9、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没有持证的10、隐瞒、谎报事故的11、无措施进行施工的12、作业规程、措施无针对性的13、未按规定贯彻规程的14、发生事故没有按规定进行追查的15、班前未进行安全教育的16、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未落实整改的17、对违章作业不制止的18、斜井蹬车的二、采煤掘进19、使用综合保护失灵煤电钻的20、空顶作业未进行超前支护的21、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的22、锚杆间排距不符合作业规程的罚款500元罚款1000元罚款300元罚款50元罚款50元罚款50元罚款1000元罚款100元罚指挥者100元罚编制者100元罚技术人员200元罚安全副矿长100元罚当班队长300元罚当班队长100元罚款100元罚款500元罚款50元罚款50元罚款50元罚款50元23、迎头空顶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的24、爆破后支架受损未修复就作业的25、未加固支架爆破的26、打眼、支护、维护单人作业的27、伞檐未处理就作业的28、贴帮柱、临时柱支护不及时的29、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30、不先支护进行回柱的31、端头大梁及超前支护长大梁出现单柱的32、未执行“一炮三检”的33、炮眼封泥长度不符合规程规定的34、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放炮器的35、明电放炮的36、将放炮器或放炮器钥匙交给他人的37、当班剩余炸药、雷管未及时交回、私扔乱藏的罚款50元罚款50元罚款50元罚款200元罚款300元罚款300元罚款50元罚款50元罚款50元罚款200元罚款50元罚款300元罚款500元罚款200元罚款1000元罚款1000元续表“三违”行为处罚38、炸药雷管箱无锁,炸药、雷管未分开存放39、托他人代运炸药、雷管的40、打眼、装药平行作业的41、爆破距离不够,炮线有明显接头的罚款100元罚款100元罚款500元罚款100元42、放糊炮、明炮的43、停风爆破的三、机电44、漏电继电器甩掉不用的45、井下带电作业的46、井下带电移动电器设备的47、风电、瓦斯闭锁甩掉不用的48、绞车保护不全或失灵的49、未按规定定期检查钢丝绳的50、违反规定停、送电的51、停电未挂牌、上锁、不检电、放电的52、开关不上架、不挂牌的53、未按规定试验保护装置的54、不穿绝缘靴的55、不按时填写记录的56、未批准随意停、送电的57、存在失爆现象的四、运输58、斜井运输使用不合格连接装置的59、把钩工不按顺序摘挂钩的罚款100元开除罚款500元罚款500元罚款500元罚款200元罚款200元罚款100元罚款500元罚款100元罚款100元罚款100元罚款100元罚款50元罚款1000元罚款300元罚款100元罚款50元60、提升超挂矿车的61、运送材料超高、超宽的62、矿车坐人的63、斜井行人时行车的64、推车放飞车、蹬车滑行的65、信号不清提放车的66、运送大料存在问题把钩工不认真检查的67、推车拐弯、过巷道口、风门不发出信号68、声光信号不灵继续提放车、摘挂钩的69、斜巷提升地滚不转的70、“一坡三挡”不使用或不灵活的罚款20元罚款100元罚款500元罚款200元罚款1000元罚款1000元罚款100元罚款100元罚款100元罚款100元罚款100元续表“三违”行为处罚五、通风71、随意停开主要通风机的72、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的73、瓦检员不进行交接班的74、瓦检员不按规定填写瓦斯牌板、记录、日报开除开除罚款100元罚款50元75、瓦斯记录、牌板、手册和日报表不清楚或涂76、随意开风门、不关风门或同时打开两道风门77、擅自进入栅拦、盲巷的78、造成局部通风机循环风的79、无风作业、瓦斯超限作业的80、未按规定恢复通风的81、风筒出风口距离工作面超过规定的82、随意断开风筒的罚款100元罚款500元罚款500元罚款500元罚款1000元罚款100元罚款30元罚款100元。

2024年“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四篇)

2024年“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四篇)

2024年“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指挥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三违”行为的辩识“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二条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1、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部分管理人员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3、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4、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队站、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5、安全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处人事劳资部门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党群宣传部门和商情信息科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7、工会、共青团、女工组织在开展的“安康杯”、“五标”素质工程、“女工身边无事故”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工程安全惩罚制度

工程安全惩罚制度

工程安全惩罚制度第一条:总则1.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监理的单位和个人。

3.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条:责任主体1.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3. 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违规行为与处罚1. 对于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或者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2. 对于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3.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情节严重的,暂停施工,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4. 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处以罚款。

5.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2. 项目负责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决定。

3. 对于需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执行。

第五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处罚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处罚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处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监管,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第二条本处罚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道路、桥梁、水利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处罚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行为,预防和惩处违规行为,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四条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处罚制度的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章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第五条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施工规范和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第六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施工的,施工单位将被责令停工,直至取得相关审批文件;(二)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乱堆乱放、施工垃圾未及时清理的,将被罚款;(三)施工单位无序施工,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的,将被警告并责令整改;(四)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将被追究责任并处以重罚;(五)施工单位违反环保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将被罚款,并依法承担环境治理责任。

第七条对于违规者,将根据违规行为的轻重,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口头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将被口头警告一次;(二)书面警告:对较重违规行为,将向违规者发出书面警告通知,并要求其立即纠正;(三)罚款: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对违规者处以罚款,具体金额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和影响大小确定;(四)停工整顿:对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违规行为,将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并限期进行整改;(五)吊销资质:对于多次违规或不愿整改的施工单位,将吊销其施工资质,并列入信用黑名单。

第八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处罚执行第九条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定期进行巡查和抽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条对于发现违规行为的监督人员,应当及时制作处理意见,并向违规单位或个人通报,要求其立即整改。

施工现场处罚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处罚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处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秩序,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处罚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地、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等各类工地,并且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施工现场处罚主要是指对施工现场违反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标准或其他相关法规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应当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负责,并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理。

第五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1.未经许可私自擅自进入施工现场;2.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危害自身和他人的安全;3.盗窃、破坏施工现场设施设备;4.与施工现场无关的人员闲逛放肆;5.未经许可擅自带宠物进入施工现场;6.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1.轻微违规行为,可给予口头警告;2.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3.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行为,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4.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违规行为的记录台账,记录每一起违规行为的情况、处理结果等信息,以备查证。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对处罚措施负责,保证处罚的公正和合理。

第九条若受处罚者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施工现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情况,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向施工现场人员宣布。

总结:通过制定施工现场处罚管理规章制度,可以有效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秩序,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水平,避免因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有利于维护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希望各施工现场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生产车间处罚条例

生产车间处罚条例

生产车间处罚条例引言概述:生产车间是企业生产的核心场所,为了维护生产秩序和保障员工的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处罚条例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生产车间处罚条例的内容和原因。

一、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1.1 旷工行为的处罚- 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首次警告,再次发生者扣除当日工资。

-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扣除工资并记入个人档案。

- 连续旷工七天以上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赋予停职、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1.2 迟到行为的处罚- 迟到15分钟以内者,口头警告。

- 迟到15分钟以上者,扣除当日工资,并记入个人档案。

- 连续迟到三次以上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赋予停职、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1.3 早退行为的处罚- 早退15分钟以内者,口头警告。

- 早退15分钟以上者,扣除当日工资,并记入个人档案。

- 连续早退三次以上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赋予停职、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处罚2.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处罚- 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者,口头警告。

- 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轻微事故者,扣除当日工资。

- 违反操作规程导致重大事故或者伤亡者,赋予停职、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2.2 私自改动设备或者工艺的处罚- 未经授权私自改动设备或者工艺者,赋予停职、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私自改动设备或者工艺导致事故或者质量问题者,赋予停职、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违反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规定的处罚- 违反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规定者,口头警告。

- 违反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规定导致事故或者损失者,赋予停职、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违反生产纪律的处罚3.1 未经许可私自带物品进入生产车间的处罚- 未经许可私自带物品进入生产车间者,口头警告。

- 私自带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者,赋予停职、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现场处罚制度

工程现场处罚制度

工程现场处罚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现场管理,维护工程施工秩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工程现场处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项目的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

三、处罚原则1. 处罚依据事实、依据权责, 从重从快,实行惩罚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2. 处罚公开、公平、公正,避免打击报复,确保惩罚有效执行。

3. 处罚从轻处罚为原则,对于无恶意、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给予警告或者小额罚款等处罚。

四、处罚程序1. 违规行为发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单位发现违规行为后,应立即进行记录并报告给项目部相关领导。

2. 处罚通知相关领导收到违规行为报告后,应对涉事责任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其进行口头或书面处罚通知。

3. 处罚决定对于情况较为严重或需要进一步调查的违规行为,相关领导应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罚决定。

4. 处罚执行被处罚责任人员应积极配合处罚,按照通知要求履行相应的处罚决定,否则将面临进一步的处理或纪律处分。

五、处罚种类1. 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要求整改。

2. 罚款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项目部可依据违规行为的情节和影响,决定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罚。

3. 降级对于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员,项目部可以根据情况对其进行降级处理。

4. 开除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危害工程安全的责任人员,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开除处理。

六、处罚记录项目部应建立违规行为记录档案,并定期检查所有责任人员的处罚记录,对于多次违规的责任人员,项目部应加大处罚力度,并对其进行考核处罚。

七、处罚执行监督工程现场各部门应相互监督,落实处罚执行工作。

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处罚执行情况,确保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

八、责任追究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且后果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员,项目部应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及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如有其他未尽事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塔里木建工集团克拉玛依天百国际购物中心工程项目部
——《关于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相关制度的处罚规定》为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克拉玛依天百国际购物中心工程能够平安、顺利完工,我项目部与劳务公司及各班组长共同制定了关于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相关制度的处罚规定。

为了你的安全,为了你全家幸福,也为了能够更好的在克拉玛依天百国际购物中心工地工作,特制订此规定。

本规定从2013年6月16日起执行。

1.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个人罚款50元,带班组长罚款20元。

2.戴安全帽不系下颚带,个人罚款20元,带班组长罚款10元。

3.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带,个人罚款100元,带班组长罚款50元。

4.酒后进施工现场罚款50元、酒后上岗操作者罚款200元。

5.穿拖鞋、高跟鞋、穿裙子、赤膊进入施工现场者罚款50元。

:
6.在施工现场或宿舍区打架斗殴者不管任何理由各罚款5000元至50000元,并送公安派出所处理。

7. 在施工现场不服从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谩骂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者罚款500元。

8.违规乘坐工程车辆者,罚款100元。

9.违规无证驾驶场内机动车辆者,罚款200元。

10.宿舍内到时间不按时熄灯、酗酒、惹是生非者,影响别人休息者,罚款200元。

11.在施工现场、宿舍区聚众赌博者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者送公安派出所处理。

12.无证操作特种设备者罚款1000元。

13.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宿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罚款50元。

>
14.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元。

15.在施工现场吸烟,乱扔烟头者罚款50元,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16.班组安全员不戴袖标每次罚款20元。

17.上、下班实行刷卡制度,我项目部将根据你的刷卡考勤每月造工资册。

上、下班不刷卡者,将视为当日没有出勤。

18对于多次违反劳动纪律,并屡教不改者,将逐出本施工现场,永不录用。

塔里木建工集团克拉玛依项目部:(盖章)劳务公司:(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劳务公司经理:(签字)安全负责人:(签字)安全负责人:(签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