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_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3. 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医疗器械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运行。
三、医疗器械采购管理1. 医疗器械采购实行统一管理,由医学装备科负责。
2. 采购科室应从具有资质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医疗器械,并索取、查验供货者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
3. 不得购进和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4. 医学装备科应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进货查验情况,进货查验记录应保存至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届满后2年或使用终止后2年。
四、医疗器械验收管理1. 验收员负责对采购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明、说明书、检验报告等。
2. 验收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应及时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3. 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
五、医疗器械储存管理1. 医疗器械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
2. 储存环境应符合医疗器械储存要求,如温度、湿度、光照等。
3. 储存医疗器械的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设施。
六、医疗器械使用管理1. 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要求使用医疗器械。
2. 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3.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医疗器械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医疗器械管理部门。
七、医疗器械维护与保养1. 使用科室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对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校准、保养、维护,并做好记录。
2. 维护保养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运行。
医疗器械质量跟踪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质量跟踪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提高医疗器械的质量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质量跟踪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器械质量跟踪管理工作应当坚持“谁生产、谁质量跟踪”的原则,强化监管主体的责任,加强质量追溯,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四条医疗器械质量跟踪管理工作应当紧密结合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形成全程监管、全程追溯、全程控制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医疗器械质量跟踪管理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对违法违规产品及时采取惩罚措施。
第二章质量跟踪管理要求第六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器械质量跟踪管理制度,保证产品的质量可控。
第七条医疗器械生产单位应当对生产的医疗器械实施质量追溯,建立完整的质量档案,明确记录产品的生产日期、产品标识、原材料来源等信息,并确保产品能够追溯到具体的生产批次和原材料批次。
第八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当对进货的医疗器械实施质量追溯,建立完整的质量档案,记录产品的进货日期、来源单位及进货批次等信息,并确保产品能够追溯到具体的原产地和生产单位。
第九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对购进的医疗器械实施质量追溯,建立完整的质量档案,记录产品的购进日期、生产批次、使用情况等信息,并确保产品能够追溯到具体的使用单位和使用场所。
第十条医疗器械质量跟踪管理工作应当建立科学的质量检测方法和标准,确保对产品的质量进行准确的检测和评价。
第十一条医疗器械质量跟踪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产品召回和停止使用的机制,对发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召回并进行处理,防止质量问题对患者造成损害。
第三章质量跟踪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医疗器械生产单位应当加强对质量跟踪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质量跟踪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并配备专门的质量跟踪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质量跟踪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质量跟踪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并配备专门的质量跟踪管理人员。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质量控制,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存储、使用、维护、报废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三、采购管理1、医疗器械的采购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从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购进。
2、采购部门应建立医疗器械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等进行评估和审核。
3、采购前应根据临床需求和使用科室的申请,制定采购计划,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4、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不得擅自更改采购品种、规格、数量等。
四、验收管理1、医疗器械到货后,应由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验收内容包括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文件等。
3、对需要进行安装调试的医疗器械,应在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验收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五、存储管理1、设立专门的医疗器械存储仓库,仓库应符合医疗器械存储的要求,如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
2、对不同类型、规格、批次的医疗器械应分类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3、定期对库存医疗器械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4、对过期、失效、变质的医疗器械应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六、使用管理1、使用科室应根据医疗器械的说明书和操作规范正确使用医疗器械。
2、对新投入使用的医疗器械,使用科室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其性能和操作方法。
3、建立医疗器械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患者信息、操作人员、使用情况等。
4、对植入性医疗器械,应建立追溯制度,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七、维护管理1、制定医疗器械维护计划,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维护和保养。
2、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排除医疗器械的故障。
3、对维修后的医疗器械应进行验收,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疗器械使用和管理,提高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性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器械的使用和管理,包括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存放、保养、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制定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制度、管理规程和操作规范。
第二章质量保证第四条医院应对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存储、使用和维护进行有效管理。
第五条医院应对医疗器械的使用和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医疗器械安全使用和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医院应及时了解医疗器械使用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医疗质量。
第三章设备采购第七条医院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医疗器械的采购,做好医疗器械产品的选择、评估和谈判工作。
第八条医院应选择正规、合法、信誉良好的医疗器械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医疗器械采购档案,记录医疗器械的选择、合同、交接、验收、检验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第四章设备验收第十条医院应对所购进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十一条医院应制定医疗器械的验收标准和程序,设立验收人员,并进行验收记录和评价。
第十二条医院应及时对不合格的医疗器械进行退货、换货或者报废处理,并保留相应的证据和记录。
第五章设备存放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医疗器械的存放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器械的存放地点、温度、湿度和使用期限等要求。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医疗器械的存放档案,记录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点和使用期限等信息。
第十五条医院应对医疗器械进行定期的清理、检查和维护,确保医疗器械的使用状态良好。
第六章设备保养第十六条医院应对医疗器械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修,延长医疗器械的使用寿命,提高医疗器械的使用效能。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可靠,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使用、维护、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使用安全。
第四条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严谨、高效的原则,确保医疗器械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
第六条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组织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实施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维护、维修、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三)监督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处理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四)定期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五)组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七条医院应当设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实施。
第八条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相关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维护、维修、报废等环节的具体管理;(三)及时报告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协助处理医疗器械质量事故;(四)参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三章采购与储存第九条医院应当根据医疗器械质量和安全性要求,制定医疗器械采购计划,选择合法、合规的供应商。
第十条医疗器械采购应当履行以下程序:(一)医疗器械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和评价,选择合格供应商;(二)医疗器械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要求、交付时间等事项;(三)医疗器械采购部门对采购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确保医疗器械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器械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怎么制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一、质量方针和管理目标1、抓好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是公司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搞好经营工作和服务质量的关键,必须切实加强业务经营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确保商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
2、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医疗器械分类》及《经济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确保医疗器械商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3、医疗器械经营必须认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满足医疗卫生发展的需求,坚持质量第一,依法经营,讲求实效的经营方针和营销策略;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医疗卫生和人类健康服务,为灾情疫情、为工农业生产和科研服务的宗旨,树立用户至上的方针。
4、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抓好商品的质量验收,在库养护和出库复核等质量管理工作,做好在售后服务过程中用户对商品质量提出的查询、咨询的跟踪了解和分析研究。
把公司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与部门经济效益挂勾。
把责任分解到人头,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应追究个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实行逐级质量管理责任制。
二、质量体系审核1、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实施,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对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为第二责任人,公司质检部为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经营各环节的质量工作。
2、公司设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质检部,行使质量管理职能。
在公司内部对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具有裁决权,对经营部门质量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对公司商品质量进行检测、判断、裁决。
3、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商品质量、工作质量负责,各职能部门员工对本职岗位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和相关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头。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是指为保障医疗机构内使用的
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规范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并确保医疗机构在医疗器械管理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一
套制度和管理措施。
1.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明确医疗器械采购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采购的器械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并与供应商签订
合同。
2. 医疗器械存储管理:规定器械的存放、仓库管理和库存管理,包括存放环境、温湿度控制、防尘防潮、分类存放等。
3. 医疗器械验收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的验收程序和标准,包括外观检查、封装完好性、标识完整性、功能性能测试等,确保器械
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4. 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的使用程序和要求,包括使用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使用操作规程、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和使用后的清洁消毒等,确保器械的正确使用和安全使用。
5. 医疗器械维护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保养要求,包括定期检查和维护、故障处理和维修、设备巡检和质量控制等,确保器械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6. 医疗器械质量监测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的质量监测和评价要求,包括随机抽查、自查自评、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等,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器械的质量问题。
7. 医疗器械退还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的退还程序和标准,包括退还时的检查、清洁和消毒等,确保器械的安全退还和再利用。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质量和安全的管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并为医疗机构的发展和提高提供保障。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用户满意度。
二、质量方针和目标1. 质量方针:优质、安全、可靠、持续改进。
2. 质量目标:满足用户需求,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持续改进质量管理系统,提升绩效和效益。
三、组织结构1. 企业质量委员会:由企业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审查质量管理制度。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制度,监督和评估各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3. 各部门:按照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负责落实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四、质量管理体系1. 质量目标管理(1)确定质量目标和指标;(2)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措施;(3)定期评估和监控质量目标的达成情况;(4)及时调整和改进质量管理措施。
2. 质量控制管理(1)建立并完善医疗器械质量控制标准和流程;(2)建立质量检验和测试的规范和程序;(3)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4)制定产品召回和退货的管理流程;(5)建立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可靠。
3. 过程管理(1)制定产品生产和销售的过程控制标准和程序;(2)建立并实施员工技能培训和管理制度;(3)确保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得到有效管控;(4)建立并实施问题分析和解决的流程;(5)持续改进过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
4. 客户满意管理(1)建立客户满意度评价和反馈机制;(2)及时回应客户投诉和需求;(3)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并根据结果改进工作;(4)建立并实施产品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五、质量管理的责任和权力1. 企业领导:负责制定和推动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2.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贯彻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部门质量目标的实现。
3. 员工:按照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自身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六、培训和督导1. 培训:建立员工培训计划,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流程等方面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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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引导语: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它决定着许多人的生命安全,那么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应该怎么写呢?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几篇模板,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所有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经营者。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在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障经营过程中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所经营医疗器械的风险类别实行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
第四条企业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职责与制度第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日常管理,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医疗器械。
第六条企业质量负责人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应当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承担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应当遵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产品存在的风险相适应。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
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三)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第八条技术、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第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
第十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企业应当对其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第十二条厂房与设施应当符合生产要求,生产、行政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第十三条厂房与设施应当根据所生产产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的洁净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
生产环境应当整洁、符合产品质量需要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确保厂房的外部环境不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必要时应当进行验证。
第十四条厂房应当确保生产和贮存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受到影响,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控制条件。
第十五条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根据产品特性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防止昆虫或者其他动物进入。
对厂房与设施的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生产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并与其产品生产规模、品种相适应。
第十七条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品、产品等的贮存条件和要求,按照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者召回等情形进行分区存放,便于检查和监控。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场所和设施。
第四章设备第十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与所生产产品和规模相匹配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并确保有效运行。
第二十条生产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维修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便于操作、清洁和维护。
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防止非预期使用。
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主要检验仪器和设备应当具有明确的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校准、维护和维修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配备适当的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的量程和精度应当满足使用要求,标明其校准有效期,并保存相应记录。
第五章文件管理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文件和记录,以及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质量手册应当对质量管理体系作出规定。
程序文件应当根据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的各种工作程序而制定,包含本规范所规定的各项程序。
技术文件应当包括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和试验操作规程、安装和服务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文件控制程序,系统地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和发放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替换或者撤销、复制、保管和销毁等应当按照控制程序管理,并有相应的文件分发、替换或者撤销、复制和销毁记录;(二)文件更新或者修订时,应当按规定评审和批准,能够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三)分发和使用的文件应当为适宜的文本,已撤销或者作废的文件应当进行标识,防止误用。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确定作废的技术文件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保存期限,以满足产品维修和产品质量责任追溯等需要。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记录控制程序,包括记录的标识、保管、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要求等,并满足以下要求:(一)记录应当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等活动的可追溯性;(二)记录应当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防止破损和丢失;(三)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者销毁,更改记录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的理由;(四)记录的保存期限应当至少相当于企业所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寿命期,但从放行产品的日期起不少于2年,或者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可追溯。
第六章设计开发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设计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对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开发过程实施策划和控制。
第二十九条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应当确定设计和开发的阶段及对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和设计转换等活动,应当识别和确定各个部门设计和开发的活动和接口,明确职责和分工。
第三十条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包括预期用途规定的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法规要求、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和其他要求。
对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进行评审并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三十一条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输入要求,包括采购、生产和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产品技术要求等。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开展设计和开发到生产的转换活动,以使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以验证,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宜阶段安排评审,保持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以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并保持验证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的要求,并保持确认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六条确认可采用临床评价或者性能评价。
进行临床试验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并保持记录。
必要时,应当对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者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在包括设计和开发在内的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制定风险管理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章采购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采购控制程序,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且不低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的影响,确定对采购物品实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评价。
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审核。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当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第四十三条采购时应当明确采购信息,清晰表述采购要求,包括采购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图样等内容。
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包括采购合同、原材料清单、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质量标准、检验报告及验收标准等。
采购记录应当满足可追溯要求。
第四十四条企业应当对采购物品进行检验或者验证,确保满足生产要求。
第八章生产管理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生产,以保证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编制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第四十七条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原材料、中间品等进行清洁处理的,应当明确清洁方法和要求,并对清洁效果进行验证。
第四十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对环境进行监测,并保存记录。
第四十九条企业应当对生产的特殊过程进行确认,并保存记录,包括确认方案、确认方法、操作人员、结果评价、再确认等内容。
生产过程中采用的计算机软件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应当进行验证或者确认。
第五十条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生产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生产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原材料批号、生产批号或者产品编号、生产日期、数量、主要设备、工艺参数、操作人员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标识控制程序,用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以便识别,防止混用和错用。
第五十二条企业应当在生产过程中标识产品的检验状态,防止不合格中间产品流向下道工序。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的可追溯性程序,规定产品追溯范围、程度、标识和必要的记录。
第五十四条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