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舞弊案例及启示
《2024年康得新财务舞弊案例分析》范文

《康得新财务舞弊案例分析》篇一一、引言康得新,一家曾在中国复合材料行业具有重要地位的上市公司,近期因严重的财务舞弊事件而备受关注。
该事件不仅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也对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康得新财务舞弊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提供借鉴和警示。
二、康得新公司背景及财务舞弊概述康得新是一家专注于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曾在国内复合材料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
然而,近年来公司财务状况出现问题,通过虚构财务报表、操纵利润等手段进行财务舞弊,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形象和信誉。
三、财务舞弊手段分析1. 虚构财务报表: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收入、成本及费用等手段,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使公司的利润状况看起来更为乐观。
2. 操纵利润:公司通过调整利润表中的项目,如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等手段,操纵利润,以达到特定的财务目标。
3. 关联方交易: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大量交易,通过转移资产、费用等手段,实现利润的转移和调整。
四、财务舞弊的影响1. 投资者损失:投资者因受虚假财务报表的误导,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导致损失。
2. 债权人受损:债权人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实,无法准确评估公司的偿债能力,导致债权难以收回。
3. 破坏市场秩序:财务舞弊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诚信企业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4. 监管机构压力:监管机构需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要求,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康得新财务舞弊的成因分析1.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失效,为财务舞弊提供了可乘之机。
2. 内部监管不力:公司内部监管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措施。
3. 外部监管漏洞:监管机构对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信息披露要求不严格,为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提供了空间。
六、应对措施与建议1. 加强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格林柯尔财务舞弊案例分析及启示

格林柯尔财务舞弊案例分析及启示本文以格林柯尔引发科龙危机为研究案例,揭示了格林柯尔财务舞弊发生前的“征兆”、财务舞弊的基本特征和常用的方法。
在总结格林柯尔案例带给我们的启示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实施有效治理的政策建议。
标签:格林柯尔财务舞弊政策建议一、从格林柯尔案看财务舞弊1.财务舞弊发生前的“征兆”(1)运用基本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发现端倪。
格林柯尔报表的确有些蹊跷,资产结构:账上现金非常巨大,占总资产的64%,占净资产比例更是高达74%,从关联公司购入制冷剂形成的存货也相当可观,至2004年底存货价值高达1.18亿元。
(2)比较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子公司报表找出猫腻。
仅从科龙的合并报表以及母公司报表可以看出,科龙有大额的资金被母公司(格林柯尔)侵占。
2003年,科龙母公司报表中其他应收款达16亿元之巨,而合并报表中该项目仅为1.3亿元;2004年科龙母公司报表中其他应收款为17亿元,而合并报表中该项目仅为1.2亿元。
(3)会计师事务所屡玩“谦让”须提高警惕。
格林柯尔上市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安达信,2001年安达信因丑闻“告退”,其在香港的业务转给了普华永道。
科龙与格林柯尔的审计机构都应当是普华永道。
但是普华永道却将二者拱手相让与德勤。
在格林柯尔入主美菱之后,普华永道也辞去了美菱的审计工作。
直到2005年,德勤为科龙出具2004年的“保留意见”后,德勤也推掉了科龙的审计业务。
2.格林柯尔财务舞弊的特征(1)现金舞弊的“高端运作”。
通常上市公司会选择不易被发现的资金运作,运用高技术的舞弊手段。
被曝光者往往是资金链断裂被逼现形,或者被监管机构调查后才得以曝光。
这类公司虽然手段高明、造假过程复杂,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上市公司处于一个关系复杂的集团当中,而且频繁担保与被担保;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资金链断裂,十分迫切需要现金;上市公司有莫名其妙的资金往来,特别是现金往来非常复杂,尤其是与关联方的,资金流入流出量非常大;现金流量表中“收到(支付)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金额巨大。
康得新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康得新财务舞弊案例分析背景介绍:康得新是一家中国大型制药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品的研发和生产。
然而,2016年初,康得新爆发了一起财务舞弊案件,该案件揭露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在财务报表中存在大量虚假数据,为股价操纵提供了便利,导致公司严重亏损和投资者巨大损失。
这起案件震惊了整个中国金融界,也引起了对于公司金融监管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深思。
一、财务舞弊手法在康得新财务舞弊案中,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采取了一系列手段操纵财务数据,使其看起来更健康。
主要手法包括:1. 虚报销售额:通过虚构销售订单、推迟报告退货和拖延应收账款的结算,使得销售额呈现出高于实际情况的假象。
2. 虚假收入确认:将尚未发生的收入提前确认,使得公司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更高的收入水平。
3. 虚构资产和业绩:通过虚增库存、夸大资产价值和粉饰业绩等手段,使得公司看起来更有价值,从而推高股价。
4. 虚假投资项目:通过虚构投资项目来转移公司资金,并在财务报表中合理化这些资金的流动。
二、案件暴露和影响康得新财务舞弊案是由一家匿名机构通过公开信的形式揭露的。
该机构指出了康得新财务数据的异常和不一致之处,并要求监管部门进行调查。
该公开信一经发布,立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质疑。
此后,康得新股价暴跌,市值蒸发数百亿元。
公开信的披露也导致投资者的疑虑和恐慌情绪,不少投资者纷纷出售股票,造成了金融市场的剧烈波动。
康得新财务舞弊案的暴露不仅对公司产生了巨大影响,也引发了对于中国金融市场监管的质疑。
许多人认为,康得新之所以能够长期进行财务舞弊,与监管部门的监管缺失有关。
监管部门早在事发前数年就接到了投资者的举报信,但对此并未采取实质性的行动。
因此,康得新案的暴露也透露出监管机构在审计和核查方面的不足,监管体系亟待完善和加强。
三、案件启示康得新财务舞弊案给我们提供了一些重要的启示,其中包括: 1. 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确保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公司舞弊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然而,在这种背景下,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益,不惜采取舞弊手段,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公司舞弊案例为切入点,分析舞弊行为的法律后果,以期提高企业合规意识,维护市场公平正义。
二、案例简介(一)公司概况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199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甲公司已成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
然而,在2018年,甲公司被曝出存在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
(二)舞弊行为经调查,甲公司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合同、虚增收入、隐瞒成本等方式,虚增了公司利润。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虚构合同:甲公司虚构与关联方的合同,将关联方支付的资金计入收入,从而虚增了公司利润。
2. 虚增收入:甲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了公司销售收入。
3. 隐瞒成本:甲公司通过虚构成本支出、推迟确认成本等方式,降低了公司成本,从而虚增了公司利润。
(三)舞弊后果甲公司舞弊行为被揭露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监管部门对其进行了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改正等措施。
此外,甲公司股价应声下跌,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
同时,甲公司声誉受损,市场竞争力下降。
三、案例分析(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依法披露信息,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舞弊行为定性根据上述法律依据,甲公司的舞弊行为可定性为以下几种:1. 财务造假:甲公司通过虚构合同、虚增收入、隐瞒成本等方式,虚增了公司利润,属于财务造假行为。
财务舞弊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财务舞弊现象也随之增多。
财务舞弊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
本案例以某上市公司涉嫌虚假陈述案为例,探讨财务舞弊的法律责任及处理过程。
二、案情简介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A公司已成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领军企业。
然而,自2010年起,A公司涉嫌财务舞弊事件被曝光,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调查,A公司在2010年至2013年间,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收入、隐瞒成本等手段,虚构了巨额利润。
具体表现为:1. 虚构交易:A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虚假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
2. 虚增收入:A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开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3. 隐瞒成本:A公司通过少计成本、虚构成本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2014年,A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证监会对A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罚决定。
三、法律分析1. 虚假陈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虚假陈述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案中,A公司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收入等手段,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了证券交易市场,符合虚假陈述罪的构成要件。
2.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是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披露或者披露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本案中,A公司未按规定披露真实财务状况,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3. 内幕交易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内幕交易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
会计舞弊案例分析历史上的会计舞弊案例

会计舞弊案例分析历史上的会计舞弊案例会计舞弊案例分析-历史上的会计舞弊案例导言:会计舞弊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操纵或隐瞒财务数据、信息,以达到欺诈、非法获利或其他不当目的的行为。
在商业世界中,会计舞弊案例屡见不鲜。
本文将分析历史上的几个著名会计舞弊案例,并从中总结出常见的舞弊手段与预防措施。
案例一:安然公司会计舞弊案安然公司是上世纪90年代与本世纪初最具声誉的能源公司之一。
然而,由于虚假会计操作的揭露,该公司于2001年破产。
安然公司的会计舞弊主要集中在其特殊目的实体(SPEs)及股票价格操纵等方面。
该公司通过虚构利润以隐藏巨额负债,并在内部员工之间实行高度激励机制,导致信息层级混乱,监管不力。
案例二:范罗斯基会计舞弊案范罗斯基是一家以市政工程和农业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然而,该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的会计报告中进行了多项违法会计手段,以逃避税务和获取非法补贴。
范罗斯基公司员工通过恶意计算投标价格,故意误报资产负债表,虚构他方资助等方式进行会计舞弊。
该案例揭示了会计舞弊对经济、税收等方面的严重影响。
案例三:世纪环球会计舞弊案世纪环球是一家电信公司,曾在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迅速崛起。
然而,该公司的财务报告中存在大规模的伪造行为。
世纪环球的会计舞弊主要是通过虚构销售收入、修改报表数据,违反会计原则等手段进行的。
该案例揭示了公司高层管理者往往是会计舞弊的主要发起者和受益者。
案例四:南海公司会计舞弊案南海公司是一家中国知名的装修公司。
该公司在其2016年的财务报告中虚构销售收入,减少负债,以追求更高的利润和股价。
此外,该公司还通过虚假合同和交易来掩盖真实财务状况,导致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
该案例揭示了会计舞弊在中国企业中的普遍存在和对投资者利益的严重侵害。
结论:以上仅是历史上几个著名的会计舞弊案例,这些案例揭示了会计舞弊的危害性及其可能导致的经济、法律问题。
为了避免会计舞弊的发生,企业和监管机构需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防范措施。
近十年的会计舞弊案例

近十年的会计舞弊案例那我就给你唠唠近十年的几个会计舞弊案例哈。
一、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
1. 事件经过。
瑞幸咖啡刚出来的时候那可是风光无限啊,门店开得到处都是。
可是后来呢,被爆出了会计舞弊的大丑闻。
他们通过虚增销售额来让公司的财报看起来超级漂亮。
比如说,他们可能虚构了一些根本不存在的订单,就像凭空捏造有好多人买了他们的咖啡一样。
这些虚增的销售额让投资者们以为瑞幸咖啡超级火爆,盈利状况特别好。
2. 影响。
这事儿一爆出来,那可是引起了轩然大波啊。
瑞幸咖啡的股价就像坐过山车一样直线下跌,很多投资者都亏得血本无归。
而且这不仅让瑞幸自己的信誉扫地,还让整个中概股在美国市场的形象都受到了影响呢。
二、康得新财务造假事件。
1. 事件经过。
康得新呢,在财务上玩了个很“高明”的把戏,不过最后还是被发现了。
他们虚增了巨额的利润,手段有点复杂。
他们在银行存款上做手脚,就像给大家变魔术一样。
对外宣称自己有好多好多银行存款,实际上呢,这些数字都是假的。
他们可能是通过关联方交易或者一些复杂的财务手段,把账面上的数字弄得很漂亮,让投资者觉得这是一家很有实力的公司,很值得投资。
2. 影响。
这个造假事件可把投资者坑惨了。
那些买了康得新股票的人,原本以为是抱着个金娃娃,结果发现是个烫手山芋。
康得新最后也受到了严厉的处罚,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很多员工也受到了牵连,企业形象一落千丈。
三、獐子岛扇贝“跑路”事件。
1. 事件经过。
这事儿可太奇葩了。
獐子岛说自己养的扇贝跑了,而且还不是一次。
一会儿说扇贝因为冷水团的原因都不见了,一会儿又有其他的说法。
这其实背后可能就是会计舞弊的一种手段。
他们通过把扇贝的失踪归结于自然原因,然后就可以在财务报表上做文章了。
比如说,本来应该有盈利的,因为扇贝没了,就可以把成本算得很高,利润就减少或者变成亏损了,这样就可以隐藏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
2. 影响。
这可把股民们气得不轻。
大家都觉得这扇贝跑得也太蹊跷了,就像在跟大家玩捉迷藏一样。
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舞弊手段
01
伪造购销合同 和发票
02
虚构利润和收 入
隐瞒重大事项 和风险
03
04
内部控制失效
舞弊后果
股价暴跌
舞弊被揭露后,股价从30多元一路 暴跌至几元,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投资者索赔
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广夏 赔偿损失。
监管处罚
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银广夏进行 了处罚,并对涉案人员进行了行政处 罚和刑事追究。
公司破产重组
银广夏因财务危机而破产重组,部分 资产被拍卖或剥离,公司元气大伤。
06
案例总结与启示
案例总结
案例一
某上市公司通过虚增收入和利润、隐瞒关联方交易等手段进行财 务舞弊,导致股价暴涨,最终被监管机构查处。
案例二
某会计师事务所为多家企业提供审计服务时,未勤勉尽责,导致部 分企业财务舞弊行为未被及时发现,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03
案例一:安然公司财务舞弊案
公司背景
安然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一家总 部位于美国的能源贸易和生产公司, 一度成为全球最大的能源交易商之一 。
公司在2000年被《财富》杂志评为全 球500强第16位,市值高达600亿美元 。
舞弊手段
安然公司通过设立复杂的财务 结构,掩盖债务和亏损,制造 虚假的盈利。
案之一。
04
05
公司CEO被判刑24年,审计 机构合伙人被判刑7年。
04
案例二:世通公司财务舞弊案
公司背景
世通公司成立于1983年,总部位于美国新泽西州,是一家主要从事电信业务的企 业。在2000年之前,世通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电信公司之一,拥有超过14万名员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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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案例及其启示【摘要】财务舞弊行为会造成会计信息与其反映的经济活动的事实不相符,必然使内部经营管理以及外部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利益遭受巨大危害,进而影响整个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2001年发生的银广夏财务舞弊事件导致的银广夏神话破灭,将使人们更多的关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这是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和建设一个规范的证券市场的根本所在。
因此,“银广夏事件”的典型意义在于人们认识到上市公司种种问题,认识到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
【关键字】财务舞弊公司治理结构银广夏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性的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行为日益猖獗。
为遏制这种行为,全美反舞弊财务报告委员会建议采取四道防线:高层管理理念、业务经营中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外部独立审[1]。
我国企业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也较为严重,为此,新的《会计法》特别制定防止财务报告舞弊的条款,规定了企业、社会和政府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针对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不论是美国的四道防线还是我国的三位一体,从理论上说还是较完整的,逻辑也比较严谨。
但是,在实践中受到诸多的阻力,效果并不理想,财务舞弊事件还是时有发生。
一、我国银广夏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综述2001年8月,曾一度被捧为中国股市绩优典范的银广夏以其造假事件震惊股市。
[1](一)银广夏公司概况广夏(银川)磁技术有限公司(即银广夏),创建于1992年。
1993年5月进行股份制改组,以原公司及其他8家发起人之净资产与投资折为4400万股发起人股,于1993年12月21日至12月26日发行职工股300万股,社会公众股2700万股。
1994年1月28日“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告成立,同年6月17日,“银广夏A”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994年6月17日上市的“银广夏”,开盘价仅1.64元,上市后的5年间,该股一直在低价股的行列中徘徊。
直到1999年9月24日,它的股价才上升到9.24元。
而“神话”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此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银广夏”的股价竟上升到37.89元,涨幅高达440%(2000年4月)。
2000年4月18日,该股在36元附近以10送10大比例除权,除权后股价跌至18元附近,此后又开始一路填权,“银广夏”又成为填权板块的领头羊。
到2001年1月15日,该股以填满权,股价再次高达37.99元。
若复一下权,该股的价位已高达76元,累计涨幅高达880%。
公司上市6年来,股本从7400万涨至50526万,资产总额从1.97亿元增至24.3亿元。
上涨了1200%!到停盘时,“银广夏”仍站在高价股行列,市场价格为30.79元,流通市值86.21亿元,总市值155.57亿元。
其流通市值仅排在深发展(192亿元)、宝钢股份(90.66亿元)之后,名列两市第三。
(二)造假情况的揭露在中国财经界素有口碑的《财经》杂志2001年第8期推出长篇封面文章《银广夏陷阱》,该文记者通过对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广夏)历时一年的追踪调查,终于揭开了一个由高深的“萃取技术”和陌生的“德国客户”组成的造价故事。
《财经》杂志第8期撰文指出:“银广夏”年报中的利润增长,主要是来自该公司的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
该设备由德国引进,产品亦供向德国。
1998年年报显示,公司子公司天津广夏与德国诚信贸易公司有供货协议,从而生成销售收入和利润。
据《财经》杂志披露,公司1999年出口额仅480万美元(“银广夏”自己声称2.3971亿元),2000年度出口额由3万美元(“银广夏”自己声称为1.8亿马克,约7.2亿人民币)。
经调查获知,银广夏从1999年开始在市场上散布的“利润神话”子虚乌有。
就在《财经》杂志推出该文的第二天即8月3日,市场掀起轩然大波,银广夏股票于当日停牌。
当晚11时,该公司召开董事局和监事会临时会议,决定成立核查小组,立即赶赴天津。
核查小组于8月4日进驻天津广夏公司,分别对媒体披露的有关问题进行检查取证。
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调查组了解到大量事实,揭开了银广夏瞒天过海、大肆造假的黑幕。
调查表明,不仅天津广夏造假,银广夏分布在各地的主要控股公司几乎都在利润上做过手脚:上海广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虚假确认电视片广告收入、拍摄费用等虚增利润;武汉世贸大厦(银广夏控股子公司)通过虚构售房收入等手段虚增利润;芜湖广夏公司虚增利润的手段是多计资本化利息费用、少计经营费用、多提折旧等;在深圳,被银广夏称为发展战略支撑点的广夏投资公司,实际却是一家“空壳”公司;在银川,银广夏用募集资金投资时大作手脚,通过收取高额利息等方式“做大”利润。
这一个个利润泡沫穿成一条耀眼的“锁链”,为银广夏的业绩“神话”不断“增光添彩”。
这是一份银广夏造假大账:1998至2001年间,累计虚构销售收入104962.6万元,少计费用4945.34万元,导致虚增利润77156.7万元,其中1998年虚构利润1776.1万元;1999年、2000年、2001年上半年分别虚增利润17781.86万元、56704.74万元、894万元,当期实际亏损分别为5003.2万元、14940.1万元、2557.1万元。
在对银广夏利润造假进行调查的同时,调查组发现:银广夏隐瞒重大事项、虚假披露信息的恶劣做法“轻车熟路”,众多投资者被蒙在鼓里长达7年之久。
骗局竟如此轻易的就能揭穿,骗局的漏洞竟如此的明显二、银广夏事件所反映的一般问题(一)从银广夏事件看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绩优蓝筹股的典型——银广夏是一个诱人的“陷阱”。
2001年8月3日,这枚炸弹在中国证券市场爆炸,当量巨大,形成一个强烈的冲击波。
市场的反应是最直观的。
“银广夏事件”客观上对弱势运行的故事造成巨大的打击。
1、银广夏事件的典型意义银广夏破坏的是上市公司的公信力。
因为就投资者而言,投资的基础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当投资者从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是虚假的,他们就基本失去了对上市公司判断的标准。
[2]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投资损失对投资者信心的打击实在太大。
证券市场原本就存在信息不对称,那些曾被市场奉为绩优蓝筹股的上市公司,假如其背后都是一个惊天骗局,那么投资者就会逐渐失去投资勇气的。
世界银行专家把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分为萌芽、操纵、投机、固定和成熟五个过程。
其中萌芽、操纵为初级阶段,投机、固定为中级阶段,而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初级阶段和中级阶段之间。
从很早前的原野、红光、琼民源到郑百文、猴王、亿安科技、中科创业再到银广夏,这些绝非偶然的事件佐证了中国证券市场的脆弱性。
因此,希望不发生“银广夏事件”恐怕是天真的。
上市公司粉饰、伪造会计报表,操纵、虚增利润,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主要是因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和纠错机制。
银广夏深化的破灭,将使人们更多的关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这是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和监视一个规范的证券市场的根本所在。
因此,“银广夏事件”的典型意义在于使人们认识到上市公司的种种问题,认识到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
2、银广夏事件揭示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问题总体而言,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制度安排,用以支配若干公司利益相关者——股东、债权人、经理人员、员工之间的关系,实现公平和效率。
其核心问题是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公司经理人员努力工作,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世界各国的实践表明,受到经济、社会、传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并不存在一个标准的国际模式,各个国家和公司都需要不断创造和完善适合自身特色的具体做法。
参照公司治理的国际经验,特别是考察“银广夏事件”揭示的种种问题,我认为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在总体框架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员之间关系尚有不少矛盾,存在诸多缺陷。
第一,总体框架尚未形成明确的制度体系。
公司治理的总体框架应该是在围绕“创造股东价值”构建的。
总体而言,借助证券市场力量进行监督和激励,需要更透明、更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为保证;利用大股东(或银行)进行管理控制,需要有能力、有动力行使控股权的大股东,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配套机制。
然而,我国上市公司上述两种机制都是缺乏的或者说不健全的,导致公司治理的总体框架不清晰不明确。
[3]第二,股东层面缺少与现实股权结构相适应的控制机制。
第三,董事会有效行使职权的基本规则不完善。
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需要独立、公正的行使管理控制的职能。
在银广夏中,董事会履行职能过程中存在大量问题。
第四,经理人员职责不明确、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
由于缺乏业绩驱动机制和期权激励机制,公司经理人员往往背离公司长期利益最大化原则,追求短期效应,若业绩不好只能造假。
可以说,银广夏是中国上市公司的一个缩影。
“银广夏事件”表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直接影响到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3、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建议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很多,具有历史原因。
在证券市场建立初期,对证券市场作用的认识局限于帮助国有企业改革脱困,无法真正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公司治理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日积月累形成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种种弊端。
[4]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非一日之功,需要一个伴随证券市场的发展而完善的长期过程。
从现实状况看,可以采取的对策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制定并完善上市公司的行为准则。
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主要是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中,控股股东不能兼顾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对控股股东加以必要的限制。
第二,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中国证监会借鉴国外的做法,在上市公司中积极推行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董事会规范运作。
第三,强化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
我国证券市场是发展中的不成熟市场,我国上市公司尚未建立适应市场机制的薪酬机制和激励机制,企业经营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在部分经营者中甚至存在违法乱纪现象,因此证券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
(二)从银广夏事件看中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银广夏事件被披露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银广夏自在深交所上市以来,无论股价还是所谓“业绩”,均曾创下令人炫目的记录。
多数媒体、舆论对银广夏也一致看好,全国数家新闻媒先后发表数百篇报道,对银广夏的企业文化给与高度评价。
一些著名股评家称其是“中国第一蓝筹股”。
直到《财经》杂志对其内幕披露之后,银广夏编造出口合同、进行虚假信息披露的行为才引起社会的重视。
可以说,“银广夏事件”再一次暴露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得不完善,也引起了我们对中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的思考。
众所周知,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与其信息的披露密切相关。
真实,充分,及时的信息披露有助于形成公平的市场价格,为投资者的投资判断提供基础,引导资本流向具有发展前途的企业,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