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一致与权责背离_在理论与现实之间
中农《领导科学与艺术》思考题

《领导科学与艺术》思考题一、简答题1、德鲁克的“五项主要习惯”的内容有哪些?答题要点:(1)善于利用有限的时间。
(2)注重贡献和工作绩效。
(3)善于发挥人之所长。
(4)集中精力于少数主要领域,建立有效的工作次序。
(5)有效的决策。
2、请对比“温和独裁式”和“协商式”之间的区别。
答题要点:“仁慈的命令式”和“商议的方式”之间的区别,对比不同的领导人对下属、采用的方法、决策权的归属、上下级的交往氛围等3、德鲁克、伯恩斯等人认为领导者无处不在,那么你是如何认识领导者这一概念的?领导者是在社会共同的生活中,经过选举、任命,或从群众中涌现出来的能够指导和协调组织成员向着既定方向努力的、具有影响力的个人或集体。
学生需要结合实际从三个方面进行解答。
(1)领导者就是一个组织正常运作和发展的发动者和推动者;(2)领导者通过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组织成员的活动,发展和维持组织成员之间的团结以及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3)领导者之所以能够指导和协调其组织成员,真正起作用的不是因为他被冠以某种头衔,而是因为他所具有的影响力。
4、在任何一个组织中,既存在着正式结构中展开的领导活动,也存在着在非正式结构中展开的领导活动,阐述非正式结构中展开的领导活动。
答题要点:非正式组织结构的作用(1)非正式组织结构的正向效用a.非正式组织结构与正式组织结构构成了一个有效能的总体组织系统,二者缺一不可b.可以减轻领导者的工作负担c.能够创造一种令人满意的稳定运行的工作团队d.“安全阀”的作用e.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2)非正式组织结构的阻碍作用a.阻碍变革b.抵制组织的政策和目标c.限制成员个人自由,强迫一致5、权力的概念、权力的类型、权力与权威、权力的来源与获取。
答题要点:1.权力的概念权力是一种影响他人做某种事情的力量。
这种力量可能是强制性的(例如职权),也可能是来自领导者自身的人格感召力,它表现为下属的自愿服从与资源依归2.权力的类型职位权力:合法权、奖励权、惩罚权非职位权力:专长权、个人魅力、背景权、感情权3.权力与权威权威是一种以职位权力或个人特质为基础而形成的影响力。
TZ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研究的开题报告

TZ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和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日益增多,企业管理与治理问题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会计师事务所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企业提供各类审计、评估、财务咨询等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是保障其服务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加强行业自律、提升社会信任度的必要手段。
因此,研究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的问题,对于推进企业治理理念和思路的创新与转型,建立行业规范和标准,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内容和目标会计师事务所为金融领域中重要的从业机构之一,其内部治理关系到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服务质量,因此本研究将深入分析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问题,研究内容和目标如下:1. 分析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和治理模式,进一步明确其特点与模式,结合其行业内部治理现状进行比较,找到优势和弱点。
2. 探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运作机制,提取和总结有效的治理模式和规则,加深对其内部运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复杂因素的理解。
3.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和职责分工,落实制度,减少潜在风险,提升服务质量。
4.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外部客户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的态度和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内部治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供参考意见。
三、研究方法和步骤1. 采用文献资料分析法,调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文件,在此基础上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的法律要求、财务报告等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分析,为后续的研究提供基础性的支持。
2. 借助个案研究法,通过对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情况和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探寻其证券行业内的突出问题、自身优势的发掘、制度落地的切实可行性等。
3. 运用问卷调查法,通过对内部员工、外部客户等各个方面的意见收集,以验证现有理论对于实际操作的指导,同时借此推进理论的创新。
4. 进行实证分析,以问卷调查收集的数据为基础,对其内容进行系统整理、归纳、分析和比较,提炼有效信息,对比实证结果与理论研究,阶段性总结数据、理论与现实运作之间的一致、不一致之处,因地制宜地完善理论和实践。
从单位制、街居制到社区问题与思考.wps

从单位制、街居制到社区问题与思考社区制的实践时间不长,还处于初步的探索阶段,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还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要研究者和实践工作者以更广的视野做出更深的思考,不断去完善社区制,使得社区制的管理方式能够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社区持续发展,使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从而向全面性小康社会迈进。
为此,笔者作出以下三个问题的分析和思考。
1、社区制理论的两大分野:行政化倾向、自治化倾向如何研判?理论来源实践,又指导实践。
随着我国现代化的发展,原来管理城市基层社会的单位制和街居制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社区制应映而出,但由于政治学、社会学两大学科曾经中断很长时间以及其他原因,理论界对社区制建设的理论准备并不是很充分。
因此,从本土的经验和西方的研究两个视野出发,理论界对于社区制形成了两种取向。
第一类研究者主要从强化基层社会管理的角度出发,他们看到了在社会转型后我国基层社会管理面临着严峻的问题,把社区制看作加强政府对基层社会控制的一种替代的工具。
他们认为在单位制解体后街道办事处实际上已承担起一级行政政府的职能,却没有相应的行政权力授予,权责不一致限制了街道办事处在地区整合的能力。
因此,他们主张的社区制思路主要是:政府权力重心下移,将社区内各种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等资源整合起来,在街道办事处的引导下,共同推动社区发展。
这里的社区制建设实际上是基层政权的重建。
第二类研究者主要运用西方的理论,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来研判社区制的建设。
他们认为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大政府、小社会”的局面长期维持,政府是全能主义的政府,社会的力量非常薄弱。
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得到了成长的机会,但是政府权力依然过大,包揽公共事务过多,导致行政效率低下、缺乏社会认同等问题,而社区也难以发育。
为此,他们对于社区制的主要观点是:建构“小政府、大社会”模式,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管理好本该自己管理的公共事务,把不该管的和管不好的交给社区自己管理。
张国庆公共行政学(第三版)课后习题讲解第5章行政组织

第5 章行政组织二、思考题2 .简述国家行政组织的特征。
答:国家行政组织的法权地位和与之相一致的公共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及其对国民承担的责任,决定了国家行政组织的特征,其特征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 1 )政治性。
政治性是一切国家组织的共同属性。
对国家行政组织而言,政治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阶级性和决策性。
( 2 )社会性。
社会性由国家的社会职能所决定,主要指国家行政组织所承担的社会一般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
也有两个相互联系的层次:服务性和管理性。
( 3 )权威性。
权威性以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强力和契约关系为基础,并以宪法、法律和国家武装力量为后盾。
权威性有两个最突出特点:约束性和强制性。
( 4 )法制性。
法制性的基本涵义是“依法行政”,具体说来,又可以分为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国家行政组织自身建设的法制性和国家行政组织对社会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制性。
( 5 )系统性。
系统性是说国家行政组织具有极强的整体性,其权力关系、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具有上统下属、上下贯通、左右联系、纵横交错、头尾相接、政令归一的特征。
除整体性之外,系统性的突出特征表现在:整体性、结构性和有序性。
( 6 )发展性。
发展性是说国家行政组织适应社会历史的进步,相应改变组织自身及社会管理行为的特征。
表现为动态性和适应性。
3 .简述国家行政组织的基本要素。
答:国家行政组织是一个由若干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
这些基本的要素直接关系到国家行政组织效能的性质、程度或范围。
国家行政组织的基本要素及其合理状态概括起来主要集中在以下八个方面:( 1 )法律制度健全。
国家行政组织是执掌公共权力的以社会为行为对象的代表公众利益的特殊组织,因此,依法行政是首要的和基本的要素。
( 2 )组织目标明确。
目标反映行政组织的社会行为的方向,对具体行政机关来说,目标则反映本单位在整个公共行政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 3 )人事调派恰当。
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有选择地吸收、调派、使用、培训人员是十分重要的。
基层权责失衡的制度成因与组织调适

是 基 层 社 会 有 效 治 理 的 制 度 逻 辑 所 在 ,也 为 基 层 治 理 转 型 提 供 了 思 路 。
关 键 词 :基 层 治 理 :权 责 配 置 ;权 责 失 衡 :组 织 调 追 :乡 镇 政 府 ;压 力 型 体 制 :科层制
中 图 分 类 号 :D63
文 献 标 志 码 :A
正 式 政 治 对 正 式 规 范 体 系 的 突 破 ,其 具 体 机 制 包 括 三 个 方 面 , 一 是 党 政 体 制 的 组 织 渗 透 机 制 ,二
是 政 治 伦 理 的 组 织 嵌 入 机 制 ,三 是 权 责 配 置 的 流 程 再 造 机 制 。 组 织 调 适 过 程 所 蕴 含 的 组 织 弹 性 ,
权 责 关 系 是 行 政 组 织 运 作 的 基 础 性 问 题 ,也 是 行 政 法 治 实 践 的 关 键 性 问 题 。 围绕行政 管理体制中的权责失衡困境,学术界进行了丰富的研究,主要形成了三种理论视角。
管理学责权一致的名词解释

管理学责权一致的名词解释近年来,责权一致是管理学中一个备受关注的概念。
所谓责权一致,指的是组织中的责任与权力的一致性,即责任与权力在某一决策层级上的匹配程度。
一个拥有责权一致的组织能够优化资源利用,提高效率,并取得更好的绩效。
下面,我们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管理学责权一致的含义和价值。
一、责权一致的概念责权一致是一种管理学中的理念,强调责任与权力在组织中应该匹配和协调。
责任即员工或管理者对工作成果负有的义务和所拥有的权责。
权力是为了实现目标而采取行动的能力。
当责任与权力不一致时,会导致组织内部决策缓慢、效率低下,并可能造成资源的浪费。
二、责权一致的重要性1.提高效率:责权一致可以消除决策层级过多的问题,减少信息的传递时间和成本,从而提高组织的响应速度和决策效率。
2.优化资源利用:责权一致可以确保资源被合理分配和利用。
拥有责权一致的组织可以更好地配置资源,避免资源的浪费和低效使用。
3.增强员工动力:责权一致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员工能够清楚明确地知道自己的责任范围和拥有的权力,从而更加专注和努力地完成工作任务。
4.加强协作与合作:责权一致可以帮助建立一个更加协作和合作的工作环境。
员工可以在明确的责任和权力基础上相互支持,实现团队的协同效应。
三、实现责权一致的方法实现责权一致需要组织从多个方面进行改革和调整。
1.明确责任与权力:组织应该明确每个员工的责任和拥有的权力,确保责权一致。
通过制定详细的职责描述和权限规定,可以明确员工在工作中的边界和自主权。
2.激励机制:组织应该建立恰当的激励机制,以推动员工主动承担责任,发挥职责。
激励机制可以包括奖励和晋升机会等,以便员工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力和权力。
3.绩效评估:组织应该通过绩效评估来衡量和评价员工的责任履行情况。
通过定期的绩效考核,组织能够对责权一致情况进行监控和调整,进一步提升组织效益。
四、责权一致的实例责权一致的实践可以在各个领域和层级中得到应用。
科层制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

评价——社会政治意义
• 对封建世袭制或家臣制的否定。“科层制举起理性和 逻辑的旗帜,批判和否定了产业革命初期靠个人专制、 裙带关系、暴力威胁、主观武断和感情用事进行管理 的做法。” • 对形式平等的追求。法律和规则主义,保障了人人在 法规、制度面前的形式上的平等和非个人性。 • 对知识和技术的重视。科层制组织的基础是专业知识、 专家职业,以及最广泛的社会招募来源,摈弃了身份 制和世袭制下重视社会门第、出身、特权的传统,促 进了实证科学知识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和发展,也有 助于职业专家和技术官僚人格的发展。
韦伯理论存在的主要问题
• 韦伯理论是对普鲁士官僚行为进行朗抽象的结果,是 一种高度纯化的理论描述,与现实生活相距较远,或 者说现实中不会真正出现韦伯所推祟的理想型科层组 织,因而无法对韦伯理论进行实证性论证。 • 韦伯对官僚组织的分桥偏于静态研究,过分强调了机 械式正式组织的功能,忽视了组织运营中的实际状态; 过分强调了层级节制体制,忽视了下级人员的主动性 与积极性;过于强调遵守组织规则和各项制度;使组 织陷于僵化,缺乏应变能力与弹性。 • 韦伯理论偏重于对组织内部形态和管理结构进行分析, 缺乏对组织与环境间相互关系的探讨,这是传统组织 理论中存在的共同闷题。
韦伯的组织理论基础—权威
• 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权威为基础的, 权威能消除混乱、带来秩序,没有权威 的组织是无法实现组织目标的。
权威的类型
• 传统权威,以对传统文化的信仰与尊重为基础,权威 特点具有世袭性,封建性、绝对性。 • 超人权威。以对个人的崇拜、迷信为基础,如对宗教 先知、军事领袖和政治领袖的崇拜,对这些人的超人 能力、英雄主义精神,典范品格进行崇拜。韦伯认为 这种超自然的力量是先天形成的,是天神赐予的。 • 法定权威。它以组织内部各种规则作为权威的基础, 人们对权威的服从是由于有了依法建立等级体系。此 时的权威必须在组织中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被领导 者对权威的服从实质上是对组织规则的服从。
企业履行道德责任的必要性

一、企业道德责任的内涵要谈企业的道德责任,首先应该界定企业的社会责任概念。
弗里德曼最早提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理论,他将企业的社会责任表述为:在法律和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之内,利用他的资源和从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从事公开的和自由的竞争,而没有欺骗或虚假之处。
目前,较为流行的观点是把企业社会责任看作一个涵盖各种企业责任的概念,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责任。
以美国佐治亚大学的阿奇·B·卡罗尔为代表的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的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遵法度,重伦理,行公益”。
因此,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
由此可以看出,理论界是从法律和道德两个角度来论述社会责任的。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在利润之外所应承担的责任,它是以企业活动为圆心、以利益相关者为半径而形成的法律和道德的责任圈。
相应地,企业的社会责任分为企业的法律责任和企业的道德责任。
企业的道德责任的特征就在于与企业的法律责任的区别上:(一)企业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要求层次不同企业的法律责任是国家明文规定的,要求具体且为最低限度。
企业的道德责任主要是社会成员及其一定的社会组织基于人道经济的价值理念和对美好社会的向往而对企业的一种道德期待,这种道德期待除了要满足不施害的最低的法律要求外,还包括自愿行善的较高道德要求。
(二)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赋予企业履行的意志自由空间不同企业的法律责任,彰显的是法律的必行性,是企业不可推卸的义务,是不可逾越的行为边界,即企业没有不遵守的选择权;而企业的道德责任,是一种道义性的使命和义务,加之道德是以提倡、劝诫、建议为特征的价值导向,它赋予了行为主体的自主选择权,即道德主体具有意志自由,可以依据自身意愿选择遵守或者是背离。
因此,企业的道德责任是企业的一种自愿、自觉的道德追求,不具有强制性。
(三)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约束方式不同企业法律责任的实施靠国家的强制,一旦企业的法律责任出现缺位,就会招致社会力量的强有力的打击和制裁;而企业道德责任的实施主要是靠社会舆论的规劝和褒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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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一致与权责背离:在理论与现实之间3麻宝斌 郭 蕊内容提要:权责一致是对权力与责任关系的应然描述,公共利益是权责一致的价值导向。
从内涵上说,权责一致是权力与积极责任和消极责任的统一;从表现形式上看,权责一致体现在政府、组织及个人等多个层面。
在理论上,权力与责任是嵌入科层制组织当中的,然而在科层组织的实际运行中,常常会出现“反功能”化的权责背离倾向,尤其是权力大于责任的不对等倾向。
这种情况是由科层组织运行基本逻辑和科层制理论预设缺陷造成的,内生于科层组织,无法通过科层组织自身努力来消弭。
因此,无论是当前抑或未来,如何防范和克服权责背离现象都是中国行政改革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权责一致;权责背离;公共行政权力与责任是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领域中的一对重要范畴,权责一致是公共行政的基本原则。
然而,人们对二者关系的认识并不全面:一方面,对权责关系的理论研究仅局限在确保权责一致的制度安排上,缺少对权责一致内涵的全面研究,这无疑使相关制度安排缺乏稳定、可靠的基础;另一方面,权责背离的现象广泛发生在科层组织的多个层面,而诸多隐性的表现形式又增加了对其控制的难度。
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国家过程中,如何全面认识权责关系?如何看待现实中的权责背离现象?如何理解理论意义上的权责一致与现实情境中的权责背离之间的断裂,都是本文着力研究的问题。
一、权责一致的理论阐释在中国,全体劳动人民在共同享有对生产资料不同形式所有权、支配权的基础上,享有管理国家的最高权力,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这种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广泛的、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制保证了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基础,从根本上实现了国家利益、公民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统一。
在此基础上,权力行使的价值旨趣即在于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
虽然对公共利益的内涵存在各种争议,但可以达成共识的是,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是政府的基本公共责任,因为,“政府是根据公共需要而产生的,其本身的合法性就在于它是被公众创造出来保护公共利益、调节社会纠纷的社会仲裁人。
”①而公共权力是支撑其承担起这一基本责任的重要工具,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的责任是先于政府的权力的。
并且,政府的合法性不仅在于它来自于公民的一致同意和授权委托———这仅确立了政府存在的形式要件,更主要的是,政3①项目来源:吉林大学“211”工程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成果,并受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 )资助。
麻宝斌:《公共利益与政府职能》,第42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权责一致与权责背离:在理论与现实之间府天然地负有保障人民生存与发展之不可推卸的责任,应按照社会主义民主制规定的内容忠诚履行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这是政府存在的实质性内容。
在这里,责任是对政府应该做什么的描述,是积极意义上的责任(res ponsibility)。
积极责任对于权力的意义体现在责任作为行政权力的义务性规定,构成了权力运行的动力。
也就是说,当权力主体把责任看作是行使权力而必须承担的义务时,就要将责任置于自觉的行动之中,从而实现了责任对规范使用公共权力的动力功能。
此外,政府所掌握的公共权力不仅具有公共性,还具有扩张性,并且这种扩张性常常会侵蚀到公共利益的实现,公共权力也就会从实现公共利益的手段退化为谋取私人利益的工具。
同时,那种认为仅仅依靠政府道德自律就可以约束政府履行契约责任的想法近乎于妄想,因为,“契约,没有刀剑,便只是一纸空文”,为此,只有存在一个不履行积极责任就将受到惩罚的义务性规定附着于权力之上时,才可以指望政府履行应承担的责任,这种附着性的规定就是消极意义上的责任(accountability)。
消极责任是对权力行使行为的约束,是防止公共权力偏离公共利益指向的重要保障。
是政府责任得以维系的基本要求和行动底线。
可见,公共责任具有双重意义,权责一致也因此具有双重内涵:权力与积极责任的统一及权力与消极责任的统一。
就权力与积极责任的统一而言,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责任的承担伴随着权力的授予,即有责必有权。
政府的职责范围决定了政府积极责任的大小,政府的积极责任是政府存在的正当性理由,是对政府应该做什么的描述,并确立了政府的基本职责以及政府行为的边界。
有行为边界限定的政府也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有限政府”,否认了政府的积极责任就相当于否认了政府的存在意义。
政府为了承担积极责任必须被授予一定的权力,权力在此是政府履行责任的基本手段,授予的权力应与承担责任所需要的实际权力相对应和对等。
其次,权力的授予伴随着责任的规定,即有权必有责。
责任是对权力如何运用的规范性描述,是对权力行使过程和行使方式的规定,没有按照责任规定行使权力就违背了责任的要求。
就权力与消极责任的统一而言,也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消极责任是对权力滥用的惩罚,是因没有履行职位责任规定的责任内容,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及违法行使职权等所承担的否定性后果,是对超出责任范围行使权力或在责任范围内不作为的惩戒,是对权力行使结果和效用的规定。
其次,责任惩戒要与权力滥用程度相匹配,任何惩罚行为只有在与不当行为的程度相匹配时才能适度、恰当地发挥惩罚效力。
否则,消极责任将会因为惩罚成本过低而失去惩罚意义,也可能因为惩罚程度过强而对权力主体产生消极无为的选择暗示。
虽然公共利益为权责一致的内涵提供了基本内核,然而在不同层面上权责一致的具体表现形态仍然会有所差异。
从宏观的政府层面来看,围绕着公共利益的实现,政府应承担起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发展社会公共事业等责任,这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主要领域。
可见,政府积极责任所关注的就是政府职能问题。
当然,对不同的政府的不同发展阶段,人们对政府职能权限的认识充满歧异,争论的实质在于对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及政府在被期望的限域内活动方式的认识分歧。
但无论是在倡导经济及社会发展都依赖政府指令性规定的计划经济时代,还是在倡导尊重市场运行规律及发挥社会主体积极性的市场经济时代,亦或是在治理格局兴起后权力与责任主体更加多元、分散的情况下,只有政府应承担多少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以及在多大范围内运用权力的区别,而不存在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的政府,也就是说,政府权力与责任始终是纠缠在一起的。
概言之,公共事务决定了政府的存在,只要有政府存在的地方就必须有政府的权力与责任,并且在应然意义上,在社会主义民主制下,政府必须保障履行职能的过程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做到权责一致。
同时不可回避的是,由于政府权力所具有的双重性,为了避免其通过权力扩张成为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的“利维坦”,必须对政府进行严格政治学研究 2010年第1期的制约,对滥用权力、违反责任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即要求政府承担消极责任。
从世界范围内看,政府承担消极责任的方式是不同的,推翻国家政权、重新组阁政府、弹劾总统等都是政府承担消极责任的方式。
并且,追究政府消极责任的手段也是不同的,从武装革命、暴动到温和的制度弹劾,其本质都是对政府滥用公共权力行为的惩戒,是对政府侵害公共利益行为的惩戒。
从微观的组织及个人层面来看,无论是在层级化的传统科层组织中,还是在日趋扁平化的现代行政组织中,无论是组织的领导者、管理者还是普通行政人员,组织及个人所掌握的权力都是公共性的,并具有明确的公共利益指向。
这就决定了行政组织及其行政人员必须承担着对于维护公共利益的积极责任。
从积极责任来说,部门及个人的特殊利益要统一于公共利益当中,在规定组织内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基础上,通过科学、明确、正式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引导部门及个人的权限分工及权责范围,形成完整的责任体系,避免职能重复、人员冗杂造成的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等。
同时,组织及个人不能因为占据公共职位、掌握公共权力而以其狭隘的特殊利益侵犯公共利益,因此,公共组织及其人员也必须承担消极责任。
当然,仅靠组织或个人自觉规范行为是不够的,完善的组织内部应该具有严密的权力控制及责任追究体系,对于组织及个人滥用公共权力、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都将被追究责任。
这是因为处于权力、资源、信息等优势地位的行政组织及其人员会出于自身特殊利益的考虑对权力使用情况做出选择性的解释、说明和信息公开,与公民之间的对话也可能会沦为“政治装饰”,因此,必须使用强制措施促使行政组织及其人员承担消极责任。
二、权责背离的现实情境尽管从近代到当代,从理论界到实务界都在努力探索实现权责一致的方式和途径,然而在我国,虽然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已经走过了60个年头,但在现实的公共行政领域中依然存在着大量的权责背离现象。
当然,权责背离并不总是显性的,即使看起来有条不紊或忙忙碌碌的政府过程也会存在权责背离的情况,这使得人们对权责一致理想的落实显得十分悲观。
权责一致到底能否实现呢?权责背离是否是一种必然现象呢?各种制度设计作为控制科层组织与行为的重要工具,其功能并不像在韦伯的理论设计中那样完美,在组织的实际运行中难免出现“反功能化”(dysfunc2 ti on)的偏离:科层组织一方面在努力减少权责背离的情况,另一方面,这种控制又为权责背离创造了新的空间,甚至,诸多限制措施很多时候恰恰成为实现权责一致的主要障碍。
这种悖论植根于科层制自身的组织设计当中,目前我国的政府改革同样无法超越这一历史阶段的局限。
第一,科层组织自我封闭、资源垄断的特质造成的权责背离。
在理性科层制的制度设计中,层级制的权威体系、精确的权责界定、决策和指令沟通的内部垂直化等都是为了减少其对外部环境的依赖,保持“机械式”科层组织的精准、稳定、高效运行,使科层组织成为一架通过内部循环就可以维持自身运转的“机器”。
这种“机器的隐喻”保证了科层组织的封闭性,使科层组织可以在形式合理性和工具合理性的原则下,充分体现其超越于任何组织形式的“纯技术的优势”,以保证组织服务于效率价值的要求,并且制止和缓解外部不确定因素对科层组织的威胁,使组织运行控制在秩序的范围内。
而科层组织之所以能保持自身的独立运转就在于其系统内部权力的一元化控制的命令统一原则和责任的单向负责。
具体来说,经典的公共行政运行模式是建立在政治、行政分离和官僚制这两块基石上的,主张行政权力的集中统一,通过建立等级森严的科层机构实现效率最大化。
在单一权力中心格局下,政府的权力与责任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单一中心,权力与责任在封闭的体系内单向运行,下级对上级负责任并接受上级控制,通过层层负责实现整权责一致与权责背离:在理论与现实之间个行政体系的责任并最终实现行政体系对政治体系负责任,权力与责任在不断上行的过程中形成了单一的终极权威中心,将命令的权力集中到了非常小的范围,充分体现了命令统一原则,并以此排斥了外界的监督。
此外,在缺少与外部环境互动的封闭领域内,一元、单向的权责运行体制还可以使科层组织通过掌握诸如韦伯所言的“公务机密”等重要资源形成对外界的资源优势,加剧与外界的资源不对称,形成资源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