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考核学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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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标准表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标准表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标准表一、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一)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每年达标标准为2 5分,当年内的I类跟II类学分可以相互补充,补充比例不得超过该类别学分的50%。

其中一类不低于2.5分,II类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25分。

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

(二)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每年达标标准为20分,取消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I,II类学分的划分。

(三)乡村医生每年获得的学分数不低于8分。

(四)取消“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超过10分”的规定。

(五)经单位批准,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外)6个月及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按I类学分5分,Ⅱ类20学分计算,学分所属年度归属进修时段最长的所在年度);不足6个月的,按每一个月授予II类学分3分计算。

(六)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累计培训6个月及以上考核合格者,可视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

二、学分分类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分为Ⅱ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Ⅱ类学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及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远程医学教育机构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孟津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表、学时学分转化表

孟津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表、学时学分转化表
性别
从教时间
职务职称
学段学科
集中培训
校本培训
总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备注:用excel制表。学校每年7月3日前汇总上报县师训办。
表3
孟津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研修活动学时学分折算表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审核材料
最高限制
说明
课题研究
2学分
3学分
4学分
6学分
证明材料和论文或实验心得
6学分/学年
正式立项课题,参与者每学期课题研讨不少于3次,撰写论文或课题实验心得至少1篇。协研人员折半计算。
2学时计1学分
孟津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表
学校:登记时间:
姓名
性别
教师编号
学段学科
职务职称
从教时间
集中培训情况
培训时间
培训项目名称
组织部门(机构)
实际学时
学分
小计
校本研修情况
研修名称
具体内容
时间
实际学时
折算学分
小计
以上内容由教师本人填写
所在
学校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乡镇中心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教师进修学校评估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1.校本研修名称包括校本培训、听评课、专题讲座、公开课、学术研讨、论文交流、课题研究、教学大赛、竞赛辅导、指导教师、著作、校本课程等。
2.此表2-3份,学校和审核单位各存一份。
表2
孟津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汇总表
学年:填表人:
单位

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范本)

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范本)
2003年1月
国际化竞争—WTO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XX学院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范本供参考)
序号
起止时间
进修专业及主要
内容
自学学分
培训学时数
培训单位、学习地点
(培训单位盖章)
进修类别
1
2016年5月至
2016年6月
(此处填写专业技术人员2016年公需科目)
XX人社厅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22015年5月至20源自5年6月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
XX人社厅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3
2014年5月至
2014年6月
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
XX人社厅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4
2013年5月至
2013年6月
低碳经济
XX人社厅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5
2008年12月至
2008年12月
知识产权公共教程
XX学院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6
2005年10月至
2005年10月
中国—东盟知识
XX学院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7
2003年1月至

继续教育考核学分登记表

继续教育考核学分登记表

附件:桐梓县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细则(试行)为了使我市以“一德三新”(即师德教育、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取得实效,将各项培训内容量化折算成学分进行管理,特制订以下学分管理细则。

一、学分设置学分设基本学分和奖励学分两大类:(一)基本学分:为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必学必考课程应取得的学分。

包括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必修课。

每门课程分三个环节进行考试考核:(1)理论环节:修满240个学时,考试考核成绩及格。

(2)研究环节:能运用所学理论进行教育教学问题研究,完成本轮“继教工程”规定的校本研究任务,经学校考核和市抽查合格。

(3)实践环节:能将所学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运用于课堂教学,经学校考核和市抽查合格。

以上三个环节都合格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基本学分修满30学分,即可取得本轮继续教育合格证。

(二)奖励学分:将中小学教师参加选培、自修、教研、教学活动所取得的成绩折成学分登记,是对教师扩大知识容量,深化知识内容,提高教研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一种加分鼓励。

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基本学分修满30学分后,才能登记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按本管理办法登记,包括选培、自修、教研教学三项内容。

(1)选派培训:包括管理者、培训者、骨干教师、班主任、学科骨干等培训。

(2)自修:包括具备合格任职条件后的学历层次提升、获得本科第二学历、普通话水平和计算机水平等级提升。

(3)教学教研:包括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教科研活动或成果获奖、辅导学生参赛获奖等。

二、学分计算与认定(一)基本学分计算与认定:对每门课程分三个环节(理论环节、研究环节、实践环节)进行考试考核,三个环节都合格,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基本学分修满30分为合格。

凭考试考核成绩予以登记。

教师继续教育必学必考课程学时学分分配表(二)奖励学分计算与认定:奖励学分按等级分配学分。

必须是本轮继续教育期间参加的活动或取得的成绩才能登记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不重复登记,同类多级培训,只记一次最高学分;同一篇论文既发表又获奖的,只记其中一项学分;同一活动、同一成果获多项奖或多级奖的,只记最高的一项学分。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度登记表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度登记表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度登记表摘要:一、引言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度登记表的相关背景和重要性二、登记对象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的定义和范围三、登记时间年度登记表的登记时间及要求四、登记内容年度登记表中需要填写的信息及要求五、登记流程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度登记表的填写和提交流程六、注意事项填写年度登记表时需注意的事项和相关问题正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度登记表是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它对于记录和跟踪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以及评估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具有关键作用。

一、引言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度登记表,是对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的有效手段。

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有助于了解和掌握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动态和专业发展情况,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数据支持。

二、登记对象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度登记表的登记对象,主要是指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

这些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如工程师、会计师、教师等。

三、登记时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度登记表的登记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这段时间内,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将本人本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进行登记。

登记时间结束后,将不再受理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四、登记内容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度登记表主要需要登记以下内容: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基本信息;2.本年度参加的继续教育学习班、研讨会、学术讲座等活动;3.本年度参加的继续教育学习课程、学时及学分;4.本年度取得的继续教育学习成果和证明材料;5.其他需要登记的事项。

五、登记流程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度登记表的填写和提交流程如下:1.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年度登记表;2.核对填写信息无误后,提交至所在单位;3.所在单位对提交的年度登记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提交的年度登记表进行汇总和统计,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依据。

黑龙江省学分登记表

黑龙江省学分登记表

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编号:姓名:专业:职称:联系电话:单位:主管部门: 附件3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中关于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全行业管理的要求以及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与卫生技术人员技术职务晋升挂钩的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本办法。

《护士执业注册学分审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一、学分审验范围:对黑龙江省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军队、武警系统除外)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取的学分实施学分审验制度。

二、学分审验依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意见》、《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学分管理有关条款。

三、学分审验要求: 卫生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不低于25分。

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

三级医院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

I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四、学分审验机构: 各地市卫生局、行业卫生主管部门、高等医学院校负责辖区内卫生技术人员的年度学分审验;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厅直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的年度学分审验。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卫生技术人员(军队、武警系统除外)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周期学分审验。

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学分审验方法(一)年度学分审验: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辖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进行年度学分审验,并将审验结果报省卫生厅备案。

即按照《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对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本年度所获得的各类学分进行核实认定,I类、Ⅱ类学分分别达到要求且总学分数达到25分者为合格,在其《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上加盖年度学分审验合格章,作为年度考核以及申报周期学分审验的依据。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

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
学分表填写说明:
1. 带*的为必填项(包括教师姓名、身份证号码、项目名称、培训开始日期、培训结束日期、培训单位、学时、学分、培训类型、参培层次、培训年度)。

2.“培训年度”要加上年度二字(如2016年度)。

3.学分登记证书编号请勿填写“湘”字,仅填写13位数字。

4.所有字段请注意前后不要有空格。

5.培训开始日期、培训结束日期填写格式为:年-月-日(例如:2016-05-15)。

6.参培层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本、其他。

7.培训类型:新任教师适应性培训,培训者培训,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名师培养,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非专业教师适岗培训,中青年教师学历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班主任培训,学前教育教师培训,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和其它培训。

8.此表格单元格格式为文本,文件编码为UTF-8,不得改变。

学分登记表

学分登记表

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
编号:
姓名:
专业:
职称:
联系电话:
单位:
主管部门:
使用说明
一、本登记册由黑龙江省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使用。

作为参加继续教育活动记载学分的凭证,也是技术职务晋升、执业资格再注册等的申报必备材料之一。

二、登记册由卫生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主管继续教育的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如实登记、填写,并签字盖章以示确认。

三、登记册每年由所在单位上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年度审验、认定,并将审验结果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或执业资格注册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周期审验。

四、登记册由本单位或个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伪造,如有遗失,及时向本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声明,申请补发。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年度)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年度)
技术职务晋升周期审验登记
执业再注册审验登记
Ⅰ类学分学分证粘贴处(缩小2倍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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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桐梓县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
分管理细则(试行)
为了使我市以“一德三新”(即师德教育、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取得实效,将各项培训内容量化折算成学分进行管理,特制订以下学分管理细则。

一、学分设置
学分设基本学分和奖励学分两大类:
(一)基本学分:为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必学必考课程应取得的学分。

包括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必修课。

每门课程分三个环节进行考试考核:(1)理论环节:修满240个学时,考试考核成绩及格。

(2)研究环节:能运用所学理论进行教育教学问题研究,完成本轮“继教工程”规定的校本研究任务,经学校考核和市抽查合格。

(3)实践环节:能将所学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运用于课堂教学,经学校考核和市抽查合格。

以上三个环节都合格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基本学分修满30学分,即可取得本轮继续教育合格证。

(二)奖励学分:将中小学教师参加选培、自修、教研、教学活动所取得的成绩折成学分登记,是对教师扩大知识容量,深化知识内容,提高教研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一种加分鼓励。

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基本学分修满30学分后,才能登记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按本管理办法登记,包括选培、自修、教研教学三项内容。

(1)选派培训:包括管理者、培训者、骨干教师、班主任、学科骨干等培训。

(2)自修:包括具备合格任职条件后的学历层次提升、获得本科第二学历、普通话水平和计算机水平等级提升。

(3)教学教研:包括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教科研活动或成果获奖、辅导学生参赛获奖等。

二、学分计算与认定
(一)基本学分计算与认定:对每门课程分三个环节(理论环节、研究环节、实践环节)进行考试考核,三个环节都合格,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基本学分修满30分为合格。

凭考试考核成绩予以登记。

教师继续教育必学必考课程学时学分分配表
(二)奖励学分计算与认定:奖励学分按等级分配学分。

必须是本轮继续教育期间参加的活动或取得的成绩才能登记奖励学
分。

奖励学分不重复登记,同类多级培训,只记一次最高学分;同一篇论文既发表又获奖的,只记其中一项学分;同一活动、同一成果获多项奖或多级奖的,只记最高的一项学分。

凭有效证件和有效证明登记(附复印件)。

1、选派培训: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培训,返回后又开展再培训的,培训一次按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分别奖励4、3、
2、1个学分。

不是本轮参加的培训或只参加培训未开展再培训的不能记入本项学分。

凭参加培训笔记和开展培训的任课通知书与讲课材料登记(附原件)。

2、自修:①学历提升及本科第二学历教育。

教师学历达标后,参加教育部门认可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学历培训,每提高一个层次或获得本科第二学历,奖励4个学分,凭毕业证登记并附复印件。

②普通话水平升级。

按省教育厅《黔教发〈2001〉182号》文件要求,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按年龄、学科、区域达标后,参加市普通话测试站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每提高一个等级,奖励2个学分。

③计算机水平升级。

教师参加本轮继续教育信息技术考试合格,又参加更高的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每上升一个等级奖励2个学分。

凭相关等级证书原件登记并附复印件。

3、教学教研:①教育教学论文发表。

论文发表分内部刊物和公开刊物,内部刊物以《贵州教育报》、《贵州教育科研》、《遵义
教育》为限,公开刊物以刊号为准。

需写明发表论文标题、刊名、刊号(指公开刊物,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为ISSN、国内连续出版物号为CN)、期刊物。

发表一篇按国家级、省级、地级分别奖励5、3、2个学分。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含课堂教学活动参赛评比获奖,教研经验文章交流,县级一等奖以上)或成果获奖以及辅导学生参赛获奖(县级一等奖以上),每一次按以下学分分配表计算学分。

二人以上合作发表的论文、获得的活动成果奖按人数均分该项所得学分并分别登记,超过4人,视为集体或团体奖,不再记个人学分。

论文发表凭发表原件登记,活动或成果获奖凭证书登记,附复印件。

三、等级认定:总学分 = 基本学分 + 奖励学分,等级认定按总学分认定。

设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学分达35个学分及以上为优秀,31—34个学分为良,30个学分为合格,3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学分管理:直属学校实行市校两级管理,乡(镇、办)学校实行市、乡、校三级管理,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办负责制定统一的学分管理办法并对全市的中小学教师继教学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乡镇和学校负责对教师个人的学分进行登记审核和管理。

学分管理具体要求为:
(一)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个人档案,档案内容做到规范、齐全、真实。

(二)实行年审制度。

市教育局按时进行继续教育年审,并作好年审情况统计,并将年审情况报遵义市教育局。

各教师任职单位应及时将教师取得继续教育学分的情况张榜公布,纳入当年教师年度考核的必备条件之一,并将学分填入《仁怀市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个人学分登记表》。

教育局对各校教师继续教育年审工作进行监督,对学分达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

(三)加强对校本培训的管理和指导。

各校要建立健全校本培训活动申报制度,特别要加强校本培训实施效果的监测和督促,注重过程管理。

各校结合市的统一要求制定校本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教师培训和考核,年初上报校本培训计划,年底上报培训和考核总结,学校的培训资料、记录要收集归档备查。

对校本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四)全市全员培训考核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学校对教师学分实行年度考核登记上报,2006年为试点校考核。

五、学分登记表填写要求:学段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段,按教师任教学段填写;学科按教师实际任教科目填写。

基本学分成绩一栏,理论统考按所得实际分数(百分制)填写,教研教学考核由各校根据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填写。

登记表由教师任职学校指定专人填写,经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盖章认可,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纳入微机管理,每年12月报市教育局(邮箱:小学:jys2224728@;中学jyjhbh@)。

六、新任教师必须在试用期间参加120学时的上岗培训,各门课程考试合格及教育实践考核合格,可获得新教师上岗合格证,新教师获得上岗合格证后,还要参加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

七、基本学分未达标,经统一组织补考达标的,可补发本轮继续教育合格证。

经统一组织补考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学分管理办法由市教育局继教办负责解释。

附:《仁怀市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个人学分登记表》
桐梓县天坪乡天坪片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个人学分登记表姓名:性别:学历:出生年月:年月日任教学段:任教学科:
7
8
桐梓县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个人奖励学分登记表
注:每项考核成绩累计分加满或减完本项分为止;考核等级以总学分定级。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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