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七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条件
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和标准

教育科
研能力E
①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达1篇以上(农村教师为县级以上二等奖以上)
②主持或参与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取得成果(须附课题立项通知书、个人研究成果应为县级及以上发表的论文或获奖论文等材料)。
③出版过个人专著(含课外读物及参编2万字以上的中小学教材、教参,不含解题型或升学指导型读物)。
必具
必具
必备条件
县 级 骨 干 教 师 评 选 标 准
教育
教学成绩︵近五年来︶
公共选项B
①近10年来,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师”(表彰部门仅限于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和各级政府;表彰称号仅限于“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劳动模范”、“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好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特岗教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须附获奖证书原件);②近10年来,被评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须附获奖证书原件和教学设计)。
(B+B1)必具其三
(B+B1)必具其二
职业学
校专业
课教师B2
①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业务专项比赛,获得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奖次至少1次。②在中职学校组织的校本教研及研讨、交流活动中担任主讲教师或进行专题报告至少1次(须附活动计划、记录及讲稿等相关材料)。③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不断探索有效的课堂教学方式,承担校际公开课、示范课2次或县级1次以上。④被评为“双师”型教师。⑤所辅导学生在县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及以上奖次至少1次。⑥创作的作品被县级专业机构收藏、在县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设计项目采用1件以上;或在学校举办具有一定水平的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览。
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

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第一条:评选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小学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小学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评选条例。
第二条:评选对象本评选活动面向全国范围内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教师,包括公立小学、私立小学等各类小学教师。
第三条:评选条件(一)具有正式教师资格,且在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着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扎实,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开展个性化教育;(三)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学生在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方面有较大进步;(四)注重教师自我提升,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和研修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五)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操守,师德高尚,受到学生、家长和同事的认可和好评。
第四条:评选程序(一)报名阶段:评选活动公告发布后,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自愿报名参加评选,需提供相关个人资料和教育教学成果材料。
(二)初审阶段:评选组织对报名教师的资料进行初步筛选,淘汰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并通知通过初审的教师参加下一阶段的评选。
(三)现场评选阶段: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评选教师进行现场教学展示,同时评选组织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并结合学生评价和同事意见,综合考量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终审。
(四)公示阶段: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和各方评议。
如有异议,可进行申诉。
(五)颁奖阶段:评选结果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进行颁奖仪式,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第五条:评选标准评选骨干教师的主要标准包括:(一)教学理念清晰,能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运用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二)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成果,学生在学业表现、创新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有较大进步;(三)教师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得到同行和专家的认可,教育教学水平处于同行业界领先水平;(四)注重个性化教育,关注学生的特点和需求,通过差异化教学实现学生的个性发展;(五)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素质评价,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
历届区级骨干教师等评选范围与条件

区级骨干教师评选范围与条件一、推荐范围、对象教龄5年以上且在本校从教满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教师,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曾获区级以上教坛新秀称号,在学科(专业)教学、教改和教研中实绩突出的教师。
2.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学科(专业)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拔尖教师。
已经获得区历届学科骨干及以上称号的教师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实践教育教学创新。
2.具备系统、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计算机、普通话等级均达到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求。
在教学上具有示范、带头作用,教学效果显著,教学成绩在同校、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深受学生欢迎。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学创新能力,2007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之间,在区级及以上发表、交流、获奖的学科教学论文(论著)、教育实验报告或教改经验文章2篇及以上,其中一篇必须获得宁波市二等奖及以上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
4.中学教师应具备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被推荐者申报学科与实际任教学科必须一致,连续任教本学科一般应满5年以上。
对于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必须已在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且仍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近3年教学工作量不足同校教师三分之一的校领导,在推荐时应从严掌握。
6.获得教坛新秀等称号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新的成果和业绩。
近3年学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鄞州区第十一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为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于2010-2011年进行鄞州区第十一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鄞州区第十一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范围为教龄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日)、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小学为32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在职在岗的的中小学(含成人教育、中专、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
第七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第二年度考核结果

语文
高三
12
95 武进区 房国新 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
数学
高二
12
96 武进区 李桂旺 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
物理
高二
12
97 武进区 吴君民 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
生物
高三
14
98 武进区 庄晓蓉 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
地理
99 武进区 赵庆杰 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国际 语文
高一
10
分校
100 武进区 潘少波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中学 语文
溧阳市实验小学
语文
三年级
8
69 溧阳市 张建兰
溧阳市实验小学
语文
五年级
16
70 溧阳市 狄忠敏
溧阳市实验小学
幼教
幼儿园
8
71 溧阳市 吴彩萍
溧阳市外国语学校 幼教各科
8
72 溧阳市 殷岚
溧阳市外国语学校
语文
低年级
13
73 溧阳市 刘洁
溧阳市外国语学校
语文
高年级
13
74 溧阳市 马柯
溧阳市外国语学校
语文
10
164 武进区
秦霞 常州市武进区学洛阳中心小 语文
五年级
15
165 武进区 沈芳英 常州市武进区学洛阳中心小 英语
六年级
14
学
166 武进区 沈月 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中心 英语
五年级
12
小学
167 武进区 沈安姣 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中心 语文
二年级
13
小学
168 武进区 蒋建春 常州市武进区郑陆中心小 语文
语文
初一
12
132 武进区 陶洪亮 常州市武进区卜弋初级中 物理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赛事宗旨
本次评选旨在表彰中学优秀骨干教师,激励广大教师不断进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中学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二、评选对象
所有在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包括专任教师、集体备课组长、学科骨干教师等。
三、评选标准
1. 教学水平: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成绩。
2. 教学贡献:在教学中富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教学方法,取得显著成绩。
3. 教育教学管理:有较高的教学管理水平,能有效组织和指导学生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师德师风:言行举止端正,为人师表,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四、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学校领导、教师团队可提名候选人,需提供推荐信及教学成果材料。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将对提名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3. 颁奖仪式:对入选的中学骨干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并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奖励政策
1. 入选骨干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奖励。
2. 获奖人员可参加相关学术研讨会、教育培训等,提升教学水平。
3. 学校可对获奖教师进行岗位晋升或其他激励措施。
六、评选宣传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校园宣传栏、教师微信群等媒体发布,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展现优秀教师风采,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七、总结展望
通过此次评选活动,不仅可以激励中学骨干教师更加努力工作,也能够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互助,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
我们相信,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中学教育事业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2023-2024学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一、评选条件1. 基本资格:参选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获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 职称要求:参选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3. 教学能力:参选教师必须具有出色的教学能力,能够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科研能力:参选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科研项目,并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5. 师德师风:参选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二、评选程序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学校推荐: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教师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至学校。
3. 资格审查:学校教务处将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选教师符合条件。
4. 面试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将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展示自己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5. 公示名单:经过面试选拔出的骨干教师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管理措施1. 绩效评估:学校将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以激励骨干教师不断进步。
2. 培训学习:学校将为骨干教师提供各类培训学习机会,如国内外学术交流、专业技能培训等,以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3. 岗位交流:学校将鼓励骨干教师进行岗位交流,以促进教师之间的经验分享和学术合作。
4. 晋升机制:学校将设立晋升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骨干教师给予晋升机会,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5. 奖励机制:学校将对表现突出的骨干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表彰他们在教育事业上的贡献。
四、其他说明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参选教师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3. 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若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处理。
骨干教师认定标准(初稿)

骨干教师认定标准(初稿)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标准1.本认定标准只适用于本校在编、外聘中职教师。
2.骨干教师每两年认定一次(市、省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校级骨干教师认定)。
3.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
各学科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考评小组负责认定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
二、认定程序1.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中和职中校骨干教师呈批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程序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的先后顺序,候选人名单在校园公示3天。
公示期间,学校、学科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认定审定。
公示结束后,由各学科组负责人签名确认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
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按选拔条件对各学科的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候选人的推荐先后顺序意见,上报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在参考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基础上,再通过课堂教学跟踪、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师大会投票形式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3.公示。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确定骨干教师的人选后,在校园进行公示5天。
公示期间,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公布。
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并发给聘书。
三、认定条件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编、外聘教师。
2.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发〔2018〕21号)和《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政发〔2012〕121号)精神,加强全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校(园)长参加评选,须近5年连续兼任本学科课堂教学工作,课时量应不少于该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一,参评人数须控制在分配名额的40%以内。
第三条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
第四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同时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从当届骨干教师中择优遴选产生。
已确定为特级教师、陇原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参加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
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三)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参评教师年龄,自评选通知发出当年计算,男55岁及以下,女50岁及以下。
(四)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和学历,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五)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社会反映良好,近5年来教学业绩在当地教育质量测评中获得优秀(根据所教班级综合考评、学科质量测评成绩等确定,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六)已获得省级农村骨干教师、省(市)级教学能手、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等其中一项荣誉称号。
第六条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骨干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3项;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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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中、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提高教育、教学、科研水平,为省前中未来的发展打造一流名师,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在中、青年教师中开展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活动。
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时间
每年评选一次,时间安排在三、四月份。
二、参评对象
担任一线教学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已被评为区、市各级“骨干教师”的不再参与评选。
三、评选要求(同时具备)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
2.被评为常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或被评为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
3.参加“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青年教师年度考核”,近三年内至少有一次优秀。
4.参与班级管理和其他管理工作,近五年担任班主任2 年以上,或副班主任3年以上,或担任各科室干事2年以上,或独立辅导的学生获市二等奖以上奖励。
5.已完成一轮高中循环教学工作,且高考成绩优秀。
6.开设区级以上公开课,或在校级以上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中获奖,或在其它教育、教学单项竞赛活动中获区二等以上奖励。
7.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成果证明材料。
8.近五年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论著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为市级及以上刊物,并至少有一篇与本专业有关);或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为二等奖)。
9.在课堂教学中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每学期上多媒体课不少于5节。
积极共享上传学科资源,上传文件库数量不少于10篇(1M)。
四、评选程序
1.自主报名。
教师个人对照“骨干教师”评比的要求,向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教师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报校长室批准。
2.师德考评。
学校组织年级部、教研组、学生代表对参评教师的师德情况进行考评,其
中年级部评价占40%,教研组、学生代表评价各占30%。
3.教育教学理论考试。
参评人员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理论考试。
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主要考核基本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技能。
4.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学术委员会组织听课、评课委员会的专家在规定的时间内随机对参评人员进行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5.综合评议。
学校成立校级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
综合评议标准按师德考核占20%,理论考试成绩占2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50%,其他材料占10%的比例进行评议。
6.上报校长室审核、发榜公布评选结果。
五、说明
1.区、市“骨干教师”候选人原则上从校“骨干教师”中产生。
2.本条例解释权归校长室。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
2007年3月20日
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选细则
(讨论稿)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水平,为省前中未来的发展打造一流的师资队伍,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在青年教师中开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选活动。
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比时间
每一年评比一次,时间安排在九月中上旬。
二、参评对象
担任一线教学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已被评为区、市各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不再参与评选。
三、评比要求
1.“教坛新秀”评比条件(同时具备)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
(2)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原则上2-5年。
(3)参与班级管理和其他管理工作,从事副班主任工作、各科室干事、团队工作1年以上,或参与辅导学生获市三等奖以上奖励。
(4)参加“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青年教师年度考核”,近三年至少有一次良好或以上。
(5)参加各类公开课、比武课活动,至少开过一堂面向全校教师的大型公开课,并获得好评。
(6)参与教育科研活动,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2.“教学能手”评比要求(同时具备)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
(2)具有二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原则上4-8年。
(3)获“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教坛新秀”的称号或其他校级荣誉称号(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
(4)参加“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青年教师年度考核”,近三年至少有一次优秀。
(5)参与班级管理和其他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或副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
或担任各科室干事2年以上,或参与辅导学生获市二等奖以上奖励。
(6)已完成一轮高中循环教学工作,高考成绩优秀。
(7)参加各类公开课、比武课活动,至少开过两次面向全校教师的大型公开课。
(8)参加课题研究,并有相关课题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9)近三年内,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1篇,或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1篇。
四、评比程序
1.自主报名。
教师个人对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比的要求,向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教师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报校长室批准。
2.师德考评。
学术委员会组织年级部、教研组、学生代表对参评教师的师德情况进行考评,年级部评价占40%,教研组、学生代表评价各占30%。
3.教育教学理论考试。
参评人员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理论考试。
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主要考核基本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技能。
4.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学术委员会组织听课、评课委员会的专家在规定的时间内随机对参评人员进行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5.综合评议。
学术委员会在理论考试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
综合评议标准按师德考核占20%,理论考试成绩占2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50%,其他材料占10%的比例进行评议。
6.上报校长室审核、发榜公布评选结果。
五、说明
1.区、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候选人原则上从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中产生。
2.本条例解释权归校长室。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
200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