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最新版卫生监督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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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文书规范

卫生监督协管文书规范
2、《产品样品采样记录》的“采样目的”
讨论问题:
问题1、非产品样品检验结果要不要告知?以何 种方式告知?
问题2、检验结果告知应注意的事项:不得复检 是否还需告知结果?
问题3、跨区域抽检协查告知问题 问题4、检验结果告知“相应当事人”, “相应
当事人”包括哪些“人”?
(二)监督检查(3) : 现场笔录 询问笔录 卫生监督意见书(强调“责令改正”的作用)
一、文书规范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制作要求 (一)共性要求: 1、文书制式(手写、打印、手持,用笔、修改) 2、当事人项(原被检查人等)规范项目填写 3、案由(主要违法行为) 4、续页(与首页同签名或盖章) (二)各种文书制作要求分述
一、文书规范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文书管理: 制定制度 专人管理 提前盖章 领用登记 一案一卷 按时排序
检验结果告知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将抽检 不合格样品的检验结果告知相应当事人的 文书。
告知书应当写明被检验的产品或者其他 物品的名称,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有关卫 生标准规定的情况,并告知当事人依照规 定是否有申请复核的权利及提出复核申请 的期限等内容。
应用常见问题:
1、《产品样品采样记录》首部“采样地址” 与主体部分“采样地点”
应用常见问题 “当事人”项目的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
人、个人) 《现场笔录》描述的客观性,时间、地点准确性 《询问笔录》监督员签名 时间填写 监督意见的针对性、指导性
(三)行政强制(8) : 查封扣押决定书 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 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封条、催告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行政控制决定书 解除行政控制决定书
适当选用。
问题讨论: 1、审批表的使用 2、公告

卫生监督文书规范.

卫生监督文书规范.

附件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目录1.产品样品采样记录2.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3.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4.检验结果告知书5.卫生监督意见书6.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7.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8.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9.查封、扣押决定书10.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11.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12.物品清单13.公告14.封条15.案件受理记录16.立案报告17.案件移送书18.现场笔录19.询问笔录20.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21.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22.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3.合议记录2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5.陈述和申辩笔录26.陈述和申辩复核意见书27.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28.听证笔录29.听证意见书30.行政处罚决定书31.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32.送达回执33.催告书34.强制执行申请书35.结案报告36.续页37.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编号: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被采样人:采样地址:采样方法:被采样人签名:采样人签名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17-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18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被采样人: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时间年月日时采样目的:采样设备或仪器名称:采集样品名称:采集样品编号:采集样品份数:被采样物品或场所状况:被采样人签名:采样人签名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文号::本机关依法于年月日在采集到标识为你单位生产(进口代理)的产品样品,产地为,年月日生产的批号为,规格为,标识为的样品。

根据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日内将样品真实性的确认意见书面回复本机关或派员携带身份证明、单位授权证明到本机关对产品的真实性进行现场确认。

逾期未回复的,本机关将按照对样品真实性无异议处理。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 公告应当写明违法当事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地点、违法 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处 理依据及时间。公告的纸张 规格大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确定。
新增加文书制作要求
• 第三十六条 陈述和申辩 复核意见书
• 是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的记 录。
• 复核意见书应当写明陈述 申辩人的姓名、陈述和申 辩的理由和证据,以及复 核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所进 行的陈述和申辩的复核, 应当在复核意见书中写明 卫生行政机关的意见。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 第三条 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除本规范规 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 ,并报卫生部备案。
• 第五条 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两联以上 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 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 第二十八条 现场笔录,是在案件调查、现场监督 检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对与案件有 关的现场环境、场所、设施、物品、人员、生产 经营过程等进行现场检查时作的记录。
• 检查时间指在现场检查的具体时间,起止时间应 当写明:年、月、日、时、分至几时几分。
• 检查地点应当写明现场检查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 点。
• 当事人认为笔录所记录的内容真实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 注明“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名。当事人拒不签名的,应当 注明情况。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 邀请见证人到场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第十三条 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是实施卫生监督抽检的 卫生行政机关为确认产品的真实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 ,向标签标注的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发出的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被采样人: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时间年月日时采样目的:采样设备或仪器名称:采集样品名称:采集样品编号:采集样品份数:被采样物品或场所状况:被采样人签名采样人签名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文号::本机关依法于年月日在采集到标识为你单位生产(进口代理)的产品样品,产地为,年月日生产的批号为,规格为,标识为的样品。

根据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日内将样品真实性的确认意见书面回复本机关或派员携带身份证明、单位授权证明到本机关对产品的真实性进行现场确认。

逾期未回复的,本机关将按照对样品真实性无异议处理。

对样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在上述时限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产品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检验结果告知书文号::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进行采样并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详见检测报告(编号:)。

依据的规定,如对本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申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一、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二、留样超过保质期的;三、留样在正常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改变影响检验结果的;四、已进行过复检的;五、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六、样品的生产单位或进口代理商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但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

特此告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当事人签收: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样品生产、代理或经营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罚责改通字[ ]第号:本机关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2019最新版卫生监督执法文书

2019最新版卫生监督执法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目录1.产品样品采样记录2.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3.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4.检验结果告知书5.卫生行政执法意见书6.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7.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8.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9.查封、扣押决定书10.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11.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12.公告13.封条14.案件受理记录15.立案报告16.案件移送书17.现场笔录18.询问笔录19.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20.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2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2.合议记录2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4.陈述和申辩笔录25.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26.听证笔录27.听证意见书28.重大案件领导集体讨论记录29.行政处罚决定书30.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31.送达回执32.催告书33.强制执行申请书34.物品清单35.结案报告36.续页'.;.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编号: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被采样人: 采样地址: 采样方法:采样时间 年 月 日 时 采样目的:样品名称 规 格 数量 包装状况或 储存条件 生产日期及批号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 采样地点被采样人签名: 采样人签名 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被采样人: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时间年月日时采样目的:采样设备或仪器名称:采集样品名称:采集样品编号:采集品份数:被采样物品或场所状况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被采样人签名被采样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文号:本部门依法于年月日在采集到标识为你单位生产(进口代理)的产品样品,产地为,年月日生产的批号为,规格为,标识为的样品。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基本要求内容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基本要求内容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重点内容解析1、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请大家不要浮现"扬卫消罚字[2022]第13 号"2、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 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文书书写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不能使用蓝色、红色等其他颜色的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等。

1、文书不得随意修改或者涂抹。

修改处要用杠线划去,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例1"该单位现场不能浮现出示卫生许可证开展住宿经营活动。

"出示例2"该单位现场不能浮现卫生许可证开展住宿经营活动。

"2、对外使用的文书做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1 对外使用的文书:需要送达对方或者需要对方签字确认的现场笔录、问询笔录、告知书、决定书等文书。

〔2 目前的刻章有执法专用章、许可专用章、 "本件与原件相同"。

〔3 尽量少修改,修改处由对方当事人签章,不使用校对章。

法院等司法机关已经逐步取销校对章。

3、,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提出补充和修改,覆盖。

1、需要当事人签字的应当在签字栏签名或者盖章。

笔录式文书, 需要当事人在笔录上注明"以上笔录属实"字样。

2、当事人在场陪检但拒不签名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文书上注明拒签情况,注意要拍摄现场照片,将一式两联的笔录文书留置一份在现场。

例如,"备注:当事人张某全程陪同现场检查,但拒不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现将第二联留置于检查现场,照片4 张。

"3、当事人不在场,但由与当事人相关的人员陪检但拒不签名的, 执法人员在文书上注明拒签情况,注意现场拍摄照片,笔录文书无需留置一份在现场。

卫 生 监 督 执 法 检 查 文 书

卫 生 监 督 执 法 检 查 文 书

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文书
现场检查笔录
第页共页被检查人:
检查机关: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检查地点:
卫生监督检查员、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在的陪同下,对进行检查,记录如下:
被检查人签名:卫生监督检查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马山县卫生监督所制
卫生监督检查指导意见书
被检查人:法人代表/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卫生监督指导意见:
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检查,现就你单位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卫生监督指导意见:
被检查人签字:卫生监督检查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马山县卫生监督所制。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与使用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与使用
(四)提供证人证言的要求:1. 写明证人的姓 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 有证明 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以盖章的方式证明; 3. 注明出具日期; 4. 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 证明人身份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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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供鉴定结论的要求:1. 应当载明委托 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 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 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有鉴定人签 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2. 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 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3.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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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许可
(一)卫生行政许可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
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1.法律
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
3. 许可受理审查时应注意: (1)受理卫生许可时应索取工商行政部门
的名称核准文件; (2)申请书应注明生产地址;同一生产经
营者在两个以上地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按照不同地址分别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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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许可
(3)所有提供有关资质复印件的材料必 须与原件核对无误;
(4)提供的工艺流程图、平面布局图标 注、各功能区域是否符合要求;
(5)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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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许可
(二)审查
1. 现场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审查 (1)审查依据: • 法律—— • 法规—— • 规章—— • 标准—— • 规范性文件——限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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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目录1.产品样品采样记录2.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3.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4.检验结果告知书5.卫生行政执法意见书6.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7.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8.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9.查封、扣押决定书10.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11.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12.公告13.封条14.案件受理记录15.立案报告16.案件移送书17.现场笔录18.询问笔录19.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20.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2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2.合议记录2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4.陈述和申辩笔录25.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26.听证笔录27.听证意见书28.重大案件领导集体讨论记录29.行政处罚决定书30.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31.送达回执32.催告书33.强制执行申请书34.物品清单35.结案报告36.续页精品文档随意编辑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编号: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被采样人: 采样地址: 采样方法:采样时间 年 月 日 时 采样目的:样品名称 规 格 数量 包装状况或 储存条件 生产日期及批号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 采样地点被采样人签名: 采样人签名 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被采样人: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时间年月日时采样目的:采样设备或仪器名称:采集样品名称:采集样品编号:采集品份数:被采样物品或场所状况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被采样人签名被采样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文号:本部门依法于年月日在采集到标识为你单位生产(进口代理)的产品样品,产地为,年月日生产的批号为,规格为,标识为的样品。

根据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日内将样品真实性的确认意见书面回复本部门或派员携带身份证明、单位授权证明到本部门对产品的真实性进行现场确认。

逾期未回复的,本部门将按照对样品真实性无异议处理。

对样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在上述时限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产品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检验结果告知书文号:本部门依法对你单位进行采样并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详见检测报告(编号:)。

依据的规定,如对本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申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一)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二)留样超过保质期的;(三)留样在正常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改变影响检验结果的;(四)已进行过复检的;(五)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六)样品的生产单位或进口代理商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但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

特此告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当事人签收: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样品生产、代理或经营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卫生行政执法意见书当事人:地址:联系电话:行政执法意见:当事人签收: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当事人:案由:申请审批事项:(请在以下项目□内选择画“√”)□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措施□查封扣押延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他事项:(申请行政处罚审批时,申请审批事项中应当写明主要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理由及依据。

申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审批时,申请审批事项中应当写明原因及依据。

)处理意见:承办人:年月日审核意见审核人:年月日审批意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文号:鉴于原因,根据的规定,本部门决定对下列物品或场所进行控制:控制物品或场所名称控制地点控制方式本部门将于日内对被控制的物品或场所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此前,你单位不得销毁或使用被控制的物品或场所,并负有安全保障责任。

如不服本控制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影响本控制决定的执行.当事人签收: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文号:本部门于年月日作出的号《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对你(单位)的有关物品或场所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经研究,现决定依法解除控制。

特此通知。

当事人签收: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查封、扣押决定书文号当事人:地址:经查,你(单位)行为涉嫌违反的规定,根据的规定,本部门决定对你(单位)涉案物品予以扣押,详见物品清单;对你(单位)下列场所、设施予以查封:本部门将于30日(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期限)内对上述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作出处理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签收: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文号当事人:地址:本部门于年月日对你(单位)作出的查封、扣押决定(文号:),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经批准延长查封、扣押期限日。

当事人签收: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文号:本部门于年月日对你(单位)作出的查封、扣押决定(文号:)所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经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七条和二十八条之规定,本部门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当事人签收: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公告文号本部门于年月日时对进行检查,经查实。

上述活动违反了的规定,被认定为非法行为,现决定依法对该单位:□予以取缔□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活动特此公告。

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案件受理记录案件来源:案发单位(人):受理时间:年月日案情摘要:经办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立案报告当事人:案件来源:受理时间:案情摘要: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立案。

经办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案件移送书文号:本部门于年月日受理的案件,根据的规定,应当由你单位处理。

现将下列材料移送你单位,并请将查处结果函告本部门。

移送的材料目录: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年月日精品文档备注:本移送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受移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现场笔录第页共页当事人:检查部门: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地点:卫生监督员示证检查,执法证件号码:、。

检查记录:当事人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见证人签名: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询问笔录第页共页被询问人:性别:年龄:住址:证件名称:号码:询问机关: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询问地点:询问人员示证询问,执法证件号码:、。

现依法向你询问,请如实回答问题。

询问内容:被询问人阅后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文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部门决定对你(单位)下列物品作为证据以方式,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进行登记保存。

登记保存的证据清单如下:以上证据在保存的期限内应当妥为保管,未经本机关同意,不得销毁或转移。

当事人签收: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文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本部门年月日作出的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载明的作为证据保存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当事人签收: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交当事人,第二联留存执法案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当事人:案由:承办机构:案情及违法事实:相关证据:争议要点:处理建议:承办人:年月日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合议记录第页共页案由:合议主持人:参加合议人员:合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合议地点:合议意见:(包括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处罚依据及合议建议等内容)合议记录:(记录合议的过程,对不同的合议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合议人员签名:记录人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号: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的规定,依据的规定,本部门拟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你(单位)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可在年月日前到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在□内打“√”的为当事人享有该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3日内提出申请。

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当事人意见记录:当事人签名: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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