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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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有关劳动合同(集锦15篇)

2023年有关劳动合同(集锦15篇)

2023年有关劳动合同(集锦15篇)有关劳动合同1第一条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第六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劳动法》该怎么保护我的员工合法权益员工劳动法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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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该怎么保护我的员工合法权益员工劳动法合法权益《劳动法》该怎么保护我的员工合法权益?看你们之间的劳动场同,如何约定的了!如果约定的很明确,那你可以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参考资料:劳动仲裁员的解答,劳动争议可以HI我关于劳动法,对劳动着的合法权益有哪些?目前,我国个体私营企业中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比较普遍,为此,各相关政府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完善政策法规,为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提供充分的制度保证;严格劳动执法,建立健全规范的劳资关系;加强劳动关系督查,坚决纠正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统计,2003年我国个体私营企业就业人数已达8936万人,占全国非农就业人数的23%。

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2/3以上人员在个体私营企业实现再就业。

个体私营企业雇员是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推动经济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个体私营企业中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在: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内容不规范,履约率低。

全国私营企业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足50%。

即使部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很不规范。

有的缺少必备条款,如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及支付形式及时间、劳动安全卫生等。

有的权利与义务明显不对等,部分还含有“生死合同”条款。

二是压低、拖欠工资,延长工时,滥施扣罚。

大多数私营企业均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参照来支付一般雇员工资,有的甚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有的实行计件工资制,但计件定额使多数雇员无法在8小时内完成,只得加班加点。

拖欠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十分普遍。

三是劳动安全与卫生条件普遍较差。

许多私营企业生产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劳动卫生设施远不具备,雇员劳动环境条件相当恶劣,雇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不到基本保障,伤亡事故和职业病频繁发生。

四是企业普遍没有工会,雇员没有共同利益代言人。

据全国总工会统计,我国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工会入会率不到30%。

《劳动合同法》法律法规培训心得(精选12篇)

《劳动合同法》法律法规培训心得(精选12篇)

《劳动合同法》法律法规培训心得(精选12篇)《劳动合同法》法律法规培训心得 1近日,有幸参加了培训班,学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知识,收获颇多。

我们每个人都有劳动的权力,每天我们都在通过自己的辛勤工作来为社会、为企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正是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而设立的。

《劳动合同法》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解决劳动合同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他们与我们的关系非常密切,学习和掌握这些法律知识非常有必要。

通过老师的讲解和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我了解了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些基本权力,如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

权力与义务相辅相成的,在享受权力的同时,劳动者也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此外,我比较关注的一点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提倡劳动者参与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

这说明,国家鼓励职工通过参与群众性竞赛、创新活动,提升劳动效率,改善劳动结果,也为劳动者提供了创造价值、展示才华的机会。

我们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应该说,能够非常规范的执行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职工的休息休假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和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等都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劳动合同签订也比较规范,能够按时、规范地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与达到工作年限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管理技术人员、维修工等的加班问题,以及日常加班的待遇问题等。

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更应该在本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健全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安全卫生保障条件,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保障和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创新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推动“转调创提”活动深入开展,实现吨钢挖潜300元目标的顺利实现。

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汇总

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汇总

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汇总1、对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来说,《劳动合同法》更侧重保护谁的权益呢?解答:《劳动合同法》是应该向劳动者倾斜,还是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保护,一直是充斥于立法整个过程的问题。

最终,《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地位表述顺序上稍有改变。

《劳动法》第1条为:“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重规范基础上,又特别提出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可以说,相对于《劳动法》来说,《劳动合同法》作了“有限度的让步”。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解答:《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

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解答: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2017年春东财《劳动法B》在线作业二答案

2017年春东财《劳动法B》在线作业二答案

东财《劳动法B》在线作业二一、单选题(共4 道试题,共16 分。

)V 1.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通过仲裁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独立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下列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原则的是A. 统筹规划B. 合理布局C. 适应实际需要D. 方便人民群众满分:4 分正确答案:D2.发生劳动争议必须经过下列哪项程序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 协商B. 调解C. 仲裁D. 和解满分:4 分正确答案:C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由()规定A. 国务院B. 全国总工会C.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D.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满分:4 分正确答案:C4.《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具体体现在A. 将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B. 将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C. 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作为用人单位D. 增加了个体经济组织作为用人单位满分:4 分正确答案:C二、多选题(共21 道试题,共84 分。

)V 1. 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证据的来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举证;二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集调查取证。

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集调查的证据范围包括A.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证据B. 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无法认定的C.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的证据D. 当事人因身体健康等条件限制,又无力委托代理人的,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满分:4 分正确答案:ABCD2.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权利包括下列哪些A. 结社权B.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C. 获得劳动报酬权D.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满分:4 分正确答案:ABCD3.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有A. 职工甲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B. 职工乙因偷窃自行车而被追究刑事责任C. 职工丙怀孕D. 职工丁被派往境外逾期未归满分:4 分正确答案:AC4.下列有关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有A.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B. 集体合同的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C.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备案D.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满分:4 分正确答案:ABCD5. 为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劳动合同法》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下列属于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的是A.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B.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C.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满分:4 分正确答案:BCD6. 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具有特殊性,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包括A.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具有平等性B.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具有隶属性C.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劳动D. 劳动法律关系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满分:4 分正确答案:AC7. 公平就业原则是我国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之一,以下哪些情形体现公平就业原则A.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B. 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C. 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D.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满分:4 分正确答案:ABCD8. 我国现行的基本工资制度具有多样性、结构性和等级性的基本特征,基本工资制度主要包括A. 效益工资制B. 等级工资制C. 岗位工资制D. 结构工资制满分:4 分正确答案:BCD9. 下列有关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有A.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B. 集体合同的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C.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备案D.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满分:4 分正确答案:ABCD10. 劳动争议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它具有下列法律特征A. 劳动争议的双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B. 劳动争议的内容必须是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过程中引起的有关劳动权利、劳动义务方面的冲突C. 劳动争议的标的必须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D. 劳动争议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项依法做出裁决的满分:4 分正确答案:ABC11.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A.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满的B. 参军或出国定居的C. 重新就业的D. 无正当理由,2次不接受有关部门介绍就业的满分:4 分正确答案:BC12.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异同点的表述,正确的有A. 个人劳动合同的效力优先于集体合同的效力B.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都是要式合同,但备案、鉴证或公证都不是订立合同的必要条件C. 签订集体合同的劳动者一方不是单个劳动者,而是代表劳动者的工会D. 个人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约定可以高于集体合同的规定满分:4 分正确答案:CD13. 劳动合同区别于民事合同,下列各项属于劳动合同特征的是A. 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B. 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行为C. 劳动合同是有偿合同D.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劳动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满分:4 分正确答案:ABCD14. 劳动就业问题是劳动法立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劳动法上所指的劳动就业具有以下特征A. 劳动者必须有从事劳动就业的资格B. 劳动者从事的劳动必须是有报酬、有收入的劳动C. 劳动者本人要有进行劳动的愿望D. 劳动者从事的是合法劳动满分:4 分正确答案:ABCD15. 工资权是劳动者让渡劳动力支配权而取得的一项权利,工资权的完整内容包括以下组成部分A. 工资取得权B. 工资支配权C. 工资保障权D. 工资分配参与权满分:4 分正确答案:ABCD16. 劳动争议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它具有下列法律特征A. 劳动争议的双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B. 劳动争议的内容必须是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过程中引起的有关劳动权利、劳动义务方面的冲突C. 劳动争议的标的必须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D. 劳动争议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项依法做出裁决的满分:4 分正确答案:ABC17. 工作时间作为法律范畴,不仅包括实际工作的时间,也包括劳动者从事法定的或用人单位指定的其他时间,下列属于工作时间的是A. 病假时间B. 停工待料时间C. 女职工哺乳婴儿时间D. 职工培训时间满分:4 分正确答案:BCD18.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合同法心得一百字

劳动合同法心得一百字

劳动合同法心得一百字我们每天都在通过自己的辛苦和汗水,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为社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国家为了给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颁布了《劳动法》,但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真正知道它有多少内容呢,我的答案是:很少。

正因如此,才会在社会上有很多人会因此蒙受本该能够避免的损失,因此我们应认真的学习,通过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这充分的说明了国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为什么说《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坑人的恶法?

为什么说《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坑人的恶法?

为什么说《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坑人的恶法?来源/马靖昊说会计(majinghao920)作者/马靖昊关于《劳动合同法》相关问题给逸民表弟的一封信逸民表弟:近好!听我母亲讲,你正在与一家手机销售商打劳动纠纷的官司,你要我母亲请我给你出出主意。

我怕电话中与你讲不清楚,因此,现在给你写封信表明我的态度。

一是我不会给你出主意;二是我不能给你出主意;三是我希望你无条件停止这场打官司的行为,并立即给你的雇主赔礼道歉。

至于你所遭受的所谓的“损失”,我全部承担下来,不就4000来块钱吗?我还出得起,我全额补给你好了。

为什么我要你这么去做,因为我希望你有一个正确的职场人生观。

钱不是靠打官司打来的,是靠自己挣出来的。

可以说,绝大多数企业主都希望自己的员工赚得越多越好,员工赚得多,他才赚得多,这是企业良性发展的表现。

员工赚不到钱,这家企业可能处于经营困境了,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名有良知的员工,应该与老板同心同德去改善企业的这种不利局面,而不是为自己的工资没有发放或及时发放而与企业闹上法庭、对簿公堂。

我承认现在的《劳动合同法》是非常有利于你的,我也承认只要你坚持将官司打下去,你肯定会赢。

但是,你赢得了这块官司,却输掉了自己的道义。

这样的员工,在我的眼里至少不是好员工,甚至是刁民。

其实,这部所谓的《劳动合同法》是专门扼杀小企业的一部恶法,为什么这么讲?因为对于大中型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其垄断地位,其员工待遇很好,大家是挤破脑袋也想挤进去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它们是基本上用不上,对于成规模、成建制的民营企业,情况也差不多。

但对于小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由于其处于企业发展初期,其商业模式、老板的管理经验都不成熟,难免会出现经营困难甚至倒闭的情况,如果国家负责对这些创业者的失败买单,你出现了目前的劳动纠纷,我一定支持你去告你的老板。

但实际上,对于这些小企业主,他们承受的风险最大,他们失败了,就真正是一无所有了。

我这么讲,并不是说你作为劳动者的权益不需要保护,权益当然要保护了,何用《劳动合同法》,宪法都在呢!但我们能不能将心比心,换个角度看问题,企业主的风险其实最大,它交了税又提供了就业岗位,但万一倒闭了,谁又来保障他们呢?企业好的时候,加工资、发年货、送红包,企业不好时,没有这些了,难道就要跑,难道就要告?你心里不痛快就可以拍屁股走人,甚至还可以告老板,想过没有,老板还得苦苦坚持,他们的痛苦被谁知道,被谁理解呢!我给你举个例子吧,那就是前几天的事,我遇到的一个小企业主,他对我说,现在他不开工厂了,再也不用交税,再也不用担心工商、税务,再也不害怕刁民了。

国开(中央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网上形考(任务1至4)试题及答案「20秋期版」

国开(中央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网上形考(任务1至4)试题及答案「20秋期版」

国开(中央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网上形考(任务1至4)试题及答案「20秋期版」国开(中央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网上形考(任务1至4)试题及答案[20秋期版] 形考任务1 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题目1: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合称为( )。

[答案]《国际劳工标准》题目2:下列关于劳动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答案]承揽关系属于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题目3:下列主体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是( )。

[答案]我国公民在境外设立的独资企业题目4: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后,由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而从( )。

[答案]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的题目5: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 )。

1/ 21[答案]宪法题目6:特殊就业群体人员不包括( )。

[答案]儿童题目7: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方针是( )。

[答案]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方针题目8:我国法律禁止的健康歧视,除了残疾歧视,还包括( )。

[答案]传染病病原携带歧视题目9: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答案]劳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题目10:劳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具体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

[答案]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题目1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答案]1个月题目12: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 )。

[答案]按小时计酬题目13:以下各项中关于工会性质表述不正确的是( )。

[答案]组织性题目14:国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 )。

[答案]职工代表大会题目15:我国法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至少( )。

2/ 21[答案]每半年召开一次题目16:《集体合同规定》第38条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为( ),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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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更有利于
保护劳动者(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XX年6月29日通过,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从而在劳动者十分关心的问题上,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主要表现在:
一、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后,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单位类型出现;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国家在事业单位试行
人员聘用制度。

鉴于这些新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这意味着,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外,其他单位的劳动者纳入同一用人制度。

《劳动合同法》“附则”又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将实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决定,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扩大了调整范围。

二、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须履行告知义务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为了充分保证劳动者知情权,《劳动合同法》规定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双倍支付工资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四、同一劳动者只能被“试用”一次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
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按照《劳动法》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正是由于现行法律的疏漏,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无法得到保护。

为此,《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主要作了以下限定:
1、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
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五、鼓励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双方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具备3个条件:劳动者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要签定无固定期限
合同。

按现行劳动法律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就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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