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环保排放折算值基准氧含量及过量空气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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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基准氧含量与过量空气系数排放浓度折算(含公式)

大气污染物基准氧含量与过量空气系数排放浓度折算(含公式)

大气污染物基准氧含量与过量空气系数排放浓度折算(含公
式)
计算公式
锅炉类型
基准氧含量:ψ(O 2)实测的氧含量:ψ'(O 2)燃煤锅炉
912.6燃油、燃气锅炉 3.5
11污染物
实测浓度:ρ'折算浓度:ρ颗粒物
75107.14二氧化硫
70100.00氮氧化物
2028.57污染物
实测浓度:ρ'折算浓度:ρ颗粒物
75131.25二氧化硫
70122.50氮氧化物2035.00锅炉类型
基准过量空气系数:αs 实测的氧含量:X(O 2)实测过量空气系数:α燃煤锅炉
1.812
2.33燃油、燃气锅炉 1.28 1.62
过量空气系数折算以《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为例
大气污染物氧含量与过量空气系数排放浓度折算
基准含氧量折算
基准含氧量以《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为例
燃煤锅炉
燃油、燃气锅炉
燃煤锅炉
污染物实测标况浓度:C'折算浓度:C
颗粒物7597.22
二氧化硫7090.74
氮氧化物2025.93
燃油、燃气锅炉
污染物实测标况浓度:C'折算浓度:C
颗粒物75100.96
二氧化硫7094.23
氮氧化物2026.92注:黄色区域为输入区,绿色及红色区域为计算结果。

主要行业污染物排放系数参照表

主要行业污染物排放系数参照表

主要⾏业污染物排放系数参照表主要⾏业污染物排放系数参照表09-09-25排放系数⼀、主要污染物排放系数(⼀)燃料燃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系数1、每吨蒸⽓所产⽣的烟⽓量[单位:⽶3/(时·吨)]若锅炉尾部的实际过剩空⽓系数a值与表内数值不同时,并要将排烟量换算为标准状态下的排烟量,可按下式计算:GNm=a/a'V D273/273+t'式中:GNm——标准状态下实际排烟量(标⽶3/时);a'——表中过剩空⽓系数;V’——表中排烟温度t'时的烟⽓量(⽶3/时)t'——表中的排烟度(o c)a——实际过剩空⽓系数;D——锅炉蒸发量(吨/时)。

2、燃烧1吨煤炭排放的各污染物量 (单位:千克/ 吨)注:S*指煤的含硫量(%)。

若煤的含硫量为2%,则1吨煤然烧排SO2为16.0×2=32千克。

统计固体、液体和⽓体等燃料排放的各种污染物量时,如公式法和查表法计算的结果不同时,以公式计算的结果数为准。

3、燃烧1⽴⽅⽶油排放的各污染物量(单位:千克/⽶3)注:S*指燃料含硫量(%),计算⽅法与燃煤同,油类含硫量:原油0.1%-3.3%,汽油<0.25%,轻油0.5%-0.75%,重油0.5-3.5%4、燃烧1百万⽴⽅⽶燃料⽓排放的各污染物量(⼆)⽣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系数1、冶⾦⼯业(2)有⾊⾦属⼯业有⾊⾦属⼯业(单位:吨)2、煤炭⼯业3、化学⼯业(1)⽆机化学⼯业⽆机化学⼯业包括酸碱、合成氨、氮、磷、钾肥和各种⽆机盐类的⽣产,下⾯只介绍⼏个主要⾏业⽣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系数。

(2)有机化学⼯业有机化⼯是以⽯油、煤、天然⽓为原料,通过⼀系列复杂的化学反应制得有机原料或产品,有机化⼯副产品多、废⽔量⼤,现将部分有机原料或产品的污染物排放系数作以介绍:1)基本有机合成基本有机合成⼯业排污系数:2)⾼分⼦合成⼯业3)⽯油⼯业4)⽇⽤化学⼯业(单位:吨)5)农药⼯业(单位:吨)4、轻⼯业(1)⾷品⼯业(2)造纸⼯业(3)纺织印染⼯业5、制⾰⼯业制⾰⼯业中,污染物主要来⾃准备⼯段和鞣制⼯段产⽣的⼯业废⽔。

废气排放标准及折算浓度计算

废气排放标准及折算浓度计算

各行业的燃烧工艺大气污染物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
过量空气系数折算方法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都有这样一项规定,实测的排放浓度必须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浓度,换句话说,性能考核时判断排放是否达标是以折算后的浓度为准。

以电厂为例,要求燃煤锅炉的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折算氧基准是6%O。

这样要
2
不同行业不同地区执行的标准不同,所规定折算系数和计算方法也不同,折算时,采样人员和检测人员需翻阅对应的标准,以此带来不便。

故整理了一些常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规定的基准含氧量、过量空气系数。

进行燃烧工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项目排放浓度折算时,需根据企业环评批复规定的执行标准,选择正确的折算系数和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规定按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折算的主要有以下标准:
规定过量空气系数排放浓度折算的主要有以下标准:。

关于CEMS折算值和过量空气系数

关于CEMS折算值和过量空气系数

关于CEMS 中折算值和过量空气系数的说明1、什么是折算值按照GB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实测的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必须执行国标GB/T16157规定,按下式进行折算:sC C αα⨯=' 式中: C —折算成过量空气系数为α时的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mg/m 3;C ’ —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浓度,mg/m 3; α—在测点实测的过量空气系数;αs —有关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

实测过量空气系数按下式计算:22121O X -=α 式中:2O X —烟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数。

比如对于某锅炉,CEMS 仪表测得的SO2浓度为500mg/m3(C ’=500),O2浓度为8%(2O X =8),则实测的过量空气系数α=21/(21-8)=1.6,如果排放标准中规定了该锅炉的理论过量空气系数αs =1.4,则SO2折算后的排放浓度(折算值)为:500*1.6/1.4=571.4 mg/m3。

2、为什么要采用折算值同样的锅炉,如果人为控制的进风量不同或烟道存在漏风口,则测得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将不同,同时氧气含量也是不同的。

为避免因进风不同造成的测量值差异,对同种锅炉执行统一的标准,做到客观、公平地评判排污状况,排放浓度使用了折算值,通过过量空气系数对测量浓度进行修正。

比如上面举的例子,虽然仪表测得的SO2浓度为500mg/m3,但该锅炉的氧气超标了,存在漏风或空气过量的问题,浓度不能真实反映锅炉的状况,采用折算后,修正为571.4 mg/m3,漏风或空气过量的影响被消除了。

3、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所谓过量空气系数,即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供给量与理论空气需求量的比值。

锅炉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与锅炉类型和功率相关,具体规定为:对于燃煤锅炉,功率小于等于45.5MW的,过量空气系数采用1.8,功率大于45.5MW的,过量空气系数采用1.4,对于燃气或燃油锅炉,过量空气系数采用1.2。

大气污染物基准氧含量与过量空气系数排放浓度折算(含公式)

大气污染物基准氧含量与过量空气系数排放浓度折算(含公式)

计算公式
锅炉类型
基准氧含量:ψ(O 2)实测的氧含量:ψ'(O 2)燃煤锅炉
912.6燃油、燃气锅炉 3.5
11污染物
实测浓度:ρ'折算浓度:ρ颗粒物
75107.14二氧化硫
70100.00氮氧化物
2028.57污染物
实测浓度:ρ'折算浓度:ρ颗粒物
75131.25二氧化硫
70122.50氮氧化物2035.00锅炉类型
基准过量空气系数:αs 实测的氧含量:X(O 2)实测过量空气系数:α燃煤锅炉
1.812
2.33燃油、燃气锅炉 1.28 1.62
过量空气系数折算 以《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为例
大气污染物氧含量与过量空气系数排放浓度折算
基准含氧量折算
基准含氧量 以《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为例
燃煤锅炉
燃油、燃气锅炉
燃煤锅炉
污染物实测标况浓度:C'折算浓度:C
颗粒物7597.22
二氧化硫7090.74
氮氧化物2025.93
燃油、燃气锅炉
污染物实测标况浓度:C'折算浓度:C
颗粒物75100.96
二氧化硫7094.23
氮氧化物2026.92注:黄色区域为输入区,绿色及红色区域为计算结果。

在线监测折算值和过量空气系数

在线监测折算值和过量空气系数

关于CEMS 中折算值和过量空气系数的说明1、什么是折算值按照GB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实测的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必须执行国标GB/T16157规定,按下式进行折算:sC C αα⨯=' 式中: C —折算成过量空气系数为α时的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mg/m 3;C ’ —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浓度,mg/m 3;α—在测点实测的过量空气系数;αs —有关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

实测过量空气系数按下式计算:22121O X -=α 式中:2O X —烟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数。

比如对于某锅炉,CEMS 仪表测得的SO2浓度为500mg/m3(C ’=500),O2浓度为8%(2O X =8),则实测的过量空气系数α=21/(21-8)=1.6,如果排放标准中规定了该锅炉的理论过量空气系数αs =1.4,则SO2折算后的排放浓度(折算值)为:500*1.6/1.4=571.4 mg/m3。

2、为什么要采用折算值同样的锅炉,如果人为控制的进风量不同或烟道存在漏风口,则测得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将不同,同时氧气含量也是不同的。

为避免因进风不同造成的测量值差异,对同种锅炉执行统一的标准,做到客观、公平地评判排污状况,排放浓度使用了折算值,通过过量空气系数对测量浓度进行修正。

比如上面举的例子,虽然仪表测得的SO2浓度为500mg/m3,但该锅炉的氧气超标了,存在漏风或空气过量的问题,浓度不能真实反映锅炉的状况,采用折算后,修正为571.4 mg/m3,漏风或空气过量的影响被消除了。

3、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所谓过量空气系数,即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供给量与理论空气需求量的比值。

锅炉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与锅炉类型和功率相关,具体规定为:对于燃煤锅炉,功率小于等于45.5MW的,过量空气系数采用1.8,功率大于45.5MW的,过量空气系数采用1.4,对于燃气或燃油锅炉,过量空气系数采用1.2。

废气排放标准及折算浓度计算

各行业的燃烧工艺大气污染物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
过量空气系数折算方法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都有这样一项规定,实测的排放浓度必须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浓度,换句话说,性能考核时判断排放是否达标是以折算后的浓度为准。

以电厂为例,要求燃煤锅炉的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折算氧基准是6%O。

这样要
2
不同行业不同地区执行的标准不同,所规定折算系数和计算方法也不同,折算时,采样人员和检测人员需翻阅对应的标准,以此带来不便。

故整理了一些常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规定的基准含氧量、过量空气系数。

进行燃烧工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项目排放浓度折算时,需根据企业环评批复规定的执行标准,选择正确的折算系数和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规定按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折算的主要有以下标准:
规定过量空气系数排放浓度折算的主要有以下标准:。

各行业环保排放折算值基准氧含量及过量空气系数


1.2
按实测浓度计
炼铁工业排放标准 GB28663-2012
按实测浓度计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烟尘,有害污染物
11
烟尘,有害污染物
11
烟尘,有害污染物
11
1.9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04
2.1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 行) GB19218—2003
2.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01
2.1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
烟(粉)尘、有害污染物
基准氧含量
6 3 15 9 3.5
计算标空系数
标准名称
按实测浓度计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21902-2008
1.7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6_2010
1.4
1.17 3.5 1.75
环函[2011]345号关于生物质 发电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标准问 题的复函 GB13223-2011 GB13271-2014
炼铁工业 焦化工业
类型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
铅锌工业 直接燃烧(按燃煤计) 气化发电锅炉(按其它气体燃料)
气化发电轮机组 直接燃烧(按燃煤计) 气化发电(按其它气体燃料)
热风炉 焦炉
折算项目 烟(粉)尘、有害污染物 烟(粉)尘、有害污染物
烟尘,SO2,NOX(NO2) 烟尘,SO2,NOX(NO2) 烟尘,SO2,NOX(NO2) 烟尘,SO2,NOX(NO2) 烟尘,SO2,NOX(NO2) 烟尘,SO2,NOX(NO2) 烟尘,SO2,NOX(NO3)
各行业环保排放折算值基准氧含量及过量空气系数

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气筒高度及基准氧含量要求


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的基准含
氧量为10%,采用独立热源的烘干设备排气的 基准含氧量为8%o
4.6.1各种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
为 15mo
462 1997年1月1日起新建、改建、扩建的排放烟 5.2实测的工业炉窑的烟(粉)尘、有害污染物
(粉)尘和有害污染物的工业炉窑,其烟囱(或排 排放浓度,应换算为规定的掺风系数或过量空气
4.2.4非焚烧类废气排放口以实测浓度判定是否 达标。燃烧和焚烧类废气排放口实测大气污染物
排放浓度须按式(2)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
放标准
度,并与排放限值比较判定排放是否达标。固体
定,至少不低于15m 得低于25m) o
(排放含氯气的排气筒高度不
燃料燃烧的基准氧含量为6%,液体和气体燃料 燃烧的基准氧含量为3%。
t/h
的规定执行。
烟囱最低允许高度/m
表6基准含氧量
<0.7
<1
20
锅炉类型
基准氧含量/%
0.7-<1.4
1〜<2
25
燃煤锅炉
9
1.4-<2.8
2〜<4
30Biblioteka 燃油、燃气锅炉3.5
2.8 〜<7
4 〜<10
35
7 〜<14
10-<20
40
>14
>20
45
序号
标准名称
高度要求
基准氧含量(过量空气系数)要求
气自动点火放散装置。
序号
标准名称
高度要求
基准氧含量(过量空气系数)要求
7.1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

常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基准氧含量

式中:
——空气过剩系数;
——氧含量。
GB 31574-2015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
43
火葬场
GB 13801-2015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各类污染物浓度
O2=11%
折算浓度的计算:
式中:
——大气污染物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mg/m3;
——实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实测的氧含量;
——基准氧含量。
空气过剩系数的计算:
气化发电轮机组
O2=15%
16
生物质发电
单台出力<65t/h
直接燃烧(按燃煤计)
O2=9%
17
气化发电锅炉(按其他气体燃料)
O2=3.5%
18
制革
GB 21902-2008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
/
19
铅锌工业
GB 25466-2010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铅锌工业
α=1.7
α=1.7
7
熔炼炉、铁矿烧结炉
/
8
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
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
O2=10%
9
独立热源的烘干设备排气
O2=8%
10
电厂单台65t/h以上的锅炉
GB 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燃煤锅炉
O2=6%
11
燃油锅炉及燃气锅炉
O2=3%
20
炼铁
GB 28663-201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热风炉
/
21
钢铁
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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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项目
基准氧含量
燃煤锅炉烟尘,SO2,NOX(NO2)6
燃油燃气锅炉烟尘,SO2,NOX(NO2)3燃气轮机组烟尘,SO2,NOX(NO2)15燃煤锅炉烟尘,SO2,NOX(NO2)9燃油燃气锅炉烟尘,SO2,NOX(NO2) 3.5水泥厂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
烟尘,SO2,NOX(NO2)10医疗废物烟尘,有害污染物11危险废物烟尘,有害污染物11生活垃圾烟尘,有害污染物11
熔炼炉、铁矿烧结炉
烟(粉)尘、有害污染物
冲天炉(冷风炉,鼓风温
度≤400℃)
烟(粉)尘、有害污染物
冲天炉(热风炉,鼓风温
度>400℃)烟(粉)尘、有害污染物
其它工业炉窑烟(粉)尘、有害污染物制革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
烟(粉)尘、有害污染物铅锌工业铅锌工业烟(粉)尘、有害污染物直接燃烧(按燃煤计)
烟尘,SO2,NOX(NO2)6气化发电锅炉(按其它气
体燃料)
烟尘,SO2,NOX(NO2)3气化发电轮机组烟尘,SO2,NOX(NO2)15直接燃烧(按燃煤计)烟尘,SO2,NOX(NO2)9气化发电(按其它气体燃
料)烟尘,SO2,NOX(NO2) 3.5
炼铁工业
热风炉
烟尘,SO2,NOX(NO2)
类型
生物质发电
单台出力65T/H以上生物质发电单台出力65T/H以下焚烧炉
工业窑炉
电厂单台出力65T/H以上
锅炉65T/H以下
计算标空系数
标准号标准名称
1.41.166666667
3.51.751.21.909090909
GB4915-200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1GB19218—2003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2.1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1GB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按实测浓度计
42.51.7按实测浓度计
GB21902-2008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
1.7GB25466_2010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41.166666667
3.51.751.2按实测浓度计
GB28663-2012
炼铁工业排放标准
环函[2011]345号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标准问题的
复函
GB13223-2011
GB13271-2014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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