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日照和自然采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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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色住宅建筑节能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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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色住宅建筑节能要求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的基本要求及等级划分。

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的绿色建筑评价与等级划分。

其中,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绿色住宅建筑节能与能源利用的要求是怎样的?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广西绿色住宅建筑节能要求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住宅建筑热工设计和暖通空调设计符合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和DB45/221的规定。

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符合DB45/ 221的有关规定值。

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室温调节和热量计量设施。

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和窗墙面积比,使住宅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并根据需要设遮阳设施。

选用效率高的用能设备和系统。

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集中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输送能效比符合DB45/T 392的规定。

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比DB45/T 392中的有关规定值高一个等级。

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低损耗镇流器等附件,并采取其他节能控制措施,在有自然采光的区域设定时或光电控制。

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能量回收系统(装置)。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

建筑主要朝向在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范围内。

地下空间直接或间接利用出入口、天井、侧窗、天窗等部位进行自然采光通风。

结合建筑形体和朝向,合理选择有效的隔热措施保证夏季隔热效果。

采暖或空调能耗不高于DB45/ 221规定值的80%。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绿色建筑设计的规范要求

绿色建筑设计的规范要求

绿色建筑设计的规范要求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绿色建筑设计成为了未来发展的趋势。

绿色建筑旨在通过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提高建筑性能和舒适度,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为了确保绿色建筑的有效实施和推广,一系列规范要求应该被遵循。

本文将详细介绍绿色建筑设计的规范要求。

一、能源效率实施绿色建筑设计的第一要务是确保建筑的能源效率。

建筑应该采用高效能源管理系统,包括使用可再生能源、优化照明设计、采用高效的设备和系统。

同时,在建筑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能源使用的最大程度减少,例如合理利用自然采光、充分利用被动设计策略等。

二、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建筑设计应该鼓励和推动资源循环利用。

这包括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原材料的需求,采用可再生、环保的材料,以及从建筑物的运营中回收和再利用资源。

此外,建筑物的废弃物管理也应该被充分考虑,包括建筑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和合理处置。

三、水资源管理合理的水资源管理是绿色建筑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应该采用节水设备,减少用水量。

同时,建筑物的雨水收集系统和灰水回收系统也应该得到足够的关注,以最大程度地利用可再生的水资源。

此外,排放的废水应该经过适当的处理,确保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四、室内环境质量绿色建筑设计应该关注室内环境质量,以提供舒适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建筑物应该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材料,包括涂料、胶水和地板材料等。

此外,灰尘控制、卫生设施的科学设计、优质的通风系统等也是确保室内环境质量的关键因素。

五、生态系统保护绿色建筑设计应该将生态系统保护作为一个核心目标。

建筑物的设计应该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破坏。

这包括保留和保护原有的绿地、湿地和树木,以及合理考虑建筑物的布局和高度,以减少对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的影响。

六、健康与安全绿色建筑设计应该注重建筑物的健康与安全性。

建筑材料的选择应该不含有害物质,建筑物应该采用合理的防火和安全系统。

此外,在设计过程中还应该考虑自然灾害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建筑物及其使用者的安全。

分析绿色建筑与建筑遮阳相关的要求

分析绿色建筑与建筑遮阳相关的要求

分析绿色建筑与建筑遮阳相关的要求1. 前言绿色建筑应选绿色建材是业内共识,选用绿色建材,可凭借建筑材料优良的耐久性延长建筑的寿命,降低建筑材料生产、使用过程的资源消耗和碳排放。

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来看,绿色建材承载着节约资源、能源和保障室内环境等重要作用,对材料的选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建筑的“绿色”程度[1]。

建筑遮阳是有效的建筑节能措施,能够改善建筑室内光热环境,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提高建筑能效。

同时,建筑遮阳应选用符合绿色建筑内涵要求及选材要求的绿色建材。

本文介绍了绿色建筑对建筑遮阳的要求。

2. 绿色建筑与建筑遮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对绿色建筑做出了定义[2]: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其中与建筑遮阳相关涉及节能、节材与室内环境。

2.1 节能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是绿色建筑对建筑节能要求的重要指标。

其中的控制项,要求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达到相应的国家、行业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非控制项则要求围护结构节能的热工性能要优于上述标准,包括传热系数与遮阳系数。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 的规定见表1[3],同时规定东偏南45°至东偏北45°,西偏南45°至西偏北45°范围内的外窗应设置挡板式遮阳或可以遮住窗户正面的活动外遮阳,南向的外窗宜设置水平遮阳或可以遮住窗户正面的活动外遮阳。

窗户设置了可以遮住正面直射阳光的活动外遮阳则对遮阳系数的要求自动满足。

建筑围护结构上的建筑遮阳,按照使用的部位可分为外遮阳、内遮阳和中间遮阳。

外遮阳是可以安设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外立面及屋面上较理想设施。

建筑外遮阳能够减低空调制冷和采暖能耗,有利于保持室内热舒适度,通过把夏季灼热的太阳辐射热和冬季寒冷的北风阻挡在室外,对建筑节能起到重要作用。

建筑设计中的绿色建筑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中的绿色建筑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中的绿色建筑规范要求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在建筑设计中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

绿色建筑旨在通过最小化对环境的影响和最大化建筑的资源利用效率,为人们创造一个健康、舒适和可持续的生活环境。

在建筑设计中,绿色建筑规范要求是必须遵循的标准和指导原则,本文将对建筑设计中的绿色建筑规范要求进行探讨。

一、节能要求绿色建筑的核心目标之一是节能减排。

绿色建筑规范要求设计师在建筑设计中采用一系列的节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建筑外立面、选用高效节能的建筑设备和系统、采用建筑能源管理系统等。

此外,合理利用自然能源也是绿色建筑的关键要求,如充分利用日照、风力和地热等。

二、水资源要求合理利用和节约水资源是绿色建筑设计的重要环节。

绿色建筑规范要求设计师在建筑设计中应考虑建筑用水的各个方面,包括污水处理、雨水收集和利用、灌溉系统设计等。

同时,通过采用低流量和节水型设备,如节水厕所和洗衣机等,来降低用水量,也是绿色建筑的基本要求。

三、材料使用要求绿色建筑规范要求在建筑设计中使用环保材料和资源。

设计师应选择可再生材料、无毒材料和易于回收的材料,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

此外,建筑材料的生命周期评估和环境标签的应用,也是绿色建筑设计中需要考虑的因素。

四、室内环境要求户内环境对人们的健康和舒适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绿色建筑规范要求设计师在建筑设计中注重室内环境的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空气质量、照明和采光、噪音控制等。

通过合理的通风系统、室内空气净化装置、自然采光和光线控制设备的使用,可以为建筑内部创造一个舒适、健康和高效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五、建筑废弃物管理要求建筑废弃物的正确管理和处理是绿色建筑设计的重要方面。

绿色建筑规范要求建筑设计中应考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和回收利用方案,并在设计阶段进行垃圾分类和废弃物管理的规划。

通过建立回收系统和建筑废弃物处理中心,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ICS91.040.01P ××DB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 45/ TXXX—2010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esig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I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10年5月)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前言本规范是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45/T 567-2009和国家即将出台的《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结合广西的具体情况完成编制。

编制组在编制过程中,通过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内外先进研究成果,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前期策划、规划设计、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结构设计与建筑材料、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共十章以及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和条文说明组成。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广西建设厅或编制单位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华东路39号,邮政编码53001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原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钟毅、庞波、谭方彤、庞少华、朱惠英、李云舟、吕忠荣、陈永青、陈肖梅、梁海嵘、张霖、李红祥、林宇、徐群英、黎威、蒋加林、陈如融、李华红、许维超、陈新智、蔡宇宇、何英、廖深瓶、何嘉妮、何少剑、李俊、庞新霞目次1 总则 (2)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4)4 前期策划 (6)5 规划设计 (7)6 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 (11)7 结构设计与建筑材料 (19)8 给水排水 (21)9 暖通空调 (23)10 建筑电气 (28)本规范用词说明 (32)引用标准名录 (33)条文说明 (36)绿色建筑设计规范1 总则1.1 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保障居住者和使用者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促进广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指导广西绿色建筑设计,制定本规范。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环境的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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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环境的规定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是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保障居住者和使用者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促进广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指导广西绿色建筑设计。

那么,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环境的规定是如何的呢?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环境的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环境噪声控制
住区应做防噪规划,环境噪声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的规定。

集中布置住区内的高噪声源,以耐受噪声的公用区域作缓冲带,减少机动车在组团内穿行。

住区和医疗、教育建筑白天噪声允许值应≤55dB,夜间噪声允许值应≤45dB,夜间偶然噪声允许值应≤60dB。

其他公共建筑场地白天
噪声允许值应≤60dB,夜间噪声允许值应≤50dB,夜间偶然噪声允许值应≤65dB。

对声环境要求高的建筑,宜设置于本区域主要噪声源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并宜进行噪声专项分析。

对固定噪声源应采用适当的隔声和降噪措施。

热环境设计
规划区应进行热环境设计,用地面积20万㎡以上的住区应进行热岛效应模拟。

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应大于1.5 ℃。

夏季典型日的室外热舒适度指标-湿球黑球温度应符合舒适标准。

地面应采用浅色、反射率α控制在0.3~0.5的铺装材料。

采用适当反射率和低反射率的屋面材料。

采用浅色外墙颜色。

宜采用立体绿化。

减少不透水硬质铺地面积,硬质地面遮荫率不应小于30%,雨水的基地保水指标符合r≥0.8。

减少地面停车比例,低层、多层住宅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20%,中高层住宅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10%。

公共建筑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20%。

《住宅设计规范》关于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的要求(2)---文本资料

《住宅设计规范》关于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的要求(2)---文本资料

《住宅设计规范》关于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的要求(二)2009-10-10 10:276.2.4 本条规定是为了采暖系统在检修和进行总体调节时,尽量不进入套内,避免影响住户。

例如:环路检修阀门宜设于套外公共部分,立管检修阀门宜设于设备层或管沟内,采暖管沟的检查孔则不应设置于套内。

6.2.5 在实施建筑节能以后,住宅散热器的数量减少,为争取使用空间,应采用体形紧凑的形式。

为改善卫生条件,散热器应便于清扫。

针对近年来部分钢制散热器的腐蚀穿孔在住宅中采用寿命,应不低于钢管。

散热器的设置位置,对房间的使用功能影响很大,本条提出既要满足室内温度的均匀分布,又要与室内设施和家具进行协调布置的原则。

6.2.6 煤、薪柴、燃油和燃气等燃烧时,产生有害气体,危害居民身体健康,因此设置分散式采暖的住宅应有排烟设施。

除了在外墙上开洞通过管道直接向室外排放外,一般应设置烟囱。

烟囱的做法有:每户独用一个排烟孔道直出屋面,这种做法比较安全,使用效果也好,但占用面积较多;另一种做法是间层合用一个排烟孔道,这种做法较省面积,但也可能串烟,发生事故。

最好采用主次排烟孔道组合和分隔,占用面积较少,并能防止串烟。

绝对不允许上下层或相邻房间任意直接接入一个烟道内,轻则污染室内环境,重则会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危及生命。

困此,本条规定必须采取防止串烟的措施。

6.3 燃气6.3.1 本条规定了住宅每套的最低设计燃气用量,即使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也应预留住户选择采用单户燃气热水器的条件。

6.3.3 当前燃气热水器有五种,即直接排气式、烟道式、强制排气式、平衡式和强制给排气式。

直接排气式燃烧产生的烟气就地直接排在室内,应严禁设置于卫生间和其它无自然通风的部位。

烟道排气式燃烧产生的烟气虽可通过烟道排至室外,但往往因烟道长度、风压等因素不能有效排气;强制排气式靠机械由烟道排烟;这二种型式其燃烧所需空气取自室内,当房间体积较小或通风条件不良时,很易造成缺氧窒息事故,不应设置于卫生间和其它无自然通风的部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T45 - XXX -202X备案号: XXXX-202X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修订)(征求意见稿)202X-XX-XX 发布202X-XX-XX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前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图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建标【2019】21号)的要求,依据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的相关要求,结合广西地方气候、经济、文化特点,总结绿色建筑发展及实施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成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安全耐久;5. 健康舒适;6. 生活便利;7. 资源节约;8. 环境宜居;9. 提高与创新。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重新构建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标体系; 2. 调整了绿色建筑的评价时间节点;3. 增加了绿色建筑等级;4. 拓展了绿色建筑内涵;5. 提高了绿色建筑性能要求。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邮编:530028)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址:南宁市北大南路17号,邮编:530005) 。

本标准主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本标准参编单位:本标准参加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4)3.1 一般规定 (4)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4)4 安全耐久 (6)4.1 控制项 (6)4.2 评分项 (6)5 健康舒适 (9)5.1 控制项 (9)5.2 评分项 (10)6 生活便利 (13)6.1 控制项 (13)6.2 评分项 (13)7 资源节约 (17)7.1 控制项 (17)7.2 评分项 (18)8 环境宜居 (23)8.1控制项 (23)8.2评分项 (23)9 提高与创新 (26)9.1一般规定 (26)9.2加分项 (26)本标准用词说明 (28)引用标准名录 (29)条文说明 (30)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Basic Requirements (4)3.1 General Requirements (4)3.2 Assessment and Rating (4)4 Safety and Durability (7)4.1 Prerequisite Items (7)4.2 Scoring Items (7)5 Health and Comfort (10)5.1 Prerequisite Items (10)5.2 Scoring Items (11)6 Occupant Convenience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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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日照和自然采光的规定
规划与建筑单体设计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和各地区对日照的要求,应使用日照软件模拟进行日照分析。

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房间的有效采光面积和采光系数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和《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居住建筑设计应以自然采光为主。

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应设置外窗并可以自然采光,每套住宅至少有1个卫生间设有外窗。

住宅的公共部分,如楼梯间,电梯厅等宜以自然采光为主。

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等的采光系数宜大于1%,楼梯间,电梯厅等采光系数宜大于0.5%。

2)办公、宾馆类建筑7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要求;
3)中小学类建筑主要的教学功能用房室内采光系数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的要求;
4)宜通过采光计算与模拟,定量评价与优化调整平面布置;
5)利用自然采光时应避免产生眩光;
6)设置遮阳措施时应满足日照和采光标准的要求。

结合场地和建筑条件,设计宜采用下列措施改善室内的自然采光效果:
1)平面空间进深较大的建筑宜设计天井、中庭等进行采光,宜采用适宜技术(下沉广场、半地下室等)改善室内或地下空间的自然光利用效果。

2)自然采光为主的地下空间,其采光系数不宜低于0.5%。

3)商业建筑、宾馆大厅等宜采用适当面积比例和避免阳光直晒的顶部采光窗采光,但应满足节能设计的标准要求。

4)采用反光板、散光板、集光导光设备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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