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杰克伦敦剖析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篇一」最近我迫不及待的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这本书。
我被主人公敢于向死神抵抗的勇气所深深震撼。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淘金者,他被好友比尔抛弃,流浪于荒无人烟的雪野。
尽管他伤痛缠身,附近还有可怕的野狼在等待着他。
但是他仗着求生的愿望,勇敢地与死神对抗,终于最后逃出雪野,被捕鲸船救走。
当我读到“他实在太饿了,给绊了一跤,正好摔到了一个松鸡窝里。
那里面有四只刚孵出的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只够吃一口,他狼吞虎咽,像嚼鸡壳似的吃起来。
”时。
我的心颤了一下,如果让我们现在这样做完全是在发疯。
历经了千难万险,他竟然落到了如此地步!这更加证明了他想活下去的决心。
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必定不会一帆风顺的,当面对眼前的危机险情,很多绝望的人开始对活下去还是死了一走了之心里产生了巨大的矛盾。
这时,你要坚强地说,我一定要活下去!就像文中的主人公,他被好友抛弃,身负重伤,还饥饿交迫,他仿佛把所有的灾难都承受了一番。
但是他依然有勇气向前冲,靠着一颗不屈不饶的心,勇敢的向死神挑战,他是多么想活下去。
可见生命是多么的珍贵,像在走万里长征时,红军为活下去打败敌人,在没有粮食的时候,他们硬是吃树皮野菜,坚持活下来有力气打败敌人,才最后给人民带来了好日子。
人越是面临绝境,才能真正理解生命的来之不易。
所以请大家要向文中的主人公学习,面临困难不退缩,要勇敢的向前冲,没有什么能打败我们。
阳光总在风雨后,接下来的人生一定会更加灿烂的。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篇二」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热爱生命》的书,从中感到,人的求生渴望是无比巨大的,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
故事讲的是,一个到北极去的淘金者,他和同伴走失了,陷入了一片沼泽地,在途中,食物吃完了,被子丢失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挖野草、抓小鱼吃,维持生命,还要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直至在地上爬行甚至是蠕动着向前。
印第安女子杰克伦敦读后感

印第安女子杰克伦敦读后感读完杰克·伦敦写的关于印第安女子的故事啊,那感觉就像被一阵从旷野吹来的风给撞了个满怀。
首先呢,杰克·伦敦这老哥真的很厉害,他笔下的这个印第安女子啊,那形象就像在我眼前活灵活现地站着一样。
她可不是那种普普通通、单薄的角色。
从她的穿着打扮,那些带着部落特色的服饰啥的,到她的行为举止,比如她走路的姿势,带着一种原始的、自由自在的韵味,就像一头在草原上漫步的小鹿,你能感觉到她身上那种来自古老部落的独特气息。
而且啊,这个印第安女子的命运那是相当让我揪心。
在故事里,她就像是被时代的浪潮给卷着走,白人文化的入侵就像一群不速之客闯进了她原本宁静的世界。
她面对这些的时候,有那种迷茫、无助,但同时又有着自己的倔强和坚持。
我就想啊,她就像一朵长在悬崖边上的野花,周围的环境变得恶劣了,可她还在努力地绽放着自己。
杰克·伦敦在描写她和周围白人的关系的时候,那简直绝了。
那些白人对她的态度,有的是带着好奇,就像看一个新奇的玩意儿;有的呢,就是赤裸裸的歧视和利用。
这让我特别生气,就好像我自己的朋友被人欺负了一样。
而这个印第安女子在这种复杂的关系里,她的应对方式让我又敬佩又心疼。
她有时候会反抗,虽然那反抗在强大的白人世界面前显得有点无力,可就像黑暗里的一点小火星,虽然微弱,但很耀眼。
还有啊,故事里描写的印第安部落的文化习俗也特别吸引人。
那些关于他们的信仰、他们的狩猎方式、他们的家庭观念啥的,就像打开了一扇通往神秘世界的大门。
我感觉自己像是一个闯入者,在小心翼翼地窥探着这个古老而又迷人的文化。
不过呢,随着故事的发展,看到这些文化在白人文化的冲击下一点点消逝,就像看着美丽的夕阳一点点落下山去,心里满是惆怅。
总的来说,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印第安文化有了更深的认识,也对杰克·伦敦的写作功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个印第安女子的故事就像一首悲歌,在我心里久久回荡,让我忍不住去想那些被历史车轮碾过的小人物的命运,真的是很值得回味的一个故事呢。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读后感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读后感《热爱生命》杰克伦敦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杰克伦敦的小说《热爱生命》,这是一本深深触动我的作品。
小说以一个对生命充满热爱的年轻人为主人公,讲述了他在荒野中的冒险故事。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不仅对生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还学到了许多生存的智慧和生活的哲理。
在小说中,主人公生活在一个严酷的环境中,常常面临食物的匮乏、恶劣天气的侵袭和野兽的威胁。
然而,他从未放弃对生命的热爱,始终怀揣着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心和探索的决心。
这种对生命的热爱使他坚持不懈地寻找各种生存的方法,不断克服困难并努力存活下去。
通过主人公的经历,我深刻领悟到生命的可贵和脆弱。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主人公一样,热爱生命,珍惜每一天的阳光和每一次呼吸。
生命无常,我们永远无法预测明天会发生什么,但我们能做的是充分利用现在的每一刻,珍惜眼前的一切。
杰克伦敦在小说中充满智慧地描绘了主人公的努力和决心。
他不仅仅是一个青年热爱探险的人,更是一个追求自由和意义的人。
他拥有无尽的坚韧和乐观,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战胜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实现了对生命的探索和追寻。
这些智慧和经验让我深思。
热爱生命不仅仅意味着享受生活的美好,更包括积极面对生活的困难和挑战。
正如主人公在荒野中面对艰难险阻时,总能找到生存的方法一样,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境时也应该保持乐观和坚毅。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战胜困难,实现自己的理想和目标。
与此同时,杰克伦敦通过主人公的冒险经历,也对人类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在荒野中,主人公体验了自然的原始力量和光明面,他觉得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与世界和谐共生。
这种与自然的联系使他感受到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也激发了他对自由和完整的渴望。
通过读这本书,我也意识到了我们与自然的紧密关系。
我们要尊重自然,与它和谐相处,而不是对其进行大规模的破坏和剥削。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目标,也才能让地球成为一个更美好的家园。
《热爱生命》是一本充满智慧和哲理的作品,它让我深刻认识到生命的可贵和脆弱,激发了我对生活的热情和追求。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1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
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
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
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
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我们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
趁着我们现在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不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
但主人公为了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
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金子有价,生命无价!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2生命与人类同在——读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有感生命究竟是什么?人,可能无法说清。
杰克伦敦读后感

杰克伦敦读后感杰克伦敦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位重要作家,他的作品以其浓厚的社会批判色彩和对自然的热爱而著称。
他的代表作品《野性的呼唤》是一部让人震撼的小说,通过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深刻探讨,揭示了人性的复杂和自然的残酷。
读完这部小说,我深受启发,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它经历了从野性到文明的转变。
在这个过程中,它经历了种种磨难和挑战,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通过白牙的成长历程,作者展现了人类与自然的对立与融合,以及人类对自然的控制与依赖。
在这个过程中,作者深刻地揭示了人性的复杂和自然的残酷。
在小说中,作者通过对白牙的描写,展现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与融合。
白牙从小生活在野外,学会了狩猎、求生和保护自己。
然而,当它被人类驯化后,它逐渐失去了野性,变得温顺而听话。
这种对比表明了人类与自然的矛盾,一方面,人类依赖自然生存,另一方面,人类又试图控制和改变自然。
这种对立关系在小说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让人深思。
此外,作者还通过白牙的成长历程,揭示了人类对自然的控制与依赖。
在小说中,人类通过驯化白牙,使其成为自己的工具和伙伴。
然而,当白牙被迫参加斗狗比赛时,人类的残酷和自私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这种对自然的控制和剥削,让人不禁对人类的行为产生了深深的反思。
通过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深刻探讨,《野性的呼唤》揭示了人性的复杂和自然的残酷。
在这个过程中,作者向读者展现了一个真实而残酷的世界,让人不得不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
同时,作者还通过白牙的成长历程,表达了对自由和尊严的追求,让人深受感动。
总的来说,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是一部充满深刻思考的小说,通过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探讨,揭示了人性的复杂和自然的残酷。
读完这部小说,我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对自由和尊严有了更深刻的追求。
这部小说不仅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更是一部让人深思的哲学著作。
生火杰克伦敦读后感

生火杰克伦敦读后感故事一开篇,那冷冽的感觉就直往骨头缝里钻。
这个倒霉蛋儿独自在冰天雪地赶路,就他和他那几条狗。
我当时就想,这人可真够胆大或者说有点傻大胆的。
你想啊,那环境,冷得感觉空气都能给你冻成冰碴子,他还就这么勇往直前。
他生火的过程简直就像一场和大自然的拔河比赛。
每一个步骤都看得我揪心,他得找合适的树枝,还得小心翼翼地摆弄那些火种。
我感觉自己都跟着紧张起来了,就像我在那儿生火似的。
当他好不容易把火生起来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松了口气,心里想着:“老兄,你可算是有点希望了。
”可是啊,命运就爱捉弄人。
那火突然就被灭掉了,就像一个调皮的小鬼一下子把他的希望给掐灭了。
我当时就想冲进去故事里,对着天空大喊:“老天爷,你可不能这么玩儿人啊!”他再次尝试生火的时候,那状况是越来越糟糕,手脚都冻得不听使唤了。
看着他的狼狈样儿,我又同情又着急。
同情他咋就这么倒霉,着急他能不能再快点把火生起来。
这个故事让我特别佩服杰克·伦敦描写环境的本事。
他把那寒冷的北极描绘得就像一个巨大的白色怪兽,随时随地都能把人吞噬掉。
我感觉自己都能感受到主人公每一寸肌肤被寒冷侵蚀的痛苦。
从这个故事里,我也看到了人类在大自然面前的渺小。
就像这个主人公,他以为自己能凭借经验和一点小运气就征服这冰天雪地,可大自然轻轻一挥手,就把他打得屁滚尿流。
这也让我明白,人啊,不管多牛,都得对大自然心存敬畏。
我们不是世界的主宰,大自然才是。
这就好比我们是在人家地盘上做客的,要是不老实点儿,人家随时能把我们扫地出门,而且还是那种毫不留情的。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大自然又多了几分敬重,也对那些敢于挑战极限的人多了几分理解,虽然他们有时候确实有点自不量力。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精选3篇)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精选3篇)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篇1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
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
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
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
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
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
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而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
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
杰克伦敦一千打读后感

杰克伦敦一千打读后感杰克伦敦一千打读后感篇一《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
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
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
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
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
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
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
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
”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
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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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伦敦的创作,笔力刚劲,语言质朴,情节富于戏剧性。
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极端严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
杰克·伦敦赞美勇敢、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的品质,他笔下那“严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受到强烈的心灵震撼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曾经有人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
”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上。
读了这部小说后,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急匆匆地、却又是艰难而缓慢的向东南方赶去。
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
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
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与搏斗。
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
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
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终于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
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
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让我们永远热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杰克·伦敦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他一生共创作了约50卷作品,其中最为著名的有《荒野的呼唤》、《海狼》、《白牙》、《马丁·伊登》和一系列优秀短篇小说《老头子同盟》、《北方的奥德赛》、《马普希的房子》等。
杰克·伦敦是一个自幼当童工,漂泊在海上,跋涉在雪原,而后半工半读才取得成就的作家。
他那带有传奇浪漫色彩的短篇小说,往往描写太平洋岛屿和阿拉斯加冰于雪地的土著人和白人生活,大部分都可说是他短暂一生的历险记。
他作品中的现实主义风格和多格化的题材,以及强烈显来出来的作家的独特个性,多少年来一直深深吸引着不同时代、不同经历的读者。
《热爱生命》就曾受到列宁的赞赏,直到逝世的前几天,列宁的手里还捧着它。
“童年——少年”时期强烈的读书欲望杰克·伦敦幼时家境困苦,可他对文学的兴趣和理想却是难以遏制的。
他的读书欲望十分强烈,因此,为了兼顾生活与学习,杰克·伦敦从10岁起就不得不半工半读,只要有可能,他就会把时间都用在读书上。
不满9 岁时,杰克·伦敦就已经熟读了华盛顿·欧文写的西班牙旅行记《阿尔汗伯拉》。
他还读了一些从雇工那儿借来的一毛钱一本的小说,他抓到什么就读什么。
杰克·伦敦11岁离开牧场来到奥克兰,在免费的公共图书馆里如饥似渴地读着能借到的第一本书。
到16岁之前,他一直是做工——读书,读书——做工。
这时候,杰克·伦敦产生了强烈的出去冒险的欲望,于是,他结识了一些劫蚝贼,入伙干起了劫蚝的勾当,接着又反过来加入了追捕劫蚝贼的水上巡逻队。
后来,他搭上一艘海船,到日本沿海和白令海一带捉海豹,沿途经过太平洋的许多岛屿,与这些海上的见闻后来成了他写的南海故事的素材。
惊涛骇流中的海洋生活是艰苦的,但他没有忘记读书,在返航驶入旧金山湾时,他已经读完了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
第一次写作获得了头等奖1893年美国经济陷入萧条,杰克·伦敦在找工作期间偶尔写一些习作。
当时,旧金山的《呼声报》举行了一次征文比赛,杰克·伦敦在母亲的鼓励下,尝试着写了一篇《日本海上的飓风》,结果获得了头等奖,奖金25元。
只受过小学教育的杰克·伦敦第一次显露出他的创作才能,这要归功于他平时的勤奋学习--他认真阅读文学大师们的优秀作品,并且养成了作笔记的习惯。
次年,杰克·伦敦开始到美国各地流浪,从加利福尼亚到波士顿,然后从加拿大回到太平洋沿岸。
在加拿大,他因流浪街头而被捕入狱,受到短期徒刑的处罚。
杰克·伦敦的美国东部的流浪生活使他切身体会到出卖体力劳动的生活悲惨。
阿拉斯加的“北方故事”和第一篇小说的发表1896年克朗代克发现了金矿,杰克·伦敦加入了涌向阿拉斯加的淘金队伍。
他不仅没有淘到金砂,反而得了坏血病。
但在长途跋涉中,他听到很多故事和传说,并作了笔记,这些经历和见闻后来成为他创作的最好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