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停送电规定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5篇)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1.在配电室从事检修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与工作内容有关的各项停送电规定和规程。
2.凡属需要停电才能进行作业的工程项目,必须停电(包括断开备用电源),并且经过验电证实无电压后,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才能进行工作。
3.对于必须实行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项目,必须要指派停送电联系人,到变电所办理工作票,并且中途不得换人。
4.电容补偿装置的停电,不管有无放电回路,都要经过放电后才能进行工作。
5.严禁带负荷拉开或闭合供配电系统的隔离刀闸,联络刀闸,对经常断电的隔离刀闸,应悬挂“严禁送电”警示牌。
6.担任配电室检修工作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做好停送电操作的监护工作和停送电的检查工作。
7.对于妨碍工作的带电体,要采取绝缘隔离等防护措施,对于结构复杂和多回路设备,一定要详细检查,确定全部停电项目。
8.在车间内检修电气设备时,一定要对该设备所在配电室(点)的配电盘面采取可靠停电措施,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工作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摘牌送电。
9.责任与权限(1)各中心检修人员负责低压配电室的停送电工作。
(2)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10.检查与考核(1)在停送电过程中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停送电的,在当月绩效考核中扣责任部门____分。
11.在高压设备上进行的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并且工作中途不得换人。
12.高压配电室的停电工作必须有负责人同意才可进行。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内的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
第三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做到规范、科学、合理、公正。
第五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相衔接,服从上级电力部门和电力公司的统一管理。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3篇)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3篇)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精选3篇)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设备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得以正确执行,防止设备误停、误送电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是运行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风电场应认真执行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凡电气、机械设备检修,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停电操作的,必须使用“停电联系单”。
第四条设备检修结束后,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送电操作的,必须使用“送电联系单”。
4 h1 s' p+ s/ d4 e;第三章使用规定第五条当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停电或送电时,由风电场设备的运行专责人员,按格式填写停电或送电联系单一式两份,并在“风电场联系人”栏内签名。
第六条风电场维护人员将填好的一式两份停电或送电联系单(应经过班长签字)送交集控运行,值长在“集控接受人”栏中签字。
其中,一份由集控运行收存,另一份由风电场维护人员带回。
第七条停电或送电操作完成后,监护人、操作人在“停电或送电措施执行人”栏中签字,然后报告值长,并由值长签字。
第八条集控运行停、送电操作执行人在完成上述手续后,可用电话通知维护人员或值长,并在“停(送)电已通知维护人”栏内记入对方受话人姓名,在“通知人”栏内签下自己的姓名,同时,受话人在“停(送)电已通知”栏内签下自己的姓名,并在“通知人”栏内记入对方通知人的姓名。
第九条停、送电联系单的签字必须按以上规定进行,不能以任何理由代替签名。
停、送电联系单中的`各项内容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否则按工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处理。
第十条已执行完毕的停电或送电联系单分别由集控运行和停(送)电联系单位保存三个月,以便备查。
第十一条工作需要办理停电或送电联系单而没有办理的,按工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相关人员应认真执行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公司相关部门将对本制度在风电场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采掘设备停送电管理规定24.1.25

采掘设备停送电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矿采掘设备停送电操作,杜绝因停送电失误导致的人身、设备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对停送电管理做如下具体规定:一、停送电一般规定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停送电制度执行。
2.执行停送电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非专职人员禁止操作或执行停送电工作。
3.井上、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时必须切断电源。
4.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
5.掘进供电必须执行“双风机、双电源”供电方式,两段供电电源来自高压侧不同母线段。
对风机全部停电时,必须提前通知调度指挥中心、通防管理部,得到许可后,通知迎头撤人后,方可停风机开关。
6.在任何情况下风电、瓦斯电联锁严禁甩掉不用。
7.停电时间超过一周或永久停用的高、低压供电线路,必须将供电电缆从馈出开关的负荷侧拆除。
8.无论井上、下,在检修或搬迁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结束工作票或者停送电申请表,发出送电命令,即认为线路或设备已经带电,严禁再在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9.在送电之前,负责检修的电工要详细检查被送电的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完好,设备内有无遗漏物料,风电、瓦斯电闭锁是否正确,瓦斯浓度符合低于1%的要求,否则禁止送电。
10.电气设备进行停电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等停、送电制度,中间不得换人,严禁约时停、送电,喊话器或电话联系停送电。
(1)停电:停电时,必须把有关线路的电源开关全部断开,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必须加闭锁并在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当需要多方协同停、送电时必须设立停、送电作业的总负责人,采煤工区集中检修时由当班跟班区长作为负责人,负责人现场统一协同各类设备的停、送电作业。
(2)验电:停电后,必须用合格的、与供电电源电压等级的相符的2支完好的验电笔验电。
电气车间电气设备停、送电程序的规定

电气车间电气设备停、送电程序的规定一、背景和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电气车间电气设备的停电和送电程序得到严格执行,以保障生产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并确保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电气车间的全部电气设备。
三、定义1.停电:指短时间切断电气设备的供电,包含计划停电和紧急停电两种情况。
2.送电:指重新为电气设备供电的过程。
四、停电程序1.计划停电:a.任何计划停电前,负责人应提前编制认真停电计划,并依照计划执行。
b.停电计划应包含停电日期、时间、停电范围、停电时长等信息。
c.停电计划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生产活动不会受到重点影响。
d.在执行停电前,应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e.执行停电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停电情况,并做好记录。
2.紧急停电:a.紧急停电是指在显现设备故障、事故等紧急情况下必需立刻切断电源的情况。
b.一旦发现紧急停电的情况,应立刻通知负责人,并启动紧急停电程序。
c.负责人将紧急停电情况通知到全部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确保他们立刻采取必需的安全措施。
d.紧急停电结束后,必需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五、送电程序1.计划送电:a.任何计划送电前,负责人应提前编制认真送电计划,并依照计划执行。
b.送电计划应包含送电日期、时间、送电范围等信息。
c.在执行送电前,应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d.执行送电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监控送电情况,并做好记录。
2.紧急送电:a.紧急送电是指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刻恢复电源的情况。
b.一旦发现紧急送电的情况,应立刻通知负责人,并启动紧急送电程序。
c.负责人将紧急送电情况通知到全部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确保他们立刻采取必需的安全措施。
d.紧急送电结束后,必需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六、安全措施1.在停电和送电过程中,应采取必需的安全措施,如佩戴好防护用品,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024年停送电安全规定

2024年停送电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促进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供电企业、用电企业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停电、送电工作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停电、送电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停电、送电工作的目标是保障电网运行的连续稳定,最大程度满足社会、经济和民生需求,减少停电时间和频次,提高电力供应可靠性和质量。
第二章电力设备安全管理第五条供电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电力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供电企业应加强对配电设备的巡检、维护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七条供电企业应建立电力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设备事故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整改事故隐患。
第八条供电企业应加强对用电企业的电力设备管理指导和培训,提高用电企业对设备安全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第三章停电安全管理第九条供电企业在进行计划停电时,应提前通知用电企业和相关单位,必要时还需进行公告,确保停电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用电企业应积极配合供电企业进行计划停电工作,提前做好停电前的设备检查和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已经发生故障的电力设备应及时限电、停电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故障不会扩大或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停电期间,供电企业应加强现场安全巡检,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建立停电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送电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供电企业应加强对送电设备的巡检、维护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避免设备故障对电网的影响。
第十五条送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遵循运行规程,确保送电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供电企业应加强对电力线路、变电站等送电设备周围环境的安全管理,防止外来干扰和恶劣天气对送电设备的影响。
供电所停送电制度

供电所停送电制度供电所停送电制度是指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系统负荷情况和设备运行状态,对部分地区或用户进行停电或限电的管理规定。
供电所停送电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电网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电力设备过载,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同时也可以根据需求进行有序调节和分配电力资源。
一、停送电的原因及范围1.停送电的原因:(1)预防性停送电:为了避免电网负荷超载,保障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可以采取预防性停送电措施,提前做好计划并进行通知。
(2)应急停送电:当发生设备故障、天气恶劣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电网安全隐患时,为保障电网稳定运行,可采取应急停送电措施。
2.停送电的范围:(1)区域范围:根据电网的负荷情况和设备运行状态,可以对整个区域进行停送电,以保障电网的系统稳定运行。
(2)用户范围:根据不同用户的用电需求和重要性,可以对部分用户进行停送电,例如对一些非关键性用户进行限电等操作。
二、停送电的程序和流程1.停送电的安排:(1)监测:供电所应定期监测电网负荷情况和设备运行状态,根据需要做出停送电决策。
(2)通知:在停送电前,供电所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用户或机构,告知停送电时间、范围和原因,以便相关方做好准备。
2.停送电的执行:(1)控制中心:停送电需由供电所的控制中心负责执行,确保停送电的顺利进行。
(2)断电:在停送电时,控制中心需要根据停送电计划进行断电操作,保证停送电的有效实施。
3.恢复供电:(1)恢复计划:在停送电后,供电所需要制定供电计划,确保及时恢复电力供应。
(2)恢复操作:根据恢复计划,供电所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检修和恢复操作,保证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停送电的措施和建议1.供电所应加强对电网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设备故障和电网负荷超载。
2.在实施停送电前,应及时通知相关用户和机构,做好停送电的准备工作,减少对用户的影响。
3.应建立完善的停送电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停送电的执行程序和责任部门,以应对不同情况下的停送电需求。
《设备停 送电管理制度》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停送电管理,维护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的停送电管理,包括设备的停电、送电程序、责任分工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设备停送电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确保设备能够安全、稳定地运行。
第四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设备停送电程序,不得随意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并经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才能进行。
第二章设备停电管理第五条设备停电是指为了设备维修、检修、清洁、更换零部件等需求而暂时停止供电的情况。
第六条设备停电应提前经设备负责人申请,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停电前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制定详细的停电计划和程序。
第七条在进行设备停电时,必须先将所有设备停止运行,断开电源,确保操作人员安全后方可进行停电作业。
第八条在设备停电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设备状态,随时掌握设备停电情况,并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是否出现故障。
第九条设备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停电程序执行,不得私自调整停电计划,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设备停电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的验收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第三章设备送电管理第十一条设备送电是指经过设备维修、检修、清洁等工作后,重新恢复供电的过程。
第十二条设备送电应提前经设备负责人申请,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送电前应进行设备安全性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后方可送电。
第十三条在设备送电过程中,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监控设备状况,及时处理设备异常情况,并保证设备供电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设备送电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的性能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进行设备交接。
第十五条设备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设备送电程序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送电计划,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通用规定第十六条设备停送电期间,必须设置明显的停送电标识,严禁他人接近设备,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停送电作业的安全,防止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高低压设备、配电箱和电气线路的停送电作业。
第三条停送电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工作票制度”。
第二章停送电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停送电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作业范围内的电气系统、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以及停送电的操作方法。
第五条停送电作业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停送电作业前,必须进行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等安全措施。
第七条停送电作业前,必须填写停送电工作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三章停送电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第八条停送电作业过程中,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第九条严禁酒后、精神恍惚者操作停送电作业。
第十条严禁带电作业,特殊情况需带电作业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停送电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章停送电作业后的工作第十二条停送电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现场清理,确保无遗留隐患。
第十三条停送电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停送电作业结束后,必须填写停送电工作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结束作业。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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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停送电规定
1 岗位操作人员对停电检修的设备填写“单机停送电单”(一式两份),并电话通知电气部电工提出停电申请。
2 电气部电工接到电话后,到装置领取“单机停送电单”;执行停电程序后在“单机停送电单”签字确认,通知岗位操作人员设备具备检修条件,并将“单机停送电单”一份带回,另一份留装置保存。
3 岗位操作人员电话通知电气部电工,对已经检修完毕设备提出送电申请,经电气部电工核对无误后带“单机停送电单”至装置,并在两份“单机停送电单”共同签字确认。
4 岗位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在“单机停送电单”签字确认后,电气部电工执行送电程序后在“单机停送电单”签字确认,并通知岗位操作人员设备具备试车开机条件,其中一份“单机停送电单”由电气部电工保存。
5 电压为 6000V 等级的电动机的正常启动应要求装置操作人员在启动前必须向动力厂 147 工段维护人员电话申请,并填写停、送电联络签。
在正常情况下,热状态连续启动次数不超过两次,冷状态下不超过三次,每次启动的时间间隔至少五分钟。
如果电机启动超过规定次数后还需再启动,应在半小时后等待电机处于冷状态后按上述规定重新启动。
6 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票,办理临时用电票必须持有合格的动火作业票。
7 外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公司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执行。
8 外供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审批表,方可办理临时用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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