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相关法律知识
大学生就业常见法律问题

防止用人单位以补充协议对求职毕业生提出额外的
约束 和要求 。如果 遇 到 这种 用 人单 位 , 职 毕业 生 求 在 选择 时就更 应谨 慎考虑 。
( ) 四 关注 违约责 任条 款
违 约责 任 是协 议 书 的重 要 内容 , 也是 双 方对彼
关 于 就 业 协议 、 动 合 同、 劳 试用 期 等 的必 要 法 律 知 识 , 助 大 学 毕 业 生实 现 由学 生生 涯 向职 业 生 涯 的顺 利 过 渡 。 帮
关键词 : 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 试用期 中图分类号 :23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0 8 3 9 (0 1O —O 3—o F3 A 10 - 8 8 2 1 ) 1 l6 3
一
自己都带来 不必 要 的麻烦 。 ( ) 二 掌握用 人单位 资 质 协议 双方具 备必 要 的资格是 就业 协议具 有合法
性 的前提 。对 于就业 协议 的签 署 , 学毕 业 求 职人 大 员 的资格 不会成 为 限 制 因素 , 人 单 位是 否 具 有进 用
人权 限则是 必 须关 注 的必 要 条件 。我 国各级 机 关 、
注意 以下五个事 项 :
( ) 一 全面 了解 签 约单位 的运 营情况 在社 会 整体 就 业形 势 日趋 严 峻 的大 背 景下 , 大 学 毕业 生就业情 况也 不尽人 意 。面对供 大于求 的就
书 内容审查 需要 着重关 注两 个方 面 : 一 , 其 审查 内容 的合 法性 , 主要 审查 是 否有 与 国家相 关 法 律 和政 策 相违 背 的内容 ; 二 , 其 审查双 方权 利义务设 定 的合 理
求 与毕业求 职人员 签 订与主 协议 书具 有 同等法律效 力 的补充协 议 。如果 遇 到 这种 情 况 , 职毕 业 生必 求 须对 补充条 款界 定 的双 方 权 利义 务进 行 认 真 叱照 ,
《就业促进法》宣传工作

《就业促进法》宣传工作《就业促进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调整和优化就业市场秩序,提高就业质量。
宣传工作是推动《就业促进法》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通过宣传,可以提高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法律的知晓度和遵守程度,从而有效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宣传对象宣传工作的对象主要包括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对于劳动者,宣传工作要让他们了解《就业促进法》对就业权利的保障,对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的规定,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等相关内容,使其能够了解法律保护范围,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用人单位,宣传工作要让他们了解《就业促进法》对用人单位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加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明晰劳动者的权利保障,规范用工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
二、宣传方式1. 多种媒介传播:可以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对《就业促进法》进行宣传,以覆盖更大范围的受众群体。
2. 举办宣讲会和研讨会:可以邀请劳动者代表、专家学者,针对《就业促进法》的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和交流,增进受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同。
3. 发放宣传材料:制作相关宣传册、手册、海报等宣传材料,通过单位、社区、学校等途径进行发放,让更多人了解《就业促进法》的内容和意义。
4. 利用新媒体平台: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设官方账号或专题页面,通过发布资讯、答疑解惑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
5. 利用培训课程:在企业、学校等场所开设相关培训课程,邀请法律专家为参与者讲解《就业促进法》,提高受众的法律知识水平。
三、宣传内容1. 强调劳动者的权利和保护:宣传《就业促进法》中有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定,包括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内容,让劳动者了解自身权益的法律保障。
2. 强调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宣传《就业促进法》中有关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劳动法律责任,包括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
劳动者与就业的知识点总结

劳动者与就业的知识点总结一、劳动者的定义劳动者是指在生产活动中从事体力或者脑力劳动,以获得报酬的人员。
在我国《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是指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实际工作的职工、工人、农民、学生和其他社会成员,以获得报酬为目的从事劳动的人。
”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1. 劳动者的权利(1)劳动者应当获得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工资。
(2)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权利。
(3)劳动者有提出劳动合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的权利。
(4)劳动者有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
2. 劳动者的义务(1)劳动者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2)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劳动者要遵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
三、就业的含义就业是指劳动者在市场经济环境中,通过劳动力市场机制获得工作机会,并可取得相应报酬。
就业是劳动力与岗位的有机组合,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四、就业的形式1. 全职就业全职就业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全日制工作,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2. 兼职就业兼职就业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以外的单位兼职工作,也可获得报酬。
兼职就业是一种灵活的就业形式,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利用自己的空余时间,提高自身收入。
3. 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是指劳动者依据自己的创业意愿和能力,自行从事经营活动,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
五、就业的影响因素1. 就业政策国家的就业政策将直接影响全国劳动力市场,政府的就业政策有利于促进就业,缓解就业压力。
2. 经济形势经济形势的好坏会直接影响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需求量,经济增长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经济衰退则可能导致失业增加。
3. 教育水平劳动者的教育水平直接关系到其就业能力和就业机会,教育水平较高的人更容易获得较好的就业机会。
4. 技能水平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决定了其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的劳动者更易获得就业机会。
六、失业问题与就业安全1. 失业问题失业是指劳动者在寻找就业机会未能成功时处于无工作状态。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三)样本解读1 应届毕业生聘用通知书
2、违约金:如任何一方违反《三方协议》,将支付给对方违约金5000元整。 3、劳动合同及培养期: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自入职之日起6个月培养期,培养期满后将进行考核并定岗定薪。 4、报到及户口调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温馨提示: 本聘用通知书有效期为7日,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应届毕业生 三方协议》、《推荐表》原件、《学业成绩表》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快递或直接 递送至我公司(期间以快递寄出邮戳为准),本聘用通知书将自动失效。 欢迎加入我公司,成就您的梦想!
(三)样本解读3 offer的补充协议
对offer稍作解释,以便您了解: 1、 此年薪不含年终奖金及其他福利(注:offer的年薪10万元); 2、 见习期(即试用期)工资全额发放; 3、 请您于12月13日前将offer签字扫描版 发到我邮箱; 4、 薪资福利属于机密信息,请勿泄露及入职后内部交流,否则将严重违 反薪酬管理制度。
含 义
录用通知书(大学生都称之为offer )是用人单位发给应聘者确定已录用的 “要约”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 定,“要约”就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 的意思表示。大部分社会应聘者是根据 offer来决定是否向原单位辞职。
一、录取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和样本解读
(二)
录具 用备 通七 知个 书要 一点 般
3、 三位学生分别应聘营销策划、成本核算、人事助理岗位.尽管这三位学生 很优秀,但也是千辛万苦、过五关斩六将才得到上述offer的,所以找一个理想 的就业岗位是非常不容易的;
4、 由于offer属于企业秘密,所以我把企业名称等信息删除了。更主要是因 为这三位学生最后都没有接受上述offer,所以这是失效的offer,因此我就作为 样本使用了,仅供参考。
就业促进法知识问答

"就业促进法"知识问答一、总则1. 为什么要制定"就业促进法"?制定"就业促进法",是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开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国家应当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开展什么位置""就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开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
3.我国的就业方针是什么""就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劳动者自主择业〞,指的是充分调动劳动者就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促进他们发挥就业潜能和提高职业技能,依靠自身努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尽快实现就业。
"市场调节就业〞指的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和促进就业中的根底性作用。
通过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引导劳动者合理流动和就业;通过用人单位自主用人和劳动自主择业,实现供求双方相互选择;通过市场工资价位信息,调节动力的供求。
"政府促进就业〞,指的是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
4.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享有什么权利""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5."就业促进法"对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就业促进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开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展考核和监视。
6. 国家倡导什么样的就业观念""就业促进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就业促进法知识问答

《就业促进法》知识问答一、总则1. 为什么要制定《就业促进法》制定《就业促进法》,是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国家应当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什么位置《就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
3.我国的就业方针是什么《就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劳动者自主择业”,指的是充分调动劳动者就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促进他们发挥就业潜能和提高职业技能,依靠自身努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尽快实现就业。
“市场调节就业”指的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和促进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
通过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引导劳动者合理流动和就业;通过用人单位自主用人和劳动自主择业,实现供求双方相互选择;通过市场工资价位信息,调节动力的供求。
“政府促进就业”,指的是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
4.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享有什么权利《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5.《就业促进法》对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就业促进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
6. 国家倡导什么样的就业观念《就业促进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7. 根据《就业促进法》,在促进就业方面用人单位有什么权利与义务《就业促进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如何了解就业法律知识点
如何了解就业法律知识点就业法律知识是每个职场人士都需要关注和了解的重要内容。
了解就业法律知识可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被侵害,同时也能更好地适应职场环境。
下面将介绍几种了解就业法律知识点的方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官方网站和平台了解就业法律知识的最简单直接的方式是通过官方网站和平台。
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通常会在网站上发布最新的就业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解决方法等。
我们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或直接进入相关政府网站获取这些信息。
另外,一些招聘平台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也会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就业指导,可以关注他们的官方网站和公众号获取信息。
二、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专家当我们遇到复杂的就业法律问题或无法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专家。
他们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并给出合理的建议。
找律师咨询需要谨慎选择,最好选择有相关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以确保获取准确可靠的法律意见。
三、参加培训和研讨会很多企业和机构会定期组织关于就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和研讨会,包括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解决、薪酬福利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参加这些培训和研讨会,我们可以与专业人士面对面交流,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实务,同时也可以与其他参与者交流心得和经验。
参加这些活动对我们了解就业法律知识非常有帮助,同时也能拓展我们的职业人脉。
四、阅读相关书籍和学术论文如果想更深入地了解就业法律知识,可以阅读相关的书籍和学术论文。
一些专业出版社会出版一些就业法律方面的专业书籍,包括劳动法解读、劳动争议案例分析等。
此外,一些法学院和研究机构会出版就业法律领域的学术论文,这些论文会涵盖更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通过阅读这些书籍和论文,我们可以对就业法律知识有更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五、关注案例和新闻了解案例和新闻是了解就业法律知识的一种实践经验。
我们可以关注一些劳动争议案例的审判结果,对案例进行分析和研究,从中学习到一些经验和教训。
大学生就业权益与法规政策
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
1 原则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
3 方法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
2 途径
大学生的就业权益及义务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原则
双赢原则
在就业过程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都应以避免意气用事,相互猜忌,并通过适当的渠道解 决就业过程中的分歧,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现个人职业发展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就业协议
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3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受到《普 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保护。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二) 就业协议与其他相关合同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是平等主z体zz公zzz民zz之zz 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 容而签订的协议,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
对用人单位的要求
规定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二) 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 内容及要求
对学校的要求
学校作为签约的一方要实事求是地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学校 具有管理职能,该职能要求学校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定,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 行形式和内容上的审核,做好派遣工作。
接受就业指导与服务是每个毕业生享有的权利。 毕业生应充分利用该权利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
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得就业指导,帮助自 己早日找到适合的职位。
常飞云——大学生就业相关法律法规
• (三)空白条款
• 空白条款多为试用期、月薪、违约金等不宜由格式就 业协议规定的事项,但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
• 尽量约定明确和完善,减少空白,防止就业后的岗位 或待遇与毕业生期望大相径庭
• (四)补充协议
• 可在格式协议书外单独签署
• 可能会出现一些有损毕业生 权益的内容:如……年内不 允许考研究生或公务 员;……年内不得生育子女 等。
七就业协议的解除双方协商解除可约定解除的法律后果如是否需要赔偿要在就业方案上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前进行否则需要办理改派手续需要办理改派手续需要办理改派手续双方协商解除双方协商解除可约定解除的法律后果如是否需要赔偿可约定解除的法律后果如是否需要赔偿要在就业方案上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前进行否则要在就业方案上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前进行否则单方面解除单方面擅自解除违约单方面依法或依协议解除不属违约但双方可能对解除是否依法或符合协议有争议可能对解除是否依法或符合协议有争议可能对解除是否依法或符合协议有争议单方面解除单方面解除单方面擅自解除单方面擅自解除单方面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面依法或依协议解除违约违约不属违约但双方不属违约但双方八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
用人单位无故要求解约
• 毕业生、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任 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如用人单位 无故要求解约,毕业生有权要求对 方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否则用人单 位应对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支付 违约金,毕业生有权利要求用人单 位进行补偿。
九、就业维权建议
(一) 端正求职心态 (二)掌握政策、熟悉
法律 (三) 全面了解用人
2、无效就业协议的种类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对于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就业是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和了解,很容易陷入困境,给自己的职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以下是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问题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意向性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然而,一些大学生对就业协议的性质和作用认识不清,随意签订或违约,给自己和用人单位都带来了麻烦。
比如,有的大学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后又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机会,想要毁约,却不知道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大学生在正式入职后,应当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但现实中,存在用人单位故意拖延或不与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这严重侵犯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试用期的问题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时期。
但在试用期内,也存在一些法律问题。
首先是试用期的期限问题。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约定过长的试用期,大学生应当予以警惕。
其次是试用期的工资问题。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有些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给大学生发放过低的工资,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另外,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符合法定条件,不能随意解除。
如果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并且在试用期内进行了有效的考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9
案例二
• 小杨终于得到了某公司的试用通知,开始上班了。 他做的工作是网络维护。第一天,主管带他到公 司各个部门走了一圈,熟悉情况,对他的业务能 力也做了初步了解,对他也挺满意的。可是第二 天,当他准备去上班的时候,却接到了公司打来 的电话:“对不起,你的那项工作我们已经有更 合适的人选了,你不必来上班了。”对公司的这 个“解雇”决定,王同学觉得十分气愤:“我做 错了什么?他们凭什么在上班的第二天就把我撂下 了?!” • 即使再气愤,小杨也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这个 结果。因为从一开始,该公司就以试用为名,没 有与他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他没有办法讨回公道。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14
建议: 一般单位对人员招聘工作非常重视,会派专人通
过各类正规渠道招聘。所以在浏览就业信息时首先应该 重视的是看信息发布渠道是否正规,然后再通过登陆有 关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看核实用人 单位的工商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通过电话向当地有关 部门核实。 另外毕业生求职要克服急于求成的焦躁情绪,最好 选择由学校、当地教育、人事等政府部门举办的专场招 聘会,学校和这些部门信誉好,还可以帮助毕业生把好 第一道关。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16
案例:李强是广告系的高材生,今年3月份到郑州某 广告公司应聘。对方给他出了一道题:为一款家用 电器做个广告策划方案,限期3天。3天后,李强带 着自己做出的策划方案来到该公司,对方收下后让 他回家等通知,然后就再无下文。 今年5月份,李强发现一条家用电器的广告“很 眼熟”,和他做的方案几乎一模一样,而策划公司 正是他曾去应聘的那家。原来,对方招聘是假,窃 取他的创意才是真。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5
大学生们在就业市场中属于弱势群体,在求职
的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可能的“陷阱”,要
提高警惕,树立法律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6
一、警惕求职“陷阱”
• 大学生们在就业市场中属于弱势群体,在求职的 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可能的“陷阱”,为了使 你能够顺利找到合适的职业,你还应该在求职的 过程中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 1.试用期“陷阱” • 每一个职位一般都会有最初的试用期,但有 些用人单位会利用“试用期”一说,延长试用时 间,或是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以应聘者不合格 为由拒绝续约。而在新《劳动法》中的规定则是: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只能在劳动合 同中约定,不允许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
建议: 首先,摆正心态。大学生就业,实际上是在为自己
寻找一个奉献才华、收获成长的工作,有自信的人才能够从 容应对。要把企业的发展和自己将要做的工作放在首位,把 利益放在次位,这样就不会轻易陷入骗局。 其次,找工作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所求职单位的真实背 景和性质。投简历前,可以通过自己的朋友、工商部门、学 校就业指导中心等各种关系核实单位的真实性。 再次,国家明令禁止在招聘过程中以任何的名义收取费 用,包括培训费、服装费等。但凡要求缴纳费用的都应该警 惕。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11
解读: 试用期时间问题;(刘某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 退劳动者;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还应当向劳动 者说明辞退理由; 电子公司在试用期内也应给.虚假就业信息
现在就业信息的发布渠道很多:网络、报纸、电视广告、 街边张贴、中介等。很多不法之徒就利用这些渠道发布虚假 就业信息,特别是网络,求职者很难直接判断就业信息的真 伪。如虚饰岗位是求职者遭遇的虚假就业信息中的一种,即 用好听的新名词、新概念包装岗位,将其吹得天花乱坠,实 际上就是让你去推销产品、做秘书等等。除了这种骗人的手 法外,还有高薪诱惑陷阱等。允诺付给你高出期望的薪酬, 等到你上岗后做起来,才发现那高薪只是空中楼阁,因为你 的业绩根本达不到他规定的高薪起点。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17
建议:在进入试用期前,要多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多向
老师和已经就业的师哥师姐取经,尽可能多地了解相关企业 的信息,防患于未然。即使在试用期间遇到了这种情况,也 不要忍让退缩,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 权益。 出于对自身知识产权的维护,应在自己的方案、著作、 翻译稿等后附专属权说明。如前面的案例中应聘者在提交策 划案时最好附上“版权声明”:“任何收存和保管本策划案 各种版本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作者同意,不得使用本策划案 或者将本策划案转借他人,亦不得随意复制、抄录、拍照或 以任何方式传播。否则,引起有碍作者著作权之问题,将可 能承担法律责任。”并要求招聘单位签收。
4
专家温馨提示
• 现在毕业生已经基本能识破先交押金类型的就业陷阱,但 决不可掉以轻心,并不是只有收费才是求职陷阱的特征, 现在不法企业利用毕业生求职者涉世不深,而大肆侵占劳 动者权益的事情已经成为‘求职陷阱’的新形态”。收取 简历、组织面试,窃取应聘者殚精竭虑做出的一份份计划 书、策划创意……求职者没得到工作,而用人单位却吃上 了一顿营养丰富的“免费快餐。 • “不管哪种就业陷阱,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用人单 位利用求职人期待过高、求职心切、经验不足的特点,通 过各种手段榨取他们的钱财和劳动力。”长期关注校园招 聘及学生就业的麦可思教育咨询公司总裁王伯庆博士表示, 毕业生就业不仅要主动和多尝试,还要多与有经验的人交 流,要办理正规书面手续来维护自己合理的利益,不要抱 有“中彩”心态去轻信那些“太好”的招聘职位。这样, 绝大部分求职陷阱可以轻松躲避。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8
案例一
• 毕业生小王在新生入学教育的就业指导课上,得 知现在的就业市场上陷阱重重。因此学计算机专 业的她除了在大一时认真学好法律基础课外,还 利用业余时间比较系统地看了《劳动法》、《合 同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有了一 个大致的了解。毕业签约时,单位提出“试用期 8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时, 小王依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以劳动法规定试 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 动合同期限内为由与单位据理力争,最终使单位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就业协议,较好地保护了 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18
4.以招聘为借口骗取财物
• 最大的骗局当属收取保证金、押金,其比 例占到了28.16%。国家劳动和人事等有关 部门早就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 名义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抵押金、保证 金等费用,对于员工的培训费用,应当从 企业成本中支出。有些企业和公司置国家 规定于不顾,巧立名目向应聘者收取费用, 就是因为许多毕业生不了解国家这些规定。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7
试用期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 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 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 过六个月。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 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 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 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 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15
3.骗取劳动力
• 有的公司纯粹出于节约劳动力成本的打算而招取 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后又将其辞退。有些企业在 招聘时,并不明确告知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往 往很低甚至没有,企业承诺转正后工资会大幅度 上涨。但是,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企业便以各种 理由炒求职者的“鱿鱼”。 • 还有一些招聘单位以考试为借口,将公司接下 的项目作为考题直接交给应聘者完成,在不付出 任何成本的情况下,骗取应聘者的劳动成果,如 程序设计、广告设计、策划方案、文章翻译、软 件开发等,最后并不录用任何人。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3
“面”里藏针:面试作业实为“骗财夺智”
案例一:“辛拉面”,这是在激烈求职竞争的背景下 诞生的求职新名词,指辛苦拉来面试机会。据统计,北京、 上海、广州等地大学生往往要投出50份以上的简历才能获 得不到4次的面试机会。 “在招聘会上能找到工作的人并不多,太多的企业在 变相宣传。”某财经大学经济系毕业生小华就是典型的 “辛拉面”,先前所投递的简历,没有任何回音,但她仍 不依不饶地挨门自荐,试图获得面试机会,小华说:“重 要的是为自己争取机会。” 前不久,一家还不错的企业通知面试,小华乐坏了, 简单的几句问话后留给她一堆“作业”。“面试的是翻译, 费了特别大的劲,翻译了十篇文章作为笔试题目,面试还 让帮忙接待一个国外客户,最后却杳无音信,师哥告诉我 肯定是‘无偿奉献’了。”这位才女见人就说她的“悲惨 遭遇”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就业安全与法律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1
美丽的谎言
“高职诱惑”:“储备经理人”本是保险业务员 案例一:“我是应聘经理助理,为什么变成业务员 了呢?”中山大学应届毕业生吴春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 前几天,吴春在人才市场看到广州某传媒公司招聘经 理助理的信息,月薪1800元,对工作经验没什么要求, 唯一要求是大专以上学历。 吴春报名后被告知,无需面试三天后直接接受培训。 当吴春三天后赶到培训现场时,发现前来培训的有二 三十人。再三询问下,吴春才知道“经理助理”变成 了业务员,主要销售保险和保健品,工资待遇是一个 月800元。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10
案例三
刘某于2008年1月进入某电子公司,并与公 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刘某 在公司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如试用期结束刘某通 过公司测评转为正式员工后,公司为刘某缴纳社 会保险费。刘某在公司工作两个多月后,公司通 知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刘某询问辞退原因,公司 表示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不需要理由。刘某到劳 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会 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