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包括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等各类建筑工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施工现场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要求,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规程的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安全措施和紧急事件处理等。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第五条施工现场应按照工作内容和施工工艺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设置明确的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六条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识的安全帽,并正确佩戴工程防护用品。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划定人员通行的通道,并设置明显的标志,保持通道的畅通。
第八条重大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相应的证书。
第九条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应满足相关安全要求,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换。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十三条危险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记,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限制,保证人员不进入此区域。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疏散通道和应急装置,以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需要用到特种设备和救援设备的,必须有专人进行操作,并经过专门培训。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在开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所有设备和工具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紧急事件处理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坍塌、中毒等突发事件时,施工人员应立即采取救援措施,并及时报警。
第十八条紧急情况下,施工现场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和救援装置,并进行培训演练。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经常进行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二十条不按照本规程执行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施工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工地入场与安全检查1. 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滑鞋,不得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工地。
2. 凡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3. 禁止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4. 所有工地入口、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堵塞。
5. 每天工作前,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二、高处作业安全措施1. 施工过程中的高处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搭设安全网或安装防护栏杆。
2. 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3. 安全带必须正确佩戴,并定期检查是否有磨损或损坏。
4. 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循“一个人一个吊篮”原则,禁止超员操作。
5. 搭设的吊篮必须结实可靠,严禁使用破损或老化的吊篮。
三、电气作业安全措施1.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电气安全操作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3. 禁止擅自改动电气系统,如需维修或改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4. 严禁在潮湿或温度过高的环境下进行电气作业。
5. 在进行电气维修或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张贴警示标识。
四、机械设备操作安全措施1. 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禁止违规使用或擅自改装。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法,并持有相关证书。
3. 在操作机械设备前,必须进行设备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无故障或损坏。
4. 使用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时,必须设置隔离带并有专人进行引导。
5. 操作机械设备时,必须保持环境整洁,不得有杂乱物品堆放。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1. 所有危险化学品必须经过合法渠道采购,并根据规定进行储存和使用。
2.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戴防护服、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装备。
3. 危险化学品储存必须标识清晰,防止混淆和误用。
4. 严禁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必要时要进行隔离存储。
5. 使用危险化学品后,必须进行清理,防止残留物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施工现场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篇)

施工现场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总原则1. 工人安全第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过程安全;2. 严禁违规操作、违章作业,积极参与安全培训;3. 统一着装,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保障人身安全;4. 遵守安全操作标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二、安全操作要求1. 上岗前(1)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佩戴好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2)熟悉和掌握工作内容,了解作业区域的安全要求;(3)检查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情况,不准带有缺陷的设备和工具上岗。
2. 施工过程中(1)严禁吃饭、抽烟等危险行为,避免引发火灾;(2)严格遵守安全工序、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3)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要求和标准操作,严禁超载;(4)作业时保持集中注意力,不得与他人闲聊、嬉戏;(5)严禁将垃圾、废弃物随意丢弃,及时清理作业区域,保持整洁;(6)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存在合适的电源情况时,应及时联系电力部门;(7)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必须佩戴好安全带,确保人身安全;(8)注意环境因素的影响,如恶劣天气、地面松软等,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 施工结束后(1)使工地、作业区域清理整齐,归位设备和工具;(2)关闭电源,切断电源线,确保安全;(3)及时上报发现的施工现场风险隐患,如塌方、漏电等;(4)参加安全会议,了解最新的施工安全要求,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
三、应急措施1. 火灾(1)火灾发生时,及时向领导和消防部门报警,并按照企业内部消防预案进行灭火;(2)尽量远离火源,避免呼吸烟尘;(3)听从疏散指挥,有序疏散人员。
2. 事故伤害(1)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2)组织救援,及时采取急救措施,确保伤者生命安全;(3)保护现场证据,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3. 施工现场险情(1)发现现场存在危险,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通知领导和相关部门;(2)根据现场情况迅速组织人员撤离;(3)疏散人员时,不得慌乱推挤,按疏散通道有序离开;(4)与其他单位联络,互相协助,共同解决险情。
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提高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操作、防护和管理的规范。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施工单位的领导人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施工人员应当遵守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安全装备和工具,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第九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配备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条砌筑、拆除和修复建筑物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坍塌、滑落等危险。
第十一条在施工现场进行电焊、切割、喷漆等操作时,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烟火等易燃物品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二条使用吊车、塔吊等起重设施时,应当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并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新入职的员工应当进行安全培训和岗前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定期的安全演练,模拟各类安全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监督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建筑业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业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 (3)1.1 (3)1.1.1 目的 (3)1.1.2 适用范围 (3)1.1.3 职责 (3)1.1.4 分工 (3)第二章: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4)1.1.5 规划原则 (4)1.1.6 规划内容 (4)1.1.7 规划实施 (5)1.1.8 卫生管理 (5)1.1.9 绿化工作 (5)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5)1.1.10 目的与意义 (5)1.1.11 管理制度内容 (5)1.1.12 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6)1.1.13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6)1.1.14 安全教育培训方式 (7)1.1.15 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7)第四章:施工现场人员安全 (7)1.1.16 目的与意义 (7)1.1.17 个人防护要求 (7)1.1.18 个人防护措施 (8)1.1.19 目的与意义 (8)1.1.20 健康管理要求 (8)1.1.21 健康管理措施 (8)第五章:施工现场设备安全 (8)1.1.22 设备选购 (9)1.1.23 设备验收 (9)1.1.24 设备维护 (9)1.1.25 设备保养 (9)第六章:施工现场物料管理 (9)1.1.26 物料储存 (9)1.1.27 物料运输 (10)1.1.28 物料使用 (10)1.1.29 物料回收 (10)第七章:施工现场施工工艺 (10)1.1.30 目的与意义 (11)1.1.31 施工工艺制定原则 (11)1.1.32 施工工艺制定内容 (11)1.1.33 施工工艺执行要求 (11)1.1.34 施工工艺执行措施 (11)1.1.35 施工工艺执行监督 (12)第八章:施工现场临时设施 (12)1.1.36 设计原则 (12)1.1.37 设计内容 (12)1.1.38 设计要求 (12)1.1.39 施工准备 (13)1.1.40 施工流程 (13)1.1.41 验收标准 (13)1.1.42 验收程序 (13)第九章: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处理 (13)1.1.43 预防原则 (13)1.1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防机制,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一、安全意识1、在施工现场必须谨慎,注意安全防范。
2、清理施工现场,使其保持整洁,防止漏穴、滑倒等意外事故。
3、使用的安全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经过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4、构架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置,保证其稳定。
5、在施工开始时,必须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工人安全技术素质。
二、机械设备及工具的安全操作规范1、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安装后方可使用。
2、在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严禁操作者擅自改变机械设备结构或侵犯机械设备的运行规定,造成人员或设备的伤害或损失。
3、机械设备的手柄、阀门、钳子等必须放至合适位置,并进行锁紧,以免因摆动、碰撞等导致人性或财产损失。
4、使用机械设备操作时必须注意检查被操作物品周围的情况,防止操作者或其它人因未注意而受伤。
5、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戴上耳塞、护目镜等防护装置。
三、危险源的安全防范措施1、对危险源必须进行分类、鉴定及整改,尽量消除或减少危险源及事故发生的可能。
2、对没有得到专业人员认可的危险源,必须禁止使用。
3、对危险源所在区域,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标识牌等措施,以便防范事故。
4、对放置有危险源的场地,必须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取得使用许可。
5、在检查和处理事故时,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器材及携带急救箱,以便随时处理行动。
四、生产安全的监督及检查1、施工前必须编制生产安全保障计划,并在监理单位、业主、施工单位的监督下进行。
2、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保障计划要求进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和隐患。
3、检查途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迅速组织力量消除隐患。
4、对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工班或工人,应进行监督、处理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应急处置1、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第一时间报警,并按照逃生方案安全撤离现场。
2、在未明原因下发生的事故,以被困者的生命健康为优先考虑,一旦发现被困者,需立刻采取救援措施。
1建筑施工现场:一般工种类(一)普通工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现场一般工种类安全操作规程一、普通工(一)一般规定: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锹、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
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码放高度不超过1.5m。
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
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4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赤裸上身,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
(二)挖土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作业前应了解地上(下)管线、建(构)筑物情况,电力、通讯电缆2.0m范围内和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0m范围内挖土时,应在管线产权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开挖。
2、挖槽(坑)时应按施工方案要求放坡、支撑或护壁。
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应立即撤离现场。
3、基坑(槽)边1.0m范围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
堆土高度不应超过1.5m。
开挖深度2.0m及以上时,应设防护栏、上下通道。
4、人工开挖土方,两名作业人员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0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0m,严禁掏洞挖土。
5、在竖井(坑)内作业时,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应撤至边缘安全位置。
装土容器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
6、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应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不得超挖。
7、使用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
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顺直且不得有飞刺。
8、脚手架、构筑物等底部附近不得进行开挖沟槽(坑)作业。
9、应按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
(三)装卸搬运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
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6篇

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6篇【第1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平安操作规程2.0.1建设工程开工的基本条件是:1制定了各项平安生产规则制度和保证施工平安的各项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平安施工组织设计已按规定程序举行了审批。
3具备执业资历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损害保险。
5已申报平安生产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2.0.2施工现场应该采取封闭管理并采取围挡作业。
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挡高度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
出入口应固定并设置大门和有关标志牌,配备门卫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
禁止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
2.0.3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设计和实施,应有利于生产并符合平安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消防、防洪、防风、防爆、防震、防雷及卫生等要求。
2.0.4施工现场各种暂时设施,应符合平面布置图的布置要求,并符合消防平安规定保持平安生产与生活用房之间的平安距离。
普通状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房不小于5m;暂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厨房等与其他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
施工现场设置的厕所和淋浴室应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
2.0.5施工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应有显然划分,有隔离和平安防护措施。
在建工程主体楼层内不得兼作宿舍和办公室。
2.0.6施工现场内场地应平整,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不得有大面积积水。
现场道路应有硬化措施且保持畅通。
交通频繁的交错路口,应有交通标志。
须要时,应设指挥。
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并设专人管理。
2.0.7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等的堆放,必需根据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放置。
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需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置标志牌,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否则应有防倾倒措施。
2.0.8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下方施工。
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的下方搭设作业棚、建筑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0.9施工现场实行的各种平安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平安技术措施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搭设或安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目录1、油漆工 (2)2、电焊工 (3)3、气焊工 (5)4、起重工 (7)5、电工 (9)6、混凝土工 (13)7、钢筋工 (15)1、油漆工1.1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1.2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3 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
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和更换。
1.4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1.5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1.6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1.7 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1.8 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
在大于25 度的铁皮屋面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1.9 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1.10 使用喷砂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
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2、电焊工2.1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4欧姆,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2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2.3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2.4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2.5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2.6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2.7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2.8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2.9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2.10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2.11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2.12 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2.13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2.14 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设置在干燥场所,并设篷遮蔽。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侧接线长度不大于5米,进线处设置防护罩。
2.15 施焊场地周围应在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16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2.17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2.18 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
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
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m。
2.19 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
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2.20 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
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3、气焊工3.1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3.2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3.3 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筒必须装设厚度为1~1.5 毫米,直径不少于浮筒面积的60~70%。
3.4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5 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3.6 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
压力表及安全阀应按期校验。
3.7 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
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3.8 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筒上加压或摇动。
3.9 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 米。
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3.10 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3.11 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
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3.12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3.13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3.14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3.15 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3.16 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
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3.17 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3.18 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拨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4、起重工4.1 汽车起重机4.1.1 起重指挥应有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看到全面工作的起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和清楚。
4.1.2 八十吨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到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4.1.3 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1.4 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脱落,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4.1.5 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
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4.1.6 编接绳索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接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
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4.1.7 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坑沟、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4.1.8 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4.1.9 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4.1.10 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4.1.11 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4.1.12 起吊物体,应合理设置溜绳。
4.2 塔吊4.2.1 塔吊运转、顶升必须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2.2 吊高限位器、力矩限位器必须灵活可靠,吊钩、钢丝绳保险装置完整有效。
零部件齐全,滑润系统正常。
电缆、电线无破损或外裸,不脱钩、无松绳现象。
零星、细碎物资不致漏出的容器盛装。
起吊后在立地3m左右高度观察吊物正常后才继续起吊,并作水平转动动作,吊重之下不得站人。
4.2.3 塔吊安装完毕,经安全监督站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4.2.4 塔吊司机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有不适合登高作业的疾病者,不得担任司机。
4.2.5 塔吊运作时设专人指挥。
司机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4.2.6 执行上班检查、定期保养、定期小、中、大修制度,不允许带病运转。
4.2.7 塔吊按要求设置防雷装置,接地要符合要求。
4.2.8 塔吊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浓雾、雷暴要停止运作。
严禁司机酒后上岗。
4.2.9 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
塔身设置两个探照灯,给予工作面上足够的照明,以便夜间施工。
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4.2.10 多台塔吊在安装及提升塔吊时将塔吊高度上下错开外,还将严密安排多台塔吊的作业内容及起吊顺序,最大限度的避免大臂的交叉。
见《群塔施工方案》本工程未包括的部分按各省、市、自治区建工局补充规程执行。
4.3 施工电梯4.3.1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人员要相对稳定,每班开机前,要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进行检验,并进行空车运行,合格后方准使用。
4.3.2 严禁超载运输。
4.3.3 吊篮上设置摄像装置,操作室设电视监控,以做到各操作层均可同司机联系,并且信号准确。
4.3.4 保养设备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禁止在设备运行中擦洗、注油等工作。
需重新在卷筒上缠绳时,必须两人操作,一人开机一人扶绳,相互配合。
司机在操作中要经常注意传动机构的磨损,发现磨绳、滑轮磨偏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立即解决。
4.3.5 架体及轨道发生变形必须及时纠正。
严禁超载运行。
4.3.6 司机离开时,应降下吊篮并切断电源。
5、电工5.1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5.2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路线,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5.3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5.4 配置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5.5 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5.6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设备及内线安装5.7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5.8 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5.9 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
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的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
管子加热时,管口钱不得有人。
5.10 管子穿戴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相互配合防止挤手。
5.11 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架。
外线及电缆工程5.12 电杆用小推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紧固完好,操作时,相互配合,用力均衡。
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础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5.13 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
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加固后,方能登杆。
5.14 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
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
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5.15 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