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
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6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新建建筑节能第三章既有建筑节能第四章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五章绿色建筑推广第六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节能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民用建筑节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落实民用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民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的开发与推广使用,限制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和产品。
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自治区实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民用建筑节能地方标准,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和产品推广使用目录和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和产品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和产品。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民用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将民用建筑节能知识纳入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内容。
第二章新建建筑节能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文件审查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12.10•【字号】桂建科[2008]44号•【施行日期】2008.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科[2008]44号)各市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第530号令),根据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530号令),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本细则中的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第三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民用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第五条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13•【字号】桂政办发[2012]103号•【施行日期】2012.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03 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 号),加快治理、有效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 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其相关环境管理活动,编制建设发展规划涉及相关的建设项目也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具体实施。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林业、安全生产监管、海洋等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对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实施监督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2023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2023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4.01.17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2023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建函〔2023〕694号),经组织专家评审,我厅同意将“广西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技术路径研究”“传统民居现代化研究”“中银金融中心”等31个项目列为2023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附件:2023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立项目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17日附件
2023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
《广西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出台

可持续发展 、国土资源保护 、资源 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国
土资源管理的根本 目的、首要任务 和主攻 方向 ,坚持把 服 务社 会维护权益作 为国土资源管理 的重要准则 ,把科
直报工作的通知 》。 《 通知 》的主要 内容:一是矿产资源 补偿费实行统计直报制度。各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部门
须按季度、年度将本级补偿费征收及入库情况通过直报系
改革试点 的复 函 》和全省实际 ,近 日,出台了 《 辽宁省 采矿用地方式 改革试 点方案 》。方案 明确 了采矿用地 方
式改革 的指导思 想和原则 、试点工作的实施程序 、试点
铁等重 点矿种 的矿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 、工艺 ,提高矿
产 资源 开发利用水平。 山东省财政厅 、省 国土资源厅 出
划 》 )日前正式 出台 ,由 自治 区发展和 改革 委员会、 自 治区国土资源厅联合 印发。 《 规划 》提 出了 “ 二五” 十
时期广西 国土资源管 理的指导思想 、主要 目标 和重点任 务 ,是未 来五 年广 西 国土 资源 工作 的行动 纲领 。 《规
台《 资金管 理暂行办 法 》规定 ,矿 山企业 须具备7 基 项
本条件 才可 申报 奖励资金 :法定证照齐全 、有效 ;依 法 履行采矿权人 的法定 义务 ,已按时足额缴纳 国家 有关税
划 》共分为十章 : “ 一五”时期工作 回顾 、国土资源 十 工作面临 的形势 、规 划总体 要求 、加强 国土资源保 障和 保 护 、健全 国土 资源 参与宏观调控机制 、加 强国土资源 调查评价与监测 、推 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 用、加强国
广西高校区情知识竞赛题目+标准答案

广西高校区情知识竞赛题目+标准答案广西高校区情知识竞赛题目+答案————————————————————————————————作者:————————————————————————————————日期:22014年广西高校“美丽广西梦想起航”区情知识竞赛试题1.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规划年限为?(A)A.2011―2015年B.2012―2016年C.2010―2014年2.中国-东盟博览会的英文简称为?(A)A.CAEXPOB.ASEANC.APEC3.中国与东盟10国组建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于何时正式全面启动?(A)A.2010年1月1日B.2011年1月1日C.2012年1月1日4.2014年9月16-19日在广西南宁举办的是第几届中国-东盟博览会?(B)A.第十届B.第十一届C.第十二届5.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桂林市将依照何种城市的定位加快建设?()A.区域性国际城市B.国际旅游名城C.现代工业名城6.南宁至北京西、石家庄、武汉等跨省高速动车组列车2014年何时正式开行?(A)A.9月25日B.9月15日C.9月5日7.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广西以提高广西北部湾港现代化国际化水平为目标,到2015年,力争广西北部湾港总吞吐能力达到(A )亿吨以上。
A. 3.36B.4C. 5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13年起,将每年的5月10日定为什么日?(B)A.“党务公开日”B.“政务公开日”C.“警务公开日”9.地处我国沿海西南端,由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和玉林,崇左所辖行政区域组成的经济区名称为?(A)A.广西北部湾经济区B.桂北经济区C.广西北海经济区10.2014年8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印发,规划提出要走“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绿色发展、四化同步、城乡一体、多元特色”的什么道路?(C)A.新型现代化道路B.绿色生态道路C.新型城镇化道路11.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是?(A)A.南宁B.钦州C.桂林12.广西北部湾港包括防城港、北海港和哪个港口?(C)A.凭祥港B.玉林港C.钦州港13.2013年3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升级为什么级别的经济技术开发区?(B)A.区级B.国家级C.市级14.2014年贵广高铁贵州至广西段全线贯通,全长857公里,横贯哪三省区?(B)A.湘、桂、鲁B.黔、桂、粤C.渝、桂、晋15.随着广西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2012年广西城镇人口已突破多少万人?(B) A.1000万 B.2000万 C.3000万16.随着哪条水道建设的全面推进,广西建成了南宁至贵港千吨级、贵港至梧州两千吨级高等级航道?(A)A.西江黄金水道B.北江黄金水道C.南江黄金水道17.(A )是中国西部地区第一大港。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 —
吉鸿 昌
Q B u
毕 业生 、返 乡农 民工 、就业 困难 群体 为重 点 的就业 政策
栏辑基 目:勇 编潘
2 1 年 1 月号 总第 14 01 1 6 期
专栏 2 十一五” 时期广西社会保障情况一览表 :“
指标名称 单位 “ 十一 五”期末 比 “ 十五”期末
等职业 院校培养企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实现职业培训与
促进 就 业 的相 互 促进 。与 职业 培训 相 适应 的职业 资格 证 书
1 .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 —
制度进一步建立,覆盖全区的职业资格鉴定网络基本形成。
— —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 十一五 ”期 间,全 区城镇
“ 十一五” 时期 ,我 区以保障和改善 民生为主线 ,实 施积极就业政策 ,完善社会保 障体系 ,调节收入分配 ,加
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 ,推进就业 和社会保 障公共服务 体 系建设 ,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重大进展 ,主要预期
目标顺 利 实现 。
制度全 面推行。职业院校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托技工学校
— —
6. 0 4 39 1
6 . 2 72 6. 2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建立
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 ,制定
社会保 障水 平和 管理服 务能力不 断提 高。到 2 1 00
支持体系。设立返乡农 民工创业就业基金 ,为返乡农 民 工量身打造 了创业扶 持 、就业吸纳扶持 、创业 就业培
实现值
增 长%
训 、参与家园建设等四个板块的组合型扶持政策。国际
金融危机期间 ,全区培训返乡农民工 3 万人 ,28 万 6 8. 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23•【字号】桂政办发[2011]22号•【施行日期】2011.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2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加快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关于加快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号),促进我区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我区服务业提速发展,进一步发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
特别是要突出抓好今年服务业文件的落实工作,对每一份文件所确定的工作任务,都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由分管副主席具体负责,方案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工作要求、进度要求、验收要求、督查要求、考核要求等内容,并把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和各有关部门。
各市政府各部门也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区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20%以上。
力争经过几年努力,服务业成为优化全区经济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支撑,我区成为西部地区服务业最发达的省区之一。
到2015年底,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稳步提高;到2020年底,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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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 号)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 号)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 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 〕46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能源形势与建筑能耗现状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
目前我区能源形势相当严峻:能源自给率仅为1/4 、石油和天然气几乎100 %依赖区外、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从区外调入近6000 万吨煤,节能任务异常艰巨。
我区建筑能耗已经从2000 年约290 万吨标准煤快速增长到2009 年超过1470 万吨标准煤,占广西全社会总能耗的比例也从2000 年的13% 快速增长到2009 年的21% 。
“十二五”期间,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仍将处在快速、持续推进的阶段,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促使建材业、建筑业快速发展,由此造成的能源消耗,包括建筑材料生产用能、建筑材料运输用能、房屋维修建造和拆毁、建筑运行过程中的用能,预计将占到社会总能耗的20%〜30%。
在建筑50〜70年的使用生命周期中,建筑材料和建造过程所消耗的能源一般只占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的20% 左右,大部分能源消耗发生在建筑物运行过程中,如建筑物照明、采暖、空调和各类建筑内使用电器等耗能。
建材和建造能耗伴生于工业生产过程,其节能主要依靠技术水平的更新和发展,而建筑运行直接由人控制管理,除技术水平和能源使用效率外,人的行为对能源消耗高低有很大影响。
“十二五” 期间,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建设规模增大,建筑用能还将持续增长。
因此,通过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照明节电技术和建筑运营管理等手段推进的建筑节能工作,是实现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主要工作和成效“十一五”期间,我区在建筑节能工作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战略决策,确定了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推进目标、组织体系和实施措施,并通过完善节能机制、节能配套技术标准、抓好节能试点示范项目的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等一系列措施,初步建立了建筑节能工作的框架,为我区在建筑节能领域实施“十二五”规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 明确目标,完成任务我区于2006 年制定了“十一五”建筑节能累计节约142 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陆续出台了《广西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具体工作方案》、《广西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百日行动” 工作方案》、《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2011年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2012年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关于从规划阶段开始加强我区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桂建科〔2009 〕45 号)、《关于加强我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桂建科〔2009 〕1 号)、《广西建设厅2009 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及《关于做好2009 年9-12 月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桂建科〔2009 〕31 号)、《关于公布2008 年各市单位GDP 能耗考核中建筑节能有关内容评分结果的通知》(桂建科〔2009 〕36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表彰和奖励制度》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以推广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措施为重点的工作目标。
截至2010 年年底,我区累计完成建筑节能161.05 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总目标任务的113.42% 。
2. 成立领导机构,编制技术标准“十一五”期间,成立了广西建设厅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绿色建筑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发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节能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建〔2008 〕192 号),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5/221 -200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45/T392-2007 )、《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DB45/T393 -2007 )、《通风与空调系统性能检测规范》(DB45/T394 -2007 )、《广西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建筑外保温构造图集(一)》(桂06J301)、《广西建筑防水构造设计图集》(桂05J201)、《非承重轻质条块构造》(桂06TJ501)、《自隔热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型及墙体结构构造图集》、《屋面隔热保温构造》、《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B45/T586-2009 )、《预拌砂浆生产及应用技术规程》(DB45/T569-2009)、《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45/T567-2009 )等二十余项相关的地方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图集,为我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标准依据和技术支撑。
3. 加强新建建筑监管,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十一五” 期间,我区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建立了行政审批责任制和问责制,要求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管理的通知》(桂建科〔2008 〕2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桂建科〔2008 〕36 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全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开展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截至2010 年年底,我区执行建筑节能要求的城镇新建建筑面积8000 多万平方米,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 ,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为95.2% ,完成了全区设区城市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100% 和施工阶段达到或超过95% 以上的“十一五”目标任务。
4. 完善组织机构,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十一五”期间,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推广绿色建筑实施意见》(桂建科〔2009 〕43 号)和《广西绿色建筑评价》,并专门成立了广西建设厅绿色建筑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一名正处级领导专职负责绿色建筑推广工作。
我区在全国率先成立的绿色建筑分会—“广西建设科技协会绿色建筑分会”于2009 年被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评为“先进机构” 。
2007 年,南宁“裕丰•英伦”房地产项目成为我区首个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试点项目,被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美国能源基金会联合评选为“绿色建筑十佳设计项目” ;2008 年,我区第一个绿色星级物流园项目—凭祥物流园,被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为2009 年科学技术试点示范项目、绿色建筑与低能耗建筑“双百” 示范工程项目;2009 年,我区首批获得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可以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召开了“广西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咨询会” ,组织了2010 年广西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评选出华蓝奕园等12 个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确定了南宁市“裕丰•英伦”住宅小区和北海“止泊园”住宅小区达到了广西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标识评价标准,并在项目公示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绿标办备案。
我区对上林、田阳等40 多个县的现有路灯照明设施进行节能改造,节电率达到22% 以上,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绿色照明示范县建设。
5. 加强试点示范,推广建筑节能根据我区实际,因地制宜地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以政府机构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为突破口,率先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具备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中开展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工作,带动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
2008 年至2009 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了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项目以奖代补资金4200 万元及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00 万元等用于建筑节能示范改造;2010 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了2600 万元的建筑节能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组织了广西建筑节能试点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共有78 项建筑节能试点项目通过专家评审。
6. 加强能耗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大型公共建筑2007 年以来,我区先后投入各级财政资金1700 多万元用于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调查、统计、审计、公示和分项计量工作。
至2009 年底,共完成1079栋建筑能耗统计、187 栋建筑能源审计、181 栋建筑能效公示、33 栋建筑分项计量楼宇的安装、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数据监测中心和平台建设、9 项配套制度编制的工作。
2010 年,完成了全区50 栋建筑能源审计、20 栋建筑能效公示及20 栋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7. 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化成果丰硕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 〕305 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 〕306 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0 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0 〕34 号)精神,我区及时组织了项目申报工作。
钦州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分别获2009 年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共获得国家0.68 亿元资金支持;南宁市、柳州市和岑溪市、灵川县分别获2010 年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共获得国家1.96 亿元资金支持。
8. 结合实际情况,推广节能新技术“十一五”期间,我区组织相关技术力量,结合广西夏热冬暖的气候特点及经济实际,重点推广技术成熟、经济适用、适合广西气候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建筑节能技术。
自2007 年以来,在建设领域重点推广了地源热泵、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空调节电、自隔热混凝土砌块、页岩烧结多孔砖、空心无梁楼板、新型建筑防水、新三级钢、高性能混凝土、照明节电等10 项建筑节能技术,打破了技术研究与推广严重脱节的状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 全社会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区建筑节能工作侧重于研究推广节能型建筑材料和设计建造节能建筑,对建筑节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宣传力度不够,建筑节能先进技术、绿色建筑理念还没有得到公众认知,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关注建筑节能的舆论氛围,全社会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 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难度大我区既有公共建筑多是能耗大户,节能潜力大,但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其改造的难度也相对较大,对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有待加强。
3.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率较低由于技术、成本、政策、宣传等方面的原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使用尚处于试点阶段,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在建筑用能中比例偏低,需要继续加强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