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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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前言为有效应对企业船舶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企业所有船舶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油类、化学品、垃圾等污染物泄漏、溢出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企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协调应急资源,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2)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配和供应。

(3)环保监测组:负责污染事故现场的环境监测,评估污染程度。

(4)信息报送组:负责污染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发布。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医疗救护等。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事故报告(1)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时,船长应立即向企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

2. 现场处置(1)现场指挥组迅速到达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确定污染范围和程度。

(2)应急物资保障组立即调配应急物资,确保现场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3)环保监测组对污染事故现场进行监测,评估污染程度,为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4)根据污染事故的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①围控措施:设置隔离区域,防止污染物扩散。

②清除措施:使用吸油毡、围油栏等工具清除污染物。

③稀释措施:使用化学药剂稀释污染物,降低污染程度。

④无害化处理:对清除的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后期处置(1)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对受污染区域进行环境修复,恢复生态环境。

五、应急保障1. 应急物资储备: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充足。

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船舶污染事故,保护水域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泄漏、溢油、沉没等事故。

三、组织体系1. 成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和协调。

(2)应急处置小组:负责污染物的收集、处理和清除。

(3)环境监测小组:负责对污染事故现场进行环境监测,评估污染程度。

(4)医疗救护小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物资保障、人员调配和通讯保障。

四、应急处置程序1. 报告与响应(1)事故单位发现污染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2. 现场处置(1)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力量,对污染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隔离和交通管制。

(2)应急处置小组根据污染事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① 启动污染物的收集和处理设备,对污染物进行收集和固化。

② 利用围油栏、吸附材料等对溢油进行围控和吸附。

③ 利用吸油机、油泵等设备对溢油进行回收。

④ 对沉没船舶进行打捞和清理。

3. 环境监测与评估(1)环境监测小组对污染事故现场进行监测,了解污染程度和范围。

(2)根据监测结果,评估污染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 医疗救护(1)医疗救护小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2)对受污染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 后期处理(1)对污染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环境原状。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五、应急保障1.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围油栏、吸附材料、吸油机、油泵、防护服等。

2. 人员保障:组建专业应急队伍,包括应急处置人员、环境监测人员、医疗救护人员等。

船舶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船舶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船舶污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内发生的船舶污染突发事件,包括船舶溢油、化学品泄漏、垃圾倾倒等污染事故。

三、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船舶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船舶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环境保护、海事、交通、公安、消防、卫生、农业、海洋渔业、水利等部门。

四、应急响应1. 预警与监测(1)建立船舶污染预警监测系统,对重点水域进行实时监测。

(2)发现船舶污染迹象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通知相关部门。

2. 应急响应分级根据船舶污染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1)一级响应:重大污染事故,涉及跨区域、跨水域。

(2)二级响应:较大污染事故,涉及区域水域。

(3)三级响应:一般污染事故,涉及局部水域。

(4)四级响应:轻微污染事故,涉及水域较小。

3. 应急处置(1)污染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程序,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3)应急队伍应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污染清理、环境监测、人员救治等工作。

4. 信息发布(1)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公众发布污染事故信息,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2)根据事故进展情况,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全面。

五、后期处置1. 污染损害赔偿(1)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事故调查,查明污染原因和责任。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法进行污染损害赔偿。

2. 恢复与重建(1)应急指挥部应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污染治理方案,恢复受损生态环境。

(2)加强对船舶污染事故的宣传教育,提高船员环保意识。

六、应急保障1. 队伍保障(1)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

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

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
是为了响应船舶海上污染事故而制定的一套应急救援策略和措施,旨在减少污染扩散和损害,保护海洋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和步骤:
1、污染事故发生预警:预警可以来自于船舶的遥测监控系统、船员的报告、海事部门的监测等途径。

一旦接到预警,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事故确认和定位:通过与船舶通讯、卫星监控、雷达追踪等方式确定事故发生的位置和范围,确认污染源。

3、组织抢险队伍:根据事故性质和规模,调配合适的抢险队伍和装备,确保能够应对各种污染情况。

4、现场处置:立即派遣抢险队伍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污染物清除、收集和处理。

应该根据事故类型和污染物性质选择合适的处置方法和设备。

5、防止污染扩散:采取临时隔离、围堵、浮油吸附、油污救援船等措施,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扩散。

6、启动应急响应措施:通知相关海事部门、环保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协调应对,确保污染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

7、信息共享和发布:及时向船舶、渔民、领海国家等相关方发布污染警告信息,向媒体发布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8、事故调查和评估:完成救援工作后,及时展开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评估救援效果并提出改进意见。

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执行需要不断的实践和改进,不仅要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还应加强污染物清除和处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

船舶污染专项预案

船舶污染专项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船舶污染事故,保障水域环境安全,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处置和恢复工作。

二、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成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工作组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监测、污染物的收集、转移和处置;(2)应急通信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3)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和转运;(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调配;(5)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三、预防与预警1. 监测预警(1)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监测,实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2)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船舶污染事故的船舶实施重点监控;(3)对事故易发区域、时段和船舶实施重点巡查。

2. 信息来源(1)船舶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2)船舶污染事故举报;(3)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预警信息。

3. 信息内容(1)船舶污染物排放情况;(2)船舶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规模;(3)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4)应急处置措施。

四、应急响应1. 信息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事故情况。

2. 响应分级根据事故规模、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3. 响应程序(1)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2)现场处置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应急通信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4)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和转运;(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调配;(6)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企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确保企业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事故对环境的影响,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故。

3. 工作原则- 及时响应: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 预防为主:加强船舶管理,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 协同配合:各部门、各岗位协同配合,共同应对污染事故。

- 安全第一:确保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 组成:由企业总经理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 职责:负责污染事故的应急指挥、决策和协调。

2. 现场指挥部- 组成: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现场指挥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

- 职责:负责现场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协调和指挥。

3. 应急处置小组- 海上清污组:负责海上溢油的围控、清除和回收。

- 岸上应急组:负责岸上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环境保护。

-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医疗救护。

- 通讯保障组:负责应急通讯的保障。

三、预防与预警1. 预防措施- 定期检查船舶设备,确保设备完好。

- 加强船员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 建立船舶污染事故预防制度。

2. 预警信息- 监测船舶运行状况,及时发现潜在污染风险。

- 收集海洋环境监测数据,评估污染风险。

四、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 发现污染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 确保报告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

2. 应急处置-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 各应急处置小组按照预案要求,迅速采取行动。

3. 信息发布- 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发布事故信息。

- 通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五、后期处置1. 污染清除- 对污染区域进行彻底清除,确保环境安全。

2. 调查评估-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评估事故影响。

3. 恢复重建- 对受污染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恢复环境原貌。

船舶污染应急处置预案

船舶污染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我国对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船舶污染事故对海洋环境、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1. 成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组成(1)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2)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3)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

3. 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和实施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2)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调配。

(4)组织事故调查和评估。

(5)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三、应急处置流程1. 报告与通报(1)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海事、环保、海洋、公安等部门报告。

(2)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2. 分级响应根据事故规模、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处置指挥部将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处置(1)事故现场处置:包括污染物的控制、清理、监测等。

(2)岸上处置:包括污染物的接收、处理、处置等。

(3)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附近海域进行监测,评估污染程度。

4. 后期处置(1)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2)生态修复:对受污染海域进行生态修复。

(3)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进展及应急处置情况。

四、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1)成立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志愿者等。

(2)定期组织应急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

2. 物资保障(1)储备应急物资,包括防污染设备、监测设备、应急车辆等。

(2)建立应急物资调配机制。

3. 通信保障(1)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

某市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某市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某市船舶污染应急预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随着某市国际贸易和航运业的发展,港口和航道交通量不断增加,船舶污染也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船舶污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应急措施,成为当务之急。

本预案的目的是及时、有效地应对船舶污染事件,减少其对环境和生态造成的危害。

二、应急组织和指挥体系1. 设置某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船舶污染应急工作。

2. 设置市海事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的联合指挥部,协同应对船舶污染事件。

3. 指定应急响应小组,负责具体的应急行动,分工明确,配合协调。

三、船舶污染应急预案流程1. 监测与预警a) 建立船舶污染监测网络,实时了解船舶排放情况和可能发生的异常事件。

b) 对重点船舶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确保其符合排放标准。

c) 建立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污染事件的船舶进行监控和预警。

2. 污染事件报告与评估a) 发现污染事件后,船舶应立即向当地海事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

b) 快速评估事故的严重性和可能造成的影响。

3. 应急响应与处置a) 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专业队伍前往现场,封锁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

b) 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包括油水分离,废水处理,泄漏物清除等措施,避免进一步造成环境污染。

c) 尽快救助和转移受伤人员,确保人身安全。

d) 组织清洗和修复污染设施,恢复受污染的环境。

四、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1. 建立船舶污染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系统,包括应急救援船只、油污清洁设备、污染物吸附剂等。

2. 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其完好可用。

五、船舶污染应急演练和培训1. 定期组织船舶污染应急演练,包括模拟污染事件的发生和应急响应。

2. 组织应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技术水平。

六、评估与修订1. 定期对船舶污染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进行修订。

2. 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预案的各个环节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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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1 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2.2 市指挥部办公室2.3 各县(区)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2.4 专家组3 运行机制3.1 监控预警3.1.1 危险源监控3.1.2 预警发布3.1.3 预警行动3.2 应急处置3.2.1 信息报告3.2.2 响应启动3.2.3 现场处置3.2.4 社会动员3.2.5 区域合作3.2.6 应急终止3.3 后期处置3.3.1 事故调查3.3.2 征用补偿3.3.3 总结评估3.4 信息发布4 应急保障4.1 队伍保障4.2 资金保障4.3 物资保障4.4 医疗保障4.5 交通保障4.6 技术保障5 监督管理5.1 预案演练5.2 宣教培训5.3 责任与奖惩6 附则7 附件船舶污染事故分级标准7.1 特别重大船舶污染事故(Ⅰ级)7.2 重大船舶污染事故(Ⅱ级)7.3 较大船舶污染事故(Ⅲ级)7.4 一般船舶污染事故(Ⅳ级)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全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控制、减轻、消除船舶污染事故对水域环境及水域资源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广东省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清远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清远市行政区内通航水域,以及发生在我市辖区外,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市辖区通航水域污染损害的船舶污染事故和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船舶污染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环境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相关企业要认真履行船舶安全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注重预防、监测、预测、预警和预报,加强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建设、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4)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采用先进的预防、监测、预测、预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处置行为。

2 组织体系2.1 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清远市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清远海事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渔政支队和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各县级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清远海事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环保局、北江航道局、市渔政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市水务局、市外事侨务局(市港澳事务局)、市台务局、武警清远支队、中国电信清远分公司、中国移动清远分公司、中国联通清远分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2.2 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相应级别和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各自职能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的通知》(清府办〔2010〕39号)有关要求,配合做好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市委宣传部:负责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的新闻发布、协调新闻媒体的报道工作。

(2)清远海事局:负责划定船舶、设施的紧急避险停泊区及疏散水域;组织本单位力量和现场水域附近船舶参加船舶污染应急反应行动;负责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负责发布航行通(警)告、水上交通管制等工作。

(3)市安监局:参与、协调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工作。

(4)市公安局:参与救援行动;负责现场水域和相关陆域的治安警戒;协助组织现场及相关区域人员和设施的疏散、撤离、隔离;负责陆上交通的疏导工作,保障应急救援交通畅通,必要时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5)市公安消防局:组织消防力量对船舶火灾等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协助海事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并进行专业技术鉴定。

(6)市环保局:组织协调调查受到事故影响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受污染情况;协调对事故造成污染的岸滩的清除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对回收的废弃物进行处理;对污染水域的水质、大气情况实施监测;需要时,为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相关环境敏感资源分布图。

(7)北江航道局:参与抢险救助行动,负责根据通航需要设置临时航标和航道维护工作。

(8)市渔政支队:组织本单位力量、渔船参加搜救行动,参加现场警戒工作;负责通知可能受到污染损害的水产养殖及渔业捕捞区,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核实污染损害情况。

(9)市交通运输局:协调港口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应急工作人员、物资设备、装备运输的保障工作。

组织航运企业代表,作为行业代表参与有关事宜的调查核实。

(10)市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卫生部门开展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

(11)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遇险群众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做好获救人员的临时安置工作。

(12)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气象监测实况,提供近期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警报。

(13)市财政局: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14)市人社局:负责协调、处理伤残、伤亡人员相关社会保障金的理赔等善后工作。

(15)市旅游局:负责通知可能或已受污染损害的旅游景点,必要时应关闭旅游区;指导核实旅游景点污染清除和损失费用。

(16)市水务局:协助检查受到事故影响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受污染情况;协助对事故造成污染的岸滩的清除工作;提供受影响的江河水库的水文资料。

(17)市外事侨务局(市港澳事务局)、市台务局: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港澳同胞、华侨的有关事务善后工作;台湾事务局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台湾同胞的有关善后工作。

(18)武警清远支队: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请求,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加救援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做好维护社会治安和转移群众工作。

(19)各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和组织本行政区力量进行应急抢险和清污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善后处置、群众安抚等工作,维护现场秩序稳定;支持和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工作。

(20)中国电信清远分公司、中国移动清远分公司、中国联通清远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工作中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需要协调、调配应急通信设施。

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远海事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市指挥部指示和部署,提请市指挥部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指挥、协调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县(区)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汇总、上报事故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办理省指挥部文件,起草相关简报;承担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各县(市、区)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进行指导。

2.5 专家组专家技术组人员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召集,负责对险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意见,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对预案的实施、终止提出意见。

专家组由海事、航运、消防、医疗卫生、环保、气象、安全管理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 运行机制3.1 监控预警3.1.1 危险源监控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危险品船舶监控,并建立危险源长效管理机制。

3.1.2 预警发布(1)日常气象预警。

气象局、水文局等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发布相应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航运企业应当密切关注及时接收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2)船舶污染事故预警。

根据船舶污染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等,船舶污染事故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船舶污染事故预警信息。

3.1.3 预警行动(1)从事水上活动的航运单位、船舶及相关人员要注意接收预警信息,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2)发生船舶污染事故,事故方船长、码头负责人等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迅速、有效开展先期处置。

(3)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在现场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治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难链。

(4)海事管理机构接到船舶污染事故报告后,要迅速收集事故及环境条件有关信息,经科学分析研判,按照预警信息有关规定,及时发出有关环境危害、人员疏散、敏感资源防护、开展事故救援等预警信息。

3.2 应急处置3.2.1 信息报告有关单位及人员在接获船舶污染事故或险情信息后,要立即通过12395水上搜救热线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海事管理机构接报后要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向上级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同时报告清远市人民政府。

特别重大、重大船舶污染事故要按照规定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船舶污染事故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2)事故船舶资料及码头资料,船员及船舶所有人联系方式;(3)载运货物名称、种类、数量、包装措施;(4)污染物的名称、种类、数量;(5)自控能力及可能继续发生泄露的情况;(6)气象、水流状况;(7)污染物泄露和传输扩散状况。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对于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船舶污染事故信息的报送,不受报送分级标准限制。

3.2.2 响应启动根据船舶污染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相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1)Ⅰ级、Ⅱ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船舶污染事故,市指挥部立即组织成员单位及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船舶污染事故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同时,由市人民政府及时请求省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发布紧急动员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开展前期应急控制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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