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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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工人和外来劳动力等。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按照本制度要求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聘请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安全教育培训师,提供合格的安全教育培训服务。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知识;2.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和工序;3.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4. 煤矿应急处理和逃生自救方法;5. 安全事故防范和报警机制;6. 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7. 高风险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8.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9. 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根据员工的不同职责和工种进行区分,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形式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以下形式:1. 课堂教学:通过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师进行面对面的教学;2. 现场演练:通过实地演练,模拟煤矿事故场景,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3. 培训视频:制作和播放安全教育培训视频,让员工随时随地学习;4. 网络培训:建立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平台,提供在线学习和考试。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与权限。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监测和改进。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督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煤矿企业所有。

若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应当及时向煤矿企业反馈。

煤矿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煤矿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 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3. 培训与考核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4. 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分类实施的原则。

三、培训对象1.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特种作业人员。

3. 一般作业人员。

4. 新入职员工。

四、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

2.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4.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5. 应急救援知识。

6. 心理健康知识。

五、培训方式1. 内部培训:由矿内部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外部专家进行授课。

2. 外部培训:选派职工参加上级部门或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3. 在岗培训:结合岗位实际,进行操作技能培训。

4. 网络培训:利用网络资源,开展在线学习。

六、培训要求1. 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24学时的培训。

2. 特种作业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

3. 一般作业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4. 新入职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

5.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培训管理1. 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职工培训情况。

2. 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

3. 对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 对培训工作不力、安全事故频发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我矿安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7.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第三章 培训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 我矿设立安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 安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技术培训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第七条 安全技术培训办公室职责:
1. 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2. 负责安全技术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第四章 培训考核与奖惩
第十条 安全技术培训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理能力等。
第十一条 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考核合格的职工,颁发安全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 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对违反安全技术培训规定、考核不合格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职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负责安全技术培训教材的编制和选用;
4. 负责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证书发放;
5. 负责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安全技术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 培训内容
第四条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
3.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技能和操作规程;
4. 煤矿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5. 煤矿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知识;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制度适用于矿属所有单位(科室、区队)的全部职工。

第三条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长期化、科学化。

第四条按照上级有关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明确培训目标要求。

各基层单位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培训制度制定,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五条对员工的日常培训内容,应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工种、岗位应知应会,特殊工种及关键岗位“手指口述”“岗位描述”“个人素质提升”等煤矿安全常识。

第六条矿劳资科、安检科、机电科、生产科等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矿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有关培训职责第十一条为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生产业务科室、区队主管为成员的员工2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组织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劳资科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三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

第十四条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培训中心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技能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并根据各单位培训需求,协调、实施各项培训计划。

第十六条培训中心、劳资科、安检科按照相关培训要求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的培训工作,在全矿范围内强力推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法。

第十七条矿各职能业务科室负责对对应区队的安全培训活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业务技术指导、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为加大煤矿工人安全培训力度,必须大力开展以科室、区队为单位的现场培训和岗位技能应知应会、“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等安全常识培训。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矿级负责人的培训企业法人代表及厂、矿长、副矿长,都必须轮流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并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矿长安全资格证方能任职。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行政管理干部,他们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力量。

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工作中以身作则。

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安全素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____次。

三、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教育与培训特种作业是由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选厂的作业,非煤矿山包括矿工种“爆破员、通风工、信号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井泵工、主扇风机操作工、主提升操作工、运输机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查工和矿内机动车司机等。

1、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后,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本工作的操作学习。

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一般每年考核复审一次)。

对电气焊、电工、起重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矿考核管理细则》贯彻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经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证者,必须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期限复审,否则应立即停止操作四、新进矿工人的安全培训1、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监护下工作满____个月,然后经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选厂2、新进露天矿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煤矿全员培训管理制度

煤矿全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煤矿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和外资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全员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全面培训,重点突出;3. 职业技能培训与岗位适应性培训相结合;4. 突出实效,注重培训质量。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煤矿全员培训内容包括: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2.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3.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知识;4. 煤矿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5. 煤矿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6. 职业技能培训;7. 岗位适应性培训。

第五条培训内容应结合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岗位需求,确保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三章培训对象第六条煤矿全员培训对象包括:1. 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 煤矿生产一线从业人员;3.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4. 煤矿新进员工;5. 煤矿在岗员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培训组织与管理第八条煤矿企业应设立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全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九条培训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全员培训计划;2. 组织培训师资队伍建设;3. 组织培训课程开发;4. 实施培训工作;5. 培训效果评估;6. 培训档案管理。

第十条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方式等。

第十一条培训师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能力;3.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五章培训实施与考核第十二条培训实施应遵循以下程序:1. 培训需求分析;2. 培训计划制定;3. 培训师资选聘;4. 培训组织实施;5. 培训效果评估。

第十三条培训考核应包括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两部分,考核成绩应作为员工任职、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选煤厂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四篇)

选煤厂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四篇)

选煤厂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降低事故风险。

-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厂所有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 资源投入- 煤矿厂应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支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煤矿厂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职工的实际需求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更新。

-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和培训负责人等信息。

4. 培训内容-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涵盖基础安全知识、应急处理技能、作业安全规范、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

- 培训内容应根据职工的岗位和特殊需求进行定制化。

5. 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通过课堂培训、现场演练、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

- 培训形式应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6. 培训负责人- 煤矿厂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经验和知识。

7. 培训评估与记录- 对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应进行评估,评估包括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满意度评估。

- 煤矿厂应建立培训记录,记录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数等信息。

8. 奖惩措施- 煤矿厂应建立奖惩机制,对参与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给予奖励,同时对拒绝参与或未能达到培训要求的职工进行处罚。

9. 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与验收- 煤矿厂应定期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实施。

- 煤矿厂应及时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培训进行整改和改进。

10. 修订与发布- 本制度的修订应由煤矿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及时通知职工知晓。

- 修订后的制度应重新发布,并替换原有的版本。

选煤厂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二)一、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中所有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工人、技术人员等。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____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

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

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____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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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

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12、对品学兼优的学员,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对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相关证书。

第二节教学管理制度1、各教师进行的教研活动,要由各教师亲自填写有关统计表,并及时交有关人员保存。

2、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各项公开教学所进行的听课活动(包括领导),都要有听课人听课笔记。

听课结束,由培训中心主任交有关人员负责保管。

3、对教师各课教案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各班点名册,由各班班主任按期领交,并汇总填表存档保管。

5、各工作项目的资料,按项目建档管理,根据资料的性质做好长期保存或定期保存。

第三节培训教师管理制度一、调课与代课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无正当理由不准调课、调教师。

2、教师如因病或者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要提前一天报安培中心。

二、备课1、教师应在上课前一周备好课。

2、教师备课必须做到:(1)钻研教学大纲,弄清教学目的与要求,注重教学效果,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

(2)钻研教材,确定重点和难点,把握好深浅程度和详略尺度。

了解学员的知识基础和思想情况,使教学具有针对性。

(3)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注意运用多种直观教学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4)教师在备好课的基础上要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填写教案。

(5)教案以两课时为单位,内容包括:授课时间、班别、课题、教学内容等项目。

三、上课1、目的明确:课堂活动紧密围绕教学目的,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抓好关键。

2、内容正确:讲授内容要科学准确,注意知识间的联系和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3、方法得当: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要结合成人的特点,并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增加吸引力。

4、语言清晰:讲课要通俗、生动,要讲普通话,声音宏亮,速度适中,富于表现力。

5、组织教学有序:课堂讲程要由计划性,讲解、演示、板书安排妥当,课堂气氛始终既活跃协调又严肃认真。

第四节课堂管理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课堂规则1、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大纲和培训对象,认真写好教案,备好课,讲好课,做好上课一切准备。

2、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连续讲课,不提前下课。

3、教师热情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善于同学员沟通与交流,及时解答学员的问题。

4、教师要维持好课堂纪律,做到严而不死,或而不乱。

5、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衣冠整洁,言传身教,举止大方。

6、教师要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安培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五节学员考核管理制度1、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学员。

2、各单位要按计划,按要求准时派送培训对象,不准冒名顶替培训,不准重复培训,查出者除取消个人培训资格外,还将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和安全考核扣分。

3、学员考核分培训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两项成绩均合格者,统一颁发或审验《操作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

4、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并扣本矿安全考核分2分。

5、端正培训态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知识,完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6、学员培训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必须经有关单位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批准方可。

请假时间超过培训课时数20%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7、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培训期间饮酒,违者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培训资格。

8、尊敬老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9、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10、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和鉴定,不合格者继续参加下期培训。

补训期间单位停发本人工资奖金,费用由学员自己承担。

第六节学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一、考试与计分1、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结业考试。

2、结业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经有关部门统一命题,监考、阅卷。

3、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

二、成绩考核1、学员培训考核分理论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

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视为培训不合格。

2、理论考试以100分为基础,等于或大于60分为合格,否则均不合格。

3、学员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及旷课半天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

4、学员培训期间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三、成绩评定及补考1、理论考试及日常考核以及实习考核均合格者,由相关部门统一发放或审核安全工作资格证书。

2、对考试不合格者补考参加下期同类培训的考试,补考不合格者自费参加同类培训,否则建议调离原岗位工种。

第七节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一、培训学员报到1、学员报到时需执安全培训中心名单及证明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2、到本工种班级登记,进行考勤注册。

3、新学员报到须及时领取并正确填写《学员登记表》,并上交所需照片。

二、培训、复训和取消培训资格1、初训学员必须按照学员报到细则进行注册。

2、学员复训必须持有效证件(操作资格证、安全资格证),方可参加培训。

3、为避免学员重复培训,一人多证的情况发生,学员报到进行注册后,班主任及时调阅档案,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应劝其退本次培训班。

4、学员应违纪取消培训资格者,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报上级领导并反馈至该矿安全教育室。

三、培训结束1、培训结束后,班主任应及时将培训成绩及发证登记表反馈至学员单位。

2、班主任收回《学员登记表》,并及时对该学员进行培训鉴定。

3、学员成绩判出后班主任应及时填写成绩表、验证表,并为合格学员办理相应证件。

4、培训工作结束后,班主任应将学员登记表、跟踪调查卡、成绩表等交至档案室存档。

第八节学员考勤制度1、学员自习、实习等活动均由班主任进行认真、准确考勤。

2、学员因特殊情况请假时须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下不准补假或捎假,请假期满返校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员请假半天者班主任批准即可,两天以内经培训中心领导批准,超过三天以上者,本单位领导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领导批准方可。

4、预备铃响后班主任点名,上课铃响后15分钟之内进入教室为迟到,超过15分钟进入教室为旷课:下课铃响前15分钟离开教室者为早退,离开教室超过15分钟为旷课,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迟到一次罚款10元。

5、学员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超过半天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第九节培训学员跟踪调查制度1、学员复训结束后,班主任要及时发放《学员跟踪调查卡》2、《学员跟踪调查卡》经学员认真填写后,并交本人所在科队,由所在科队负责人填写调查内容,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交至安全培训中心。

3、《培训学员跟踪调查卡》在培训结束两周后,各单位负责反馈至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4、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对反馈回的情况进行总结,将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归类存档,并用于完善今后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节教室管理制度1、教室由专业人员对教室进行全面管理。

2、教室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有利于教学为原则,对所有设备实行定置管理摆放整齐。

3、使用教室原则上应按《安培中心现场教学安排表》进行,临时使用时需提前向分管员提出申请,由培训中心统一安排,持“实验通知单”向管理人员联系使用。

4、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进行娱乐活动。

5、学员进入教室,按要求就坐,课程结束后,要有秩序的离开教室。

6、管理人员还做需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责任心,发现各种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电教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保证教学任务落实。

(2)对每次教学进行认真登记,并记录设备、仪器使用情况。

(3)定时清扫室内环境,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第十一节学员管理制度1、培训班按组班方式编制。

2、培训学员应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脱课,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遵守课堂纪律、不交头接耳,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严禁在教室内抽烟,严禁酒后上课。

5、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不乱吐、乱画。

6、全体学生都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二节学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1、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学员。

2、凡参加培训学员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不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课,如返现其中依次,每次扣10元。

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处理。

培训期间设点名册,出勤情况统一报所在单位,严禁旷课,旷课者取消培训资格。

3、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需经本单位(部门)同意,培训中心班主任及领导批准方向。

学员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4、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酒后上课,如违犯者,劝其离开教学区,并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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