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权力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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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了解的三权分立

教案了解的三权分立

教案了解的三权分立在教育领域中,教师制定和使用教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教案不仅能够帮助教师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内容,还可以指导学生的学习过程。

然而,教案的质量和有效性往往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因此,了解教案的三权分立原则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和促进学生学习至关重要。

什么是三权分立原则呢?三权分立是指在制定和使用教案过程中,教师、学生和学校三方面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独立,各自发挥作用的原则。

下面我们将详细探讨这三个方面的权力。

1. 教师的权力教师是教案制定的主要责任人,其权力包括课程内容的选择、教学目标的设定、教学方法的选择以及评估方式的确定等。

教师应该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经验,合理利用自己的权力制定教案。

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结合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灵活调整教学计划,确保教案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教师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造力。

2. 学生的权力学生是教学的主体,他们是教案最直接的受益者。

因此,他们应该有权利参与到教案的制定和使用过程中。

学生可以提出对教学内容的建议,分享自己的学习经验和方法。

学生还可以通过课堂讨论、小组活动和个人报告等方式,积极参与教学,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和思维方式。

学生的权力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教师应该鼓励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并适时调整教案以满足学生的需求。

3. 学校的权力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教学活动应该具有监管和指导的权力。

学校需要制定和实施教育政策,提供教学资源和环境支持。

学校还需要对教师的教案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教案符合学校的教学要求和教育目标。

学校可以组织教学观摩和教学研讨活动,为教师提供专业培训和发展的机会。

通过规范学校的权力行使,可以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和教案的有效性。

三权分立原则的实施需要教师、学生和学校之间的密切合作和协调。

教师应该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力,鼓励学生的主动参与和独立思考。

学生应该积极配合教师的教学安排,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想法。

学校应该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资源支持,加强对教学活动的监管和指导。

价值观如何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

价值观如何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

价值观如何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在当今社会,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是每位学生应该具备的重要素养。

学生的正确价值观可以起到引导作用,帮助他们理解权力和权威的本质,并树立正确的对待态度。

本文将探讨如何通过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对待权力和权威。

一、认识权力和权威在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之前,我们首先需要确立对于权力和权威的共识。

权力是指个人或机构拥有的影响、控制他人行为的能力。

权威则是在特定领域或组织中所具备的合法地位,他人或集体习惯性地接受和尊重其决策和指导。

学生应该理解权力和权威与责任和义务密切相关,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是社会人的基本素养。

二、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性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离不开良好的价值观教育。

价值观是人们对于美好事物的追求和认同,通过价值观教育,学生可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责任观,建立起正确的行为准则。

学校和家庭共同承担着价值观教育的责任,从小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的意识是非常必要的。

三、培养尊重和平等意识学生在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时,应该具备尊重他人的基本意识。

尊重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关怀和相互尊重的重要表现。

在面对有权威的人时,学生应该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且不应将权力和权威滥用为欺凌、歧视他人的工具。

通过学校的教育和家庭的引导,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尊重的重要性,树立平等意识。

四、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是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的关键环节。

独立思考能力可以帮助学生分辨权力和权威的正当性,理解权力的合理运用和权威的合法性,进而形成自己的判断和态度。

学校可以通过开展讨论课、辩论赛等活动,激发学生思考,以便他们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

五、鼓励参与和负责学校和家庭应该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并为他们提供机会去了解和运用权力和权威。

只有在实践中,学生才能体验权力与责任之间的关系,理解权威的建立和运用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他人和社会。

通过组织学生参与学生会、社团活动等,培养学生负责和合作的意识,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权力和权威。

教育政策也法规:学生权力的保护

教育政策也法规:学生权力的保护

学生权力的保护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对学生权利的尊重,是现代社会人的主体性得到尊重的一个表现,是素质教育的应有之义。

然而,近些年来,发生在校园内的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事件有增无减,被告的侵权诉讼日益增多,而且就发生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事件的概率而言,并不因大中小城市生活水平的悬殊、城乡之间教育教学水平的不同而有差异。

目前,在我国大中小学校仍较普遍存在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侵犯学生隐私权、名誉权、受教育权、财产权、拒绝权、人身权等不正常现象,使得一些学生的权力被剥夺,影响学生的正常成长。

为此,从管理制度、评价机制,课程设置到教学方式,教育领域发生了一场深刻的变革,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权利。

根据对对资料的查找我知道了学生拥有以下的权力:一、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学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

学生的受教育权具体表现为就学的平等权、上课权和受教育的选择权等方面。

本校学生享有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学习权利,有权获得学校提供的在当前情况下可能的最好的教育,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

本校学生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按有关规定使用本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本校学生有权自己选择学校所设的选修课,各类竞赛辅导应在自愿、公开、公平基础上选拔人员。

二、安全健康权:本校学生有权在安全、和谐环境中生活、活动、学习。

学校有责任在硬件与管理上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使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的校舍、教学设施中活动。

本校学生有权得到人格的尊重和公平的对待,教职员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学校应当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学生有权获得心理健康方面的辅导。

三、获得公正评价权:本校学生有权在学业成绩与品德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有根据条件参与各项评优的权利。

四、申诉权:本校学生认为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纪律管理与处理不当,侵犯学生人身健康、人格尊严,损害其名誉权的;学校或教师私拆学生信件的;因对学生进行不公正评价而造成严重后果等等)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校园小微权力详解

校园小微权力详解

校园小微权力详解校园小微权力是指在校园环境中,个别学生或教职员工所拥有的一定权力和责任。

这些权力和责任旨在促进校园秩序和发展,以及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行。

以下是对校园小微权力的详细解释:学生权力1. 言论自由:学生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包括在校报、校园活动和社交媒体上发表言论。

然而,这种权力应受到法律和学校规定的限制,不得侵犯他人的权益。

2. 参与学生组织:学生有权参与各类学生组织,如学生会、社团等。

他们可以通过组织活动来提高自己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并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3. 学习权:学生有权接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学环境。

学校应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教学设施,确保学生能够充分发展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4. 参与决策:学生有权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包括教学计划、活动安排等方面。

学校应尊重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以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教职员工权力1. 教学自由:教职员工有权自主选择教学方法和教材,确保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他们还有权对学生进行评估和考核,以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2. 学术研究权:教职员工有权从事学术研究,并发表其研究成果。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促进教职员工的学术发展。

3. 行政管理权:教职员工有权参与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安排工作任务等。

他们应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4. 参与决策:教职员工有权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包括教学改革、学术发展等方面。

学校应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责任与限制校园小微权力的行使应遵守以下责任和限制:1. 法律约束:校园小微权力的行使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违纪。

2. 尊重他人权益:校园小微权力的行使不应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和隐私。

3. 维护校园秩序:校园小微权力的行使应有利于维护校园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4. 符合学校规定:校园小微权力的行使应符合学校规定和要求,不得超越自己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培养正确的学生观教育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

培养正确的学生观教育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

培养正确的学生观教育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培养正确的学生观:教育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在现代社会中,权力与权威无处不在。

对学生而言,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的教育十分重要。

作为尚未完全成熟的年轻人,他们需要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以培养正确的学生观。

本文将探讨如何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的观念,并提出相应的教育方法和策略。

一、权力与权威的概念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权力与权威的概念。

权力是一种行使影响、支配他人行为的能力,可以通过职位、能力、财富等手段获得。

权威则是一种被广泛认同与尊重的权力,它基于对专业知识、经验或者道德准则的认可而产生。

二、培养正确的学生观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的观念对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

学生需要明白权力与权威并非绝对的,而是在一定情境下产生作用并受到限制的。

他们应该学会尊重和遵从权威,但也不宜盲从和绝对服从。

培养正确的学生观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 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教师可以采取启发式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

通过积极提问、辩论和讨论,激发学生对问题的思考,培养他们对权威观点的审视和批判的能力。

对于错误的权威观点,学生应该敢于提出质疑,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和逻辑进行思考。

2. 培养学生的道德观念道德教育是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的重要途径。

学校和家庭应该共同关注学生的品德教育,传授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

学生需要了解作为被权力与权威所约束的人,他们也应该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3. 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和创新能力学生需要具备批判思维和创新能力,以应对权威观点可能带来的固化和僵化。

他们应该学会在权威和自己之间进行平衡,既保持敬重和尊重,又保持独立和创新的思维。

教师可以通过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观点、开展实践性活动和培养创新精神来促进学生的批判思考和创造力。

三、教育方法和策略为了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的观念,教育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和策略:1.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应该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成为学生的引路人和良师益友。

小学生如何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

小学生如何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

小学生如何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权力与权威在社会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在塑造人们的行为、道德观和价值观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对于小学生来说,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是他们人格和品德发展的重要一环。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探讨小学生如何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

一、理解权力与权威的概念权力是指个人或者集体对于他人行为、观点和选择的影响力,权威是指个人或集体基于其在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技能或职位上对他人的指导或约束力。

小学生应该明确这两个概念的含义,知道它们对于他们日常生活的重要性。

二、正确理解权力与权威的源泉权力和权威的来源有很多,包括家庭、学校和社会等。

小学生应该明白这些权力和权威的源泉是为了促进秩序、合作和发展,而不是为了压制和剥夺个人权益。

他们应该明白自己作为小学生的身份,家庭、老师和学校对他们权力和权威的行使是出于爱护、教育和保护的目的。

三、尊重他人的权力与权威小学生应该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力与权威,无论是家长、老师还是其他学校工作人员。

他们应该明白尊重他人的权力与权威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和谐的基础。

他们应该尊重他人的意见、遵守规章制度,并且听从家长和老师的教导。

四、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小学生也有权力,他们有权享受基本教育、生活和健康等。

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时,他们应该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不利用自己的权力伤害他人的利益。

他们应该意识到自己的权力可以为自己和他人带来积极的影响,并且要学会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五、学会自我约束权力与权威不仅仅是对外的约束和影响,也包括对自我的约束和影响。

小学生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情绪,做到自律和自制。

他们应该明白自我约束是一种内在的力量,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发展个人品德和自我形象。

六、培养公正和善良的品质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需要培养公正和善良的品质。

小学生应该学会分辨是非和公正,不被不正当的权力和权威所蒙蔽。

他们应该将公正、正直和善良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并且在日常生活中践行这些品质。

名词解释 学生的权利

名词解释 学生的权利

名词解释学生的权利学生的权利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中享有的合法权益和权力,主要涉及学习、健康、参与、自由等方面。

作为学校教育环境中的主体,学生的权利保障是教育公平和个体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

在学生权利的保障过程中,需要学校、教师、家长等多方共同努力,确保学生能够充分发展和受到公正对待。

首先,学生的权利包括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学习环境。

这意味着学校应提供良好的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料等方面的保障。

学生在学习中有权获得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并接受与其能力和兴趣相适应的教育内容。

学生的权利还包括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学科课程,以及在学习中获得个人发展的机会。

这些权利的实现需要学校提供多样化的学科选项和教育模式,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其次,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权利也是十分重要的。

学生在学校安全是保障自身健康发展的基础,学生有权获得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应当对学生的校园安全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学校也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以帮助学生应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压力和困扰。

学生的健康权利还包括获得良好的饮食和休息环境,学校应提供有营养的饮食和充足的休息时间,保证学生有良好的身体状况。

学生的参与和发言权力也是学生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有权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对影响自己权益的事项有发言和表达意见的机会。

学生的参与不仅可以增加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可以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和责任感。

学生参与包括在学校社团、学生会等组织中发挥作用,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学生组织,并给予相应的权力和资源支持。

此外,学生的自由权利也是应受到保障的。

学生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有权选择自己的交友圈和思考方式,有权追求自己的兴趣和爱好。

学生应受到非歧视和不受干扰的保护,无论是学校内部还是学校外部,都应确保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利。

学校应建立公平的评价和奖惩制度,确保学生在教育中自由发展。

综上所述,学生的权利是学校教育中重要的保障之一。

论高等学校学生权利及其救济-精选文档

论高等学校学生权利及其救济-精选文档

论高等学校学生权利及其救济一、高校学生权利之本源“权利是道德、法律或习俗所认定为正当的利益、主张、资格、力量或自由。

”所谓学生权利是公民基于其学生身份或者在学校中的学生主体地位而享有的正当的利益、主张、资格、力量或自由。

谈论学生权利,即有一般权利理论普遍应用于学生身上的可能性,基于学生身份的特殊性以及其权利之根源追溯,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理解学生权利:(一)学生权利的道德本源。

学生权利是公民作为学生而享有的权利,它的本源来自于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即学生在享有在校的学生权利的同时,必然享有每一个公民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作为公民,学生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有自由权、平等权、人格权、救济权等等,具体体现为政治权利、人身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以及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权等,这些都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要追求学生权利的实现,必须在本源上尊重学生权利。

(二)学生权利的法律本源。

学生权利的法律之源,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法定权利,也包括“根据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水平,依照法律的精神和逻辑退订出来的权利”。

在纵向的法律体系中,宪法位阶最高,规章位阶最低,依次为宪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在我国,涉及高等学校学生权利的法律散见于各种位阶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之中。

它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的学生权利和衍生的权利有:平等权、知情权、结社权、学习权、公证评价权、获得奖励权、获得学业学位证书权、程序性权利(包括陈述、申辩、申诉、起诉等)、社会服务权和民主管理权,除此十项权利之外还有其他明文规定或者推定的权利,例如正常学习生活的权利。

(三)学生权利的生活本源。

学生是兼有公民与受教育者双重身份的群体。

学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是否成为学生,要看其是否具备法律所规定的相应条件,看其是否处于相关教育法律关系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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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不属于学生的义务的是( )。

A.遵守法律、法规B.平等接受义务教育C.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D.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答案】B。

本题主要考查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

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是学生所享有的权利。

2、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小学生的睡眠时间是( )。

A.9小时以上B.9小时C.8小时以上D.8小时【答案】A3、下列不属于学校教育法律关系内容的是( )A.学校与政府B.学校与社会C.学校与教师D.学校与家长【答案】D。

:学校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学校与政府、学校与社会、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不包括学校与家长。

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认定,学校对学生安全负有的职责是( )。

A.教育、教学和监护B.教育、管理和保护C.教育、教学和监管D.教育、监管和救护【答案】B5、学生所享有的受教育权主要包括受完法定教育年限权、学习权和( )A.名誉权和荣誉权B.公正评价权C.隐私权D.人格尊严权【答案】B。

学生享有的受教育权包括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公正评价权、学习权。

6、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后不治死亡。

金某应当负什么责任?( )A.应负相对刑事责任B.不应负刑事责任C.应负完全刑事责任D.应负刑事责任【答案】A。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l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本题中金某故意伤害沈某致其死亡,应负刑事责任。

故正确答案应为A。

7、学生在学校各项权利中最主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是( )。

A.受教育权B.生命健康权C.人格尊严权D.人身自由权【答案】A。

学生的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权和人身权。

其中,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

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

8、所谓受教育权,是指( )。

A.在一定的教育机构中,由教育者对受教育者实施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活动B.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C.公民有获得知识、技能的权利D.公民均有上学的权利【答案】B9、《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 )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独自居住。

A.十四周岁B.十八周岁C.十六周岁D.二十周岁【答案】C。

中公讲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10、下列不属于学生的受教育权的是( )。

A.受完法定教育年限权B.学习权C.隐私权D.公正评价权【答案】C1、学生最重要的权利是( )。

A.人身自由权B.受教育权C.人格尊严权D.隐私权【答案】B。

从学生特定的社会身份来看,受教育权是他们最重要的权利。

2、下列不属于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少年儿童享有的合法权利有( )。

A.人身自由权B.人格尊严权C.受教育权D.选举权【答案】C3、从伦理学的角度看,教师要公正地对待学生,首先是要真正( )。

A.给学生权利B.教给学生知识C.尊重和信赖学生D.尊重学生家长【答案】C。

教师首先要尊重和信赖学生。

4、教师未经学生同意按考分高低排列名次,张榜公布,或让学生分发试卷即侵犯学生的( )。

A.隐私权B.名誉权C.受教育权D.人身自由权【答案】A。

随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5、教师不得随意宣扬学生缺点,私拆学生信件等,这是因为学生享有( )。

A.身心健康权B.人身自由权C.人格尊严权D.隐私权【答案】D6、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

该中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 )。

A.人格尊严B.隐私权C.受教育权D.人身自由权【答案】C。

学校随意开除学生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7、下列不属于我国对中小学生身份的法律定位三个层次的是( )。

A.是国家公民B.是已成年公民C.是未成年公民D.是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答案】B。

已成年公民不属于我国对中小学生身份的法律定位的三个层次。

8、教师不得因为各种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关禁闭,这是由学生的( )决定的。

A.身心健康权B.人身自由权C.人格尊严权D.隐私权【答案】B9、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谩骂,体罚或其他侮辱学生的行为,这是由学生的( )决定的。

A.身心健康权B.人身自由权C.人格尊严权D.隐私权【答案】C10、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否则就违反了学生的( )。

A.人身自由权B.人格尊严权C.身心健康权D.隐私权【答案】C。

危险的校舍会危机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因此侵犯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或其他未成年人集体活动的室内吸烟”,这是为了保护学生的( )。

A.人身自由权B.身心健康权C.人格尊严权D.隐私权【答案】B2、教师、学生合法权益集中体现为( )。

A.学校合法权益B.教育行政部门合法权益C.学校领导的合法权益D.社区的合法权益【答案】A3、小苏由于在学校一时冲动,犯了错误,学校以安全不能保证为由对小苏停课2日,并且停发了布置作业的短信,该学校的行为侵犯了小苏的( )。

A.人身自由权B.人格尊严权C.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D.隐私权【答案】C。

中公讲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4、教师不得随意宣扬学生的缺点或隐私,不得随意私拆、毁弃学生的信件、日记,这属于学生享有的( )。

A.人格尊严权B.名誉权C.荣誉权D.隐私权【答案】D5、学校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实际上是侵犯了学生的( )。

A.人身权B.人格尊严权C.名誉权D.受教育权【答案】D6、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 )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B.变相体罚C.体罚、变相体罚D.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答案】D7、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 )A.所有六周岁的儿童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B.所有七周岁的儿童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C.七、八周岁的儿童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D.六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但是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答案】D。

中公讲师解析: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8、村民李某夫妇认为女孩子读书没用,迟迟不让已经7岁的女儿上学读书。

李某夫妇的行为违反了( )。

A.宪法B.义务教育法C.民法D.未成年人保护法【答案】B9、教师不能因各种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关学生禁闭,因为学生具有( )。

A.身心健康权B.人身自由权C.人格尊严权D.隐私权【答案】B10、学生最主要的权利是( )。

A.名誉权B.人格尊严权C.受教育权D.隐私权【答案】C。

学生最主要的权利是受教育权。

1、教师私自拆学生信件并偷看了学生信件内容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

A.通信隐私权B.人身权C.自由权D.没有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答案】A2、湖北省某小学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要求六年级各班“民主选差生”,当选者要向学校交500元押金。

如当选者有违反校纪的情况,要么被没收押金,要么被勒令退学。

该学校的行为违反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条的规定。

A.五B.一C.三D.十八【答案】D。

中公讲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3、学校在有裂缝的教学楼中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这侵犯了学生( )的权利。

A.安全B.受教育C.受尊重D.生存【答案】A。

中公讲师解析:我国宪法与法律规定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有:生存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受尊重的权利;安全的权利;人身自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因此本题选A。

4、据报载,某乡政府将两位不让子女上初中的家长推上了被告席。

对这一案例错误的说法是( )。

A.子女上学与否是家长的权利B.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C.家长没有权利不让子女上学D.国家保护公民受教育的权利【答案】A。

中公讲师解析:学生享有受教育权。

学生接受教育并不是家长的权利。

5、男同学小陈平时自由散漫,学习不认真。

一天,他在课堂上用手机给班上的女同学发短信“曾某,我爱你”,被上课的王老师发现。

王老师收缴了小陈的手机,并将小陈的短信向全班同学宣读,同时指责其“思想堕落,道德败坏”。

下课后小陈要求王老师归还手机,王老师说:“这是罪证不能归还,要交学校教育处。

”校长指出:王老师①未经学生同意翻看短信侵犯学生的隐私权,②批评的话语侵犯学生的人格权,③收缴手机侵犯学生的财产权,④作为老师不能以违法的方式对待学生的违纪行为。

你认为校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②③④【答案】D。

中公讲师解析:此教师的行为的确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人格权和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

故选D。

6、教师给不遵守纪律的学生关黑屋,侵犯了学生的( )。

A.人身自由权B.表达自由权C.人格尊严权D.没有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答案】A7、下列条款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没有规定的是:为了确保在校学生的安全,学校应当( )。

A.对在校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B.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并予以认真落实C.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子女)安全责任协议”D.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和消除学生安全隐患【答案】C8、教师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对学生关禁闭,这侵犯了学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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