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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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有什么区别

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有什么区别

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有什
么区别
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的区别:
1.辞职申请往往是劳动者主动申请离职,通常需要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3天,用人单位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属于劳动者和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往往会在其中要求补偿金或补缴社保等,部分企业对于两者未严格要求;
2.辞职申请往往不能取得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规定取得补偿金;
3.辞职申请是一般的说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法律用语;
个人提出离职通常有如下情况:
1.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劳动纠纷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4.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
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区别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区别有哪些

You must do what others don't want to do today, so that tomorrow you can have things that others can't.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区别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区别有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离职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时机不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区别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只有两个区别,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离职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2、时机不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

用人单位未出具,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离职证明通常是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

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是一样的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是一样的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是一样的吗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5、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属于正式的说法,俗称就是离职证明,作用是一样的,证明你和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6、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相关法律的规定,也是对彼此权益的保护。

对于劳动者来说,不想做了就要进行辞职,辞职是需要办理手续的,之后用人单位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三、劳动仲裁的裁决效力
仲裁法规定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几类特殊劳动争议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此可见,劳动争议的裁决一般不是终局的,法律规定仲裁这一程序,主要是考虑到这类纠纷的处理专业性较强,由一些熟悉这方面业务的人员来处理效果比较好,有利于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节约了审判资源。

自离、辞职和辞退区别这么大,不了解可能会被扣工资(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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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辞职和辞退区别这么⼤,不了解可能会被扣⼯资(⼲货)阅读本⽂前,请您先点击上⾯的蓝⾊字体,再点击“关注”,这样您就可以免费收到最新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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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氛围不好想跳槽?同事恶语相向想跳槽?差点搞砸公司项⽬想跳槽?很多职员以为雇佣关系来去⾃由,跳槽⽆⾮就是换⼀个地⽅⼯作⽽已。

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

离职分多种情形,⽽且如果不按规定程序⾛,最后很可能连⼯资都拿不到。

接下来我们就⼀起来看看解除劳动合同的3种不同形式:即⾃离、辞职和辞退的⼯资与赔偿⾦的差别,了解了这些你将吃不了亏!1.⾃离⾃离是指在⽤⼈单位没有明显的违法⾏为的情况下,劳动者没有依法提前30⽇提交辞职信,也没有书⾯告知相关⼈员以便做好⼯作交接就直接⾛⼈。

这种情况是最不提倡的⼀种⽅式。

因为虽然这样看起来很潇洒,但这是在⽤⾃⼰的⼯资买单,是最不理智的选择。

以这种⽅式解除劳动合同不仅拿不到赔偿⾦、还可能因为旷⼯⽽被罚款,甚⾄需要赔偿因⾃离给单位带来的损失,⽽且还会被单位扣除最后⼀个⽉的⼯资。

此外,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员⼯⾃离后,⽤⼈单位可以按旷⼯处置,单位可以对旷⼯达到⼀定天数的员⼯予以除名处理,只需告知员⼯本⼈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2、辞职辞职是指劳动者本⼈基于⾃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相关规定,在试⽤期时想要辞职,劳动者只需提前3⽇以书⾯形式告知⽤⼈单位;⽽转正以后,劳动者⽅⾯没有特殊的违规情况,需提前30⽇以书⾯形式递交辞职信。

这是最常见的离职⽅式,这种情况下,⽤⼈单位不需要⽀付赔偿⾦的,但是也不可克扣员⼯的应得⼯资。

此外,如果员⼯辞职并⾮基于本⼈因素,⽽是因为如单位调岗降薪、未按劳动合同提供相关条件等的⾮本⼈因素⽽导致的离职,经查实后,⽤⼈单位应该按辞退的赔偿标准⽀付劳动者解约赔偿。

3.辞退辞退是指⽤⼈单位⽅⾯主动提出与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单位需提前30⽇以书⾯形式通知劳动者。

⽤⼈单位辞退员⼯时,需结算该员⼯最后⼀个⽉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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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和自愿离职的区别
小编希望解除劳动合同和自愿离职的区别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关于劳动合同关系的维护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那么对于自愿离职和解除劳动关系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若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原因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的则属于自愿离职,只需要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就行,若是用人单位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解除劳动合同和自愿离职的区别
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

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

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

在《劳。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咱打工人在职业生涯里啊,总会遇到进进出出公司的时候。

这时候呢,有两个文件就特别重要,那就是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我有个朋友小李,他在一家公司干了好几年了。

最近啊,他找着了一个更好的机会,就打算跳槽。

这时候,他就面临着和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的事儿。

他一开始还迷迷糊糊的,不知道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底有啥区别。

他就跑去问公司的HR小王。

小李说:“小王啊,这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不都是证明我不在这公司干了吗?有啥不一样的呀?感觉就像两个长得差不多的双胞胎,我都分不清呢!”小王笑着回答:“嘿,小李,你可别这么想。

这离职证明啊,简单来说,就是公司给你开的一个你已经离开公司这个事实的证明。

就好比你住酒店,退房的时候酒店给你开个条子说你已经退房了。

它里面主要就是说你在我们这儿工作过,从啥时候开始,到啥时候结束,现在你已经离职了。

比如说你在这儿工作了2018年3月到2023年5月,离职证明上就写得清清楚楚。

”小李挠挠头说:“哦,那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呢?”小王接着说:“这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啊,它更强调的是这个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

这就像一场婚姻结束了,得说清楚是因为啥离的婚一样。

如果是你自己提出辞职的,上面就会写因为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公司把你辞退了,那可能就会写是因为公司的某些经营状况或者你的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之类的原因。

这文件可是很重要的,它关系到你以后找工作呢。

”我听小李讲了这事儿之后啊,就觉得这两个文件就像我们职场路上的两块拼图。

一块拼图告诉新雇主你过去的工作经历,另一块拼图则揭示了这段工作经历结束的原因。

对于咱们打工人来说,这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就像我们在职场江湖的“通行证”和“说明书”。

你去新公司应聘的时候,新公司肯定会要你的离职证明。

这就像是新公司在确认你上一段职场旅程已经结束,你可以毫无牵挂地踏上新征程。

要是没有这个离职证明,新公司心里就会犯嘀咕,就像你要进一个新地方,但是没有门票一样,人家肯定不让你进呀。

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劳动者合同期内能辞职吗

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劳动者合同期内能辞职吗

一、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

在《劳动法合同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行为。

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自动离职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1、运用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

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2、适用原因的性质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

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劳动者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劳动者合同期内能辞职吗辞职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法律规定的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中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是分两种情形的,一是一般情形;二是特殊情形。

一般情形是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在一般情形下,劳动者行使辞职权不附加任何实体意义的条件。

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工作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只要不愿在该单位继续工作,即可行使辞职权,但要受三个程序意义上的条件制约。

1、要有书面形式的通知;2、该通知必须送达用人单位;3、该通知必须提前30日送达用人单位。

特殊情形是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在此情形下,劳动者行使辞职权同样不附加任何实体意义上的条件,但仍有两个程序意义的条件。

1、要有通知。

该通知的形式,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可以理解为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可以本人亲自通知,也可以委托他人通知。

2、该通知应当送达用人单位。

综上,劳动者在一般情形和特殊情形下解除合同都需要通知单位,这是共同点,区别是第三十二条规定所列的特殊情形下可以不必提前30天通知单位。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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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YT-FS-7528-33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完整版)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互惠互利共同繁荣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完整版)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在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离职证明范本:兹有(姓名)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

现因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

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司无关。

特此证明公司单位(盖章)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起于年月日,共年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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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篇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止。

现因:(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2)合同期满终止;(3)辞职(4)辞退(5)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本单位自年月日起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年月日离职证明书兹证明自年月日入职我公司担任部门岗位,至年月日因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日期:年月日篇二:辞职申请和辞职通知的区别辞职申请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书往往含有“望批准”、“请领导批准”“申请批准”这一类词汇。

对于这种辞职申请,公司是否批准就成为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

公司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

如果不批准的,双方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辞职申请书是劳动者按照根据《劳动法》第24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将自己想辞职的信息向用人单位进行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做出答复的一种方法。

因此,在公司收到员工的离职报告时,要分辨清楚员工提交的离职文件到底是辞职通知还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书。

注意:在公司规章制度中必须规定:口头辞职、电子邮件辞职、手机短信辞职等行为无效,必须按公司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信。

辞职信:通知公司离职的文件辞职信又叫辞职通知,即记载劳动者提出辞职时间、辞职原因等内容的法律文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辞职通知送达用人单位满三十日,产生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无论用人单位同不同意劳动者辞职,30天后劳动者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跟你说一声,我将在三十天后离职了,你们准备工作交接和办理退工手续吧!”,用人单位没有表示异议的权利,因而也无须对辞职通知做出回复。

写明辞职的时间、原因没有其他特别约定,俗话来说就是“跟你说一下,我将在三十天后离职了,你们准备交接办退工吧”。

对于这种辞职信,公司是否批准都没有法律效力,在此辞职通知签署日起三十天后,就是劳动合同解除日。

辞职信是劳动者按照写信的方式,根据《劳动法》第31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将自己决定辞职的信息告诉用人单位的一种方法。

法理分析从法理上讲,辞职通知是劳动者在行使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以自己单方的行为,使某一法律关系效力发生变化的权利,形成权的魅力就是单方说了算。

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三十天期满必然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而辞职申请实际上是劳动者在行使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至于该他人能否获得其希冀的给付,则是另一回事。

如果劳动者要辞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没有其他条件。

如果劳动者辞职时未办理工作交接或者与用人单位有其他未了的纠纷,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不能以此不给劳动者办理退工手续。

所以,劳动者辞职一定要分清楚《辞职通知》和《辞职申请》,不要将《辞呈信》写成《辞职申请》。

篇三: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摘要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作为劳动关系消灭的两种情形,从法律效果上来看,其结果都是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具有一定相同性,但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毕竟是两种使劳动关系归于消灭的不同方式,二者在成就条件、程序、法律后果等诸多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并直接导致劳动者在遇到这两种情形时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差别,采取维权手段的差别。

关键词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作为劳动关系消灭的两种情形,从法律效果上来看,其结果都是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具有一定相同性,但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毕竟是两种使劳动关系归于消灭的不同方式,二者在成就条件、程序、法律后果等诸多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并直接导致劳动者在遇到这两种情形时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差别,采取维权手段的差别。

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二者进行简单的比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明确知道,在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两种情形中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同,以便双方更好地解决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

笔者认为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存在以下不同之处:一、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情形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劳动合同解除一定会涉及到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意思表示,要么是单方的意思表示的结果,要么是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并可以因此将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法定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即通知对方,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解除生效。

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第 2 页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一)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37条)、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条)、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39条)、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40条、41条),前述各种解除的成就条件是不同的,下面分别进行分析:1、意定解除: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解除条件即成就。

2、劳动者30日提前通知解除:为了保障劳动者全面自由发展的权利,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即劳动者单方无条件提出辞职的权利,但为了达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利益平衡,法律规定,此种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只有在劳动者履行一定法定程序(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后才能成就。

3、劳动者单方被迫随时通知解除:此种劳动合同解除是在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或着劳动者的人身受到威胁、迫害的情形下,劳动者有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而且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 3 页4、用人单位单方随时通知解除:此种劳动解除的解除主要是指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存在其他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合同利益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解除:此种劳动合同解除,主要是指存在非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主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提前30通知劳动者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4 页此外,用人单位在出现经营困难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提前30日通知全体劳动者或工会。

(二)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我国《劳动法》第23条只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但并没有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而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了列举式的规定。

该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当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上述事实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三、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违法,从而不能出现当事人预想达到的解除效果,甚至事与愿违地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在劳动合同解除的诸多情形中,除了意定解除以及劳动者在人身受到威胁,被强迫劳动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外,其他均需履行相应的程序:劳动者单方辞职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通知劳动者,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通知义务,尽管该通知义务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使书面的,但劳动者在其人身受到威胁的情形下,无需通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

第 5页而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从而导致实践中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以及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各地掌握的尺度不尽一致,相对比较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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