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员培训教学大纲(2014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14年修订)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07年4月14日国务院令第494号公布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令2013第63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障以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员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负责统一实施船员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员注册和任职资格第四条本条例所称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
本条例所称船长,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船长任职资格,负责管理和指挥船舶的人员。
本条例所称高级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通信人员以及其他在船舶上任职的高级技术或者管理人员。
本条例所称普通船员,是指除船长、高级船员外的其他船员。
第五条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二)符合船员健康要求;(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解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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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审员培训-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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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最高管理层均应进入质量管理体系受控 范围,但至少与以上人员所在部门具有直接领 导关系的最高管理层人员,应明确其在质量管 理体系中的职责与权限。
可以采用部分(有限程度)受控的方式。
应在教学和管理各个过程控制文件中,建立适 当的信息交流过程,例如,报告、会议等过程, 确保各级人员和部门之间能够对对质量管理体 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这里的有效性包括体系 运行某个过程的有效性,也包括体系整体运行 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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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审员培训-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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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建立文件化程序,对招 生与学员管理的各个过程进行控制,以使其符 合主管机关的强制性要求和机构自身的质量目 标。
本条所谓学员包括航海教育的学生和各类船员 培训的学员。如果机构既有航海教育的学生又 有船员培训学员,则应分别对其招生与学员管 理过程的差异给予关注。
实训设备的管理人员,场地、设施和设备的清洁卫生、物业等辅助人员 不是强制要求的对象。但应将无纸化考场的技术支持人员纳入受控范围。
(五)人事管理人员。包括负责体系内教师和管理人员人事管理的人员。 (六)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包括负责内外部受控文件、资料管理的人员。 (七)档案、图书教材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图书教材管理的人员。 (八)审核员。内审员和外审员。 (九)其他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的人员。包括最高管理层的管
如果没有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则可认定为重大不符 合项。
如果制定有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方针和目标,但质量 方针和目标不吻合或质量目标不具备可测性,则可根 据具体情况认定为一般不符合项或建议项。
渔业船员培训教学大纲

渔业船员专业训练课程教学大纲一、教学目的与任务为了提高渔业船舶船员的技术水平,保障渔业船舶和海上人员生命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渔业船舶普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渔业船员专业训练特为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渔民制订的,其任务是向学员讲授海上求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救生艇筏操纵、船舶消防、海上急救的相关知识,以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教学内容海上求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救生艇筏操纵、船舶消防、海上急救的相关知识三、教学课时理论课:50课时实操:10课时四、成绩考核和评定方式通过本专业培训,学员参加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的理论考试和实操评估,成绩合格证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五、教学时数分配表六、使用教材及主要参考书⒈《海上求生、救生艇筏操纵、船舶消防、海上急救》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编20122、《船舶精通急救》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七、、课程教学安排第一篇海上求生第一章海上求生概述第一节渔船海难种类及海上求生的意义第二节求生要素第二章应变部署表和演习第一节应变部署表的编制第二节应变信号第三节应变演习第三章弃船时的行动第一节弃船前应采取的行动第二节弃船时的行动第四章海上求生的基本原则第一节自身保护措施第二节艇、筏位置第三节救生艇、筏的组织部署及管理第四节登上救生艇、筏后应采取的行动第五章饮水与食物的控制第一节饮水的基本知识第二节食物第六章在水中漂浮时的求生行动第一节未穿救生衣的落水者应采取的行动第二节落水者在水中的游泳方法第三节在低温水中应采取的行动第四节常见危险海洋生物出没水域应采取的行动第七章在救生艇、筏中求生第一节瞭望值班第二节航行方法第三节寻找陆地第八章救援第一节船舶救援第二节营救落水人员第三节直升飞机救援第四节飞机救援第二篇救生艇筏操纵第一章救生艇筏、救助艇的基本知识第一节救生艇筏和救助筏的结构及属具设备的细目第二节救生艇筏和救助筏的特性和设施第三节救生艇筏、救助筏饿标志第四节救生艇机器的操作第五节救生艇筏、救助艇的检查及维护保养第二章救助艇筏、救助艇的降落与回收第一节救生艇筏、救助艇降落装置的类型、结构、属具及操作要点第二节救生艇筏、救助艇的降落方法(包括降落准备、人员登乘、安全下水、驶离船舶)第三节救生艇筏、救助艇安全回收的方法第四节在恶劣海况下降落和回收救生艇筏和救助艇的方法第五节对降落装置的检查及维护保养第六节空载和承载降落装置的操作、使用中的危险以及正确复位第七节自由降落式救生艇的降落与回收第八节穿着救生衣扶正倾覆的气胀式救生筏第三章弃船后对救生艇筏的管理第一节救生艇筏、救助艇的操纵第二节使用救助艇和机动救生艇集结救生筏并营救求生者和落水者的方法第三节为最大可能地使救生艇筏被发现和定位应采取的行动第四节直升机营救的方法第五节救生艇筏抢滩的方法第三篇船舶消防第一章船舶防火第一节船舶防火的重点区域第二节结构防火第三节船舶通风与控制(包括排烟)第四节船舶燃油和电气系统的控制第五节与储存和处置物料(如油漆等)有关的火灾预防和危害第六节船舶消防安全管理第二章检查和保养烟火探测和灭火系统及设备第一节烟火探测和失火报警系统第二节固定灭火系统;(固定压力式水雾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第三节移动式的应急消防水泵第四节各种器械(测爆仪、测氧仪、测毒仪)第五节救助设备、生命支持设备、人员保护设备、通讯设备第三章船舶消防队的组织与训练第一节船舶消防应急计划的准备与实施第二节消防队的组成与人员调配第三节船员的消防技能训练和消防战术训练第四节探火和救助被困人员第五节火灾中船舶通讯与协调第四章控制和扑救船舶各部位火灾的战略与战术第一节控制和扑救船舶各部位火灾的战略第二节控制和扑救船舶各部位火灾的战术第三节控制和扑救船舶各部位火灾的指挥第五章船舶消防程序第一节以消防组织、战术、指挥为重点的海上船舶消防程序第二节以消防组织、战术、指挥为重点的港内船舶消防程序第三节与岸上消防人员的协调程序第四篇海上急救第一章基本护理第一节救者面临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审核和发证活动。
第三条开展船员教育和培训的机构必须依据本规则建立、实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审核机构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使船员教育和培训活动在质量管理体系的连续控制之下进行,以达到既定的目标。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
审核机构在主管机关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活动。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第五条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建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应明确其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是船员教育和培训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要与机构总方针保持一致。
质量目标是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在质量管理方面追求的目的,应与质量方针相适应,并具有可测性。
第六条职责、权限和沟通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得到规定和沟通。
应明确适当的途径,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质量管理体系范围至少应包括下列人员及所在部门:(一)教学人员;(二)教学和学员管理人员;(三)招生、设施和设备、人事、文件资料、档案、图书教材等管理人员;(四)内部审核员;(五)其他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的人员。
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推进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持续改进,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所需的资源。
最高管理者应在本机构的最高管理层指定1名管理者代表,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一)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与持续改进的管理;(二)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的需求;(三)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人员的质量意识。
第七条教学和培训计划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建立文件化程序,对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标准)的编制、评审、审批、发布、修改等过程进行控制,对教学和培训实施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发布进行控制,以保证教学和培训计划符合规定。
内陆渔业船舶培训教学计划

内陆渔业船舶培训教学计划第一部分:前期准备1.1确定培训目标内陆渔业船舶培训的目标是为学员提供必要的船舶操作技能和相关知识,使其具备独立操作内陆渔业船舶的能力。
在培训中,学员将学习船舶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巧,包括船舶的结构、机械设备、航行规则和安全操作等方面的知识,培养学员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以确保他们在内陆渔业船舶操作中安全可靠。
1.2确定培训内容在确定培训目标的基础上,我们将包括以下内容在内:- 内陆渔业船舶的概述- 船舶设备和操作技巧- 航行规则和安全操作- 应急处理能力- 船舶维护和日常管理1.3确定培训方法培训将采用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确保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能够掌握必要的理论知识,并能够通过实践操作加深理解和掌握操作技能。
同时,我们将组织学员参观实际内陆渔业船舶操作,并邀请有经验的船员进行示范和指导,以便学员能够更直观地了解和学习船舶的操作技能。
第二部分:培训内容及教学计划2.1船舶概述学员将学习内陆渔业船舶的类型、结构和功能,以及船舶的基本参数和性能特点。
通过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学员将了解并掌握内陆渔业船舶的基本概况和特点。
2.2船舶设备和操作技巧学员将学习船舶的机械设备和操作技巧,包括船舶的操纵系统、动力系统、通讯设备和导航设备等。
通过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学员将了解并掌握内陆渔业船舶的设备和操作技巧。
2.3航行规则和安全操作学员将学习船舶的航行规则和安全操作知识,包括船舶的航行规则、船舶的安全操作程序和船舶的应急处理程序等。
通过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学员将了解并掌握内陆渔业船舶的航行规则和安全操作知识。
2.4应急处理能力学员将学习内陆渔业船舶的应急处理能力,包括船舶的应急处理程序、船舶的故障排除和船舶的紧急避险等。
通过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学员将了解并掌握内陆渔业船舶的应急处理能力。
2.5船舶维护和日常管理学员将学习内陆渔业船舶的维护和日常管理知识,包括船舶的维护程序、船舶的日常管理和船舶的检查维护等。
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5.23•【文号】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5月4日农业部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农业部1994年8月18日公布的《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1998年3月2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考核发证办法》、2006年3月27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同时废止。
部长:韩长赋2014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船员管理,维护渔业船员合法权益,保障渔业船舶及船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渔业船舶上工作的渔业船员的管理。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渔业船员任职和发证第四条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
在远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中国籍船员,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
第五条渔业船员分为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
职务船员是负责船舶管理的人员,包括以下五类:(一)驾驶人员,职级包括船长、船副、助理船副;(二)轮机人员,职级包括轮机长、管轮、助理管轮;(三)机驾长;(四)电机员;(五)无线电操作员。
职务船员证书分为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和内陆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具体等级职级划分见附件1。
普通船员是职务船员以外的其他船员。
渔业与渔船船员的培训引导

定期考核:对 船员的技能和 知识进行定期 考核,确保培
训效果
国外渔船船员培训:注重理 论知识,强调团队合作
国内渔船船员培训:注重实 际操作,强调安全规范
实践案例:某国渔船船员培 训课程,包括理论知识、实
际操作、安全规范等方面
实践案例:某国渔船船员培 训课程,注重团队合作,提
高船员协作能力
案例背景:某渔业公司为了提高船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开展了一系列的培 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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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20XX
Part One
Part Two
Part Three
Part Four
Part Five
渔业是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球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渔业是许多国家的重要产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渔业的发展与全球贸易、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密切相关,对全球经济格局和国际关系产 生深远影响。
YOUR LOGO
Thank you
汇报人:
20XX
完善培训课程体系,增加实 践操作课程
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 高培训质量
采用多元化的培训方式,如 线上培训、模拟操作等
建立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定 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
进
加强培训效果评 估,提高培训质 量
引入新技术和新 方法,提高培训 效率
加强与渔业企业 的合作,提高培 训的实用性和针 对性
关注船员心能和知识水平 增强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养船员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提升船员的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安全知识:包括海上安全、消防知识、急救知识等
操作技能:包括船舶驾驶、船舶维护、船舶导航等
第一章职务与法规(渔业培训).

第一章职务与法规第一节检验与登记1.船舶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者非排水的船、艇、筏、水上飞行器、潜水器、移动式平台以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
根据造船材料的不同,将船舶分为钢质船舶、木质船舶、玻璃钢船舶、铝合金船舶和钢筋水泥船舶五类。
根据动力的不同,将船舶分为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两类。
2.浮动设施浮动设施是指采用缆绳或者锚链等非刚性固定方式系国并漂浮或者潜于水中的建筑、装置。
3.船舶组成1. 主体部分指船舶主甲板以下的船体。
2. 动力部分指船舶产生原动力的机械设备和产生推进力的推进设备等,主要包括发动机、推进器及其它辅助装置和设备。
3. 设备部分主要包括系泊设备、锚设备、舵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等。
4. 上层建筑及甲板室在干舷甲板上,由一舷伸至另一舷的或其侧壁板离船壳板向内不大于4% 船宽的建筑物为上层建筑,其他的围蔽建筑为甲板室。
4.船舶尺度船舶尺度包括长度、型宽和型深。
分为总长(又称全长)、垂线间长、设计水线长及船长。
总长是船舶最前端至最后段之间包括外板和两端永久性固定突出物在内的水平距离。
船长是沿船舶最小型深的85% 处水线,由艏柱前缘量至舵杆中心线的长度(非金属船舶包括船壳板的厚度),一般不得小于该水线长(不包括附体)的96 % 。
如果是挂桨(机)船、无舵船或者舵在舷外船,则按该水线长的100% 计取。
对无船舶图纸资料的现有船,可按上甲板长度的90 %计算。
型宽是在船中处船壳板内表面的最大水平距离(不包括舷伸部分)。
非金属船舶包括船壳板厚度。
型深是在舷侧处计量由龙骨线至干舷甲板下表面的垂向距离。
对无甲板船,应量至舷顶;对具有圆弧形舷缘的船舶,应量至甲板表面的延伸线。
5.船舶干舷船舶干舷是指船中处甲板线上缘量至载重线上缘(或最深作业水线)之间的垂直距离。
干舷在船体内包含的容积叫做储备浮力,其大小影响船舶安全。
7.使用性能1. 载重量指船舶的载重能力,通常分为总载重量和净载重量,单位为吨。
2. 吨位船舶围蔽处所容积的指标,通常作为验船、停泊、引水等交费纳税的依据,以2.83 立方米(即100 立方英尺)为一吨位,吨位分为总吨位和净吨位,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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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员专业训练课程教学大纲
一、教学目的与任务
为了提高渔业船舶船员的技术水平,保障渔业船舶和海上人员生命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渔业船舶普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渔业船员专业训练特为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渔民制订的,其任务是向学员讲授海上求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救生艇筏操纵、船舶消防、海上急救的相关知识,以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教学内容
海上求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救生艇筏操纵、船舶消防、海上急救的相关知识
三、教学课时
理论课:50课时实操:10课时
四、成绩考核和评定方式
通过本专业培训,学员参加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的理论考试和实操评估,成绩合格证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五、教学时数分配表
六、使用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⒈《海上求生、救生艇筏操纵、船舶消防、海上急救》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编
2012
2、《船舶精通急救》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
七、、课程教学安排
第一篇海上求生
第一章海上求生概述
第一节渔船海难种类及海上求生的意义
第二节求生要素
第二章应变部署表和演习
第一节应变部署表的编制
第二节应变信号
第三节应变演习
第三章弃船时的行动
第一节弃船前应采取的行动
第二节弃船时的行动
第四章海上求生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自身保护措施
第二节艇、筏位置
第三节救生艇、筏的组织部署及管理
第四节登上救生艇、筏后应采取的行动
第五章饮水与食物的控制
第一节饮水的基本知识
第二节食物
第六章在水中漂浮时的求生行动
第一节未穿救生衣的落水者应采取的行动
第二节落水者在水中的游泳方法
第三节在低温水中应采取的行动
第四节常见危险海洋生物出没水域应采取的行动第七章在救生艇、筏中求生
第一节瞭望值班
第二节航行方法
第三节寻找陆地
第八章救援
第一节船舶救援
第二节营救落水人员
第三节直升飞机救援
第四节飞机救援
第二篇救生艇筏操纵
第一章救生艇筏、救助艇的基本知识
第一节救生艇筏和救助筏的结构及属具设备的细目第二节救生艇筏和救助筏的特性和设施
第三节救生艇筏、救助筏饿标志
第四节救生艇机器的操作
第五节救生艇筏、救助艇的检查及维护保养
第二章救助艇筏、救助艇的降落与回收
第一节救生艇筏、救助艇降落装置的类型、结构、属具及操作要点
第二节救生艇筏、救助艇的降落方法(包括降落准备、人员登乘、安全下水、驶离船舶)
第三节救生艇筏、救助艇安全回收的方法
第四节在恶劣海况下降落和回收救生艇筏和救助艇的方法
第五节对降落装置的检查及维护保养
第六节空载和承载降落装置的操作、使用中的危险以及正确复位
第七节自由降落式救生艇的降落与回收
第八节穿着救生衣扶正倾覆的气胀式救生筏
第三章弃船后对救生艇筏的管理
第一节救生艇筏、救助艇的操纵
第二节使用救助艇和机动救生艇集结救生筏并营救求生者和落水者的方法第三节为最大可能地使救生艇筏被发现和定位应采取的行动
第四节直升机营救的方法
第五节救生艇筏抢滩的方法
第三篇船舶消防
第一章船舶防火
第一节船舶防火的重点区域
第二节结构防火
第三节船舶通风与控制(包括排烟)
第四节船舶燃油和电气系统的控制
第五节与储存和处置物料(如油漆等)有关的火灾预防和危害
第六节船舶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检查和保养烟火探测和灭火系统及设备
第一节烟火探测和失火报警系统
第二节固定灭火系统;(固定压力式水雾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
第三节移动式的应急消防水泵
第四节各种器械(测爆仪、测氧仪、测毒仪)
第五节救助设备、生命支持设备、人员保护设备、通讯设备
第三章船舶消防队的组织与训练
第一节船舶消防应急计划的准备与实施
第二节消防队的组成与人员调配
第三节船员的消防技能训练和消防战术训练
第四节探火和救助被困人员
第五节火灾中船舶通讯与协调
第四章控制和扑救船舶各部位火灾的战略与战术
第一节控制和扑救船舶各部位火灾的战略
第二节控制和扑救船舶各部位火灾的战术
第三节控制和扑救船舶各部位火灾的指挥
第五章船舶消防程序
第一节以消防组织、战术、指挥为重点的海上船舶消防程序
第二节以消防组织、战术、指挥为重点的港内船舶消防程序
第三节与岸上消防人员的协调程序
第四篇海上急救
第一章基本护理
第一节救者面临的问题。
第二节医疗护理的方法
第二章船舶药品、器械管理
第一节药物的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
第二节主要药品使用的适应症、用法及禁忌症需进行消毒和灭菌的场合及实施方法。
第三章消毒与灭菌
第一节常用医疗物品的消毒灭菌法
第二节船舶常见传染病的消毒隔离措施
第四章常见急症的现场急救
第一节、昏迷
第二节、窒息
第三节、心脏骤停和心脏性猝死
第四节、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
第五节、高血压及高血压急症
第六节、脑血管意外
第四节救生艇机器的操作
第五节救生艇筏、救助艇的检查及维护保养
第五章环境及理化因素损伤
第一节溺水
第二节体温过低
第三节冻伤
第四节烧烫伤
第六章船载有毒货物中毒
第一节国际海事组织《应用于涉及危险货物意外事故的医疗急救指南》(MFAG)和国际船舶医疗指南有关规定
第二节中毒的途径和诊断
第三节吸入性中毒、食入性中毒和接触性中毒的急救方法
第四节中毒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