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方案
能源审计 实施方案

能源审计实施方案能源审计是指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的能源供应、能源消费、能源转化、能源利用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准确地调查、分析和评价,以确定能源利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找出节约能源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提出节约能源的对策和措施,编制节约能源的计划和方案,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的一种技术经济管理手段。
能源审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面、系统地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以确定能源利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找出节约能源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提出节约能源的对策和措施,编制节约能源的计划和方案,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服务。
一、能源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
1.明确能源审计的目标和任务。
能源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对能源利用现状的调查、分析和评价,找出节约能源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提出节约能源的对策和措施,编制节约能源的计划和方案,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服务。
能源审计的任务是全面、系统、准确地调查、分析和评价能源供应、能源消费、能源转化、能源利用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编制节约能源的计划和方案。
2.确定能源审计的范围和内容。
能源审计的范围包括能源供应、能源消费、能源转化、能源利用情况,能源审计的内容包括能源利用现状的调查、分析和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编制节约能源的计划和方案。
3.确定能源审计的方法和技术。
能源审计的方法包括实地调查、数据分析、技术评价、经济评价和管理评价,能源审计的技术包括能源利用技术、经济技术和管理技术。
二、能源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
1.组织实施能源审计。
要组织专业的能源审计机构和专业的能源审计人员,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保证能源审计的顺利进行。
2.实地调查能源利用现状。
要对能源供应、能源消费、能源转化、能源利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全面、系统、准确地调查、分析和评价。
山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山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2011年7月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和规范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和本省驻外省的公共机构节能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和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省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省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共机构节能的相关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在省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本系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第八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纳入全省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
第九条公共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节能目标、措施执行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内容。
考核评价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最新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最新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全文)下面是为您精心的有关最新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根据《 * 节约能源法》、《 *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公共机构的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及能源资源利用状况进行检验、核查和技术、经济分析评价,提出改进用能方式或提高用能效率建议和意见的行为。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可由公共机构自行或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或由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条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应当坚持“全面客观、突出重点、量化细化、安全保密”原则。
第四条 *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推进全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县级以上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推进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推进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将能源审计工作内容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工作计划,并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用能标准制定等工作相衔接。
第六条年能源消费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0万千瓦时以上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每5年应开展一次能源审计,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级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能源审计:(一)年能源消费总量占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比重排前10%的;(二)与上一年度相比年度能源消费量增长超过20%的;(三)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四)其他有必要实施能源审计情况的。
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作为国家重要的公共机构,为了更好地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高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实施一个合理、可行的能源管理体系尤为必要。
本文将介绍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的相关指南,包括能源管理体系的实施路径、具体操作指南、各个流程的管理要点等方面。
一、实施路径能源管理体系的实施路径包括如下几个步骤:1.明确能源管理手册编制的责任部门及领导。
2.制定并编写能源管理手册。
3.开展机构各部门及场所的能源状况调查,建立能源消耗统计报表。
4.进行能源审计,并制定并实施改进计划。
5.推进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并确保其运作。
二、操作指南1.编制能源管理手册在编制能源管理手册时,首先要明确能源管理手册的编写目的,明确手册的责任部门,制定能源管理体系所要达到的目标和任务,并针对此制定适当的政策和计划。
同时,手册的编写应该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能源的分类和计量单位;2)能源的消耗统计处理方法;3)各项能源设施的运转情况及故障分析;4)控制排放的措施。
2.能源状况及消耗统计调查在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过程中,需要对各个场所进行能源调查,统计能源的消耗情况。
这些数据可以很好地反映公共机构的能源使用情况及其所面临的问题,为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
3.能源审计及改进能源审计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过程。
初审主要是为了了解各项能源设施的运转状况,确定能源消耗情况及其控制措施,考虑能源利用效率的优化;而复审主要通过对上一次审计工作的评价,来确保能源管理体系的运作有效。
针对能源审计中的发现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并按照计划逐步实施,确保问题得以解决。
4.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在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建立管理体系的责任部门及领导,实现管理体系层层逐级的负责机制;2)建立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包括员工行为规范、管理流程安排等等;3)对员工进行能源管理培训;4)制定能源管理的考核评价机制,为机构能源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指引和动力。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

数据可视化展示和应用
数据报表
将数据分析结果以报表的形式呈现,如饼图 、柱状图等,以便更直观地了解能源使用情 况。
数据平台
建立数据平台,整合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方便各机构查询、分析和比较。
数据挖掘
通过对大量数据的挖掘,发现隐藏在数据背 后的规律和趋势,为公共机构的能源管理提 供决策支持。
06
公众参与
加强公众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的了解和参与度,提高节能减排意识和行动 自觉性。
07
CATALOGUE
宣传教育与培训
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
宣传内容
包括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
宣传形式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栏、网站、 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
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通过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包括掌握统计方法、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等。
加强统计人员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鼓励统计人员积极与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08
CATALOGUE
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建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 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
结构分析
分析公共机构各类能源资源的消耗比例,以找出能源使用的薄弱环 节,为优化提供方向。
数据利用途径和方式
制定节能政策
公共机构可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制定针对性的节 能政策,如限制用电、推广节能设备等。
能源审计
通过数据分析,对公共机构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 审计,发现浪费现象,提出改进建议。
最新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最新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全文)下面是为您精心的有关最新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根据《 * 节约能源法》、《 *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公共机构的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及能源资源利用状况进行检验、核查和技术、经济分析评价,提出改进用能方式或提高用能效率建议和意见的行为。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可由公共机构自行或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或由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条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应当坚持“全面客观、突出重点、量化细化、安全保密”原则。
第四条 *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 *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推进全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县级以上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推进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推进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将能源审计工作内容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工作计划,并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用能标准制定等工作相衔接。
第六条年能源消费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0万千瓦时以上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每5年应开展一次能源审计,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级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能源审计:(一)年能源消费总量占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比重排前10%的;(二)与上一年度相比年度能源消费量增长超过20%的;(三)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四)其他有必要实施能源审计情况的。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一、引言公共机构是我国能源消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领域。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本文提出了一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
二、实施方案1. 目标设定(1)总体目标:到2025年,公共机构的能源利用效率提高15%,碳排放强度降低20%。
(2)具体目标:(1)能源消耗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年均增长速度不超过3%。
(2)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提高到20%。
(3)节能减排项目覆盖率达到80%。
2. 组织实施(1)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工作。
(2)制定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3)加强能源管理和审计,建立健全能源消耗统计和监测体系。
(4)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确保项目实施和运行。
3. 节能减排措施(1)能源结构优化: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耗中的比重,降低化石能源消耗。
(2)节能技术改造:采用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对老旧建筑和设备进行节能改造。
(3)绿色建筑推广:新建和改造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4)能源管理系统:建立能源管理系统,实现能源消耗的实时监测和智能控制。
(5)节能宣传教育: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
三、工作措施1. 政策法规制定(1)制定和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确保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2)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对节能减排政策的理解和认识。
2. 项目管理(1)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和验收等环节。
(2)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质量和效果。
3. 能源管理(1)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制定能源消耗标准和指标。
(2)加强能源审计和监测,定期对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能源审计项目服务方案

能源审计项目服务方案我们的能源审计项目服务方案旨在帮助客户深入了解和优化其能源使用情况,以降低能源成本、提高能源效率和减少环境影响。
我们的服务方案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步骤:1. 数据收集和能源测量:我们的团队将与客户合作,收集和分析能源使用数据,包括电力、燃气和水的消耗。
我们将使用先进的测量设备和软件来监测能源使用情况,并识别能源消耗的主要来源。
2. 能源分析和评估:我们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能源使用情况,并识别潜在的节能机会。
我们将考虑客户业务运营的特定需求和目标,为客户量身定制能源节约方案。
3. 能源节约措施提案:根据能源分析结果,我们将提供一系列具体的节能建议和措施。
这些措施可能包括更新设备、安装节能灯具、优化电力系统等。
我们将评估这些措施的潜在节能效果、投资回报和实施成本,为客户制定优先级和计划。
4. 能源管理系统支持:我们将帮助客户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系统,以监测和控制能源使用情况。
我们将提供培训和指导,帮助客户建立能源数据管理、报告和跟踪机制,以便客户能够持续改进能源效率。
5. 实施和监测:一旦客户确定了采用的节能措施,我们将协助客户实施并监测这些措施的效果。
我们将与客户合作,跟踪节约的能源消耗和节能成本,以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6. 定期审查和优化:我们将定期与客户进行能源审计和回顾,评估节能措施的效果,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建议。
我们将与客户合作,制定长期能源管理战略,以确保持续的能源效益和成本优势。
我们的能源审计项目服务方案的特点包括:- 定制化:我们的服务方案将根据客户的需求和要求量身定制,确保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目标和预期。
- 综合性:我们的服务方案将从数据收集和分析,到能源优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涵盖了整个能源管理周期,确保客户能够获得持续的能源效益。
- 专业化:我们的团队由经验丰富的能源专家和工程师组成,具备深入了解能源行业和技术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 可持续性:我们的服务方案旨在帮助客户实现可持续的能源管理和节能目标,为客户创造长期的商业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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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省公共机构用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依据《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国管局〔2015丨第32号令)、《山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3号)和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部署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能源审计的对象范围
能源审计对象范围是全省各级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年能源消费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0万千瓦时以上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每 5 年应开展一次能源审计,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级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能源审计:
(一)年能源消费总量占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比重排前10% 的;
(二)与上一年度相比年度能源消费量增长超过20%的;
(三)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
(四)其他有必要实施能源审计情况的。
二、能源审计的目标要求和内容
能源审计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是改进节能管理实现节能改造的基础性工作。
能源审计的目标要求是通过能源审计摸清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的种类、数量、用能方式,找出公共机构中的高能耗设备和不合理用能方式,挖掘节能潜力,提出改进或改造建议,并监督实施,达到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总量,确保实现节能降耗任务目标。
能源审计主要内容包括:
(一)摸清公共机构情况底数
1、基本信息(单位性质、规模、隶属关系、机构设置、用能人数等。
2、调查用能基本情况,包括用能方式、用能环节、重点用能设备、能源消耗(主要包括:电、水、燃气、汽柴油、煤炭、热力、其他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数据)。
3、核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定期检定情况,能耗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情况;
4、核对建筑、设施设备的节能标准符合情况,有无国家明令淘汰设备,设备台帐是否齐全;
5、检测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
6、审查节能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7、审查年度节能计划、节能目标执行情况。
(二)开展能耗情况分析
能源审计应从建筑物室内热环境状况、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采暖通风空调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及监测与控制系统运行调节情况方面进行能耗情况进行分析。
1、围护结构。
主要包括:
⑴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⑵热工缺陷及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⑶遮阳设施的综合遮阳系数;⑷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⑸外窗气密性。
2、采暖通风空调系统。
主要包括:
⑴建筑物室内平均温度、湿度;⑵冷热机组的实际性能系数; ⑶锅炉运行效率;⑷水系统回水温度一致性;⑸水系统供回水温差;⑹水泵效率;⑺水系统补水率;⑻冷却塔冷却性能;⑼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⑽能量回收装置情况及其性能;(11)空气过滤器的积尘情况;(12)系统新风量;(13)风系统平衡度;圍管道保温材料性能。
3、供配电系统。
主要包括:
⑴系统仪表、电动机、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状况;⑵供配电系统容量及构成;⑶用电分项计量;⑷无功补偿;⑸供用电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功率因数、各次谐波电压和电流及谐波电压和电流总畸变率、电压偏差)。
4、照明系统。
主要包括:
⑴光源、灯具类型;⑵照明灯具效率和照度值;⑶照明功率密度值;⑷照明控制方式;⑸有效利用自然光情况;⑹气体放电灯功率因数不
低于0.9。
5、监测与控制系统。
主要包括:
⑴集中采暖与空气调节系统监测与控制;⑵供水系统监测与控制;
⑶照明、动力设备监测与控制;⑷现场控制设备及元件状况(控制阀门型号与安装、变频器型号和参数、传感器、阀门、执行器及变频器的状态)。
(三)组织现场作业
1、制定现场作业计划。
主要内容为:调查形式、时间、内容、人员、调查表模板等。
2、开展现场调查。
采取现场巡视、实地勘察等形式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审计对象、完善审计边界。
3、组织现场测试。
检查建筑功能的真实服务水平(温度、温度、照度等),对整个审计阶段跟踪连续检测并记录。
检测对象主要包括供暖系统、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围护结构、办公用电设备等。
(四)能源审计结果
通过能源审计,根据公共机构实际情况,确定比较基准,计算节能量和节能率,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节能改造建议方案,形成能源审计报告。
主要包括:
⑴建筑的年能耗量及其变化规律;
⑵能耗构成及各项所占比例(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电耗、水耗、人均能耗、电耗、水耗、车辆能耗等情况);
⑶针对建筑能源利用情况,运用各项能耗指标结果与国家、
行业、区域能耗标准进行对标分析,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关键因素、提出节能改造方案;
⑷进行节能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
⑸编制能源审计情况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导则)。
三、能源审计的职责分工
全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原则,明确各自分工,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的
统一部署,指导各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的开展,审核各市、省直各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能源审计目标完成情况,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人民政府报告全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实施省直党政机关的能源审计工作。
省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审计工作。
各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公共机构能源审
计工作负总责,市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督导工作。
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
业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同时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学校、医院、大型文化、科技、体育场馆等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
纳入审计范围的公共机构应按照工作要求选择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并签订审计合同,配合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工作;根据能源审计报
告,制定、落实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整改实施方案,报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备案。
四、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的选定
(一)提供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节能检验测试技术条件并取得计量认证资质或实验室认可资质;
3、拥有熟悉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技术人才;
4、具备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提供公正、客观、科学、高效服务的制度措施;
5、具有实施能源审计的项目案例;
6、具备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的其他条件。
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能源审计,应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GB/T31342-2014)标准、程序。
(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定期组织行业专家对能源审计报告进行报告质量评审,对能源审计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有重大偏差的能源审计服务机构中止其能源审计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并纳入信用体系记录,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能源审计时限要求
(一)2017年12月底,每市须完成20家以上的公共机构能源
审计。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须组织完成对本系统内的公共机构
30%的能源审计工作。
(二)全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六、能源审计经费及费用
(一)根据《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暂行办法》规定,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能源审计的工作经费,按照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财政部门根据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机构性质、经费保障政策等情况统筹在部门预算中安排。
(二)被审计公共机构的能源审计费用原则上由被审计单位在运行经费中列支。
财政基本保障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能源审计费用列入本单位运行经费;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机构其能源审计费用可列入本单位成本,按规定享受国家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七、监督与考核
为确保顺利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实行严格的监
督考核通报制度。
各市、省直各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须按年度将能源审计工作进度情况及审计报告,书面报送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报送情况进行审核,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对进展情况将适时进行通报。
各市、省直各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