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桥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实施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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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漯河市201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漯河市201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漯河市201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18•【字号】豫政土〔2011〕1118号•【施行日期】2011.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漯河市201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1〕1118号漯河市人民政府:《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漯河市201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漯政土〔2011〕100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征收源汇区干河陈乡何王庄村集体建设用地0.3806公顷,三里桥村集体耕地7.6639公顷、其他农用地0.0811公顷、建设用地2.1861公顷,共计10.3117公顷(其中耕地7.6639公顷),作为你市201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核减申请用地面积3.9996公顷。

同意你市国土资源局按核减后面积拟订的征收土地方案。

二、你市和源汇区要认真组织落实补充耕地方案,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补充7.6639公顷耕地任务并保证质量,归还挂钩周转指标。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

五、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你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规定将供地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2024年城中村改造合作协议

2024年城中村改造合作协议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城中村改造合作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作协议的定义与范围1.1 定义1.2 范围第二条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1 合作双方的权利2.2 合作双方的义务第三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目标与原则3.1 项目目标3.2 项目原则第四条改造项目的实施步骤4.1 项目前期准备4.2 项目规划设计4.3 项目施工建设4.4 项目验收与交付第五条改造项目的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5.1 投资估算5.2 资金筹措方式第六条改造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与产权分配6.1 土地使用权6.2 产权分配第七条改造项目的拆迁安置7.1 拆迁安置政策7.2 拆迁安置实施步骤第八条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与公共设施配套8.1 环境保护措施8.2 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第九条合作双方的沟通与协调机制9.1 沟通机制9.2 协调机制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0.1 变更条件10.2 解除条件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1.1 协商解决11.2 调解解决11.3 仲裁解决11.4 法律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失效12.1 合同生效条件12.2 合同终止条件12.3 合同失效条件第十三条合同的保密条款13.1 保密内容13.2 保密期限13.3 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附则14.1 合同的解释权14.2 合同的修订权14.3 合同的附件清单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协议的定义与范围1.1 定义1.2 范围本协议的范围包括甲方和乙方共同完成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规划设计、项目施工建设、项目验收与交付等。

第二条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1 合作双方的权利2.1.1 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改造项目提出总体要求和目标,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评估,对乙方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整改。

(3)甲方有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合作协议进行必要的调整。

三兆村安置方案

三兆村安置方案
三、安置原则
1.公平公正:确保每位村民在安置过程中享有平等权利;
2.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安置;
3.尊重民意: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村民意愿;
4.保障权益:确保村民在安置过程中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促进发展:充分考虑地区发展需求,实现安置与发展的有机结合。
四、安置范围及对象
2.产权置换: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为村民提供新的住房;
3.异地安置:根据村民意愿,提供其他地区的安置房源。
六、安置房标准及配套设施
1.安置房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安置房质量、功能、舒适度等方面满足村民需求;
2.配套设施:完善水、电、气、暖、通讯等基础设施,提供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
六、安置房标准及配套设施
1.安置房标准:安置房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房屋质量、功能、舒适度等方面满足村民需求;
2.配套设施:完善水、电、气、暖、通讯等基础设施,提供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
七、安置流程
1.发布公告:公布安置方案,进行政策宣传和解释;
2.登记核查:对安置对象进行登记、核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四、安置范围及对象
1.安置范围:三兆村规划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设施;
2.安置对象:具有三兆村户籍的村民,以及在本次安置范围内具有合法房屋产权的居民。
五、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对于自愿放弃产权置换的村民,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2.产权置换: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为村民提供新的住房;
3.异地安置:根据村民意愿,提供其他地区的安置房源。
六、安置房标准及配套设施
1.安置房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安置房质量、功能、舒适度等方面满足村民需求;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关于滨江商务区城中村改造统筹安置实施细则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关于滨江商务区城中村改造统筹安置实施细则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关于滨江商务区城中村改造统筹安置实施细则关于滨江商务区城中村改造统筹安置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安置提速'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加快滨江商务区安置及盘活国有城建富余安置房源储量,进行滨江商务区城中村改造统筹安置。

一、统筹安置对象及条件滨江商务区范围内(不包括巨一村山下片区)各拆征项目已签订产权调换(置换)住宅协议,但征收实施单位尚未发布认购定位通知的待安置对象均可申请参与统筹安置。

二、安置权益金额本次统筹安置依据统筹安置权益金额与所选房源价值(按市场优待价格)置换的方式进行结算。

统筹安置权益金额依据原产权调换(置换)住宅协议应安置建筑面积(原协议安置套内建筑面积的,众用分摊系数按1.25计算)结合原权益收购单价赐予上浮15%,确定统筹权益金额。

原协议安置多套住宅的,也可选择将其中的部分应安置套型用于统筹安置,统筹权益金额按各套面积比例计算;全部选择统筹安置的,享受套型差建筑面积10㎡纳入统筹权益金额(包括已安置未享受套型差的待安置对象)。

算式:①统筹权益金额(部分统筹安置)=申请纳入安置套内面积1.25原拆地块期房收购单价115%;②统筹权益金额(全部统筹安置)=(申请纳入安置套内面积1.25+套型差建筑面积10㎡)原拆地块期房收购单价115%。

原拆地块期房收购单价:灰桥片区、洪殿片区期房收购单价为21000元/㎡;杨府山片区期房收购单价为20800元/㎡,蒲州片区期房收购单价为19500元/㎡。

三、统筹房源、价格本次统筹安置房源由温州市城市建设进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供应。

统筹安置房市场价格依据规定由两家评估公司评估后取均值确定,统筹安置优待价格根据城发集团纪要及统筹安置政策执行。

四、统筹安置流程(一)提出报名申请征迁实施单位发布统筹安置公告(公告当中涉及安置对象及条件),符合条件的待安置对象,凭本人产权调换(置换)住宅协议书、身份证原件或经公证托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向征迁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1.待安置对象在同一征迁项目原安置多套住宅的,原征迁项目安置房认购定位通知发布前,待安置对象均可依据自身分套状况提出统筹安置申请。

新村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施工组织设计

新村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第一章技术标标书总说明 (1)一、前言 (1)二、编制依据 (1)三、工程概况 (2)四、本工程的特点、难点以及针对措施 (3)第二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4)一、施工方案 (4)二、主要施工技术措施 (5)第三章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32)一、质量目标 (32)二、质量控制和保证的指导原则 (33)三、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33)四、实施“过程精品”工程 (34)五、质量控制和保证的具体措施 (36)六、防治质量通病措施 (39)七、雨季、冬季施工方案 (41)八、创优计划 (43)第四章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45)一、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考虑的因素 (45)二、施工进度总体安排 (46)三、主要保证措施 (46)四、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48)五、主要劳动力使用计划表 (48)第五章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的技术措施 (49)一、安全、文明生产目标 (49)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49)三、保证文明施工措施 (50)第六章施工平面布置 (52)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设想 (52)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53)三、施工现场平面管理 (54)第七章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55)一、施工组织管理 (55)二、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57)第八章应急措施 (58)一、各类事故的预防措施 (58)二、各类事故的处置程序和抢险措施 (61)第九章工程总承包管理、施工组织配合措施 (64)一、项目总承包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及保证体系 (64)二、对分包的施工管理措施 (64)三、总包为分包提供对外协调 (67)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七:实际土方工程量计算书第一章技术标标书总说明一、前言首先,我们对我公司有幸参加浦东新区海防新村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投标表示衷心的感谢!通过认真学习和研究招标文件及有关图纸资料,并踏勘施工现场,分析了各种影响本工程施工的重要因素及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后,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和把握,优质、快速、安全完成本工程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承包任务。

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共联村安置小区)施工组织设计

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共联村安置小区)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 编制说明...........................................................................................5 1.1 指导思想............................................................................................6 1.2 实施目标............................................................................................6 1.3 目标实施纲要 ...................................................................................7 1.4 编制依据............................................................................................8
7.1 质量保证体系 ...............................................................................171 7.2 具体质量保证措施 .......................................................................172 7.3 项目部奖惩措施 ...........................................................................173 7.4 质量承诺........................................................................................174 第八章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174 8.1 保证工期措施 ...............................................................................174 8.2 项目部奖惩措施 ...........................................................................175 8.3 工期承诺及违约处罚措施 ...........................................................175 第九章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175 9.1 安全管理目标 ...............................................................................175 9.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76 9.3 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179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市区城中村(无地队)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0]27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市区城中村(无地队)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0]27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市区城中村(无地队)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市区城中村(无地队)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0〕2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市区城中村(无地队)改造步伐,有效改善市区城乡结合部环境状况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经研究,现将市住建局牵头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区研究制定的《关于加快市区城中村(无地队)改造的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二月二十日关于加快市区城中村(无地队)改造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区三城"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市区城中村(无地队)改造步伐,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结合市区城中村(无地队)的实际情况,制定改造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城中村(无地队)改造列入"三区三城"建设和城建惠民实事工程的重要内容,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推动,统一规划、分类改造,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市场运作、统筹平衡"的原则,扎实推进,按期完成。

二、实施范围市区平江、沧浪、金阊三城区辖区内的121个城中村(无地队),其中,沧浪区51个、平江区41个、金阊区29个,涉及居民8825户,28233人(其中:农业人口2044人),占地面积620万平方米(含耕地和非住宅用地),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80万平方米,无证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

最新大兴区旧城旧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方案汇报ppt教学课件

最新大兴区旧城旧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方案汇报ppt教学课件
2010年11月9日,取得了1号地立项批复(京发改[2010] 1928号) ●2010年12月8日,取得了征地批复(京政地字【2010]141、142号)
扫描件
五、有关问题及建议
由于民宅拆迁实施前,需同步完成被拆迁户的安置房选购工作,故 在拆迁前要求落实回迁安置房用地选址、建设方案、建设主体、户型及售 价等。为了更好的解决旧宫镇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旧村改造二期安置房建设 问题,现结合我区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43,960,413.64
1,241,085,902.60 317200.56
单位投资 (元/㎡)
备注
164.54 交土地局 170.40 2264.01 1909.01 1825.00 2500.00 355.00
67.92 =第4项*3% 437.23
回迁房收入的5.5%
3912.62
三、“三定三限三结合”方案
2、定向:该项目仅限于旧宫镇绿隔地区范围内的被拆迁 人回迁,保证定向用于被拆迁人回迁安置。
3、定量:地上总建设规模317200.56平方米(含配套), 拟安置人数约为6775人,人均面积46.8平方米,符合人均居 住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规定。
(二)三限
1、限户型:根据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 面积所占比例为87.15%,符合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上述地块规划总建 设用地面积约12.58公顷, 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为 31.7万平方米。
可上市经营用地
回迁安置用地
2、回迁房建设方案
该项目需要搬迁安置人 口6775人,按人均46.8平方 米进行回迁安置,需要安置 房31.7万平方米。
本次设计安置房地上总 面积为31.7万平方米,其中 住宅30.7万平方米,配套公 建1万平方米,计划2011年6 月开工,2013年6月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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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三里桥村城中村改造
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睢阳区城镇化进程,提高辖区的城镇化水平,提升城市发展和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商丘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三里桥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一、拆迁范围
本次拆迁范围:睢阳区古宋办事处三里桥村,含前组、后组、东组、郭东、郭西、杨楼六个村组,需征收面积306亩,涉及在册户籍人口362户1261人,房屋面积219176平方米。

二、拆迁安置方案
1、本次拆迁先以安置为主,被拆迁的群众就近安置。

2、本次拆迁补偿的办法:安置补偿和货币补偿。

3、拆迁安置方案通过后,分别召开党员、干部、教师、
全体村民及全体被拆迁户大会,进行政策法规和拆迁方
案的宣传发动工作。

三、时间要求
2011年11月14日至2011年11月19日为拆迁的宣传发动阶段;
2011年11月19日至2011年12月9日为实施拆迁
阶段;
2011年12月10日至2011年12月25日为拆迁的清理扫尾阶段。

四、拆迁补偿的内容和标准
1、被拆迁户的补偿标准参照商丘市人民政府【2010】47号文件精神,将房屋结构划分为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三个类别。

2、拆迁房屋补偿的标准为:平房砖混结构每平方540-675元;二层以上楼房砖混结构每平方米585-720元;平房砖木结构每平方495-585元;二层以上楼房砖木结构每平方540-630元;土木结构每平方360-450元。

3、隔热层的补偿标准为:1.2米(含1.2米)以上2.1米以下(不含2.1米)按半层标准执行;2.1米以上(含2.1米)按一层标准执行。

1.2米以下(不含1.2米)不予补偿。

4、房屋装饰补偿标准为(以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一等:屋内地面为高级拼木地板、大理石等,墙面饰有墙裙或软包,屋顶全部装修,补偿标准为40-50元/平方米。

二等:屋内地面为高级地板砖、一般拼木地板,屋顶吊顶或其中装饰,补偿标准为20-30元/平方米。

三等:屋内地面为一般地板砖、水磨石,888墙面或其他涂料墙面,补偿标准为10元/平方米。

5、本次拆迁中搬迁补助费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
补助4元,周转金按安置面积人均35平方米,每平方米4元计算,按月发放,每月发放一次,直到社区建成入住为止。

五、安置方案
(一)安置地点
本次拆迁就近安置,被征收的群众安置区东邻建业联盟新城项目边界,南邻应天路,西邻中南三路,北邻火神路。

(二)小区规划建设
1、安置住宅楼按18层电梯楼设计,建筑面积分为130、120、70-90、40-60平方米不等,大、中、小四种户型,实际建筑面积会有一定浮动,建成后以房地产测绘部门核定的面积为主。

2、按照以人为本、惠民、利民的原则,小区设计有经营性用房,经营性用房归集体所有,只能出租,任何人不得买卖;经营性用房出租的费用用于公共设施维护及物业管理。

3、安置楼建设成外墙统一刷漆、室内上仿瓷涂料,每户安设防盗门、铝合金窗户、上下水管道、电话线、宽带、有线电视、毛地坪和有关设施接口等,卫生间不安装洁具,厨房、卫生间各安装一个水龙头,基本达到入住条件。

小区建成后实行社区化管理。

(三)安置原则与标准
1、被拆迁户可自行安置,但个人不得在古宋办事处范
围内新建房屋。

凡要求自行安置的,本人必须写出申请,所有属于个人的补偿款归个人所有。

2、被拆迁户安置按实际人口每人不超过35平方米核算,享受安置价。

拆迁户安置人员名单凭户口本、身份证、社会抚养费票据等,实行办事处、派出所、办事处计生办三家名单对照,由行政村把关,张榜公布,接受监督,最后确定安置人员名单。

(四)安置条件
1、以户口薄等能说明其身份的其他证明为准,被拆迁
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安置对象:
①户籍登记所在地和祖居地一直在本村委会的;
②原户籍登记所在地的劳改劳教人员、现役士兵、大中专院校学生,或者虽已毕业但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含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供职的;
③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若男到女家落户,应迁入户口并常年在本村居住(认定权限在村、办事处两级);
④超计划生育人口,按照政策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可作为安置对象;
⑤按有关政策属于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2、下列人员不作为安置对象:
①户籍登记不在本村的;
②户籍登记虽然在本村但与拆迁户无直系血缘关系的挂户人员;
③婚出和外出招亲的(认定权限在村、办事处两级);
④60周岁以上孤寡孤独老人,或有女儿不在本地生活,自愿由政府集中供养的;
⑤按有关政策不属于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五)安置办法
1、谁先办理拆迁手续,谁先选房,并直接确定楼层及房号,凡不到者,选房号作废。

2被拆迁户是五保老人或者只有女儿但已经出嫁不在身边居住的,本人自愿到乡敬老院生活,由政府统一安排,其本人拆迁补偿款归本人所有,不再安置。

(六)安置价格
本次拆迁安置房安置均价在人均35平方米政策内按720元/平方米为标准,超出人均35平方米部分按成本价均价(楼层差另计)1920元/平方米补交(最终价格以政府审计核准为准,但不得超过1920元/平方米)。

(七)安置程序
1、个人申报:根据本户口人口数量和安置标准申报户型面积,填写《村民居住安置申请表》,每户所申报户型面积达不到应享受安置面积的,概不予退补且户与户之间不得相互调剂。

计划内面积允许分套。

2、被拆迁户交出钥匙后即进行选房,待所挑选楼层、户型及面积确定后,按相应所应缴纳房款在应得赔偿金中一次性扣除,剩余赔偿金现金一次付清,不足部分应在确定房号后十天内交清。

3、分房做到合情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睢阳区纪检部门予以全程监督。

六、拆迁奖励
(一)拆迁期限与具体补偿办法:
1、被拆迁户凡在7天内将家中东西搬运完、写出保证,将钥匙交于包户干部,并与投资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视为拆迁结束,可领取房屋补偿款,按照补偿标准上限进行补偿。

为加强拆迁安全管理,进一步减少群众财产损失及人身安全统一交具有拆迁资质的拆迁公司拆除。

房屋补偿标准上限如下:
(1)二层以上楼房:
①砖混结构720元/㎡
②砖木结构630元/㎡
(2)平房:
①砖混结构675元/平方米
②砖木结构585元/平方米
③土木结构450元/平方米
2、被拆迁户从第8天(含第8天)每推迟一天,砖混
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标准减少30元,土木、砖木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标准减少20元。

3、被拆迁户10天没有完成拆迁任务的,将执行商丘市政府[2010]47号文件规定的附着物最低标准补偿标准,即:
(1)二层以上楼房:
①砖混结构585元/㎡
②砖木结构540元/㎡
(2)平房:
①砖混结构540元/㎡
②砖木结构495元/㎡
③土木结构360元/㎡
(二)凡先完善拆迁有关手续的,可享受优先选房的待遇。

党员、干部、教师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实施拆迁,否则,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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