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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文档】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范文模板 (1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篇一:【劳动关系】HR须知:关于劳动争议的43个重要问答关于劳动争议案件43个重要问答(最新汇总)高级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围绕仲裁与诉讼以及受理问题;劳动关系及责任主体的认定;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社会保险这五个方面进行了解答。
一、仲裁与诉讼以及受理问题1、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申请,向法院起诉,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申请的,法院不能视为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可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当事人在撤回申请后,再次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法院可以受理。
2、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如何处理?法院可不予受理,并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法院可以受理。
3、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中,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诉讼中证人是否仍需出庭?证人可不再出庭,但仍有需要质询的事实或当事人又提供反证的除外。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已经认可的相关案件事实,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又否认的,如何处理?在诉讼程序中,除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与事实不符的,对当事人否认在仲裁程序中所认可事实的主张不予支持。
5、当事人已经签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作出的调解书,事后反悔向法院起诉的,如何处理?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应裁定驳回起诉,但裁定书应说明调解书已生效,双方按原调解书执行。
6、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依法提出的仲裁请求,仲裁裁决书遗漏未予处理,当事人起诉至法院的如何处理?法院应当予以审理,不得以相应请求未经仲裁前置程序为由不予处理。
【参考文档】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旷工生活待遇的规定-精选word文档 (1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旷工生活待遇的规定篇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有关规定第一部分:有关假期及待遇一、婚、丧假 (2)二、年休假 (2)三、探亲假 (3)四、病假 (4)五、事假 (5)六、产假 (5)第二部分:死亡待遇一、丧葬补助费 (6)二、一次性抚恤金 (7)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7)第三部分:工伤管理 (9)人事局工资福利和退休管理科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假期及待遇问题一、婚、丧假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婚假问题的通知》(渝人发[1999]17号)规定:⒈工作人员结婚,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晚婚的另增加假期10个工作日,晚婚:男满25岁,女满23岁)。
⒉工作人员结婚,若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一方单位可根据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⒊工作人员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奖金是否计发,由各单位自定;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工作人员自理。
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丧假问题的通知》(渝人发[1999]16号)规定:⒈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⒉工作人员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工作人员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单位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⒊工作人员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奖金如何发给,由各单位自定;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工作人员自理。
⒋工作人员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201X年第514号)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201X年第9号)规定: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最新】劳动合同法,失业-范文模板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劳动合同法,失业篇一:201X年终止劳动合同及失业登记证明书201X年终止劳动合同及失业登记证明书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依据《劳动合同法》条款:第条第款解除(终止)合同解除原因:□ 终止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本人意愿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有不符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本单位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累积缴费年限:单位社会保险编号: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注:1.此表一式四份,二份送就业局,一份存档,一份给本人,须用黑水笔或钢笔填写,复写涂改无效。
2.单位须携带失业证(劳动手册)、录用及社会保险增减表和此表办理解除(终止)手续, 因本人意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办理时请附带本人签名的辞职报告。
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报送就业局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3.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此证明书、就业(失业)证、(劳动手册)、户口本、一寸照片办理失业保险申领手续。
逾期办理的,视同已重新就业。
篇二:劳动合同法有关辞职条款劳动合同法有关辞职条款依据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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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劳动合同法.pdf篇一:劳动法PDF版txt劳动法PDF版txt.txt∞-一人行,必会发情二人行,必会激情三人行,必有奸情就不会被珍惜。
真实的女孩不完美,完美的女孩不真实。
得之坦然,失之淡然,顺其自然,争其必然。
201X年9月刊下期主题:解雇裁员(三)订阅方式一:发送含“订阅”字样邮件至hr-law@;订阅方式二:登陆劳动法资讯网/.. 每月一期,每月十日前定时发送;.. 由盈科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律师团队主编;.. 法规解读、案例精选、HR操作技巧、劳动法讲座信息、专题讨论,将北京地区劳动法资讯一网打尽,是HR的最佳工作伴侣。
本期主题:非过错性解除目录◆ 本期关注:非过错性解除 (2)*患病解除 (2)*因不胜任工作解除 (5)*因客观情况变化解除 (8)*经济性裁员 (9)*哪些情况用人单位不能单方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合同到期也不能解除 (10)◆非过错性解除案例选登 (13)*案例一、孕期劳动合同不能终止 (13)*案例二、劳动合同不能非法解除 (14)*案例三、客观情况变化,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 (16)*案例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解除吗 (17)◆ 资讯:近期劳动法精品文章导读 (18)◆ 资讯:北京地区最新劳动法规动态 (20)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北京市201X年调整工伤人员护理费的通知.............................................错误!未定义书签。
【最新推荐】内参范文格式-精选word文档(14页)

【最新推荐】内参范文格式-精选word文档(14页)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内参范文格式篇一:公共政策内参范文第10037期浙商对欧盟直接投资的现状、意义与对策李金珊张默含一、浙商对欧盟直接投资现状商务部《201X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和联合国贸发会议《201X年世界投资报告》数据显示,201X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565.3亿美元,占全球当年流量的5.1%,位居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首位,名列全球第五位。
浙江省是中国拥有境外企业数量最多的省份。
浙江省商务厅公布的数据显示,201X年浙江省经审批和核准的境外企业和机构达到405家,投资总额超过11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10亿多美元,同比增长40%;浙江省海外并购经核准的企业达到30家,总投资额3.35亿美元,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化工、家电等行业;截至201X年6月底,浙江经审批和核准的境外企业和机构共计4178家,覆盖了130个国家和地区,累计投资总额53.2亿美元,累计中方投资44.64亿美元;浙江企业对外投资最多的前五位国家和地区分别是香港、美国、越南、德国和俄罗斯联邦。
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共有500万浙江人在外闯荡,其中在海外经商创业的浙商有150多万。
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区域经济体,欧盟市场是浙商最重要的经贸目标市场之一,浙江和欧盟在经济层面存在着巨大的互补性和合作潜力。
浙商在欧盟国家直接投资有着悠久的历史,然而一直以来,他们所从事的行业都很难摆脱餐饮、零售、批发这些相对低端的传统领域;全球经济危机以及欧洲债务危机给在欧盟投资的浙商带来了冲击的同时也带来了机遇,浙商在欧盟直接投资的领域也逐渐从过去的低端传统领域向中高端领域渗透。
二、浙商对欧盟直接投资的意义1. 微观层面首先,浙商对欧盟直接投资有利于拓展市场份额。
某些行业的浙商企业面对已经趋于饱和的国内市场,不得不转向海外开拓新市场,欧盟国家强大的市场消费能力对浙商企业的吸引力很强。
【2018最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辞退通知书-word范文 (3页)

201X年7月30日
篇二:员工辞退通知书范文
员工辞退说明
1. 根据201X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以下简称《劳动法》)的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 公司201X年1月颁布的《考勤制度》及《补充说明》第二节第4条:
特此通知。
常州睿益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人事部:(盖章)
日 期:
----------------------------------------------------------------- 该通知一式两份,员工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签收人:
日 期:
篇一:辞退通
知书
辞退通知书
:
直至201X年x月x日,您已无故旷工xx天,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研究,现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自年月聘你现任公司职务,辞退本公司职员身份,即日起你不得以本公司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
请你在一周之内来本公司交接相关工作,并办理相关财务及人事手续,逾期责任自负。特此通知!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盖章之后生效,单位与该职工各持一份,电子版发送至该职工邮箱。
XX公司
xx年x月x日
1 / 1
篇三:辞退通知书
常州睿益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辞退通知书
同志:
由于 等原因,严重违反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于你的不良行为,给公司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经公司研究决定,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请于 年月日前,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并办理完毕各项工作移交手续,凭《工作移交清单》,到财务部结清各项费用和薪资,离开本公司。
【2018-2019】201X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细则【最新】-word范文模板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201X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细则【最新】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X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细则全文,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四条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2018最新】fesco,劳动合同-范文模板 (11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fesco,劳动合同篇一:FESCO针对HR工作的三大发现FESCO针对HR工作的三大发现【FESCO重大发现之一】HR工作者与律师、法律顾问一样,都是法律工作者,或者至少是劳动法工作者,其必须具备证据意识、程序理念以及风险观念。
HR工作者在用人单位内部提供着全程地劳动力资源管理的工作内容,其工作流程与内容时刻以劳动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方方面面都直接或者间接地体现着劳动法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由此,HR工作者必须熟悉和擅于使用劳动法规范性文件,必须时刻具备“一招不慎,全盘皆输”的风险观念。
一个称职的HR工作者,必然是擅于规避用工风险,并借此保障企业用工安全的卫士。
用人单位聘用的法律顾问、从事诉讼或者仲裁业务的执业律师,其同样基于对法律法规的熟悉以及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理解,为用人单位或者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规避风险,保障委托人的生命或者财产安全。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中HR工作者,或者虽没有HR头衔,但直接或间接从事着HR工作的人员,其工作性质上与公司法律顾问、执业律师一样,都是法律工作者。
而法律工作者必须具备证据意识、程序理念以及风险观念。
案例1、HR欠缺法律意识,导致公司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小A系北京某外贸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曾毕业于北京某知名高校。
小A平时为人和善、工作认真,一直将公司员工上上下下管理的井井有条。
201X年2月,公司新入职员工小B,小A综合考量小B的特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了一份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签订后,小B提出由于自己容易健忘,不如由公司代为保管本应属于自己保管的那份劳动合同。
小A考虑小B说的也没有关系,公司代为保管劳动合同也不会给公司带来成本增加,并借此可以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于是就同意由公司代为保管其劳动合同。
随后,小A将两份劳动合同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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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勞動合同法,201X
篇一:201X年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
201X年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
一、总则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
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
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
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12、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
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
管理的依据。
13、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于新
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
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决定实施过程中,若新招用的员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
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14、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职工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
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
15、“公示或告知”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决定可以采取劳动者
人手一册、学习培训等法律认可的方式完整送达或传达劳动者知晓。
16、《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中的“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
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
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
17、工会或职工认为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不适当的,提
出意见,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书面回复意见。
18、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中不能规定对违纪职工给予罚款的内容。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19、职工名册应当包含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号码、户口地址、工作岗位等。
用人单位应当将职工名册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20、《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中的“其他证件”是指学历证明、技能证书、资格
证等与劳动者就业相关的各类证件。
“担保”即指物的担保,也指人的担保。
“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是指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财物,如服装费、
驾驶员风险金、保证金等。
21“同工同酬”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内部实行全日制的劳动者,在相同、相近、
相似的工作岗位上,付出相同的劳动量且取得相同业绩的,应执行同等的工资
分配制度。
(另外,同工同酬是否包括补贴,年金、福利待遇等事项?)
22、《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九条、第八十二条中的“一个月”是指三十日。
2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从第
2个月到第12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
倍的工资。
从第十二个月开始,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
再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
提供劳动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4、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
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工超过一个月后双方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使每用支付了二
倍工资,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应按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则须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
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补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期限
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约定终止条件,劳动者符合法定解除、终止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6、《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连续工作满十年”是从劳动者到用人单
位开始劳动时计算。
劳动者因组织原因在不同用人单位流动,或者因业务划转
而由一个用人单位到另一个用人单位的,其工作年限连续合并计算为最后一个
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7、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的职工,其在原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不合并计算为改制后非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
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重新与改制后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
在原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
28、厂长、经理是由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上级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
动合同。
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与董事会签订
劳动合同。
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党群专职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与上级部门聘任机关签订劳动合同。
对由国家有关组织行政部门管理的
企业领导人,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29、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指事业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
及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初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30、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双方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者提出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继
续履行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3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一)至(四)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顺延后,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此时劳动者
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签订。
3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的“连续”是指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
3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季节性、临时性、阶段性的用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在同
一岗位不能再连续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作时间超过一年
以上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34、《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或者续订的劳动合同作为
计算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一次。
35、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续延的,自动续延视同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
如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6、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达职工的,视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7、《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中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8、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的劳动报酬,可以是具体的数额,也可以是双方认可
的薪酬制度。
3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岗位合同是劳动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岗位合同的
期限可以短于劳动合同的期限。
40、《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合同内容不具备必备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
与劳动者协商补充完善。
对协商不一致的条款,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1、劳动者的住址等事项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并书面变更劳动
合同内容。
4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一
年以上”、“三年以上”包含三个月、一年、三年;“不满一年”、“不满三年”不包含一年、三年。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的“六个月以上”包含六个月。
43、劳动者使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不得低
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建议请示人大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