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工地入场与安全检查1. 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滑鞋,不得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工地。
2. 凡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3. 禁止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4. 所有工地入口、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堵塞。
5. 每天工作前,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二、高处作业安全措施1. 施工过程中的高处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搭设安全网或安装防护栏杆。
2. 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3. 安全带必须正确佩戴,并定期检查是否有磨损或损坏。
4. 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循“一个人一个吊篮”原则,禁止超员操作。
5. 搭设的吊篮必须结实可靠,严禁使用破损或老化的吊篮。
三、电气作业安全措施1.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电气安全操作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3. 禁止擅自改动电气系统,如需维修或改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4. 严禁在潮湿或温度过高的环境下进行电气作业。
5. 在进行电气维修或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张贴警示标识。
四、机械设备操作安全措施1. 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禁止违规使用或擅自改装。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法,并持有相关证书。
3. 在操作机械设备前,必须进行设备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无故障或损坏。
4. 使用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时,必须设置隔离带并有专人进行引导。
5. 操作机械设备时,必须保持环境整洁,不得有杂乱物品堆放。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1. 所有危险化学品必须经过合法渠道采购,并根据规定进行储存和使用。
2.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戴防护服、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装备。
3. 危险化学品储存必须标识清晰,防止混淆和误用。
4. 严禁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必要时要进行隔离存储。
5. 使用危险化学品后,必须进行清理,防止残留物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全套施工安全操作规程(3篇)

全套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新建工地、改建工地、拆除工地以及各类施工作业。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当与周边区域分隔开,设立围挡、标志牌等提示设施,并保持清洁、整齐。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当依法配备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设备,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节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第六条施工现场的工程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程,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程管理人员应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进行记录。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严守安全操作程序,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作业控制、人员防护、应急救援等。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紧急救援方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安全标识牌、警示标识牌等,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各类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确保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四节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确保施工过程的有序进行,避免因工作紧张而引发意外。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适当的安全标识,标明施工工艺、危险区域、警示信号等信息。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监测设备,对危险因素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施工作业行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及外来施工队伍在本企业承担施工作业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总经理负总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负责人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班组长负一线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企业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作业按照安全规定进行。
任何情况下,安全生产不得漠视、放松和敷衍。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施工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内容、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七条员工应按照企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作业,不得违反规范操作,无故改变作业程序。
第八条班组长应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
第三章安全设施设备第九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第十条安全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使用效果。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应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严禁私自拆卸或更改。
第十二条发现安全设施设备有损坏或失效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更换。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三条任何发现事故隐患的人员应及时上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时,应迅速组织施救,并报告企业安全负责人,同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报警。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以保证员工能够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和技巧。
第十六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事故应急知识培训。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操作规程而导致事故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企业有权进行纪律处分,包括扣发工资、停职、辞退等。
施工现场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篇)

施工现场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总原则1. 工人安全第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过程安全;2. 严禁违规操作、违章作业,积极参与安全培训;3. 统一着装,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保障人身安全;4. 遵守安全操作标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二、安全操作要求1. 上岗前(1)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佩戴好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2)熟悉和掌握工作内容,了解作业区域的安全要求;(3)检查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情况,不准带有缺陷的设备和工具上岗。
2. 施工过程中(1)严禁吃饭、抽烟等危险行为,避免引发火灾;(2)严格遵守安全工序、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3)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要求和标准操作,严禁超载;(4)作业时保持集中注意力,不得与他人闲聊、嬉戏;(5)严禁将垃圾、废弃物随意丢弃,及时清理作业区域,保持整洁;(6)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存在合适的电源情况时,应及时联系电力部门;(7)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必须佩戴好安全带,确保人身安全;(8)注意环境因素的影响,如恶劣天气、地面松软等,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 施工结束后(1)使工地、作业区域清理整齐,归位设备和工具;(2)关闭电源,切断电源线,确保安全;(3)及时上报发现的施工现场风险隐患,如塌方、漏电等;(4)参加安全会议,了解最新的施工安全要求,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
三、应急措施1. 火灾(1)火灾发生时,及时向领导和消防部门报警,并按照企业内部消防预案进行灭火;(2)尽量远离火源,避免呼吸烟尘;(3)听从疏散指挥,有序疏散人员。
2. 事故伤害(1)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2)组织救援,及时采取急救措施,确保伤者生命安全;(3)保护现场证据,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3. 施工现场险情(1)发现现场存在危险,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通知领导和相关部门;(2)根据现场情况迅速组织人员撤离;(3)疏散人员时,不得慌乱推挤,按疏散通道有序离开;(4)与其他单位联络,互相协助,共同解决险情。
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提高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操作、防护和管理的规范。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施工单位的领导人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施工人员应当遵守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安全装备和工具,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第九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配备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条砌筑、拆除和修复建筑物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坍塌、滑落等危险。
第十一条在施工现场进行电焊、切割、喷漆等操作时,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烟火等易燃物品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二条使用吊车、塔吊等起重设施时,应当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并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新入职的员工应当进行安全培训和岗前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定期的安全演练,模拟各类安全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监督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施工安全操作通用规程(三篇)

施工安全操作通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施工安全操作通用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施工工地,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机电安装、装修等各类施工活动。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施工安全计划,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第四条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任何个人行为都不能违背施工安全操作原则。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施工前应组织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施工前应认真分析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
第七条施工前应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第八条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清除垃圾、障碍物和防止积水等现象,确保施工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操作第九条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得任意操作或违章指挥他人。
第十条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各项作业票的规定,不得擅自进行工作,必须经过相关人员审批后方能进行。
第十一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深基坑施工等高风险作业时,应配备专业人员,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明确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并设置明确的警示标识和警戒线,以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施工后的清理工作第十四条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清除垃圾和杂物,为后续工作的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十五条施工后应进行安全总结和经验分享,总结安全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的资料和设备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
第五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如发生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救援装备,确保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在突发事件中,施工人员应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迅速有序的疏散。
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总则工程项目安全是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融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关系着参加项目施工全体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环境安全。
为了加强施工安全,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程。
各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施工条件,确保施工安全。
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一章施工安全保障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施工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施工工作,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6、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事故。
二、项目经理对施工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三、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施工所需要的设备、材料等,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四、施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施工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如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电焊工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五、各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第二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第一节开工前准备工作在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进行技术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安全技术措施。
并应说明其重要性和采取技术措施的必要性。
项目经理应对施工区域内的环境、地下管线、地质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详细了解,如施工区域内有电缆、管线、防空洞等地下设施时,要及时上报并联系各相关单位,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拟定好安全措施。
全套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模版(四篇)

全套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模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保护劳动者的安全权益,规范施工作业行为,防止施工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是施工安全管理的基础文件,适用于所有施工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本规程制定施工安全操作指导书,明确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技术要求等内容,并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第四条施工单位负责制定、落实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组织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二章施工安全责任第七条施工单位负责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分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危险源排查、事故预防等方面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九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和技术能力。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组织方案,明确施工工艺、施工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施工安全操作要求第十二条施工作业前,必须完成安全准备工作,包括设立安全警示牌、清理施工场地、检查施工设备、工具是否符合要求等。
第十三条施工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严禁穿拖鞋或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
第十四条施工作业时,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带、护目镜、防护手套等,并且要正确佩戴使用。
第十五条施工作业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技术措施,禁止违规操作。
第十六条施工作业时,必须排除火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禁止在易燃、易爆的场所进行明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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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总则工程项目安全是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融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关系着参加项目施工全体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环境安全。
为了加强施工安全,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程。
各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施工条件,确保施工安全。
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一章施工安全保障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施工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施工工作,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6、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事故。
二、项目经理对施工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三、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施工所需要的设备、材料等,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四、施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施工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如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电焊工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五、各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第二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第一节开工前准备工作在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进行技术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安全技术措施。
并应说明其重要性和采取技术措施的必要性。
项目经理应对施工区域内的环境、地下管线、地质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详细了解,如施工区域内有电缆、管线、防空洞等地下设施时,要及时上报并联系各相关单位,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拟定好安全措施。
第二节沟槽开挖一、开挖前准备1、应根据挖方深度、土的物理性质和地下水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坡度,防止造成坍塌事故。
2、沟槽两端和交通道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如设护栏等,晚间应加挂红灯。
3、沟槽距民房或电线杆等较近时,应预先进行加固以免发生倒塌事故。
4、在重要路口要分别设置车行便桥和人行便桥。
便桥均应设置牢固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5、危险作业区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如沟槽的两端、易塌方地段等。
凡有各种机动车辆通过的便桥均应悬挂“限速、限吨位”及“行人车辆注意安全”的明显标志。
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6、场地狭窄,来往行人、车辆频繁地段及易塌陷地段,应边开挖、边下管,边及时回填。
7、开挖前,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向司机和班长进行详细交底,交底内容一般应包括挖槽断面、堆土位置、地下设施情况以及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等。
8、在有地下设施地段挖土时,原则上一律采用人工开挖,不允许机械开挖,且必须有专人指挥,指明地下设施的种类、位置、走向、高程以及危害程度等,并做出明显的标志。
9、如无极特殊情况,沟槽开挖至回填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8小时。
二、机械挖土机械开挖应严格控制中线和边坡,以免造成挖偏或超挖等而影响沟槽的直顺和沟壁的稳定性。
机械挖土应遵守以下安全要求:1、必须严格遵守挖土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挖土前,应先发出信号,在挖土机臂杆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沟槽内施工人员未离开挖土机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不准从事挖土作业。
2、挖土机械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施工时,臂杆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挖土机械臂杆与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3、遇有大风、雷雨、大雾的天气时,机械不得在高压线附近施工。
4、如因施工条件所限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与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三、人工挖土人工挖土应遵守以下安全要求:1.沟槽内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
严禁在槽内休息。
2.严禁攀登支撑或乘吊运机械设备上下沟槽。
3.挖土时,二人间距要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对所用工具要经常检查是否完好无损,安全可靠。
4.必须从上而下分层开挖,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做好排水、降水等安全措施。
如遇两槽相交处和拐角处,必须将拐角挖成钝角或圆角。
5.应视土壤性质、含水率和开挖深度等,选择安全边坡。
若因场地限制,不能加大放坡系数,或放坡增加土方量很大,应采取有效的支撑措施。
6.沟槽开挖应直顺,上下口尺寸、中线和边坡要符合要求,槽壁应平整,不得出现凹凸现象,以免影响沟壁的稳定性。
7.遇砂层时,应先打好板桩,再向下挖。
如遇流砂层且当地下水位较浅时,除打好板桩外,还应降低地下水位才准下挖,严禁带水挖掘。
四、堆土1、沟边一侧或两侧堆土,均应距沟边1m以外(遇软土地区堆土距沟边不得小于1.2m),堆土顶部要向外侧作流水坡度。
还应考虑留出现场便道,以利施工和安全。
2、堆土不得靠近变压器、民房和古老建筑物等。
五、沟槽支撑1、支撑前应将槽(坑)壁整平,对槽(坑)壁上的洞穴等要填塞密实,使撑板能够均匀的靠紧槽(坑)壁,以保证支撑的稳固性。
2、支撑材料应直顺坚实、符合要求,当土质较差或槽(坑)边荷载较大时,支撑材料进行计算确定。
3、支撑的支设程序是:先上后下,各结合部位应连结牢固。
拆除时则应先下后上。
更换支撑时,应先支设新的,再拆除旧的,拆除支撑时,必须要有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第三节管道安装一、管道施工的一般规定1.施工前,必须对沟槽边的现场通道清理、平整,确保作业道路畅通。
2.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
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
3.沟槽内作业,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物件,同时对施工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不适于沟槽作业的,不得从事沟槽作业。
4.在起重吊装作业时,当桅杆、缆绳跨越架空线或距离较近,应在施工时断电。
在架设、拆卸、收紧缆绳过程中,应注意四周带电线路、设备情况,防止缆绳晃动回弹产生短路。
起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起重吊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在自然光线不足的作业点或夜间作业时,都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施工现场要有“减速慢行” 的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区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
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6.沟槽下管吊装应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要听从指挥,熟悉指挥信号,要精神集中,相互配合,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吊装时,划分的施工警戒区域应有明显的标志,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二、给水管道水压试验1.后背安装:根据总顶力的大小,预留一段沟槽不挖,作为后背(土质较差或低洼地段要做人工后背)。
后背墙支撑面积,应根据土质和试验压力而定,一般土质可按承压15t/m2考虑。
试压时如发现后背有明显移动时,应立即降压进行检修,严禁带压检修。
管道试压前除支顶外,还应在每根管子中部两侧用土回填至1/2管径以上,并在弯头和分支线的三通处设支墩,以防试压时管子位移,发生事故。
2.试压泵的安装位置绝对不可设在管堵的正前方,以防发生事故。
3.试压管堵的位置应远离人群密集处、高压线路、变压器等,避免因压力水喷出造成事故。
4.试压段两端后背和管堵头初次受力时,需特别慎重,要有专职人员监视两端管堵及后背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止。
5.试压时应逐步升压,不可一次加压过高,以免发生事故。
每次升压后应随即观察,在没有发现问题后,再继续升压,逐渐加到所规定的试验压力为止。
6.漏油的千斤顶严禁使用。
第四节顶管施工一、概述顶管施工前,首先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熟悉设计图纸,深入调查和掌握管段的土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弄清地上、地下构筑物的结构、高程及有关的物理、化学性能、水源、电源等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顶管工作坑的位置、水平与纵深尺寸、支撑方法与材料平台的结构与规模、后背的结构与安装、坑底基础的处理与导轨的安装、顶进设备的选用及其在坑底的平面布置等均应做详细计算,并在施工方案中做出规定,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任意更改。
2.坑深超过2.5m,必须作支撑,工作坑四周应设两道牢固的防护栏。
严禁采用劈裂、腐朽的木料作支撑、板桩。
工作坑上下不得随意抛掷工具等物品。
工作坑的四周要有防雨水进入坑内的措施,坑外的临时排水设施应保证畅通,工作坑底要安装有效的排水设施,保证坑底的安全。
3.工作坑底的基础结构,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施工,确保基础的稳定安全,对方木、导轨的规格尺寸、材质事先都应检查验收,原土基础要特别注意防止扰动和排降水工作;混凝土基础的排水盲沟在施工中要注意排水的有效性和与排水井保持畅通。
4.基础和导轨在施工的过程中要经常注意其稳定性。
二、顶进作业1.每班顶进作业开始之前,必须对后背基础与支撑进行仔细的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研究处理,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施工。
2.顶管作业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检查机电设备是否完好。
3.管子吊装时前方及下方严禁站人。
4.下管作业的全过程中,工作坑严禁站人。
坑内上下吊运物品时,坑下人员应站在安全角落。
5.高压油泵安装使用时,应注意保护压力表和油管,发现异常,应立即停镐检查,特别是压力突然上升时,经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顶铁必须直顺,无歪斜、扭曲等变形现象,要充分保证顶铁使用时接触面的严密性。
顶镐、顶铁必须与管子保持平直,受力平均一致。
在顶进作业时,如发现混凝土管端有混凝土剥皮脱落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镐检查。
6.管前人工挖土,应视土质情况决定掏挖长度。
砂土不得超过20cm,土质良好时,最长也不得超过50cm。
7.顶进中应有防毒、防燃、防爆、防水淹的措施,顶进长度超过50m时,应有预防缺氧、窒息的措施。
8.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进入坑内。
第五节附属构筑物的砌筯一、附属构筑物包括阀门井、水表井、流量计井、支墩及各类检查井等。
二、应根据挖方深度、土的物理性质和地下水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坡度,必要时做支撑,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坑内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
严禁在工作坑内休息。
四、不得向工作坑内抛掷砖、模板、工具等物品。
五、地下水位较浅时,应有必要的降低地下水位或排水措施。
六、搭建脚手架必须稳固可靠。
七、必须做好管线及设备的保护工作,不得损坏其任何部件及防腐层。
八、地基为软土、杂土、回填土、流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均匀沉降。
九、不得使管线承受附属构筑物砌体的重量。
第六节焊接一、电焊1、电焊机要放在干燥的地方,且有接地线。
电焊使用的电线,必须为绝缘良好的橡胶线。
一台电焊机配有一组保险,保险丝不准超过额定电流值。
当发现电焊机温升过高(>70℃)或声音不正常时,应停止焊接,进行检查。
2、禁止在易燃材料附近施焊,必须施焊时,必须有安全措施及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