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制度文件

工程招投标制度文件一、总则1. 为了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 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招标4. 招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招标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公告的发布。
5.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工程的基本情况、技术要求、投标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内容。
6. 招标人应当设立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工作。
三、投标7. 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投标资格,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9.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评标与中标10.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确保所有投标人的权益。
11. 评标委员会应当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评标能力。
12. 评标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13. 中标结果应当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合同签订与履行14.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15. 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依法解决。
六、监督管理16. 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
17. 对于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8.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19. 本制度如有更新,依照最新规定执行。
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省XX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招标活动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XX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XX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XX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公司全资和控股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总承包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XX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及XX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文件要求,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受部门、公司、地区和行业的限制,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四条招标活动及当事人依法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及集团公司、公司纪检监察和业务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分级管理第五条招标项目按项目性质及规模分为三级进行管理:(一)一级项目(集团公司规定限额以上项目)施工单个标段概(估)算在100O万元及以上(电源项目2000万元及以±);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个标段概(估)算在500万元及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的采购,单个标段概(估)算在200万元及以上。
一级项目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及本办法规定开展招标活动,报公司审核、集团公司审批。
(二)二级项目除一级项目外,达到以下标准的:施工单个标段概(估)算在500万元及以上(电源项目100O万元及以±);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个标段概(估)算在300万元及以±;勘察、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单个标段概(估)算在100万元及以上。
二级项目按本办法开展招标活动。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二、招标范围与条件1. 所有政府投资或者使用国有资金的建筑工程,以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建筑工程,均应按照本制度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三、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工程概况、投标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必要内容。
2. 招标文件应当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都能够平等获取信息。
四、投标程序1. 投标报名: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资料。
2.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按照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保证其投标的真实性和后续履约能力。
3.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截止日期前递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4. 开标会议: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
五、评标与中标1. 评标委员会应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负责评审投标文件,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2. 评标标准应当明确,评分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投标人在同一标准下公平竞争。
3. 中标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合同签订与履行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2. 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七、监督管理1. 建立和完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
2. 对于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维护市场秩序。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招投标制度

工程招投标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负责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二、招标范围与方式
1. 对于估算投资额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 对于特殊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涉及国家安全、专利技术等,可采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3. 小额工程项目可以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进行。
三、招标条件与程序
1. 招标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对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
3. 招标公告应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4. 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四、投标评审
1. 招标单位应组建评标委员会,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
2. 评标过程应公正、客观,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进行。
3. 评标结果应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中标与合同签订
1.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2.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3.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六、监督管理
1. 招标投标活动应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 对于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公布最新版本。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公司进行工程招标与采购活动的基本流程、责任分配及监督机制,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以及效率和效益最大化。
制度遵循合法性、透明性、竞争性和节约性四大原则,以期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目标。
二、组织架构公司设立专门的招标采购委员会负责整个工程招标与采购过程的管理与监督。
该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的代表组成,确保各环节的专业性和决策的合理性。
三、招标采购流程1. 需求提出:工程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需求提出采购计划,并详细说明所需物资或服务的规格、数量、预期时间表等。
2. 预算审批:财务部门对提出的采购计划进行成本估算和预算审批,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 招标文件准备:法务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共同起草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并对外公布。
4. 投标评审:招标采购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标标准选出最优供应商。
5. 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确定最终合同条款,并由授权代表签署正式采购合同。
6. 履行监督: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合同执行过程,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供货或提供服务。
7. 验收结算:项目完成后,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办理结算手续。
四、违规处理与监督对于违反招标采购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公司鼓励员工和供应商举报任何不正当行为,确保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的廉洁透明。
五、信息公开与反馈为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所有重要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都将在公司内网或公告栏公布。
公司还设立意见箱和电子邮箱,接收来自员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和改进招标采购工作。
结语:。
股份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质量,降低成本和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部、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控股集团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XX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和子公司所进行的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和咨询服务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公司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一)工程: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本办法所称单项工程合同最小单元为单位工程(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严禁将一个主体、系统或整体工程肢解、化整为零等方式拆解成分部分项工程以规避招标;(二)货物:单项货物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三)服务:单项服务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上述规定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仍遵守既定的原则,并需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或其他行业机构公布的规范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第四条公司招投标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二)全面招标原则: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采购应当采用招标方式;(三)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满足质量、工期、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投标报价较低且合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充分体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四)坚持“三分离”的原则:招标组成员、资格预审委员会招标人代表和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一般不得交叉担任。
特殊情况需要一人负责两项工作的,须经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招标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其他高管组成,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
招标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二)指导、协调公司招投标工作,审批招投标重大事项;(三)审批各类招标计划;(四)审批各类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代表人选;(五)审批内部评标专家数据库、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成员名单;(六)确定中标人。
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采购行为,提高招标采购工作效率,保证招标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招标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由招标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招标采购计划第五条招标采购部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安排,编制招标采购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招标采购计划应包括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规模、投资额、预计招标时间、招标方式、采购方式、预计成交金额等信息。
第三章招标采购文件第七条招标采购部门应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草案等。
第八条招标采购文件应明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签订程序等内容。
第四章招标采购程序第九条招标采购部门应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第十条招标采购部门应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选择中标人。
第十一条招标采购部门应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
第五章招标采购监督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招标采购监督机构,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招标采购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公司领导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司招标采购监督机构依法予以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施工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范本

施工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本招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需要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商的项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招标管理机构,负责招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该机构应具备专业的招标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工作,避免利益冲突。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招标文件、组织评标委员会、发布招标公告、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
三、招标程序1. 招标准备:明确招标项目的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商务条款等,并确定招标方式。
2. 公告发布: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广泛传播。
3. 投标报名:对有意向的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4. 投标文件递交:接收合格的投标者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检查。
5. 开标评标:在公开和透明的环境下组织开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6. 中标结果公示: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监督与考核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各环节的合规性。
同时,对招标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效率和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招标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重新招标、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以维护招标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事项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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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招标招标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项目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实际控制人)及其出资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建设方”)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直接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他类似工程项目等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分为公开招标和非公开招标,非公开招标包含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方式。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方案组织招投标工作。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以建设方为主体,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指导、管理和提供服务,公司财务、审计和纪检部门配合、协助和监督。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第八条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招标,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范围、规模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具体范围如下: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2、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与工程不可分割的,需要与工程同步整体设计施工的设备、材料等;3、工程有关的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
(二)公开招标具体规模标准如下: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设备、材料等货物的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如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出台相关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除上述(二)规定的标准采用公开招标外,其余招标情形可采用非公开招标。
第九条招标人代表(一)公开招标的招标人代表由集团工程管理部从集团专家库中抽取,详细流程见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代表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二)招标人代表可按有关标准收取评标报酬。
第三章招标程序和招标组织形式第十条建设方应在项目立项后,组织编制整体招标方案,经审批(审批权限详见附件1)通过后实施。
第十一条根据审批的整体招标方案,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规模标准的招标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审批权限详见附件1):(一)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可根据项目类别、性质、规模、复杂情况等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二)组织审查招标文件;(三)修改完善的招标文件,经审批通过,并报招标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原则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已基本编制、审核完成);(四)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五)补遗文件、答疑文件须由公司审核批准、集团工程管理部审批后发出;(六)招标控制价(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及以上向集团工程管理部申请审查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报集团同意(如规定须报行业或招标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报备)后发布;(七)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规模标准的项目,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向集团申请按规定的程序选派招标人代表;(八)组织开标、评标工作;(九)异议、投诉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集团工程管理部报告,回复、处理意见需提交专题报告;(十)评标报告完成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经审批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二)组织合同谈判、合同法审,经审批通过后,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根据审批的整体招标方案,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规模标准的招标工作,按照非公开招标程序进行:(一)竞争性谈判规模标准以下的单项招标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
过程包括制定谈判文件、发布邀请、接受报名、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成立谈判小组、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等主要环节。
(二)单一来源招标单一来源招标主要针对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特征的招标项目,包括单一来源谈判公示、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制定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等主要环节。
(三)询价招标一般规定20万以内的招标项目可采用询价招标,询价方式包括书面询价、现场询价、自营电商平台询价等。
招标过程包括制定询价文件、发布邀请、接受报名、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成立询价小组、询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等主要环节。
(四)招标工作结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将全套招投标资料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逾期视为未备案。
第十三条类工程服务项目,指与工程相关的前期策划、工程咨询、造价咨询、销售、招商、运营等服务机构选聘,招标工作参照本制度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审计和纪检部门对招标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同时,集团工程管理部对公司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实行内部审计;对未按照程序执行或备案的,进行相应问责。
第十五条建设方应收集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相关文件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归档;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遗书、投诉处理意见、评标报告等招投标过程中的所有文件均须按规定向公司、集团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未经公司和集团批准的,一律不得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出售或发布。
第四章招投标监督管理第十六条招投标工作除应按照国家及湖北省有关规定接受行业和招投标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外,还应接受公司审计风控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
公司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监督检查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权限、程序组织招投标活动;(二)监督检查项目整体招标方案是否经过公司和集团批准;(三)监督检查是否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招标文件;(四)监督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报审、报备、报告程序;(五)监督检查异议、投诉是否按规定办理;(六)监督检查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等约定签订合同;(七)监督检查招投标工作全过程相关文件的收集、归档和备案情况。
监督检查采取不定期抽检形式。
第十七条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无效:(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围标的;(二)投标人以向建设方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招标人应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报告公司、集团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同时禁止责任单位今后参加公司和集团所属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
第十八条招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制度的处理:(一)招标人须对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二)招标人未严格执行本制度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三)招标人未严格执行本制度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相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和招投标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建设方应优先招标集团战略框架协议内的物资,且其价格不得高于集团招标协议价格。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涉及到的非工程类项目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规模标准以下的招标内容,按照集团《招标招标管理办法》和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对外承接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参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遵守发包方对招投标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建设方应指定专职部门、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招标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招标的发起、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和定标、报备或报批、建立和管理招标台账、收集和管理招标信息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审批权限明细表1.本表未明确的非工程招标应参照相关部门制度执行;2.类工程服务项目,指与工程相关的前期策划、工程咨询、造价咨询、销售、招商、运营等服务机构选聘。
附件2项目招标合同计划表工程名称:编制部门:编制人:分管领导:编制时间:附件3招标限价审批表附件4供应商临时入库申请表附件5邀请招标情况记录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组织部门:经办人:监督人:附件6交标签到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组织部门:附件7开标记录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组织部门:招标时间:’.’.附件8谈判记录表招标项目名称:谈判日期:招标组织部门:投标人:’.’.附件9评标总结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组织部门:开标、评标过程:(文字和表格叙述)评标结果:评标小组意见:推荐XXX为第一中标候选人,XXX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评标小组成员签名:(招标组织部门负责人签名)年月日附件10XX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试行)相关流程,招标项目招标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招标及评标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月日,共3天。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司反映中标候选人在履约能力、市场诚信、中标单价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并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确认。
异议受理部门:公司工程管理部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附件11XX有限公司合同交底记录表合同交底部门:交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