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矛盾纠纷调研报告5
辖区内婚姻家庭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辖区内婚姻家庭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调研报告一、引言婚姻家庭纠纷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对家庭、个人及社会稳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对辖区内婚姻家庭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进行了调研。
本报告旨在总结调研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以期能更好地应对婚姻家庭纠纷,促进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调研结果1. 婚姻家庭纠纷的主要类型调研发现,在辖区内的婚姻家庭纠纷中,最常见的类型包括经济纠纷、感情不和、家庭暴力等。
其中,经济纠纷占比最高,主因是夫妻双方在经济权益划分方面存在分歧。
2. 调解机构及工作现状辖区内设有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该机构由专业调解员组成,致力于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并保护合法权益。
调研发现,调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但存在一些问题:调解专业化程度不高、调解流程不够规范、对特殊群体的关注不够等。
三、问题分析1. 调解专业化程度不高目前,调解员的专业素质与纠纷类型的复杂性不太匹配。
在经济纠纷中,对财务方面的调解知识和技巧了解不够,导致调解效果欠佳。
2. 调解流程不够规范调研发现,现有的调解流程不够明确、规范,导致调解结果可能受到一些主观因素的影响。
此外,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和技巧培训也需要加强。
3. 对特殊群体关注不够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中,对特殊群体如弱势群体、儿童、老年人等的关注不够。
在特殊情况下,对这些群体的需求和保护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改进建议1. 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通过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和技能提升,进一步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
特别是在经济纠纷中,应对财务纠纷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提高调解员在财务领域的专业水平。
2. 完善调解流程建立科学、规范的调解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在调解中,要注重程序的规范性,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 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注制定专门针对特殊群体的调解指南,通过专业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调解员对特殊群体需求的了解和关注度。
婚姻家庭调研报告(6篇)

婚姻家庭调研报告(6篇)婚姻家庭调研报告婚姻家庭调研报告(精选6篇)婚姻家庭调研报告篇1今天上午,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与珍爱网在京联合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2022年十城市抽样调查)》,第九届全国人大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佩云出席活动并讲话。
彭佩云表示,这个调查报告反映出中国中心城市婚姻家庭的主流是好的,男女平等的观念越来越被多数人接受。
她还特别提到,珍爱网的网络红娘做了很多实际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值得点赞”。
本次调查区域为全国具有代表性的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包括北京、广州、重庆、南京、长沙、武汉、成都、沈阳、合肥和郑州,同时对幸福婚姻项目试点社区江苏省南通市进行了相同内容的基线调查。
十个城市共回收有效个人调查问卷__份,其中男性样本5050个,女性样本5107个,平均年龄为33.48岁。
调查报告中有很多有趣的数字,比如熟人介绍仍是夫妻相识的主要途径,占比超过五成,而通过互联网社交工具相识的比例日益提升,60后只有0.8%的比例,80后则高达10.2%,但是85后及90后的比例略有下降,达到8.5%。
与此同时,大多数受访者与配偶在婚前时间为半年到一年,这个现象在各代际之间无明显差异,初恋情结趋于淡化,6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达到70%,而85及9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明显降低,仅为47.8%。
婚前同居行为渐成常态,60后、70后、80后、85及90后的婚前同居比例分别为13.7%,44.4%,59.6%和57.8%。
调查样本中,平均结婚年龄为26岁,男性比女性高2.3岁。
在婚前户籍类型中,户口不再是缔结婚姻的障碍,在85及90后这一代际中,仅有39.1%的在婚人士是同为城镇户口,而有31.3%的城镇男女性是与农村中走出的“凤凰男”、“凤凰女”结婚,且丈夫是城镇户口、妻子是农村户口的比例更高。
而关于孩子的性别问题,超过八成的受访者认为男孩女孩都一样。
调查报告还显示,“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逐渐淡化,仅有43.3%的女性受访者赞同这种看法,她们同时认为,男性应该更主动地承担家务劳动。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6篇)

骆驼——沙漠之舟骆驼,哺乳纲,骆驼科。
反刍家畜。
头小,颈长,体躯大,毛褐色。
眼为重睑,鼻孔能开闭,四肢细长,二趾,蹄有厚皮,适于沙地行走。
背有一或两个驼峰,内蓄脂肪;胃分三室。
善耐饥渴。
性温驯而执拗,食粗草及灌木。
能负重致远,号称“沙漠之舟”。
寿命约30年。
单峰驼饲养于阿拉伯、印度及北非;双峰驼产于我国及中亚,尚有野生者。
骆驼的胃里有水囊,能贮存很多水;驼峰里储存有100多千克脂肪,必要时可以转变成水和能量,维持骆驼的生命活动。
因此,在沙漠里,可以一连三四十天不吃不喝。
最让人佩服的是,无论风沙多大,路途多远,它们从不会迷路;它能“嗅”出好几公里外的水源。
骆驼是动物中的慢性子,走起路来不慌不忙。
它在速度上的缺陷被那惊人的耐力所弥补。
这种名副其实的驮兽能背负千斤日行五六十公里,真称得上是负重赛跑的佼佼者。
自古以来,骆驼就是人类的助手。
当沙漠中出现大风沙时,它会自动卧下为主人挡风沙。
夜晚在沙漠中露营时,它们会团团跪成“圆阵”保卫主人,让主人钻在它们身下安然入眠。
骆驼还是军人忠实的战友,沙漠地区的国家往往拥有数量可观的骆驼部队。
在我国历史上,骆驼曾在保卫祖国西北边疆的战争中立过战功。
至今,在人民解放军边防部队中仍有军驼服役。
在未来战争中,沙漠戈壁地区的作战,油料、水等后勤保障困难,车辆还不可能完全取代骆驼,军驼还将长期战斗在使人望而生畏的戈壁沙漠上。
赏析:在读完《骆驼——沙漠之舟》这篇文章后,我们在惊叹骆驼的耐性与它的一些特异功能的同时,也为它的善良所深深打动。
全文脉络分明。
从一般到特殊,用列数字、打比方等说明方法向我们生动形象地介绍了骆驼这一动物。
从中我们不禁感到骆驼是人类多么好的朋友啊!。
家庭婚姻矛盾纠纷调研报告六篇

家庭婚姻矛盾纠纷调研报告六篇篇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增多,农村婚姻纠纷案件逐渐增多,传统的婚姻观念受到冲击,呈现出新的特点,从**县**年至2018年接访数据来看,三年间接访的案件共计84件,其中婚姻家庭类62件,其中55件发生在农村,占接访案件总量的65%,占婚姻家庭类案件的89%,而因家庭婚姻矛盾纠纷而引发的离婚也呈逐年上升趋势。
针对**县的数据,笔者对新的形势下农村家庭纠纷成因及对策谈一些肤浅看法。
一、家庭婚姻矛盾纠纷的成因一是传统的婚姻观念发生变化。
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不再满足于平谈的精神生活,但由于素质不高,对精神生活的理解发生偏移,一些先富起来的人在腐朽思想的影响下,出现婚外情,从而引发家庭婚姻矛盾纠纷。
二是感情基础薄弱,一些年轻人思想过于开放,认识交往不久就草率结婚,婚后不久即发现双方性格不合,又勿勿走上离婚之路,有些甚至扔下孩子不管不顾就一走了之。
三是近年来农民外出务工的人员增多,越来越多的农民走出封闭的村庄做工、经商,转移到农业以外的行业中,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开始了一场生产方式、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生活习惯和社会身份的深刻变革,外出打工人员由于接触到城市的一些新事物和新理念,思想发生改变,给以前相对较为稳定的婚姻带来了较大冲击,因此导致双方长期分居,婚姻逐渐走向破裂。
二、几点对策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和在农村推行婚姻价值观的道德教育。
和谐的婚姻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家和万事兴”,离婚案件增多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社会危害不可低估。
要从源头上来预防和控制离婚率的增长。
要在农村加强法制宣传,大力推行婚姻价值观的道德教育,倡导符合道德伦理的婚姻价值观,摒弃影响婚姻和睦的不健康因素,帮助农村树立和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以建立良好而美满、稳定的婚姻家庭,控制离婚率的增长。
婚姻家庭纠纷调处调研报告

婚姻家庭纠纷调处调研报告婚姻家庭纠纷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一种必然产物。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封建家族观念的淡化,婚姻家庭纠纷问题在我国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我们进行了此次调研。
首先,我们通过对100个家庭的随机访问,进行了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
结果显示,婚姻家庭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经济问题、沟通问题、家务分配问题以及夫妻间的情感问题。
在经济问题方面,多数家庭反映受到经济困扰而导致纠纷的频发。
一方面,社会的物价飞涨,家庭的生活负担越来越重,夫妻双方难以有效分配家庭经济资源,造成经济纠纷的出现。
另一方面,个人消费观念的改变,导致夫妻双方的消费观念存在差异,经济纠纷也相应增加。
因此,建立健全的家庭经济管理制度,提高财务意识和沟通能力,是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重要途径。
其次,在沟通问题方面,许多夫妻因为沟通不畅而产生纠纷。
调查结果显示,夫妻双方往往因为工作压力大、沟通方式不当等原因,无法有效地进行交流和沟通,导致误解和矛盾的不断升级。
因此,提高夫妻双方的沟通技巧和沟通意识,加强互相理解和包容,可以有效地缓解和解决沟通问题。
再次,在家务分配问题方面,女性的地位和社会角色的转变,以及男女平权的推动,使得许多家庭夫妻在家务分配上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引发纠纷。
研究发现,大部分家务活动仍然由女性承担,而男性则在家庭事务上缺乏参与。
因此,加强家庭成员的家务分工意识,形成合理的家务分配机制,推动男女平等参与家庭事务,是解决家务分配问题的关键。
最后,在夫妻间的情感问题方面,婚姻家庭纠纷往往源于夫妻双方缺乏情感的交流和理解。
夫妻双方的矛盾和争吵,往往是因为情绪无法得到有效的宣泄和理解。
因此,为了改善夫妻间的情感关系,我们应该培养夫妻双方的情感交流和理解能力,加强家庭和谐的建设,为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提供支持。
综上所述,婚姻家庭纠纷是一个复杂且普遍存在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
通过加强家庭经济管理、改善夫妻间的沟通方式、推动合理的家务分配和提升夫妻间情感交流和理解能力,我们可以有效地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进步。
关于调解农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研报告

关于调解农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研报告一、引言婚姻家庭是社会基本单位,对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农村,由于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差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相较于城市地区更为突出。
本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农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现状,并探讨有效的调解机制。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有针对性的问题,收集直观的数据和详实的个案,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农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发生原因和解决途径。
三、调研结果1.农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经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我们总结出农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压力:农村地区多数依靠农业为生,生活水平不高,经济压力较大。
物质条件的不足会引发家庭内部的矛盾和冲突。
(2)文化素质低下: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思想观念比较保守,传统观念对婚姻家庭的期望和要求较高,容易产生矛盾。
(3)家族压力:农村地区重视家族传统和观念,婆媳关系、姻亲关系等与个体利益密切相关,常常成为矛盾的导火索。
2.农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途径(1)政府部门介入:建立健全农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机构,包括婚姻登记机构、农村司法所等,以便及时解决纠纷。
(3)社区组织介入: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的作用,成立家庭调解组织,通过调解员对纠纷双方进行引导和解决纠纷。
(4)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四、调研结论1.建立健全农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机构是解决冲突的基础。
2.加强农村居民婚姻家庭法律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
3.组织社区调解工作,通过家庭调解员开展调解,解决纠纷。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提高农村地区的整体发展水平,降低家庭矛盾的发生率。
综上,针对农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问题,我们建议加强政府、法律援助、社区组织以及宣传教育的力度,从多个方面推动农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以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对于社会的稳定和个体的幸福都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以调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情况作为主题,通过分析矛盾纠纷的原因、解决方法以及相关政策措施,旨在为社会和个体找到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
一、矛盾纠纷的原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产生有多种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个性差异:夫妻双方在性格、习惯、兴趣爱好等方面存在差异,容易导致矛盾冲突。
2. 经济压力:婚姻家庭的经济收入和支出是夫妻关系稳定与否的重要因素。
经济压力大会增加矛盾纠纷的发生。
3. 价值观差异: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家庭、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价值观念存在差异,容易引发矛盾。
4. 第三者介入:夫妻关系中出现第三者干涉也是导致矛盾纠纷的重要原因。
5. 沟通不畅:夫妻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方式,容易导致矛盾的积累和升级。
以上仅对矛盾纠纷产生的一些主要原因进行了简单概括,实际上矛盾纠纷的形成是由多种因素综合作用而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矛盾纠纷的解决方法合理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是促进家庭稳定和个体幸福的重要途径。
下面列举几种常见的解决方法:1. 沟通和理解: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积极沟通和相互理解来解决矛盾。
通过坦诚交流和倾听对方的想法和需求,可以达到互谅互让的效果。
2. 双方妥协和调解:在矛盾纠纷中,妥协和调解是解决矛盾的重要方法。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双方的迁就和妥协来达成共识,避免矛盾的进一步升级。
3. 寻求婚姻家庭咨询:夫妻双方可以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咨询师的帮助,从专业的角度分析问题,寻找解决途径。
4. 法律救助:在严重的矛盾纠纷和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寻求法律救助。
法律可以给受害方提供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相关政策措施为了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社会和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包括:1. 加强婚姻家庭教育:通过加强婚姻家庭教育的力度,提高夫妻双方的婚姻家庭意识和解决矛盾能力。
2. 建立婚姻家庭服务机构:社会和政府可以建立婚姻家庭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的婚姻家庭咨询和救助,为矛盾纠纷的解决提供帮助。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调研报告婚姻家庭纠纷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对个人和家庭的稳定和幸福情感产生巨大影响。
为了有效解决婚姻家庭纠纷,许多地方都设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机构。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面对面采访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的相关人员,收集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结果1.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的设置根据调研结果,目前大多数地区都设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这些机构通常由相关司法部门出资设立,或者是由社区或街道办事处提供场地和资金支持。
调研中发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面临人员不足的问题,导致无法满足调解需求。
2.调解工作的组织和运行调研结果显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通常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配备了专业的调解员,维护了调解工作的独立性。
调研中发现,一些调解机构采用了在线调解平台,提供了便捷的调解服务,受到了一定用户的认可。
然而,仍有调解机构面临人员流动性和不能满足调解需求的问题。
3.调解效果评估调研中了解到,部分地区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效果进行了评估,主要通过用户满意度调查、调解协议达成率等指标进行评估。
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调解机构的调解成功率较高,表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纠纷,提高当事人对调解机构的信任。
四、调研结论与建议1.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为了提高调解机构的运行效率,应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沟通能力。
此外,还应建立调解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留住优秀的调解人员。
2.增加调解机构的投入由于调解机构面临人员不足的问题,应加大投入力度,招聘更多的优秀人才,并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增加调解机构的调解力量。
3.创新调解方式和手段4.加强调解机构与社区的合作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应密切与社区、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解决纠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可以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将调解机构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调解机构的认知和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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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矛盾纠纷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加,**区婚姻家庭纠纷数量逐年增多、矛盾相对集中,逐渐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
有效遏制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发态势,是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创建平安家庭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的必然要求。
为扎实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区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纳入社会大调解格局,调动各方资源,强化基础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真正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
一、工作概况
目前,全区共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组织635个,其中依托区调解中心建立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依托综治工作中心、基层妇女维权服务站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镇街级调解室11个、村级623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906名,其中区级调解员共16名,专职参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的调解员3人。
近三年来共调解婚姻类矛盾纠纷717件,占全区诉调案件总量的70%。
二、工作措施
一是健全机构,构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联合区综治委、区法院、区妇联、区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加
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兰综治[x]4号),对全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机构的建立、运行作了明确的规定。
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镇街道、村(社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依照依法合理、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及时便民、尊重当事人权利、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赡养纠纷、扶养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等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工作。
同时积极争取将家暴投诉纳入110出警范围,在基层派出所普遍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并把妇联纳入公调对接横向联系网络,遇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公安机关接警后及时与妇联对接,共同调处矛盾纠纷。
积极争取区法院的支持,建立婚姻家庭维权合议庭1个,对婚姻家庭案件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积极争取民政部门的支持,开展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和救助。
二是调防结合,不断提升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整体水平。
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必须强化源头防范工作,做好结合文章。
与法制宣传工作相结合,紧紧抓住“五五”、“六五”普法的有利契机,充分利用“3.8”妇女维权周、“11.25”反家暴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走进村(居)、走进家庭,积极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物权法》、《反家暴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特色鲜明、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群众需求的学法守法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树立现代法治理念,提高懂法用法水平。
与平安家庭创建相结合,通
过妇女邻里协会、好媳妇好婆婆评选、幸福家庭讲习班等多种载体,大力推进法律和平安知识、安全防范措施、矛盾纠纷调解“三进”家庭,引导家庭成员之间和邻里之间宽容谦让关爱,加强思想沟通,增进感情交流,共创平安和睦幸福家庭。
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相结合,充分发挥妇女议事会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调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发现婚姻家庭纠纷苗头,及早介入调处化解,避免矛盾升级恶化。
着力加强信访工作,对涉及婚姻家庭的信访案件,做到答疑解惑和普法宣传同步、疏导情绪和传授相处技巧同步、调处纠纷和维护权益同步,不断增强妇女综合素质和婚姻家庭调适能力。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通过定期接访、公开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切实在处理个案中维护妇女权益。
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重大信访案件会办制、回访制,通过领导会办、维权联席会议会办、权益部门会办等,实现了资源联合、信息联通、案件联调,有效提高了婚姻家庭纠纷信访案件的调处率和信访妇女的满意率。
三是充实队伍,不断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区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区委政法委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3—5名,由区综治办、区法院、区妇联、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委员3—5名,由妇联干部、政法系统的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组成。
同时,根据新时期婚姻家庭现状和调解工作要求,积极发现、选聘一批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浓、有群众工作经验的妇联干部
和专家志愿者,充实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并通过采取脱产培训、岗位练兵、庭审观摩等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培训,努力使调解员达到“四懂”和“四会”,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调解技巧,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不断提升调解员的基本技能、工作规范和整体实力,形成了专家指导、妇联干部支撑、志愿者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工作成效
一是方便了群众诉求。
人民调解具有“方便、快捷、经济”的优点,给当事人提供了极大方便。
广大调解员身在基层,了解实情,发现矛盾倾向及时收集上报,发现纠纷苗头及时疏导化解。
二是缓解了信访压力。
据区信访局统计,区信访局受理来信来访比往年下降6.2%。
信访减少的主要原因,得益于基层人民调解室主动介入、就地化解和信访调解室的及时分流。
三是降低了离婚率。
及早介入、及时处理,努力把大量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现场,调处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升级、扩大和激化,维护了家庭的和谐安定。
四是形成了工作合力。
通过加大与法院、信访、民政等部门的主动联系,探索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访调对接、民调对接,对婚姻家庭信访案件及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不失时机地进行婚姻家庭知识和生活技巧的宣传引导。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随之出现了婚姻家庭纠纷数量增多、内容多样、成因复杂、调处难度加大等情况。
在下步工作中,**区妇联将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中的独特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主动跟进,主动思考,主动作为,进一步协调好两性关系、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代际关系和邻里关系,进一步规范婚姻家庭行为,积极做好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工作,努力把妇联系统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大美临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