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探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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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探技术要求

钻探技术要求

钻探技术要求钻探技术质量要求一、钻探目的及任务钻探是铁路工程钻探的基本手段,其成果是进行工程地质评价和设计、施工的基础资料,钻探质量的高低对整个地质勘察的质量起决定性作用。

钻探目的主要是为了确定场地的地层结构、土壤类别、分层厚度、均匀性,下伏软弱地层和坚硬地层的分布,查明地下水埋藏深度,并在孔内进行采取原装或扰动试样及原位测试。

为工程设计提供准确可靠的的工程地质基础资料。

二、钻探执行的规范钻探的操作工艺、技术要求及设备配置应执行以下规范及规程:《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1)、《铁路工程岩土分类标准》(TB 10077 -2001)、《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范》(TB10038-2001)、《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98)、《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铁路工程地质原位测试规程》(TB10041-2003)、《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041-2003)及《关于加强铁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4]644号)和《关于开展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434号)文。

三、钻探设备及测试设备的要求1、本次钻探设备根据现场地形环境条件、地层特点及钻探技术要求,可采用汽车钻及100型以上台钻。

2、按有关规范、任务书要求及施工工艺等需要配置钻具及其他机具。

3、标贯试验设备:标准贯入器靴刃口应保持完好,无损坏和变形;探杆采用φ42钻杆,钻杆弯曲度应小于0.1%;穿心锤质量为63.5kg的钢锤,外径不宜小于200mm,锤的质量误差应不大于0.5kg并应有自动落锤装置,钢锤落距(76±2)cm;锤垫外径100~140mm 并附有导向杆,锤垫和导向杆质量之和不宜大于30kg。

4、动探采用重型动力触探设备;探杆每米质量不宜大于7.5kg,探杆接头外径应与探杆外径相同;锤座直径应小于锤径1/2,并大于100mm;导杆长度应满足重锤落距的要求,锤座和导杆总质量为20~25kg。

工程地质勘察钻孔钻探技术要求

工程地质勘察钻孔钻探技术要求

工程地质勘察钻孔钻探技术要求
1.法规技术要求
(1)机械设备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钻孔施工应符合《建筑工地安全技术规范》,《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地震防灾减灾技术规范》等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2.施工条件要求
(1)施工地点应选在室外,以便有足够的自然条件确保施工质量。

(2)施工地点应设有充足的施工设备,包括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

(3)应根据地质条件对钻孔施工进行有效的把控,确保钻孔施工的平稳、准确、安全。

(4)应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施工质量控制制度,按照规定加强施工技术的监督管理。

3.施工准备
(1)活动前应对钻孔施工进行充分的准备,包括:资料收集、材料准备、施工技术对比、仪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

(2)施工前应对钻孔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布置,保证钻孔施工可以顺利进行,确保安全。

(3)施工前应检查钻孔施工设备,确保钻孔施工设备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钻探技术要求

钻探技术要求

钻探技术要求
钻孔质量按煤炭地质勘查钻孔工程质量标准(MT/T1042-2007)质量要求如下:
1、孔径要求:钻孔直径≥98mm。

2、岩煤芯采取:
①岩煤芯直径≥60mm,要求全孔取芯。

见煤前后应尽量控制进尺,提高采取率。

②煤芯长度采取率不低于75%,重量采取率不低于60%;岩煤芯按上下顺序摆放整齐,要求煤层结构清楚,煤芯不污染,不磨烧变质,不混入杂物。

③煤系地层岩芯采取率不低于60%。

要求取芯时做到轻接慢放,清洗干净,按上、下顺序摆放整齐、及时,准确填好岩芯票,用防水纸封好,粘在回次岩芯底部。

3、在煤层顶板上或底板下10.00m范围内准确丈量钻具;钻深每100m丈量钻具一次,终孔丈量钻具一次,超限时须合理平差。

4、简易水文观测:严格按规定观测冲洗液消耗量和回次水位。

消耗量和回次水位观测次数达应测次数的80%以上,遇有漏水、涌水层段应详细观察并记录其层位、起止深度、涌(漏)水量,水位或水柱高度。

5、孔斜:按《煤田勘探钻孔工程质量标准》执行。

6、原始记录:各项原始记录(包括简易水文观测记录)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

7、钻孔封闭:严格按封孔设计要求和钻探规程执行,全孔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封闭。

取样检查合格后,必须埋标,提出封孔报告。

8、终孔层位:揭穿含煤地层方可终孔。

9、样品采取:所有厚度大于0.60米的煤层均采取煤芯样。

钻探工程一般技术要求

钻探工程一般技术要求

钻孔施工一般要求⒈钻孔的孔位不经现场地质技术人员同意,不得移动。

钻孔达到矿层时偏离勘探线不超过勘探网度间距的1/4。

⒉矿(化)体和矿(化)体顶、底板围岩5m 范围内的采取率不得低于80%。

在矿层中钻进时,回次进尺一般不大于1m ,若连续两个回次或进尺1m -2m 采取率低于80%,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岩层分层采取率不得低于65%。

厚大矿体内,每回次采取率最低不小于75%。

破碎的岩矿心计算采取率时,不得随意拉长、缩短。

穿矿时及终孔孔径不得小于75mm 。

岩(矿)心采取率按下列公式计算:回次岩(矿)心长度回次进尺长度 式中的进尺和岩(矿)心长度,系指在固体岩(矿)层中的实际进尺和取出的岩(矿)心长度,不包括废矿坑、空洞、表面覆盖物。

3.岩矿心从岩心管中取出时,要尽量保证岩(矿)心的原始状态,取出后不准颠倒错乱位置,严禁把全管岩(矿)心堆落在一起而不分先后顺序。

应先卸钻头,再从岩心管中取出岩(矿)心。

取出一块按顺序摆好一块。

岩矿心装箱必须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一格一格的排列。

岩心箱要结实、不漏、隔条齐全。

岩矿心编录必须真实地反映客观情况,不能弄虚做假,必须认真做好岩矿心编号和填写岩心牌,块状岩心要用油漆按规定书写编号,如:116、12514……。

整数代表钻进的回次数,分数的分母代表该×100% = 岩(矿)心采取率回次取出岩矿心总块数,分子代表总块数的先后顺序。

岩矿心编号后,要准确丈量回次岩矿心长度,填写岩心牌,岩心牌上的项目,如岩矿心长度、回次数进尺的起止孔深、岩心编号等要填写完整、清晰,岩心牌放置在本回次岩矿心末端。

岩心箱装满后,要按规定在岩心箱上编写矿区名称、钻机号、孔号、岩心的起至回次号、箱号。

例:×××银矿区2号机ZK2105孔3536~4555(10)4.应根据地质设计或实测钻孔顶角小于或等于5°时,每钻进100米测一次顶角(不测方位角);顶角大于5°时,每钻进50米测一次顶角和方位角;直孔开孔50米处,斜孔开孔25米处需加测一个点。

钻探技术要求

钻探技术要求

附件1.钻探技术要求
执行技术标准:《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0227-2010)0
具体要求如下:
钻探开孔:钻探开孔的位置、倾角、方位角都要根据设计书的规定要求实施。

如因地面条件或其它原因,需要变动时,须经地质部门的同意。

岩矿芯采取率:
①矿体和矿化带的采取率,一般按层次应大于80%②矿体顶底板、重要标志层的岩芯采取率应不低于75%0一般岩层岩芯采取率应不低于70%o
钻孔弯曲度:
①一般要求斜孔每钻进50米,直孔每钻进100米测量一次钻孔顶角和方位角(当顶角弯曲超过5度时,测斜间距应按斜孔对待)。

钻孔换径或见主矿体时,均应加测顶角和方位角。

②钻孔顶角弯曲,一般要求:金刚石钻进直孔每百米不超过2度,斜孔不得超过3度。

简易水文观察:
观测内容一般包括:孔内静止水位,冲洗液消耗量,涌水位置、涌水量及水头高度,漏失位置和漏失量等。

孔深验证:
每钻进100米或见主矿层、重要,标志层、下套管前和终孔后,均需用钢卷尺丈量钻具,验证孔深。

孔深校正最大允许误差为千分之一。

超出允许误差时,需及时消除。

原始记录报表:
机台原始记录报表,应由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记录必须做到及时、准确、详细和整洁并如实反映情况,终孔后汇订成册,归档存查。

封孔:
凡要封闭的钻孔,机台应按要求认真执行,封孔后要埋设孔口标志。

2)岩矿芯管理
钻机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岩矿芯由钻机机长负责管理,钻孔施工结束后,移交野外地质项目组管理,项目结束后,岩矿芯统一运回固定岩芯库存放,不得缩减岩矿芯保管。

工程地质勘察钻孔钻探技术要求

工程地质勘察钻孔钻探技术要求

人民路五期安置房场二期工程场地钻探技术要求1.、终孔标志取样孔及标准贯入实验钻孔均进入碎块状强风化碳质泥岩5.0~8.0m,一般性钻孔进入碎块状强风化碳质泥岩3.0~5.0m。

2、勘察方法2.1钻探:所有钻孔(包括技术性控制孔、一般性钻孔)均进行全孔段取芯,所有岩芯均应按回次顺序排放,并加贴岩芯牌。

钻探班报表应及时跟踪记录,严禁事后追记,对钻探过程中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现场负责人进行汇报。

开孔冲击钻进,待测得初见水位后,回转钻进,套管及泥浆护壁,全孔取芯,岩芯采取率:填土为80%以上,粘性土为85~100%,砂土为60~80%,强风化岩大于60%。

2.1钻孔孔径的要求应满足供室内试验的要求,钻孔孔径应为91-110mm;对软质岩或风化岩钻孔孔径91mm。

2.3遇土层变层,立即停钻,丈量机上余尺,计算土层深度。

地层的分层高程误差控制在0.05m~0.1m之内。

2.4取样时保证孔底残留的浮土厚度不大于取土器废土段的长度(10cm),击入深度不允许大于取土器的有效长度在做标贯前应清理孔底沉渣,保证孔底干净。

准确记录标贯试验位置及锤击数。

2.5所有钻孔开孔冲击钻进,测初见地下水位,在终孔24小时后,测稳定地下水位。

所取水样应注明取样地点、日期、取样深度。

若发现不符合规范、规程的取样或标贯试验,现场地质员有权利废孔。

3、现场测试3.1、标贯:在标准贯入实验钻孔中测试,每2.0m一个,必需严格执行(需进行杆长修正)。

3.2、动力触探:选5~6个有代表性的钻孔进行动力触探(素填土和卵石层中)。

4.、现场取样4.1、水样:计划总共采取3组水样,水样采取前钻孔应适当洗孔。

4.2、土样:在取样孔中采取,间距2m 一个,每层土样不能小于10组。

5、现场管理5.1、施工人员必须规范作业,文明施工。

5.2、野外施工结束后,应将施工场地整理干净交付甲方。

交底人:接收人:。

钻探技术要求

钻探技术要求

钻探技术要求1.钻探目的通过肉眼鉴定岩芯了解岩土垂直分布状况及其基本特征。

通过取样及对试样的实验,确定岩土物理力学参数。

2.地层岩性、构造及其它地质现象的简述和大概分层3.采用的钻进方法、开孔孔径、终孔取径、岩心采取率、岩心是否编号、岩心的处理(1)钻进采用回转取芯钻进,第四系采用干钻,跟管钻进或套管支护,岩石采用泥浆护壁。

(2)开孔及终孔孔径应能满足钻探取芯、取样和孔内测试的要求,采取原状土样,孔径不小于110mm,采取岩石试样孔孔径不小于75mm。

抽水试验孔:钻孔揭露第四系孔段,孔径不小于150mm,基岩不小于110mm。

(3)岩芯采取率:粘性土不小于90%,砂类土不小于70%,碎石类土不小于50%;完整基岩不小于80%,微风化带和弱风化带不小于70%,强风化带、全风化带和构造破碎带不小于50%。

(4)采取的岩芯应按上下顺序摆放,填写回次标签,在一个回次内采得两种不同岩层的岩芯时应注明变层深度。

当发现滑动面、软弱结构面或薄层时,应加填标签注明起止深度,放在岩芯相应位置上。

须保存的岩芯装入分格式岩芯箱,填写标签,写明层次编号、岩层名称、起止深度。

箱体侧面注明:工程名称、钻孔编号、岩层名称、起止深度。

4.要求岩心描述的主要内容、分层尺寸要求、钻进中孔内异常现象、孔壁的稳定性(1)岩芯按表1进行描述表1 岩芯描述内容(2)量测钻具长度时最小读数应为厘米。

岩层分层界线深度,允许偏差为±5㎝,等于或大于5㎝的夹层不得漏层。

测量取样、标贯及地下水位深度的偏差为±5㎝。

(3)量测用具应经常用钢尺校正,允许偏差为±2‰。

钻具下孔前应按顺序摆放、编号、逐根量测和记录。

钻进时应根据钻进快慢、声音变化、钻具跳动、回转阻力等情况,及时量测钻具余长、记录孔深。

5.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要求(1)钻进过程中必须进行地下水位观测(包括初见水位与稳定水位)、钻孔涌水量观测、冲洗液消耗量观测及水温观测。

8-钻探技术要求

8-钻探技术要求

工程地质勘察钻探技术要求各钻机机长及地质技术人员:本项目地质勘察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工,现对钻探工作提出如下技术要求,望大家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后果自负。

本要求未包含以后另行补充。

一、钻探1.一般要求终孔孔径不小于110㎜;2.第四系土层(不包含砂卵石、碎石土层)严格执行无水钻进,尤其是在黄土地区;3.对要求取得原状土样的土层(湿陷性黄土),在钻进时,应严格控制每次进尺的深度,严格执行“一米三钻“的操作顺序(即取土间距为1米时,第一钻,进尺为0.5~0.6m,第二钻,清孔进尺为0.2~0.3m,第三钻取原状土样)。

二、原位测试1.标准贯入试验1)标准贯入试验适用于砂土以及一般粘性土,确定土的状态和稠度,确定土体的物理力学指标;2)钻进中,对砂土以及一般粘性土层,应进行原位测试;原位测试密度应每2米1次;3)标准贯入试验应采用回钻钻进,钻至试验标高15cm处,清除孔底残土后进行试验,并防止涌砂或塌孔;锤击时应保持探杆垂直,避免偏心及侧向晃动;4)试验时将贯入器打入试验土层,持续贯入土中30cm,记录锤击数。

每贯入10cm为一阵击,记录每一阵击的锤击数。

若砂层比较密实,可记录小于30cm的锤击数,并在现场编录中加以备注说明。

2.动力触探1)动力触探适用于各类土体及全风化、强风化岩层,划分不同性质的土层及确定土的物理力学性质;2)钻进中对砂砾层、碎石土以及全风化岩层应作动力触探试验,动力触探密度应2米1次;3)进行动力触探试验时,应保持孔内无残土,触探架应安装平稳,试验时重力锤应自由下落并应尽量连续贯入;4)记录时以每5击为一阵击,记录一阵击的贯入量及相应的锤击数;3.地下水位钻进中,若发现地下水,应详细记录初见水位埋深,并在成孔12小时以后再次测定稳定地下水位。

三、现场地质编录每台钻机必须配备至少一位地质专业(或者相近专业)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地质编录,编录时应做到以下要求:1.准确记录原位测试(标贯、动探、地下水)类型,原位测试数值、原位测试深度;2.黄土、一般性粘土应准确描述其名称、颜色、硬度、状态(分为坚硬半坚硬状态、可塑状态(硬塑、软塑)、流塑状态)、稠度、含水量、密实程度、包含物以及包含物成份等;3.砂土应准确描述其名称、颜色、颗粒大小、含水量、密实度(分为密实、中密、松散(稍松、极松))、砂粒与土的相对含量等;4.碎石土应准确描述其名称、颜色、状态、碎石最大粒径,最小粒径以及碎石成份、碎石相对含量、含水量,密实程度(分为松散、中密、密实)等;5.岩石应准确描述其名称、颜色、硬度、成份、含水量、结构面(裂隙)发育程度及产状、岩石完整程度(风化程度包括全风化、强风化、弱风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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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地质钻探技术要求《铁路工程地质钻探技术要求》目录第一章依据 (1)第二章项目管理 (1)第三章钻探技术要求 (4)(一)岩芯采取率(二)回次进尺(三)钻探过程(四)钻探记录(五)取样和试验第四章复杂与特殊条件钻进 (7)第五章水文试验钻孔 (12)第六章终孔 (14)第七章封孔 (14)第八章提交资料 (15)第九章检查验收 (15)第十章一般安全防护规定 (16)附录1-钻探原始记录的标准作业附录2-钻探检查与验收附表A-钻孔工艺技术标准附表B-钻孔记录技术标准第一章依据本钻探技术要求是根据《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98)、《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铁路不良地质勘察规范》(TB10027-2001)、《铁路工程地质特殊岩土勘察规范》(TB10038-2001)、《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2004)、《铁路工程岩土分类标准》(TB10077-2001)、《铁路工程地质原位测试规程》(TB10041-2003)等规范,结合目前铁路勘察工作汇编的钻探技术要求。

由于各勘探项目各有特点或侧重,故各项目勘探应以相关的各种现行规范和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交底、勘探作业细则、钻孔任务书的要求为准。

勘测期间各测段应根据本测段具体情况补充有关钻探技术要求。

钻探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项目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章项目管理一、各勘探单位必须成立现场的勘探项目部(经理部);必须设有技术、质量、安全的专职领导,并不能擅离工地;根据机组和工点情况配足现场的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根据承担的项目特点,制定明确的安全、质量、技术、工艺等制度或要求,如岗位责任制(含经理部和机组各岗位)、作业流程和责任人、技术工艺要求、交接班制度(含交接班记录)、作业场地的环境、安全、质量控制和自检措施等,并严格执行。

现场的各勘探项目部、机组、人员必须挂牌或有明确标识。

如需撤换机组、机长、记录员,必须通过现场指挥部、地路处经计室考核同意备案,否则不予验收计价。

二、各单位的机组必须按照合同项目进度、质量要求和有关钻孔孔深、孔径、钻探工艺以及施钻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具体情况,配置足够的各项钻探、测试、试验的设备、钻具和工具。

终孔直径一般大于91mm。

三、在钻探准备阶段及钻探过程中应与甲方技术人员及孔内测试人员密切联系和配合,保证测试、试验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遇特殊情况通知应及时通知甲方技术人员。

四、钻孔质量检查:各单位的现场技术人员必须履行质量自检责任,并留下自检记录随时提供甲方或监理检查。

甲方的检查一般为飞行检查、中间检查和验收检查。

常在被抽检的钻孔附近0.5米范围内布置检查孔,由甲方地质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质量核定。

检查孔完工后需及时整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原钻孔资料进行对比分析,由甲方地质技术人员提出质量检查报告,作为钻探质量评定的依据。

五、严格执行钻孔任务通知书。

第三章钻探技术要求(一)岩芯采取率应符合《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98)第9.3.1条的规定。

(二)回次进尺应符合《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98)第9.3.2条的规定。

(三)钻探过程1、施钻方法应保证不同地层测量准确,不漏层,不同地层分层误差不应超过±5cm。

对软弱层、特殊薄层、破碎带等,应严格控制回次进尺。

岩芯(含标贯样)必须按其在钻孔中的实际位置整齐装入分格式岩芯箱内;取样及无岩芯段应空出。

对应各回次及分层处必须贴好回次标签和分层标签;岩芯箱应分箱编号;并标注上下部岩芯后照相;照片应对应编号。

未经地质人员同意,不得毁损、丢弃任何岩芯。

2、钻孔直径以满足试验测试工作及土石样品的采取为原则,一般规定采取岩石试样的钻孔直径不小于φ91mm,进行现场测试的钻孔直径应大于测试探头直径一级以上。

3、分层及孔深误差应符合《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98)第9.2条的规定和附录2。

钻孔垂直度:不超过1.5º,在钻进过程中采用水平尺测量。

4、钻探原始记录须按要求记录准确、详细,每个回次均应有描述,不得事后补记或同一地层统记。

应详细记录钻进的各项参数及钻进情况,如钻压、转速、泵量、冲洗液、孔内漏水、涌水、涌砂、塌孔、钻具振动、施钻方法、孔内事故等。

岩芯须详细描述,特别注意描述软弱层、夹杂物、破碎带特征、层面、节理面、溶蚀等状态,及时记录冲洗液的渗漏情况。

详见附录1、2和附录A、B。

5、钻探过程中必须按有关要求进行简易水文地质观测。

每班次均应记录1~2次水位变化情况,如遇承压水,应测量水位上升的高度。

每孔均须量测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

6、孔内测试:钻孔钻探过程中,应根据任务书要求,对粉土及砂类土进行标准贯入试验,间距1.0~2.0m,并妥善保存试样;对卵石土、碎石土、岩层全风化、强风化层等进行动力触探试验,一般分层进行试验。

地震区饱和粉土、砂土层,还应判定其地震液化的可能性。

对跨度大于64m的桥基应进行剪切波速测试,勘探孔应按测试要求钻至设计深度。

7、及时向地质人员反馈钻孔情况和进度;发现异常情况应留有记录并及时处理。

8、经常清洗、检查各种取样器、标贯器、动探等设备,出现卷缺刃、磨损必须及时更换。

(四)钻探记录(见附录1)1、钻探记录必须按规定格式,由记录员在现场及时填写,记录数字必须准确,字迹应清晰,资料应齐全。

如有误记时,应以横线划去错字后在旁边重写,不得涂改、挖补撕毁或重新抄写。

2、对于每一回次的记录,应包括:钻具钻进的稳定性和进尺情况以及水冲钻时循环液的变化情况如颜色、循环液漏失等钻探情况和岩芯描述。

岩土定名执行《铁路工程岩土分类标准》(TB10077-2001)规范。

岩芯应按不同地层的要求详细描述。

粘性土:名称、颜色、结构及构造,夹杂物性质和含量、潮湿程度;砂类土:名称、颜色、颗粒成分、粒径、颗粒组成及形状、密实程度、潮湿程度、标贯击数等;碎石类土:名称、颜色、颗粒成分、粒径组成、颗粒风化程度及磨园度、充填物成份及性质与含量、密实程度、风化程度、动探击数等;岩层:名称、颜色、构造、矿物成分、节理裂隙发育程度及裂隙大小和充填程度、RQD (RQD=大于10cm的岩心累计长度/回次进尺×100%)、风化程度、胶结物及溶蚀现象。

如遇溶洞应详细描述溶洞的顶、底板深度及标高,溶洞内的充填情况如满充填、半充填及无充填等,应详细描述充填物、夹杂物的颜色及其状态等。

3、平机台时如孔口标高有变动,须在原始记录上注明清楚。

4、标贯、动探试验需按规定表格单列记录。

5、终孔后应及时整理钻孔日志及报表,签名,按要求及时交到地质组。

(五)取样和试验1、各委外勘探宜在现场设土工试验室,对土的物理性质、直剪、无侧限抗压强度、压缩固结试验项目应在现场完成。

2、一般规定采取岩石试样的钻孔直径φ≥91mm,采取黏性土试样的钻孔直径φ≥110mm,采取湿陷性黄土试样的钻孔直径φ≥150mm;进行原位测试的钻孔直径应大于测试探头直径一级以上。

取样(土、水、石)数量须满足勘探细则和钻孔任务书的要求。

3、黏性土一般取原状样(软土每组为两样);砂类土取扰动样,砂类土每组样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砂 1Kg圆砾土、角砾土 3Kg卵石土、碎石土 5Kg4、黏性土所取的原状样须在现场及时蜡封;砂类土所取扰动样应放入土样筒内,用石蜡密封。

岩石样品应及时擦净标明上下,并蜡封。

标签填写必须完整无缺,不合格样品(含无标签或不清楚的)必须返工处理、补取。

5、岩土样品应放在阴凉干燥处,不得日晒、风吹、碰震、受热、被冻,并及时送验,送样单需有试验人员签字备查。

6、土样取出后应在3天之内送到试验站。

土样应分钻孔集中装箱;必须做好运输途中的防震措施,搬运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扰动。

7、送样前,技术人员应认真填写土工试验项目一览表,包括取样的位置、时间、岩芯初步鉴别,根据地层和构筑物类型确定土工试验项目和频度。

土工试验项目一览表与样品同时送达试验站。

第四章复杂与特殊条件钻进(一)砂层钻进应符合《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98)第4.1条的规定。

(二)岩堆、卵石层和漂石层钻进应符合《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98)第4.2条的规定。

(三)软土钻探技术要求软土钻探应符合《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98)第4.4条的规定。

1、软土勘探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路基工程为满足稳定分析,勘探、测试孔深度应至软土层硬底或主要持力层以下2~5m;当软土层较厚时,为满足沉降估算,勘探、测试孔深度不应小于地基压缩层的计算深度。

(2)桥址工程勘探、测试孔深度应至桩尖或持力层5~10m以下。

2、软土取土样应符合下列要求:(1)软土地区钻孔直径应满足取样、原位测试或其他试验工作的需要;控制回次进尺,岩芯采取率应大于90%。

(2)软土取样宜采用均匀连续压入法及下击式重锤少击法。

流塑软土层须跟下套管,套管管靴必须高出取样部位10~20cm。

当在较深位置取样时应安置钻杆扶正器。

(3)采取原状土样必须使用薄壁取土器。

取土器的直径不得小于108mm。

(4)采取原状土样前,应将孔内钻进过程中残存的余土清除干净。

取土器的入土深度,严禁大于取土器的长度。

(5)取样时,严禁向钻孔内注水。

钻孔中的水也不能浸泡或压入样品中。

(6)取样数量应按钻孔任务书要求执行。

3、软土原状土样应符合下列要求:(1)土样长度与采样长度之比应等于或近于1;(2)土样周边扰动带厚度应小于10mm,内部应无扰动现象;(3)开土样后如有析水或变形现象时,应降低土样质量等级或重新取样;(4)采取的原状土样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采取调整取样工艺或调换取土器等措施。

4、软土室内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软土室内试验的项目按《铁路工程地质特殊岩土勘察规程》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2004)中相关内容执行。

(2)原状土样样品应及时送样试验;对不能按时试验的样品,应妥善保存,不得露天堆放。

(四)黄土钻探取样要求黄土钻探应符合《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98)第4.9条的规定。

取样要求:1.压入法:取土前,应将取土器轻轻吊放至孔内预定取土深度处,然后以匀速连续压入,中途不得停顿,在压入过程中,钻杆应保持垂直不摇摆。

压入深度以超过盛土段3~5cm 为宜。

2.击入法:当有经验时,亦可采用击入法。

击入时应根据击入阻力大小,预估击入能量,使整个取样过程在一击下完成,不得进行二次锤击.击入深度以超过盛土段3~5cm 为宜。

应使用专门的黄土薄壁取土器,其内径不宜小于120mm,刃口壁厚不宜大于3mm,刃口角度10º~12º,控制面积比为12~15%,其尺寸、规格可按附表5采用。

黄土薄壁取土器的尺寸、规格3.在卸土过程中,不得用榔头等敲打取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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