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机载产品适航符合性验证试验DO-160G

航空机载产品适航符合性验证试验DO-160G
航空机载产品适航符合性验证试验DO-160G

航空机载产品测试

Airborne Equipment Test

机载产品的环境试验与服役的机种、机型、安装位置、??任务剖?,有着紧密的联系。参照机载设备各系统的产品通?规范、技术标准等条件,总结以往航空机载设备环境试验的规范,可靠性与环境试验中?的环境试验?程师?“机”?事,为客?提供试验?案设计、试验实施和试验结果判定的?站式服务。

特点

Characteristics

开展航空机载产品如??控制系统、?机燃油系统、电?系统、卫星通信系统等环境试验、可靠性摸底试验、可靠性强化试验、可靠性鉴定试验及可靠性验收试验,为客?提供合理的可靠性试验?纲、加速寿命?案、可靠性评估?案等,从?验证和评估产品的MTBF值,保障产品的可靠性。

试验项?

Test Items

Section4Temperature and Altitude

Section5Temperature Variation

Section6Humidity

Section7Operational Shocks and Crash Safety

Section8Vibration

Section9Explosive Atmosphere

Section10Waterproofness

Section11Fluid Susceptibility

Section12Sand and Dust

Section13Fungus

Section14Salt Fog

Section15Magnetic Effect

Section16Power Input

Section17Voltage Spike

Section18Audio Frequency Conducted Susceptibility-Power Inputs

Section19Induced Signal Susceptibility

Section20Radio Frequency Susceptibility(Radiated and Conducted)

Section21Emission of Radio Frequency Energy

Section22Lightning Induced Transient Susceptibility

Section24Icing

Section25Electrostatic Discharge(ESD)

Section26Fire and Flammability

重点项?介绍

Key project introduction

特?试验?案

Special test scheme

某研究中?委托我司进?RTCA/DO-160试验项?,受试产品为C919燃油系统部件。该项?在实际测试中?临诸多难点,主要是安全性,试验介质为RP-3,易燃易爆;以及试验中要求控制油温、流量和多功能箱体的温度变化速率及稳定性控制难度?。针对以上问题,我司项?技术团队集思?益,勇于创新,开发设计了?套新的试验系统,顺利完成了该项?。

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试验能?审核

Test capacity audit

某外资集成商委托我司进?RTCA/DO-160试验项?,受试产品为某卫星通信系统。试验开展前,我司积极准备EASA的RTCA/DO-160试验能?审核,并顺利通过审核。在该项?中,我司极?协助客?与EASA、集成商、???沟通试验细节、试验进度等问题,为客?提供优质服务。

技术服务

Service

为客?提供“六性设计”服务,深?产品的全寿命周期,全?提?产品的六性能?;

依据技术积累及测试经验,为客?提供机械结构件可靠性试验设计、验证、评估?案;

为缩短试验时间,满?同等环境效应,降低研发成本,为客?提供加速寿命试验?案设计、验证、评估?案;

为客?提供紧固件测试全套服务,全?保障航空?紧固件的质量。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重点 第一章 1、影响飞行安全的主要因素:人、环境、设备。 2、适航的定义: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3、航空器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能称其是适航的:(1)航空器必须始终满足符合其型号设计要求;(2)航空器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4、试航管理就是适航性控制。 5、我国政府明确规定: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是: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6、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分为:初始适航管理和持续适航管理。 初始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初始适航管理是对设计、制造的控制。 持续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标准和规范、满足型号设计要求、符合型号合格审定基础,获得适航证、投入运行后,为保持它在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水平,为保证航空器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而进行的管理。持续适航管理是对使用、维修的控制。 7、适航管理的特点:(1)权威性或法规性(2)国际性(3)完整性和统一性。适航管理的完整性包含着整体完整性和过程完整性两个方面。适航管理的完整性既是客观的需要,也是把握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要求。(4)动态发展性(5)独立性 8、适航管理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种类型:(1)立法、定标(2)颁发适航证件(3)监督检查 9、适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1)制定各类适航标准和审定监督规则。建立健全严格的法规体系是适航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标志。(2)民用航空器设计型号合格审定。民用航空器的固有安全水平是在设计阶段确定的。(3)民用航空器制造的生产许可审定(4)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检查(5)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管理(6)对从事维修工作的人员的管理 10、适航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性标准,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适航标准与其他标准不同。适航标准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11、各国适航标准,大体上有如下共同点: 第一,适航标准的规范性。 中国的适航标准和适航管理规则两方面的内容,均纳入《中国民用航空规章》。凡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中的各项规定。 第二,适航标准的务实性。 适航标准的制定是以民用航空的实践,尤其是空难事故调查结束为背景的。 第三,适航标准的稳健性。 第四,适航标准的平衡性。 12、适航标准又称为最低安全标准。“最低”有两层含义,一是表明该标准是基本的、起码的;二是表明该标准是经济负担最轻的。 第二章 1、民航局三级机构是指民航局机关、民航地区管理局和地方安全监督管理局。

航空机载产品适航符合性验证试验DO-160G

航空机载产品测试 Airborne Equipment Test 机载产品的环境试验与服役的机种、机型、安装位置、??任务剖?,有着紧密的联系。参照机载设备各系统的产品通?规范、技术标准等条件,总结以往航空机载设备环境试验的规范,可靠性与环境试验中?的环境试验?程师?“机”?事,为客?提供试验?案设计、试验实施和试验结果判定的?站式服务。 特点 Characteristics 开展航空机载产品如??控制系统、?机燃油系统、电?系统、卫星通信系统等环境试验、可靠性摸底试验、可靠性强化试验、可靠性鉴定试验及可靠性验收试验,为客?提供合理的可靠性试验?纲、加速寿命?案、可靠性评估?案等,从?验证和评估产品的MTBF值,保障产品的可靠性。 试验项? Test Items Section4Temperature and Altitude Section5Temperature Variation Section6Humidity Section7Operational Shocks and Crash Safety Section8Vibration Section9Explosive Atmosphere Section10Waterproofness Section11Fluid Susceptibility Section12Sand and Dust Section13Fungus Section14Salt Fog Section15Magnetic Effect Section16Power Input Section17Voltage Spike Section18Audio Frequency Conducted Susceptibility-Power Inputs Section19Induced Signal Susceptibility Section20Radio Frequency Susceptibility(Radiated and Conducted) Section21Emission of Radio Frequency Energy Section22Lightning Induced Transient Susceptibility Section24Icing Section25Electrostatic Discharge(ESD) Section26Fire and Flammability 重点项?介绍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件合格审定的规定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件合格审定的规定 【法规类别】机械设备产品与质量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局令第13号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民用航空产品和零件合格审定的规定(修订部分)》(发布日期:1991年4月9日实施日期:1991年4月9日)修订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3年4月8日实施日期:2003年4月8日)废止(原因:该规定被1991年4月9日民航局令第13/1号《民用航空产品和零件合格审定的规定》取代,应当废止。)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0.08.08 【实施日期】1990.08.0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件合格审定的规定 (民航局令第13号一九九0年八月八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型号合格证 第三章型号合格证更改、补充型号合格证和重新申请型号合格证

第四章仅依型号合格证生产 第五章生产许可证 第六章适航证、适航批准书 第七章特许飞行证 第八章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的批准 第九章出口适航批准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本规定是根据1987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制定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简称CCAR-21)适用于民用航空产品和零件的合格审定并确定:(一)颁发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适航证、特许飞行证、型号认可证和出口适航批准证书及其更改的程序要求和管理规则; (二)某些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批准程序要求。 第三条定义 本规定中的术语“产品”系指民用航空器、发动机和螺旋桨(第九章除外) 第四条溯及力 (一)1987年6月1日以后设计、制造的产品,必须执行本规定的适用条款。

适航管理的考试重点

1、影响飞行安全的主要因素:人、环境、设备。 2、适航的定义: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3、航空器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能称其是适航的:(1)航空器必须始终满足符合其型号设计要求;(2)航空器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4、试航管理就是适航性控制。 5、我国政府明确规定: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是: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6、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分为:初始适航管理和持续适航管理。 初始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初始适航管理是对设计、制造的控制。持续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标准和规范、满足型号设计要求、符合型号合格审定基础,获得适航证、投入运行后,为保持它在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水平,为保证航空器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而进行的管理。持续适航管理是对使用、维修的控制。 7、适航管理的特点:(1)权威性或法规性(2)国际性(3)完整性和统一性。适航管理的完整性包含着整体完整性和过程完整性两个方面。适航管理的完整性既是客观的需要,也是把握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要求。(4)动态发展性(5)独立性8、适航管理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种类型:(1)立法、定标(2)颁发适航证件(3)监督检查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审定规定》(草案)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审定规定》(草案) 修订情况说明 2019年9月

1、21部在适航审定管理中的作用是什么与适航审定相关的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它规章的关系是什么 21部是适航审定管理中的重要和基础性管理类的规章,规范了除国籍登记管理和无人机适航审定管理以外的所有适航管理证件的管理内容。 目前,民航法之下的行政法规,和适航审定业务相关的包括适航管理条例、国籍登记条例、无人机管理条例。国籍登记条例及其之下的45部规定的是国籍登记管理的内容,无人机管理条例及其之下的92部规定了无人机管理内容(包括适航审定管理内容)。其它适航审定管理内容均由适航管理条例和其之下的21部予以规定。23/25/26/27/29/31/32/33/34/35/36/53/55部等技术规章都是落实21部行政许可批准所依据的技术规章,都由21部予以引用。 2、和现行21部相比,新版21部有什么突出的特点 架构的重组是一个突出特点。此次21部修订是在现行21部内容的基础上做了全面重新改写。规章架构、条款编号、文字表述都有

非常大的变动。 另一个特点是语言力求通俗易懂。同时,还将编写一份21部的解读材料,与21部同步发布,补充21部未说清说透的问题。 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实现了管理的完整性。此次修订21部,将航油航化管理内容也纳入进来,未来的53部和55部将仅作为航油航化审定的技术标准。 另外,此次修订明确了一些近些年已经逐步实践的理念,如基于风险管理、基于体系管理、分类精准管理等。 3、新版21部修订的原则是什么体现了怎样的编写理念 新版21部修订按照实事求是、促进发展的原则进行编写。实事求是,是根据我国适航审定发展现状和水平,基于适航审定系统和工业企业实践反馈,进行编写,充分体现了规章编写的自主性;促进发展,是根据民航局促进国产航空产品研制水平提升、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真情服务工业企业的指导精神进行编写。 4、新版21部草稿的架构是怎样的 新版21部分为十个章节,分别是:(一)总则、(二)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类别及适航管理方式、(三)证件类别及适用性、(四)民用航空产品设计批准、(五)民用航空产品生产批准、(六)零部件设计生产批准、(七)航空油料供应企业和检测单位批准、(八)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批准、(九)外国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认可批准、(十)法律责任和附则。 其中,第二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类别及适航管理方式”

适航管理

第一章 1、适航标准与其他标准的最大不同点在于:适航标准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具有强制性。 2、适航标准是最低安全标准。 3、适航标准涉及到民用航空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等各个部门。 4、保持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各方面都负有重要责任,成为适航性责任。 5、适航部门作为政府的机构,对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各个环节进行统一的科学管理。对航空器的适航性进行技术鉴定和监督检查,对航空器的适航性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估和控制。 6、对安全问题或事故进行调查,违反规章的采取吊销证书、执照或勒令停飞、罚款等措施。 7、所有航空器失事都能归因于某种程度的人为失误。 8、失效是零部件失去原有设计所规定的功能。 9、失效安全是设计者应该保证当机器发生故障时不出危险。 10、可能的失效状态是失效发生的概率数量级在1×10?或以上。 很少失效的概率数量级在1×10??或以下,但大于1×10??。11、系统,部件和元件的隔离使得一个失效不会造成另一个失效。隔离也意味着独立性。 12、在发现失效后使用机组程序,通过稳定的机组改正措施能继续安全飞行和着陆。

第二章 13、中南管理局:广州、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深圳监管办。东北管理局:沈阳、吉林、黑龙江、大连监管办。 第三章 14、CCAR121部适用于:①最大起飞全重超过5700千克的多发飞机的定期载客运输飞行。②座位数超过30座或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的不定期载客运输飞行。③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的全货物运输飞行。 15、批准使用的每架飞机的型号、系列编号、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运行中需要使用的每个正常使用机场、备降机场、临时使用机场和加油机场。 16、需要安排合格的专职人员的岗位:运行副总经理,维修工程副总经理,总飞行师,总工程师。 17、任何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建立一个由维修工程副总经理负责组织落实其飞机适航性责任。 18、维修系统应当之前包括一个获得CCAR-145部航线维修批准的维修单位,可以是自己建立的,也可是通过协议委托的其他维修单位。 19、工程技术管理:其中至少包括编制维修方案和最低设备清单相关部分。指定具体维修技术要求和改装方案的要求和程序说明。 20、当合格证持有人的飞机从一个已批准的维修方案转化为另一个经批准的维修方案时,应当对飞机利用率、使用环境、安装的设备和维

DO-160G 机载设备适航符合性验证试验之电磁兼容

DO-160G机载设备电磁兼容试验 磁效应 该项测试用于测量机载设备所产生的DC磁场发射的量值大小。测量可以通过罗盘指针的偏转程度测定,或者使用一个有足够精度的高斯计测定。设备的分类取决于产生一定偏转量值时的距离。 电源输入 该项测试用于机载设备的电源输入端,测量电源总线上伴随产生的各种电源畸变和浪涌情况。设备的分类基于组件的电源功率和定义的不同状态,如供电电源就有115Vac/400Hz,230Vac/400Hz,28Vdc,14Vdc,或者270Vdc多种类型。 电压尖峰 该项测试是向机载设备的电源线注入脉宽10μs、上升时间小于2μs的瞬态尖峰信号。适用于AC和DC电源的输入端,瞬态尖峰信号的幅度有两个对应的等级。 电源线音频传导敏感度 该项测试是向机载设备的电源线注入正弦波干扰信号,适用于AC和DC的电源输入端。干扰信号的严酷等级根据被测件的电源功率类型而不同。 感应信号敏感度 该项测试不仅包括电源频率和瞬态信号引起的磁场感应,而且包括电场耦合。适用于机载设备和互连线缆,测试等级取决于抗干扰操作的要求程度。 射频敏感度(传导和辐射) 传导敏感度测试的频率范围是10kHz~400MHz,适用于互连线缆,采用大电流注入法(BCI),其严酷等级根据机载设备的安装位置和线缆布置方式,变化范围很宽。 辐射敏感度测试的频率范围是100MHz~18GHz,与传导敏感度测试类似,其严酷等级的变化范围也很宽。 对于辐射场强大于200V/m的测试,可称为高能量射频场(HIRF)测试,所要求的场强可以达到数千V/m。 射频能量发射 传导发射测试要求采用夹钳式的电流探头进行测量,对于电源线,其测试的频率范围是150kHz~30MHz,对于互连线缆,其测试的频率范围是150kHz~100MHz。 辐射发射测试的频率范围是2MHz~6GHz,标准的发射曲线根据不同类型的通信应用进行了裁剪。 雷电感应瞬态敏感度 该项测试模拟的是雷电感应的瞬态效应(也称雷电间接效应),根据机载设备在飞机上的安装位置,有不同的严酷等级要求,测试时采用各种不同的波形(阻尼正弦波和反双指数)、幅度,依次进行测试。该项测试适用于加载设备的互连插针和线缆.

民航适航管理认识

对民航适航管理的认识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子系统整体性能在预期的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适航管理分初始适航管理和持续适航管理。 初始适航管理是对航空器的设计、制造进行控制,即按一定的适航标准和民航法规对航空器进行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 持续适航管理是对航空器的运行、维修的控制,目的是为了使航空器持续保持在设计和制造时所达到的基本安全标准和适航水平。 适航管理工作包含三个方面:立法、颁证和监督检查。 中国的适航部门修订的适航标准是以美国联邦航空局制定的适航标准(联邦航空条例FAR)作为蓝本。 设计环节: 在初始适航管理中,核心的法规是CCAR-21部《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该法规明确规定了合格审定的申请、审定、颁证的程序及管理要求,颁证后管理及持证人的权利和适航性责任等,对进出口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适航管理也做了规定。 型号合格审定(type certification):适航部门对民用航空产品进行设计批准的过程. CCAR-21部规定了型号合格审定流程,以及相关的适航标准(CCAR-25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CCAR-27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CCAR-29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CCAR33\34\35\36\37\53\55等规定)。 型号合格证书包括型号合格证(TC)和型号设计批准书(TDA)。 凡是按CCAR23/25/27/29/33/35进行审定的航空产品颁发型号合格证。 对初级类航空器(审定最大重量小于1225公斤的小型航空器)和限用类航空器(进行专门作业的航空器,比如农药喷洒,航测,巡查,广告)颁发型号设计批准书。 民用航空器取得了型号合格证就意味这产品的设计符合适航规定。 民用航空器完成型号合格审定后,进入制造环节。 制造环节: 仅依据型号合格证生产:指某种产品已获得型号合格证,但未获得生产许可证(PC)时,型号合格证件(或转让协议书)持有人进行该产品的生产活动。 生产许可审定:局方对已获得民用航空产品型号设计批准并欲重复生产该产品的制造人所进行的资格性审定,以保证该产品符合经批准的型号设计。 民用航空器完成生产后需要进行适航认证,取得适航证。 航空发动机、螺旋桨取得适航批准书。 适航证分标准适航证、特殊适航证。(分类标准是该航空器的型号审定证书) 标准适航证:取得型号合格证或者型号认可证的航空器颁发标准适航证。 特殊适航证:它取得型号设计批准书的航空器及民航总局同意的其他情况,颁发特殊适航证。特殊适航证分为初级类和限用类两类。 特许飞行证:对于没有取得有效适航证的航空器欲从事飞行活动,需要向局方申请特许飞行证。(分两类)

民航机载设备之试验室适航符合性验证试验(MoC4)

民航机载设备地面试验室适航符合性验证试验(MoC4)流程的研究 (中国商飞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中国上海 201210孟益民) 【摘要】本文总结了民用飞机航电系统在地面试验室开展适航符合性验证试验(MoC4)的一般试验流程,详细分析了试验构型的符合性说明方法,从试验件、试验设施、质量体系、试验程序和人员资质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其能够满足符合性所应具备的条件 关键词:MoC4;航电系统;适航;试验流程 作者简介:孟益民(1984.07—),男,湖北黄石人,硕士,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航电系统集成验证。 0 引言 适航符合性验证试验是民用飞机向适航当局表明其对适航条款符合性的重要手段。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的规定,适航符合性验证分为:符合性声明(MoC0)、说明性文件(MoC1)、分析/计算(MoC2)、安全评估(MoC3)、试验室试验(MoC4)、机上地面试验(MoC5)、飞行试验(MoC6)、航空器检查(MoC7)、模拟器试验(MoC8)和设备合格性(MoC9)等十种方法[1]。由于航电系统功能复杂,与飞机各个系统都有交联关系,很难在地面试验室将航电系统独立出来,因此航电系统的适航符合性验证试验一般多在飞机上进行,即采用机上地面试验(MoC5)和飞行试验(MoC6)的方式。然而,航电系统的一些功能如机组告警等需要飞机工作在故障状态才会触发,在飞行试验时验证这些功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上飞行试验本身的成本高昂,目前世界上主要的飞机制造商如美国波音公司、欧洲空中客车公司等越来越多的选择将航电系统的适航符合性验证试验放在地面试验室进行,从而节省大量的飞行小时数,降低制造成本。我国民用飞机的研制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航电系统MoC4试验方面尚无成熟的经验,本文针对航电系统MoC4试验的过程和方法开展了研究。 1MoC4试验流程 1.1 概述 在试验室环境中进行航电系统适航符合性验证试验的流程如图1所示。首先,飞机制造商编制适航符合性验证计划(CP)。具体到航电系统,该计划将航电系统的功能根据ATA 章节进行分解,确定每一个功能项的符合性验证方法。其中,对于注明使用MoC4方法的功能项将在地面试验室对其符合性进行验证。CP需要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之后,对每一次的MoC4试验任务,将编写试验任务书。试验任务书规定了本次试验的内容以及这些内容与CP的追溯关系。承试单位(地面试验室)接到试验任务书后,根据其内容编写试验大纲,试验大纲规定了试验的构型和具体试验程序,并提交给适航当局委任的工程审查代表。工程审查代表根据试验的构型向适航当局委任的制造符合性检查代表提交对本次试验的制造符合性检查请求。制造符合性检查代表将检查由承试单位提供的试验设施的符合性声明,检查完成后,如无问题则对本次试验设施颁发适航批准标签(038表)以及适航符合性检查记录(034表),检查结果将反馈给工程审查代表。在确认本次试验构型中存在的偏离项对试验结果无影响后,工程审查代表将批准并现场目击本次试验。试验结束后,承试单位根据试验结果编写试验报告并提交给工程审查代表批准。

民用航空 适航管理

1.适航,即适航性的简称。源于航海 2.早期适航性的定义(品质):航空器适宜于空中飞行的性质。 3.(简答)上述列举的适航性定义和解释不尽相同,但其共性的几个要点 ①均局限于民用航空器 ②均以在实际飞行中所应具有的安全性为归宿。 ③逐步强调了综合因素 ④强调了适航性是以预期运行环境的航空器使用限制为界定条件的。 ⑤逐步扩展到持续运行的动态因素—维修和使用等。 4.(简答、名词)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定义: 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件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5.(选择、判断、填空)适航性这个词并不是出于理论或学术研究需要,也不是出于设计、制造航空器的需要,而是出于维护公众利益的民用航空立法的需要。 6.适航性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性标准。它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适航性标准与其他标准不同。适航标准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7.各国适行标准中较有影响的是美国的FAR英国的BCAR、欧洲联合航空局的JAR和原苏联的H C。我国主要参考国际上应用较广泛的美国适行标准,结合国情而制定,并作为《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的组成部分。 8.通观各国适航标准,大体有如下共同特点: ①适航标准的法规性。适航标准原本就是为政府管理部门或授权管理部门对航空器安全性进行控制而制定的。 ②适航标准的务实性。 ③适航标准的稳健性。 ④适航标准的平衡性。 9.通过对适航性法规的分析,可以揭示出航空器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能称其是适航的。①是航空器必须始终满足符合其型号设计要求 ②是航空器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10.航空器的使用单位(航空公司)和维修单位(包括所属的各类航空人员——飞行人员、维修人员、检验人员等),要对其使用和维修的航空器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即对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负主要责

民用飞机刹车系统适航符合性考虑

民用飞机刹车系统适航符合性考虑 摘要:本文以某民用运输飞机的刹车系统为例,分析了当前民航运输类飞机标准CCAR25部中刹车系统主要适航条款,提出了刹车系统航条款的符合性说明方法和验证思路。 关键词:刹车系统适航要求符合性 Airworthiness Compliance Consideration of Civil Aircraft Brake System Abstract:Some civil transportation aircraft is taken an example to analysis airworthiness requirements about brake system, which is defined in the current CCAR25 R4. Certification consideration and compliance method of these airworthiness requirements are also described. Key Words:Brake system;Airworthiness requirement;Compliance 飞机刹车系统是飞机起飞着陆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对飞机的安全起降极为重要。民用飞机的特点是安全、舒适、经济、环保,其中安全是第一位的。适航标准是针对民用航空产品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是民用飞机适航审定的基本依据。中国民航总局于2011年11月7日发布了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部的第四次修正版,即CCAR-25-R4,其中25.735条款“刹车”进行了更新,表明局方对刹车提出了新的要求。

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A章总则 第36.1条适用范围和定义 (a) 本规定为以下证书的颁发和更改设定了噪声标准: (1) 亚音速运输类大飞机和亚音速喷气式飞机的型号合格证、补充型号合格证和改装设计批准书的颁发和更改,以及标准适航证的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本规定中“亚音速运输类大飞机和亚音速喷气式飞机”是指最大起飞重量为8618公斤(19000磅)以上的螺旋桨驱动的飞机,和任何类别的亚音速喷气式飞机,但在最大起飞重量下所需起飞滑跑长度不大于610米的喷气式飞机除外。 (2) 螺旋桨小飞机及螺旋桨通勤类飞机的型号合格证、补充型号合格证、型号设计批准书和改装设计批准书的颁发和更改,以及标准适航证和限用类特殊适航证的颁发。本规定第36.1583条所申明的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本规定中“螺旋桨小飞机及螺旋桨通勤类飞机”是指最大起飞重量为8618公斤(19000磅)及其以下的螺旋桨驱动的飞机。 (3) [备用] (4) 直升机的型号合格证、补充型号合格证、型号设计批准书和改装设计批准书的颁发和更改,以及标准适航证和限用类特殊适航证的颁发。仅为农业运行、为喷撒灭火材料或为携带外挂载重而设计的直升机以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b) 申请本规定所指定的适航证的申请人必须表明:除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中适用的条款外,还应符合本规定适用的条款。 (c) 申请声学更改的申请人必须表明:除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中适用的条款外,还应符合本规定第36.7条、第36.9条或第36.11条中适用的条款。

(d) [备用] (e) [备用] (f) 对于运输类大飞机和任何类别的喷气式飞机,就表明符合本规定而言,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 “第一阶段噪声级”指飞越、横侧或进场噪声级大于本规定附件B第B36.5条(b)中规定的第二阶段噪声限制。 (2) “第一阶段飞机”指尚未按照本规定表明符合第二或第三阶段飞机所需达到的飞越、横侧和进场噪声级的飞机。 (3) “第二阶段噪声级”指处于或低于本规定附件B第B36.5条(b)中规定的第二阶段噪声限制,但高于本规定附件B第B36.5条(c)中规定的第三阶段噪声限制的噪声级。 (4) “第二阶段飞机”指已按本规定表明符合本规定附件B第B36.5条(b)中规定的第二阶段的噪声级(包括使用第B36.6条中适用的综合评定条款),而又不符合第三阶段噪声限制要求的飞机。 (5) “第三阶段噪声级”指处于或低于本规定附件B第B36.5条(c)中规定的第三阶段噪声限制的噪声级。 (6) “第三阶段飞机”指已按本规定表明符合本规定附件B第B36.5条(c)中规定的第三阶段噪声级(包括使用第B36.6条中适用的综合评定条款)的飞机。 (7) “亚音速飞机”指最大使用限制速度Mmo不超过马赫数1的飞机。 (8) “超音速飞机”指最大使用限制速度Mmo超过马赫数1的飞机。

民用航空材料适航审定

第45卷 第11期 材料工程Vo1.45 No.n 2017 年 11 月第 139 —142 页Journal of Materials Engineering Nov.2017 pp.139 —142民用航空材料适航审定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of Civil Aviation Materials 沈小明S陈挺2,张迎春2 (1中国民用航空适航审定中心,北京l〇〇l〇2;2中国民用 航空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上海200335) SHEN Xiao-ming1,CHEN Ting2,ZHANG Ying-chun2 (1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Center of CAAC,Beijing100102,China; 2 Shanghai Aircraft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Center of CAAC, Shanghai 200335, China) 摘要:以适航规章研究为基础,结合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的经验,分析适航规章对材料的适航条款,总结出对材料的核 心适航要求是:材料应符合某种材料规范,材料规范保证材料具有设计资料所采用的强度性能和其他性能。分析国内民 用航空材料适航管理方法,提出改进建议:(1)依据CCAR21. 351至371条和CCAR 37的有关规定,对民用航空材料开 展单独适航管理“2)研究并推广基于统计的材料规范制定方法,用于建立能够保证材料具有设计资料所采用的强度性 能和其他性能的材料规范;(3)建立民用航空材料协作机制,基于统计建立民用航空材料设计值手册,降低适航取证成 本。最后给出材料规范建立过程中可采用的统计方法,为材料规范的建立提供了技术方法。 关键词:民用航空;适航审定;材料规范;统计 doi;10. 11868/j.issn.1001-4381. 2017. 001084 中图分类号:V25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381(2017)11-0139-04 Abstract:Based on years of airworthiness regulations research,combined with the experience of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of civil aviation products,the airworthiness requirement to materials for civil aviation products was analyzed.The key airworthiness requirement for materials is that materials should conform to some material specification to ensure their having the strength and other properties adopted in the design data.The shortcomings of domestic airworthiness management methods for civil aviation materials was discussed and three recommendations for improvement were proposed: (1) con-duct individual airworthiness management for civil aviation materials according to CCAR 21. 351 through371 and CCAR37; (2) develop and promote statistical-based material specification developing meth-ods,to establish material specifications which could ensure material having the strength and other properties adopted in the design data;(3) establish a cooperation mechanism for developing material design value data base for civil aviation materials to reduce the cost of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activities.At the end of this paper,statistical methods used for establishing material specifications were discussed. Key words:civil aviation;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material specification;statistics 材料是构成民用航空器的物质基础,材料本身具备 的性能属性以及设计中对材料的合理运用将对民用航 空器的安全产生直接影响。在适航审定领域,适航规章 均对材料直接提出适航要求,以保障民用航空器安全。 近年来,中国民航适航审定工作者基于ARJ 21- 700飞机、C919飞机、蛟龙600飞机等航空产品的新 材料、国产材料适航审定工作,结合对国外飞机产品的 认可适航审定经验,并通过国内外航空器制造商、航空 材料制造商的调查研究,深人思考民用航空器适航规 章关于材料适航要求的内涵,探索国内民用航空材料适航管理的方式。本文解析了材料相关适航条款的核 心要求,展望了可能适用于国内产业现状的民用航空 材料适航管理方式,说明了民用航空材料表明适航符 合性主要的统计学方法。 1民用航空材料的适航规章要求 l.i规章条款 中国民航(CAAC)关于民用航空器的适航规章 CCAR 23,CCAR25,CCAR27,CCAR29 第 603 条款

民用飞机适航审定流程体系研究

民用飞机适航审定流程体系研究 近些年国内民用飞机的研制步伐加快,民用飞机的适航审定体系建设趋于完善,多种新研制机型的适航审定工作陆续开展,通过总结梳理新舟系列飞机的适航审定工作,研究民用飞机的适航流程审定体系,为新研制民机的适航审定工作提供参考。 标签:适航审定;流程;民用飞机 1 适航体系 目前,国际上存在2种比较全面和完善的民用飞机适航体系标准,一是以美国的FAA为主的适航体系,另外一种是以欧洲的EASA为主的民机适航体系。我国当前的民航适航审定体系主要是参照美国FAA的适航标准制定,包含”行政法规”、“适航规章”、“适航管理程序”、“适航咨询通告”以及“适航管理文件”等规章标准。 新研制机型在整个生命周期中,要经历初始适航和持续适航两个阶段。其适航管理涵盖飞机初始概念设计,方案优化更改,制造工艺,试验试飞,市场运行等各个方面。从初始设计到完成试验试飞获得适航审批的这个阶段属于初始适航,当交付用户后的市场运行阶段属于持续适航。飞机的初始适航主要有设计符合性审批和生产符合性审批。其中设计符合性的审批是新研制的飞机按照相应的适航条款进行各种符合性验证并取得该机型的型号合格证TC的过程,或者改进机型按照相应的适航条款进行各种符合性验证并取得该机型的补充型号合格证STC的过程。生产审批指对飞机制造人进行资格审定,以保证该产品的制造符合已批准的设计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PC的过程。 2 适航审定过程 飞机研制的过程较长,一般要经历10多年时间,而在这漫长的研制过程中,飞机的适航审定部门是在全程介入审核的。民机适航审定的主要工作流程见图1。 (1)概念设计阶段。从新型号的研制初期概念設计开始,飞机研制单位就要和适航审定当局就当前的初始设计进行沟通、熟悉和合作。包括型号合格审定过程的宣贯,安全保障合作计划(PSP)的签署或修订,审定适用规章的指导,潜在审定项目的熟悉,审定计划的讨论,设计保证体系的初步评估等。 (2)要求确认阶段。随着设计的深入,研制人要针对适航审定条款的内容进行优化设计,提交型号合格证的申请,局方要决策是否受理申请,以及首次TCB会议前的准备,召开首次TCB会议,编制合格审定项目计划,按需编制专项合格审定计划草案,专用条件、等效安全和豁免的审批,召开中间TCB会议直至确定审定基础。

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

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 CAAC:中国民航(=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飞机类别(CCAR2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 (a)正常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用于非特技飞行的飞机。非特技飞行包括: (1)正常飞行中遇到的任何机动; (2)失速(不包括尾冲失速); (3)坡度不大于60°的缓8字飞行、急上升转弯和急转弯。 (b)实用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用于有限特技飞行的飞机。按实用类审定合格的飞机,可作本条(a)中的任何飞行动作和有限特技飞行动作。有限特技飞行包括: (1)尾旋(如果对特定型号的飞机已批准作尾旋); (2)坡度大于60°但不大于90°的缓8字飞行、急上升转弯和急转弯。 (c)特技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除了由于所要求的飞行试验结果表明是必要的限制以外,在使用中不加限制的飞机。 (d)通勤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1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8618公斤(19000磅)或以下,用于本条(a)所述非特技飞行的螺旋桨驱动的多发动机飞机。通勤类飞机的运行,是指正常飞行所能遇到的任何机动,失速(不包括尾冲失速)和坡度不大于60°的急转弯。 飞机类别飞行限制座位设置最大审定起飞重量发动机 正常类非特技9座及以下5,700Kg或以下单发或多发实用类有限特技 特技类不加限制

CCAR-36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第 36 部 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A章总则 第36.1条适用范围和定义 第36.2条特别追溯要求 第36.3条对适航要求的相容性 第36.5条本规定的限制 第36.6条引用文件 第36.7条声学更改:运输类大型飞机及涡轮喷气式飞机 第36.9条声学更改:螺旋桨小飞机和螺旋桨通勤类飞机 第36.11条声学更改:直升机 B章运输类大型飞机及涡轮喷气式飞机的噪声测量及评定 第36.101条噪声测量 第36.103条噪声评定 C章亚音速运输类大型飞机和亚音速涡轮喷气式飞机的噪声限制第36.201条噪声限制 [D章超音速运输机的噪声限制备用] [E章备用] F章螺旋桨小飞机和螺旋桨通勤类飞机 第36.501条噪声限制 [G章备用] H章直升机 第36.801条噪声测量 第36.803条噪声评定和计算 第36.805条噪声限制 [I~N章备用]

O章使用限制和资料 第36.1501条程序、噪声级和其他资料 第36.1581条手册、标记和标牌 第36.1583条不必符合噪声限制的农业和灭火用飞机 附件 附件A B章对运输类和涡轮喷气式飞机的噪声测量要求 附件B B章对运输类和涡轮喷气式飞机的噪声评定要求 附件C C章对运输类和涡轮喷气式飞机的噪声级要求 [附件D、E备用] 附件 F F章对螺旋桨小飞机和螺旋桨通勤类飞机噪声审定试验的飞越噪声要求(1988年11月17日以前) 附件G F章对螺旋桨小飞机和螺旋桨通勤类飞机噪声审定试验的起飞噪声要求(1988年11月17日或其后) 附件H H章对直升机的噪声审定要求 [附件I 备用] 附件J H章对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不大于2730公斤(6,000磅)直升机噪声审定试验的替代程序 A章总则 第36.1条适用范围和定义 (a)本规定为以下证书的颁发和更改设定了噪声标准: (1) 亚音速运输类大型飞机和亚音速涡轮喷气式飞机的型号合格证、补充型号合格证、型号认可证、补充型号认可证的颁发和更改,以及标准适航证的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亚音速运输类大型飞机和亚音速涡轮喷气式飞机是指最大起飞重量为8618公斤(19000磅)以上的螺旋桨驱动的飞机,和任何类别的亚音速涡轮喷气式飞机,但在最大起飞重量下所需起飞滑跑长度不大于610米的涡轮喷气式飞机除外。 (2)螺旋桨小飞机及螺旋桨通勤类飞机的型号合格证、补充型号合格证、型号认可证、补充型号认可证、型号设计批准书(以下统称型号证件)的颁发和更改,以及标准适航证和限制适航证的颁发。本规定第36.1583条所申明的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螺旋桨小飞机及螺旋桨通勤类飞机是指最大起飞重量为8618公斤(19000磅)及其以下的螺旋桨驱动的飞机。 [ (3)备用] (4)直升机的型号合格证、补充型号合格证、型号认可证、补充型号认可证、型号批准书的颁发和更改(以下简称为型号证件),以及标准适航证和限制适航证的颁发。仅为农业运行、为喷撒灭火材料或为携带外挂载重而设计的直升机以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知识点

适航管理主要内容 第一章 1、适航性、适航标准、适航管理、初始适航、持续适航定义; 2、适航标准的特点及含义; 3、适航性责任; 4、适航管理的宗旨; 5、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6、适航管理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中的作用; 第二章 1、适航管理结构体系及各层管理单位; 2、各地区管理局适航处、各适航审定中心的主要职责; 第三章 1、适航管理立法的必要性; 2、适航管理立法的基本原则; 3、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体系的构成及各层主要的法律法规; 4、适航管理相关法规具体针对的内容; 5、适航指令、适航管理程序、咨询通告定义及编号方法; 6、与初始适航、维修、运行相关的法规; 第四章 1、航空器从事国际国内飞行必须携带的证件; 2、国籍登记标志的相关规定; 3、挂旗航空公司的定义; 第五章 1、适航管理各证件的颁发对象、有效期和转让性; 2、生产许可证的申请资格及持有人权利;PC编号; 3、适航证类别及颁发对象;适航证的重新签发; 4、特许飞行证分类及颁发对象; 第六章 1、初始适航管理中适航部门的基本责任; 2、专用条件、适航标准的豁免或等效安全措施的定义; 3、型号设计更改的分类; 4、对型号设计“大改”的批准形式; 5、生产许可证可获得的适航批准; 6、对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审定批准方式;PMA不适用的条件;PMA,CTSOA 的区别; 7、航空产品的分类,各类航空产品用于国内或出口时应颁发的适航证件; 8、如何保持合格证的完整性:适航指令,使用困难报告; 第七章 1、持续适航管理的三要素; 2、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要求:航空器运营人对航空器适航性的责任;运行规章适用的条件;公共航空运营人维修系统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维修记录的要求;ETOPS定义及类别;二类仪表近进分类;民用航空器的年检制度;适航证的签署; 3、维修单位的分类;维修单位通过合格审定需具备的条件;维修放行证明类别;等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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