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一人公司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会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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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本公司是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

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一、公司名称:二、公司住所: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一、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股东名称: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利;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三、股东的义务: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遵守公司章程。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但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第八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一、股东会的职权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利机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一人出资的责任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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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一人出资的责任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一人出资的责任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一人出资的责任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章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x(以下简称“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xxxx。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是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由一个自然人(以下简称“创始人”)独资组建的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x。

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以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x元人民币,创始人应按照其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相应的注册资本。

第二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六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创始人担任董事会主席。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董事会由创始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成员应遵守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章程。

第七条:经理公司设立经理,由创始人担任经理。

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

第八条: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创始人担任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第三章:公司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即创始人。

创始人拥有公司全部股份。

第十条:股东出资创始人应按照约定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注册资本,其出资比例即为其在公司中的所有股份比例。

第十一条:股东会和股东决策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创始人担任股东会主席。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重大决策、重要事务等。

股东会的决议应由过半数股东出席并经过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生效。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财务规定进行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外部审计等。

第五章:公司权力与义务第十三条:创始人权力创始人拥有公司最高管理权力,可以对公司进行决策和指导。

第十四条:创始人义务创始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权益,不得违法从事其他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不得由创始人个人承担。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样本设董事会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样本设董事会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样本(设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的一人有限公司如何制定一人有限公司?下面请看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样本(设董事会),仅供参考。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样本(设董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认缴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的有关,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营业期限: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实缴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姓名)出资情况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实缴出资时间出资比例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和公司财务会计;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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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在廊坊------XXX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好处,接受政府有关部分监视。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职员均具有约xx。

第八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谋划范围为--------------------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十一条本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投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于-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可对《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作出决定,也可对下列职权作出决定: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定;2、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对本章程第十二条所列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担负公司执行董事。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个股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个股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1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个股东)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如何制定?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个股东),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一、本公司章程范本适用于由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的,设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

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三、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使用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

四、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壹个,名称与住所如下:股东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注册号: *******住所:深圳市*********或:第七条公司股东共壹个,姓名与住所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三)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四)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董事、监事)参考文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董事、监事)参考文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文本----设执行董事、监事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币种:人民币。

(备注:外商投资企业可选择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第四章股东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股东:XXX国籍(注册地):认缴出资额: 500万元出资比例: 100%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时间:X年X月X日前(备注: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可自行约定)第五章股东及其议事规则第六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及职权第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备注:公司不设经理的,此条不需写入章程)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备注:经理、财务负责人也可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副经理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修改)第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

监事由公司股东委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七章法定代表人第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备注:也可约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设立,在整个公司运营期间享有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住所:本公司的住所位于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本公司的经营期限自设立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公司监事:本公司设立一名监事,监事的姓名为___________。

第二章股本与出资第九条出资方式:公司出资可以以货币形式或者实物形式进行。

第十条股权:本公司设立一名股东,股东持有本公司全部股权。

第十一条出资额:股东以人民币___________元出资,以___________(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方式出资。

第十二条出资期限:股东应在本公司设立之日起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之间全额出资。

第十三条股权变动和转让:股东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予他人。

第十四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本公司利润分配、剩余财产分配以及决策权等。

第十五条股东会议:公司设立股东会议,召开股东会议应提前___________天通知所有股东。

第十六条股东决议:股东决策按照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来进行。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七条公司监事:公司设立一名监事,监事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公司设立财务负责人,负责日常的财务管理和报表的编制。

第十九条公司经理:公司设立经理,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四章公司盈亏分配第二十条利润分配: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由股东会议决定,根据出资额和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一条应付利润:本公司应支付利润的时间为每年的___________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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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勿直接套用请按需修改。

xxx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一人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XXX 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成都市XXX 区XXX 。

第四条本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XXX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二、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但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产生的方法、职权第十五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发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执行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一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章股东的职权第二十五条股东行使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任命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任命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或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的章程;9、聘任或解聘公司的经理;10、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第二十六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

执行董事由股东任命。

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议,制定实施细则;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设立分公司等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项;七、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三、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五、向执行董事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六、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门负责人。

七、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立监事会,成员有x 人。

其中,非职工监事由公司股东任命或委派;职工监事x 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着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财务、会计第三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四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五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上一年度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三十六条分配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第三十七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公司的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公司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第三十八条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的股东作出决定;按《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作出合并、分立决定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合并、分立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公司因合并、分立,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章公司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第四十一条公司因《公司法》第180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才能向股东分配。

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

第十章工会第四十二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

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公司应支持工会的工作。

公司劳动用工制度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股东。

第四十四条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须经股东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抵触,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

股东签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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