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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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综述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和规范家庭农场的日常运营,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家庭农场是指在家庭自有土地上,利用家庭成员劳动和资源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和生活的农业单位。

第三条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

通过合理规划、科学种植、高效管理和创新发展,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家庭成员的切实收益。

第四条家庭农场的管理机构设立负责人,由家庭成员共同选举产生,负责协调组织和管理农场的日常工作,并向所有成员汇报工作进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家庭农场的组织机构包括农场负责人、农场成员和相关工作组。

第六条农场负责人负责整个农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和协调农场成员的劳动力、资源和资金投入;2. 制定农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3. 管理和维护农场的设施和设备;4. 协调农场间的合作和交流,推动共同发展;5. 做好农产品的销售和营销工作;6. 监督农场成员的劳动行为和遵守相关规定。

第七条农场成员是农场的核心力量,必须积极参与到农场的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中,共同努力实现农场的发展目标。

第八条为了做好农场的具体工作,可以设立相关工作组,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工作小组,如生产组、销售组、财务组等,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九条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科学种植,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十条家庭农场应按照科学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进行土地管理、作物种植和养殖管理。

第十一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做好农产品的收获、加工、包装和储存等工作。

第十二条家庭农场应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品特点,制定合理的销售策略,加强农产品的销售网络建设和营销活动。

第四章劳动管理第十三条家庭农场的劳动管理要根据农产品的生产季节和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劳动力,确保农场的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劳动力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劳动效率和生产质量。

家庭农场管理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家庭农场管理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家庭农场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家庭农场的管理,保证家庭农场的正常运作和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家庭农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家庭农场应当以生产经营为目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注重农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农民利益。

第四条家庭农场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加强合作交流,共同促进家庭农场集体的发展。

第五条家庭农场管理应当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程序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家庭农场管理应当注重员工的培训和素质提升,优先发展农村青年。

第七条家庭农场应当根据农产品市场需求,合理规划生产和经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

第八条家庭农场应当注意保护农田,合理利用农业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护农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家庭农场组织结构第九条家庭农场应当设立农场管理委员会,并选举产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农场管理委员会主任。

第十条农场管理委员会由产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经营人员代表等组成。

第十一条农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监督农场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农场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产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汇报农场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当建立农场员工代表大会制度,通过选举产生代表,参与农场员工的权益保护和利益分配等事务。

第三章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经营发展计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组织制度,合理安排农田利用,优化种植结构和养殖布局。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禁使用禁用农药和添加有害物质。

第十七条家庭农场应当建立健全市场营销制度,积极发展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销售额增长。

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应当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不断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第十九条家庭农场应当加强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自动化水平,减少人力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三篇.doc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三篇.doc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家庭农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在新型农业管理体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农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家庭农场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转让合同,并向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农业经济管理部门登记。

第三条家庭农场可以作为农民合作社的成员被领导或加入,并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四条家庭农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生产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政策。

第五条家庭农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家庭农场的独立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反规定向家庭农场收取、的税费和罚款。

第六条家庭农场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件。

第七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业经济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认真执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工商部门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第八条家庭农场职工应当分工明确,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

有条件的可以设置部门经理。

第九条家庭农场实行农民责任制。

农民对整个农场有全面的控制权。

主要是制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批,协调解决重大农场问题,争取各项配套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十条生产监督员的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规程。

组织必要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并做好病(疫)虫防治工作;组织标准化生产,负责改进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维护和储运工作。

第十一条销售主管的岗位职责是制定并实施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开拓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索订单销售和网上销售方式。

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证,回收销售资金;坚持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的整体形象;应该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限度地实现家庭农场的既得利益。

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制度家庭农场规章管理制度(三篇)

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制度家庭农场规章管理制度(三篇)

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制度家庭农场规章管理制度(三篇)有关家庭农场标准化治理制度(精)一甲方:乙方:广州____家庭效劳有限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协商全都、公平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效劳内容1、工程名称:2、效劳地址:3、户型与面积:4、效劳范围:其次条效劳期限1、依据本合同效劳内容,双方商定效劳为_______,自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

2、如遇不行抗力或不具备现场效劳条件而无法规定期限内履行合同,经双方确定后,效劳期可以相应缩短或延长。

第三条收费标准与付款方式1、收费标准:2、付款方式:3、本项效劳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元第四条甲方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供应治理和存放保洁用品、用具及保洁员更衣的场所,以及乙方作业所需条件,如水、电和其它支援物品。

2、甲方对该次效劳的工程,应在保洁作业活动完毕时进展验收,并签字确认。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进展结算。

第五条乙方义务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现场治理规定。

2、乙方应严格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进展效劳并承受甲方的监视检查。

3、乙方必需根据本合同规定,供应作业所需的清洁设备、工具、器材及药剂。

第六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缘由造成乙方无法作业或误工,由此造成乙方作业延期完工或误工损失之责任由甲方担当。

2、在效劳过程中,乙方因治理不善造成甲方财物损坏等后果,由乙方担当相应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解决途径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费者协会进展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附则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签字:负责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年月日年月日有关家庭农场标准化治理制度(精)二敬重的各位评委、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今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和谐家庭用爱铸就》。

家庭农场各项制度(范本)

家庭农场各项制度(范本)

家庭农场各项制度(范本)家庭农场各项制度(范本)家庭农场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篇一: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内部制度】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内部制度农场主职责1、拟定本家庭农场总体发展目标和计划,负责家庭农场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召开家庭农场会议。

3、组织家庭农场开展各种工作,带动农场增收。

4、组织实施家庭农场的各项规划及时解决家庭的有关事宜。

5、负责家庭农场的财务管理。

生产技术部职责1、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

2、根据生产需要,组织提供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3、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

新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经济技术协作。

4、掌握农业气象、病虫草害等各种生产灾情。

5、拟定年度生产、销售计划及落实。

6、回收各种款项。

内部管理1、家庭与农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农场主与外签订各种合同,卖力农场的有关事件。

3、服从农业管理部分的管理与指导,实行科学化管理、现代化生产优质和平安的农产品。

4、农场主及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的培训和研究,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家庭农场年月日篇二: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制度】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家庭农场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家庭农场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家庭农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核算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平安,努力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根蒂根基事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家庭农场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第三条财务管理是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

第四条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家庭农场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第五条会计的主要事情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庭农场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家庭农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家庭农场管理制度是依法管理农业生产、管理农田、管理农民和管理家庭农场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全体家庭农场成员。

第二节家庭农场的组织管理第三条家庭农场的组织管理由家庭农场的负责人负责。

负责人必须是家庭农场成员中的劳动能力较强的农户,负责人由家庭农场成员自行选举产生。

第四条家庭农场的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农业生产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验收;负责与农民合作社、农村合作社等相关单位联系,积极争取资金、技术和市场资源;负责协调家庭农场内部的农业生产工作;负责家庭农场的账目管理和经济决策。

第五条家庭农场的负责人应当尊重家庭农场成员的意愿,在做出重大经济决策前进行充分研究和征求意见,在明确劳动分工和收益分配后,确保成员之间的权益平等。

第三节家庭农场的劳动管理第六条家庭农场成员应当按照家庭农场的农业生产计划和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劳动义务,保证农业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家庭农场成员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工作和闲暇时间,不得因农业生产工作影响家庭生活的正常节奏。

第八条家庭农场成员在劳动过程中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休假、逃避劳动,不得擅自调换工作岗位,不得盗窃家庭农场的财物。

第四节家庭农场的土地管理第九条家庭农场的土地是家庭农场的重要财产,家庭农场成员应当共同保护和经营利用。

第十条家庭农场成员应当按照农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土地的利用方式,保证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一条家庭农场成员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或变相占用家庭农场的土地,不得非法转包、转借家庭农场的土地。

第五节家庭农场的经济管理第十二条家庭农场成员应当按照个人对家庭农场的出资额,享受相应的分红权益。

第十三条家庭农场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和销售农产品,家庭农场成员应当按照约定或经过协商一致的办法,合理分配收入。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意义家庭农场是指通过农田、林地、牲畜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式,利用家庭成员共同经营、管理的农业经营形式。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的出台旨在规范家庭农场的运作,确保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家庭利益的最大化。

二、组织架构1. 家庭负责人:负责决策和管理家庭农场的经营活动。

2. 家庭成员:负责参与农田耕种、养殖、加工等工作。

三、农田管理1. 土地登记:家庭负责人应及时办理土地登记,并确保土地权属清晰。

2. 耕作管理:家庭成员应按照农产品种植计划进行耕作管理,包括土壤调理、草地保护和病虫害防治等。

3. 作物轮作:家庭成员应定期进行作物轮作,避免连作同一种物种,以保证土地的生产力。

四、养殖管理1. 养殖条件:家庭成员应提供适宜的饲养环境,包括饲养设施、饲料供应和动物保健等。

2. 动物健康:家庭成员应定期对养殖动物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疾病,保证动物的健康生长。

3. 疫苗接种:家庭成员应按照养殖动物疫苗接种计划进行接种,预防疾病传播。

五、农产品加工管理1. 加工设施:家庭负责人应提供适宜的加工设施和设备,确保加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生产工艺:家庭负责人应制定农产品加工工艺流程,并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产品质量。

3. 卫生安全:家庭成员应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和卫生,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六、经营管理1. 经营计划:家庭负责人应制定经营计划,包括生产目标、销售计划和投入产出预测等。

2. 财务管理:家庭负责人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记录和统计农业生产的收入和支出,并进行予以合理分配。

3. 销售渠道:家庭成员应积极寻找合适的销售渠道,确保产品销售的畅通。

七、奖惩措施1. 奖励机制:家庭农场经营出色的,可给予奖励,包括资金补贴、技术培训等。

2.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扣减奖励等。

制定家庭农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家庭农场的经营活动,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家庭成员的获益。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民收入水平,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条家庭农场是指建立在家庭成员之间合作经营的农业生产组织。

第三条家庭农场应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其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第二章产权与经营权第四条家庭农场的产权归属于家庭成员,其中相关土地产权及其他生产要素归属可以根据家庭内部协商确定。

第五条家庭农场的经营权可以由一人或多人负责,经营者必须是家庭成员,并依法履行相应的资格及手续。

第三章生产经营第六条家庭农场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农产品的特点,科学选择种植或养殖业态。

第七条家庭农场应建立合理的农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作物轮种、兽粪利用等,保障农产品的供应和质量。

第八条家庭农场应加强与农业科研机构和农技人员的对接,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第九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十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农产品销售与市场开拓,积极参与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第四章经营服务第十一条家庭农场应提供必要的经营指导和技术服务,帮助家庭成员解决经营中的问题,提高经营能力。

第十二条家庭农场应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为家庭成员提供农业生产风险保障。

第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帮助家庭成员解决资金困难。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应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协会的合作与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民收入增长。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应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及时提供相关经营数据和信息。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应定期进行经营评估和改进,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善。

第十七条家庭农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和信息采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应依法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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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家庭农场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县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切实规范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农经部门审查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第六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

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七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

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八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九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广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第十条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第三章标准化生产制度第十二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第十三条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

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应按照产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

有条件的要聘请固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专家顾问,专门负责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测服务。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要尽量采取包装销售,包装上要印注本场标识和联系方式,销售的农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家庭农场应根据《秭归县家庭农场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本农场生产经营收支,与家庭其它收支分开。

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应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

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

第十九条家l 第二十二条家庭农场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和整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信息档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盗、防火、防霉、防虫蛀、防强光等保管措施。

第五章品牌和示范创建制度第二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积极申报注册产品商标,积极参与产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动。

第二十四条家庭农场应根据《秭归县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示范性创建申报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十五条家庭农场应制定品牌和示范创建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家庭农场品牌和示范性创建,依照《秭归县家庭农场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落实财政奖补政策。

第六章雇用工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要减少或控制雇用工数量。

第二十八条家庭农场若长期雇用农工,应签订规范的劳务合同,保障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兑现劳务报酬。

有条件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家庭农场应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和雇用工管理台账(用工登记簿另附),完备基本信息,并在工商、劳动等有关部门备案登记。

第七章学习培训制度第三十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60岁以下的必须取得相关培训合格(结业)证。

第三十一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二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第三十四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情况纳入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考核内容。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五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社员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制度。

第三十六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三十七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乡镇财政(经管)部门备案登记。

第三十八条家庭农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中,隐瞒重要事实或作虚假记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农场健康、持续、规范运营,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自我壮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依照《宁夏家庭农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农场由xx等2人发起,于20XX年11月15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场名称:xx市兴平生猪养殖家庭农场,成员出资总额260万元。

本场法定代表人:xx本农场住所:xx市树新林场树新分场,邮政编码:xx。

第三条本场以引进新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增加家庭成员收入为宗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作为家庭成员的收入和扩大再生产资金。

第四条本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商品化处理、初级加工、贮藏冷藏、运输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主要业务范围如下:生猪养殖、销售。

第五条经家庭成员或发起人大会讨论通过,本农场投资兴办与本场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场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六条本场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第七条本场为家庭或个人独资经营,主要劳动力或为家庭成员或为雇工。

第八条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皆确认为本场成员或员工。

雇用三年每年雇用期在200天以上的农业(农民)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可确认为本场的荣誉成员或员工。

如有需要,本场可为每个成员建立个人账户。

第九条本场成员或员工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获得本场的技术及经营管理培训;(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场盈余;(四)查阅本场章程、成员大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五)对本场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七)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场;(八)拥有本场设立的个人账户。

第十条本场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一条本场成员的义务:(一)遵守本场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二)积极参加本场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场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按照本场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三)维护本场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场成员共有财产;(四)不从事损害本场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第十二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场成员资格:(一)主动要求退场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被本场除名的。

第十三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家庭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中止本场成员资格:(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二)给本场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成员大会是本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修改本场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选举和罢免场长;(三)决定成员退场、继承、奖励、处分等事项;(四)审议本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五)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七)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八)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九)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第十五条本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场长提议,可随时召开成员大会。

第十六条本场设场长(经理)一名,为本场的法定代表人。

场长(经理)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场长(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成员大会;(二)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场副场长、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三)组织实施成员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四)代表本场签订合同等。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制定的家庭农场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十八条本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

本场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实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

第十九条会计年度终了时,由场长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本场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一)家庭成员筹资出资;(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三)未分配收益;(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五)他人捐赠款;(六)其他资金。

第二十一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二十二条本场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文化学习、福利事业和生活改善。

第二十三条本场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场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场的发展。

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二十四条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可记入每个成员个人账户或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入账,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周转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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