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三大职能评述
第三章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第三章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二) 银行的银行 1、含义: ¨ 该职能是指: ¨ (1)其业务对象不是一般企业和个人,而是
金融机构及特定的政府部门; ¨ (2)与业务对象之间的业务仍具有银行固有
第三章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 (一)从央行业务活动的特点看,它是 特殊的金融机构.是为商业银行等普通金 融机构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务的特殊金融 机构。
¨ (二)从央行发挥作用看,它是国家行 政机关,但与一般行政机关有很大的区 别:
第三章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 (二)从其发挥的作用看:是制定和实 施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金融业和规范金 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 调控金融和经济运行的宏观管理部门。 是保障金融稳健运行、调控宏观经济的 国家行政机关。
第三章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 2.征信的类型 ¨ (1)根据调查对象的不同,征信通常被分为
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 ¨ (2)根据征信的主动性不同,征信还可以分
为主动征信和被动征信。 ¨ 主动征信是征信机构主动进行的信用调查,是
在不存在委托人的情况下进行的。 ¨ 被动征信是在收到委托之后,根据委托人的具
第三章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 一、金融稳定 ¨ (一)含义 ¨ 1、金融稳定是指一种状态,即是一个国家
的整个金融体系不出现大的波动,金融 作为资金媒介的功能得以有效发挥,金融 业本身也能保持稳定、有序、协调发展 。
第三章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 2、欧洲中央银行有关金融稳定的定义 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表述为:金融稳 定是指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市场基础 设施运行良好,抵御各种冲击而不会降 低储蓄向投资转化效率的一种状态。
中央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和职能

中央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宏观调控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的业务的命令和规章;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依法从事有关的金融业务活动;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设在北京。
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内设13个职能司(厅),包括:办公厅、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监管二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合作金融机构监司、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科技司、国际司、内审司、人事教育司。
为保证中国人民银行能科学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有效实行金融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还设立了研究局、货币金银局、国库局、保卫局、培训中心,作为支持服务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下设2个营业管理部,9个分行,326个中心支行,1827个县(市)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是总行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总行的授权,主要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管。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设立了印制总公司、清算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直属企事业单位及驻外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设13个职能司(厅):办公厅货币政策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条法司会计财务司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统计司支付科技司银行监管一司国际司人事教育司银行监管二司内审司(一)办公厅组织协调总行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发布、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
中国银行分为三类

中国银行分为三类第一类:央行中国人民银行职能:肩负“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三大支柱职能,担负14项主要职责,即:(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类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职能:国家开发银行是中国最大的政策性银行,它的主要业务范围是支持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国家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
1997年以前,国家开发银行主要从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推荐的项目中挑选贷款项目。
1998年以后,国家开发银行逐步面向市场,建立了贷款项目的市场开发机制,同时,对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的推荐项目,进行严格评审,自主决策。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职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属于政策性银行,其由政府设立,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的,不以赢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
其资金来源为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同时发行少量的政策性金融债券,一般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和收购贷款,扶贫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以及小型农、林、牧、水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职能: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金融政策和外交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推动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促进对外关系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央行被重新定位于国家的中央银行和宏观调控部门,肩负“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三大支柱职能,担负14项主要职责。
作为央行业内人士,都需要进行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透彻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
如果按照新职能大的指向,从组织机构的整合、职责任务的再造等诸多细节上去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央行新职能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显见如下特点:一、新职能突出了人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工具的专业化,为今后人行充分履行金融宏观调控职能创造了必要条件在新的“三定”方案中,“一个强化”引人注目,“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提高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水平,灵活运用利率、汇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宏观调控……”之前,人民银行似乎从来不声称自己制定货币政策,每年的银行货币政策报告也是《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论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

论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数理学院1019131125刘修远论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数理学院1019131125 刘修远摘要:于我国金融监管主体是分散的,中央银行仅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这导致了一些弊端。
随着国际化深入我国金融体系,相关法律也逐渐出落后性。
本文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及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和央行目前存在的挑战和问题进行了分析, 论述了我国中央银行如何去面对我国当前金融全球化一体化和日益明显的金融混业经营所带来的金融风险。
关键词:中国人民银行职能、措施、金融监管、监管改革、监管目标、正文:一.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
1.监督稽核银行法是进行银行监管的法律基础。
银行监管的目的在于确保银行体系的活力,通过监视各银行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保护存款人利益。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的金融改革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分析定期报告和现场稽核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跟银行监管密切相关的是对支付系统的监管,中央银行有责任维护国家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开发它拥有的支付系统,并跟其他银行机构密切合作,使这些金融机构运行的支付系统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
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统中密切监视各银行日间头寸的能力。
2.支付处理中国人民银行为各银行提供支付处理服务,结算大额和零售支付交易。
人民银行运行的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对所有的同城跨行支付和大部分行内支付业务进行清算和结算处理。
纸凭证异地跨行支付在过去曾通过同城清算所先进行跨行清算和结算。
中国电子联行系统处理异地跨行支付和行内大额异地支付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为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提供结算帐户服务。
此外,还为一些政府机关、事业团体开设结算帐户,提供支付服务。
例如,邮政储汇局也在人民银行开立结算帐户。
中国人民银行不允许帐户出现隔夜透支,因为大多数交易采用批处理方式在日终结算,所以日间透支的概念实际上不适用。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4、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答:根据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24、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要内容是ABDEA.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B.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C.改善法人治理结构D.国家给予适当政策扶持E.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现就开展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全国的金融业实施监管的特殊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应该担负和履行的职责,它既是中央银行性质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央银行发挥作用的重要依据。
中央银行利用货币信用杠杆,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监管的特殊金融机构。
一、按照中央银行承担的任务来划分,中央银行的职能可分为:(一)发行的银行,只中央银行独占货币发行权、统一全国货币发行;(二)政府的银行,中央银行经理国家金库业务,向政府提供信用,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监督金融机构,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金融活动,并管理国家的黄金和外汇储备。
中央银行承担政府的银行职能时,它主要执行的职责:1、政府的财政金融顾问。
2、中央银行服务于国家财政,代理国库。
3、直接向政府贷款,中央银行直接给政府无息或者低息贷款。
4、代表政府进行黄金与外汇的交易,并负责管理国家外汇、黄金储备。
5、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
(三)银行的银行,他的业务对象一般仅限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政府机构,他不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不与企业或居民直接发生关系。
1、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银行的最后贷款者。
如果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生资金短缺时,可以将持有的票据向中央银行进行再贴现或要求抵押贷款,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2)银行存款准备金的保管者,中央银行根据银行法的规定要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根据其存款的种类与金额,按一定比例提取存款准备金,无息存入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帐户”此项准备金不能由银行动用,而由中央银行集中保存,并根据扩张和紧缩银根的需要,通过对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或降低的幅度缩减或者扩大自己的信贷规模,影响商业银行的投资和贷款。
(3)全国票据清算中心,商业银行间每日彼此应收应付的票据,由票据交换所清理以后相互抵账,其应收应付的差额,通过中央银行划拨转账。
2、作为银行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1)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存款账户,接受他们的法定准备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2020年4月9日星期四
教学目的:本章介绍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以及 职能的演变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学习本章 的目的是了解中央银行的职能以及表现,把握中 过人民银行职能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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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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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银行的性质
中央银行的性质是指中央银行自身所具有 的特有属性。
从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特点和发挥的作用 看,中央银行既是为商业银行等普通金融机构 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务的特殊金融机构,又是制 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金融业、规范与 维护金融秩序、调控金融和经济运行的宏观管 理部门。这可以看作为对中央银行性质的基本 概括。
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
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
测; 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ຫໍສະໝຸດ 融活动; 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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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上各项职责与央行的三大基本职能对 应:
3、央行在政策的制定上有一定的独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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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 发行的银行 1、含义: “发行的银行” 即指国家赋予中央银 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成为国家唯一 的货币发行机构(有些国家硬辅币的铸造与发 行由财政部负责) 这是其自身成为央行最基本最重要的标志,也 是央行发挥其全部职能的基础。 2、具体表现:
(三)政府的银行
1、含义:它并非指中央银行的资本归政 府所有(尽管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确实 是国有的),而是指中央银行代表政府 实施货币政策,代理国库收支以及为政 府提供各种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