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导师考核细则-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导师考核方案

导师考核方案背景介绍:导师在大学教育系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教学质量和指导能力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术成就和职业未来。
因此,为了确保导师的素质和教学水平,许多大学都实行了导师考核制度。
本文将介绍一种导师考核方案,旨在提高导师的教学质量和指导能力。
一、考核目的导师考核的目的是确保导师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指导能力,能够有效地指导学生完成学术研究和发展。
通过考核,可以激励导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质量和指导水平,推动学校教育的进步。
二、考核内容1. 教学能力评估导师的教学能力是导师考核的核心内容之一。
考核机构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对导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估,如教学观摩、听课评估、学生评价等。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材使用、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作为导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参考依据。
2. 指导能力评估导师的指导能力是导师考核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评估导师的指导能力可以通过查看导师的指导记录、与学生的面谈、学生对导师指导的评价等方式进行。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对学生研究计划的制定、对学生学术论文的指导、对学生职业规划的指导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有助于发现导师在指导过程中的优势和不足,为导师提供改进的方向。
3. 学术成果评估学术成果是导师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考核内容之一。
评估导师的学术成果可以通过查看导师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方式进行。
同时,还可以考察导师指导的学生的学术成果,如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学术成果评估的结果将有助于了解导师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水平和对学生学术发展的指导能力。
三、考核程序1. 考核评估组成员的确定考核评估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并应包括学校教务处、学院领导等相关部门的代表。
考核评估组成员应具备公正客观的评价能力。
2. 考核材料的提交导师在考核前应向考核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记录、学术成果等。
同时,考核机构还可以要求导师提供学生的评价材料、职业发展计划等。
职业中专教研组考核评分标准教研组考核方案

职业中专教研组考核评分标准教研组考核方案一转眼,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让我对这个行业有了更深的理解,今天我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职业中专教研组考核评分标准教研组考核方案”。
1.考核目的我们得明确教研组考核的目的,这不仅仅是评价老师们的教学水平,更是为了推动教学质量的提升,促进教育教学的改革。
所以,我们的考核要全面、客观、公正。
2.考核对象教研组的全体成员,包括专兼职教师、教学辅助人员等,都是我们的考核对象。
3.考核内容(1)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考核的核心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成果三个方面。
课堂教学:主要通过听课、评课、学生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价。
老师们的教学方法、教学态度、课堂管理等方面都会被纳入考核。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等教学环节,考察老师们是否能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教学成果:主要看老师们所教学生的成绩、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
(2)教研活动教研活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我们要看老师们参与教研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及教研成果的转化情况。
(3)师德师风师德师风是教师的基本素质,我们要严格把关。
这包括教师的教育情怀、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4.考核标准(1)教学质量课堂教学: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实践教学: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教学成果: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2)教研活动积极参与、较为积极参与、一般、较少参与、不参与五个等级。
(3)师德师风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5.考核方法(1)教学质量采用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量化考核主要包括听课、评课、学生评价等,定性评价主要包括教学成果、教学效果等。
(2)教研活动采用问卷调查、教研活动记录、教研成果展示等方式进行。
(3)师德师风采用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师德师风报告会等方式进行。
6.考核结果处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导师评选细则范文

导师评选细则范文导师在学生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仅是学生的知识传授者,更是学生的引路人。
为了表彰那些优秀的导师,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导师评选细则。
一、评选目的和原则评选目的:通过评选优秀导师,树立典型,推动全员导师队伍建设。
评选原则:公正、公平、公开。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1.导师必须是本校正式在职的教职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有5年以上的导师工作经验。
2.导师须持续有良好的导师业绩,包括指导学生完成高水平科研项目、参与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等。
3.导师在学生中的声誉良好,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得到学生的认可和赞誉。
4.导师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与科研活动,有较高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
5.导师在学术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并且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如发表高水平的论文、参与获奖项目等。
三、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学生、教师及校领导可以向评选委员会提名导师候选人,每人最多可提名2名导师。
提名需说明导师在各项条件和要求上的优势和突出表现,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评选宣传: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学生校内网上公布初选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宣传推介,鼓励学生和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4.答辩评审:对进入评选候选名单的导师,评选委员会组织答辩,要求候选人全面展示自己在导师工作中的优秀表现和成果,回答评委提问。
5.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根据导师的材料、答辩质询和学生评价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导师名单。
6.颁奖公示:评选委员会公示获奖导师名单,并颁发相应的导师荣誉证书和奖励。
四、评选效益1.表彰获奖导师的辛勤付出,激励其保持良好的导师风范,并为其他导师树立榜样。
2.通过评选活动,促进学校导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全员导师的导师工作水平。
3.增强学生对导师的关注和参与度,提高学生对导师工作的评价和反馈,促进导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五、评选监督和投诉处理1.评选过程中设立监督委员会,对评选活动的程序和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评选公正、公平、公开。
2024年中专教师业务考核细则

2024年中专教师业务考核细则
1. 资格要求:明确中专教师应具备的相关学历、教育背景和教学经验要求。
2. 任教能力:包括课堂教学、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运用等方面的评估标准和要求。
3. 学科知识和能力:考核教师在所任教学科中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以及能否有效传授给学生的能力。
4. 教育思想与教育教学改革理解:考核教师对教育思想和教育改革的理解程度,以及能否将其融入教学实践中。
5. 课程开发与教学设计:考核教师的课程设计能力、教学资源开发能力以及教学评估与反馈能力。
6. 学生辅导与评价:考核教师在学生辅导和评价方面的能力,包括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和发展需求的了解,以及对学生成绩和成长的评价和建议。
7. 师德师风: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师德操守和师风建设情况,包括教学纪律、师生关系、集体协作等。
8. 参与教育研究和教师专业成长:考核教师在教育研究和教师专业成长方面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猜测和常见情况,具体的中专教师业务考核细则可能因地区、学校和教育部门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建议您查询最新的相关文件或与相关部门直接咨询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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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导师考核标准

学校全员育人导师制考核标准
一.月考核;
1.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本(40分):一周填写一次,缺一周扣10分。
每一周评分标准:
1)、反思评价3分。
2)、个人反思3分。
3)、导师评语4分。
2.教师与学生交流记录(40分):一月每生交流至少一次,缺一次扣4分。
3.导师学情会商工作纪要(10分):一月至少一次,根据质量酌情给分。
4.教师家长沟通交流记录(10分):一月至少一人次,根据质量酌情给分。
二.学期考核
1.受导学生辅导计划(20分):酌情给分。
2.受导学生个案分析表(30分):缺一人扣2分。
3.导师总结或育人故事(30分):酌情给分。
4.六类学生家访(20分):每学期至少一次。
实习指导教师考核标准

实习指导教师考核标准实习指导教师是指导学生在实习期间进行实际操作和实践的重要角色。
他们不仅要积极配合学校和企业的安排,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还要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实习指导教师考核标准:1. 指导能力: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指导和培训。
他们应能耐心地解答学生的问题,帮助他们克服实习过程中的困难,并能够积极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反馈。
2. 沟通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是实习指导教师的基本素质。
他们应能与学生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学生的实习需求和问题,并及时给予解答和帮助。
与此同时,他们还应主动与实习单位和学校进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的实习情况和问题。
3. 评估能力:实习指导教师需要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他们应根据学生的实习任务和目标,全面了解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评估结果应准确、公正,并能够为学生提供进一步的改进和提升建议。
4. 懂得引导: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较强的引导能力,能够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的目标和方向,设计合理的实习计划,并给予学生定期的指导和反馈。
他们应能理解学生的需求,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引导和建议。
5. 学习态度:实习指导教师应保持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水平。
他们应能及时了解和掌握行业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并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和发展。
总之,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的考核标准主要包括指导能力、沟通能力、评估能力、引导能力和学习态度等方面。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满意度评估,可以全面了解实习指导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并为学校改进实习教学提供参考和依据。
质量考核细则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质量考核细则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质量考核
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主要包括以下细则:
1. 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对督导人员完成的各项任务进行考核,包括定期检查班级教学
情况、指导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组织教学培训等。
2. 督导报告质量考核:对督导人员提交的督导报告进行质量评估,包括报告的逻辑性、条理性、准确性以及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方案的针对性。
3. 督导反馈质量考核:对督导人员的督导反馈质量进行考核,包括反馈的及时性、准
确性以及对问题的深入思考和探究,以及解决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教学改革推动情况考核:对督导人员推动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的情况进行考核,包括
推动教师参与教学研讨、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等。
5. 教学培训组织情况考核:对督导人员组织的教学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培训的内
容和形式的合理性、培训的实效性和参与度、培训评价的科学性等。
6. 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结果考核:对督导人员所督导班级的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进行
考核,包括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对评价结果的解读和改进措施的制定。
考核结果的评定一般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考核细则的具体规定,给予
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等不同等级的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对督导人员进行奖
惩和激励,以提高督导工作的质量。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不断
改进和完善考核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评学实施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评学实施办法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评学实施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包括全校教师,不分学院、专业和岗位,评选对象应为职业技术学院在校任教的教师。
2. 评选标准:评选标准应包括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综合考评。
评定的依据包括个人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学改革成果等。
3. 评选程序:评选程序包括提名、初评、复评和公示等环节。
提名环节通过学院、部门或个人提名的方式收集候选教师名单。
初评环节由评审委员会对候选教师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复评名单。
复评环节由评审委员会对候选教师进行深入评估,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评选结果应经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应由学校组织,包括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教学改革与发展中心、各学院等部门的专家和教师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
5. 奖励与激励: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应给予相应的奖励与激励措施,如发放奖金、荣誉称号、晋升岗位、参与培训与交流等。
同时,评选结果应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审等重要环节,对教师的职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以上是对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评学实施办法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办法还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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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师专〔2017〕53号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调整
采购与招投标组织管理机构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教育研究院、附属小学、幼儿园:因学校人事变动,为加强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组织管理机构:
一、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简称“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荣生林治良
副组长:陈新张昌勋黄耀荣张兰
成员:林明华潘隹林旻洪书源黄鹤良
董志强林思钦李闽高洁江鸿
吴敏
二、采购与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工作机构
招标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采购与招投
标监督小组,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下设两个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
(一)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简称“招标办”)
主任:黄耀荣
副主任:黄鹤良
成员:蒋济和马晓宁唐萍熊斌
(二)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监督小组(简称“招标监督小组)组长:陈新
副组长:潘隹
成员:舒畅党风廉政监督员
(三)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简称“招标工作小组”)
1.工程及服务类招标工作小组(包括基建、维修、办公物资采购、物业食堂超市管理等项目)
组长:黄鹤良
副组长:蒋济和马晓宁
成员:林榕徐叶舟郑尚标林晶孙少维
2.设备采购类招标工作小组(包括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图书、电子产品等采购项目)
组长:林旻
副组长:林思钦李闽
成员:林德力项目申报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附件:采购与招投标组织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4月24日
附件:
采购与招投标组织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一、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简称“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招标管理领导小组是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重大事项。
其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的采购与招标工作。
2.领导学校的各类项目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审定学校采购招投标工作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项规章制度。
3.批准学校重大项目的招标方式和评标原则;审定重要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
4.审定本应采购招投标而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采购、招投标项目所采用的方式。
5.审定学校“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审批重要项目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委员会人员的组成。
6.学校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审定的事项。
二、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简称“招标办”)主要职责
招标办是学校招标管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其主要职责:
1.依照有关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协调学院有关部门、系(部)实施各项采购与招标工作;负责做好按规
定应由政府集中采购与招标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相关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在招标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对学校各类项目的采购与招投标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制定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的实施细则以及工作程序;拟定学校项目采购与招标工作计划及采购项目资金配比,并根据其计划组织实施。
3.接受招标工作小组的采购与招标申请,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后确定采购与招标相关方式。
4.组织采购与招投标项目协调会,负责制定采购与招投标方案,报批后,负责指导招标工作小组按规定程序具体实施。
5.指导协助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工作小组初审投标人资格、投标申请,在开标前接收和完好地保管投标文件。
6.协助学校招标监督小组监督、检查各项目采购与招标工作执行落实行政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
7.组织项目采购招标或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做好采购与招投标信息发布、标书发放、标前答疑、踏勘现场、开标、评标、定标等采购与招标过程中的相关具体工作。
8.抽取项目评标专家,组织评标专家参加评标。
9.参加投标文件技术澄清会、图审会及评标会,协助专业招标代理机构回答评标专家提出的技术问题。
10.负责招标项目样品的验收、封存及管理。
11.协助合同的谈判、审核和签订工作,负责督促招标工作
小组对项目合同的执行,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督以及采购与招投标过程中企业承诺兑现情况进行检查。
12.督促申报项目负责部门做好资产验收、入库登记等工作。
13.负责采购与招投标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14.负责建立并逐步扩充“潜在投标人信息库”、“评标或评审专家库”,对评标专家或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审查。
并根据投标人及评标、评审专家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15.完成学校招标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监督小组(简称“招标监督小组)主要职责
招标监督小组是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机构,负责对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其职责:
1.制定采购与招投标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
2.参加并监督采购与招投标项目论证会、预备会;监督采购与招标方式和确定。
3.审核招标办草拟的采购与招标方案及向社会发布采购与招投标信息办法等其他相关采购与招投标资料。
4.参与审核采购、招标文件。
5.对发标、开标、评标、定标等采购与招投标全过程的执法、执纪进行监督。
6.负责监督各项目采购与招投标工作执行落实行政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特别对招标文件制定、合同洽谈、签订
及执行、验收、结算等重要环节进行审核与监督。
7.对招标办建立专家库和抽取项目评标、评审专家进行监督,对评估专家的廉洁公正进行综合评估。
8.受理采购与招投标工作中的各种举报,对采购与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
9.对采购与招投标中由于不规范行为所形成的结果行使否决权。
10.完成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简称“招标工作小组”)
招标工作小组是学校采购与招投标项目的承办机构,具体负责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技术性事项,其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省、市、学院有关采购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并做好年度采购招标工作总结。
2.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3.负责项目的立项和资金落实。
根据项目的使用需求和建设进程,组织项目考察、市场询价、技术与商务谈判等可行性论证工作。
4.向招标办提出项目采购与招标申请。
5.提供项目的所需设备或材料的数量、规格及技术指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6.负责采购、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起草工作。
7.参加采购与招投标项目协调会、论证会等。
8.参加标前答疑会、现场勘察工作,负责项目技术释疑。
9.选派代表参与相关项目的评标工作。
10.负责基建修缮项目施工图设计、组织会审、造价咨询、施工技术交底。
11.组织项目合同的洽谈、负责合同的审查、会签及合同的履行,对项目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落实采购与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或供货人的承诺兑现。
12.负责处理维保事项,向校验收小组提出项目验收的申请,并督促做好资产的入库登记工作。
13.负责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14.指导各部门、系部的零星采购工作。
15.完成学校招标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