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资产管理总部合同审核规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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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XX公司合同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审核,根据《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子公司”)的合同审核管理工作。

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同审核,由合同承办部门发起,专业审核部门、法律审核部门以及审批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合同进行的审查活动。

第二章合同审核流程第四条合同审核应遵照以下流程:(一)合同承办人负责起草合同文本、提供签约依据,制作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资料并通过经法系统发起、跟踪合同审核流程,负责答复合同审核部门提出的询问、意见与建议;(二)合同经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并行送专业审核部门审核;(三)专业审核完成后,由法律审核部门进行法律审核;(四)法律审核完成后,由本单位有权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第五条合同审核部门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对合同进行初审和复审。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对审核人员退回修改的合同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不作修改的,应书面向审核人员说明理由。

第七条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应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履行审核程序。

定标后进行审核会签的合同,承办部门应确保合同实质性内容与中标结果一致,如存在差异,承办部门应予明确,审核部门主要对存在差异的部分进行审核。

第八条合同采用政府部门制定的文本、公司统一合同文本或合同参考文本的,审核部门审核期限为2个工作日;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审核期限为3个工作日。

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期限的,审核部门应向承办部门说明理由。

合同被回退修改的,合同承办人落实审核意见、重新提交审核的期限为2个工作日。

中标通知书对合同签约期限作出规定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发起合同审核流转,审核部门应及时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章合同审核内容第九条合同承办部门发起合同审核前须确定以下内容:(一)合同项目经过规定程序批准并取得相关依据;(二)涉及当年度投融资与财务收支的合同项目,列入投融资计划、预算安排;(三)合同当事人确定方式符合规定;(四)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投标文件、中标结果一致;(五)按规定正确使用合同文本,条款齐备、规范;(六)合同审核流程正确;(七)经法系统中相关合同信息填写准确;(八)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业务范围、资质、证明文件等符合规定或要求:1.主体资格合法。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与合同相关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合同审核部门负责制定合同审核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执行。

2.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审核流程和要求进行审核,确保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合同审核流程1.合同申请:合同申请人将合同申请提交给合同审核部门,并填写合同申请表。

2.资料准备:合同审核部门根据合同申请的要求,向相关部门和人员索取所需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3.材料审查:合同审核部门对合同申请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条件等。

4.风险评估:合同审核部门对合同涉及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风险、商业风险和经营风险等。

6.决策批复:合同审核部门根据内部审核意见和风险评估结果,做出决策并发出批复意见。

7.合同签署:合同审核部门将批复意见发送给合同申请人,并告知合同签署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8.合同归档:合同签署完毕后,合同审核部门负责将合同归档并建立档案管理。

五、合同审核要求1.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合同条款必须明确、合理、合法和具体。

3.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商业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4.合同必须具备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对方案。

5.合同审核部门必须保证审核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6.合同审核部门必须保密合同审核的内容和结果。

六、合同审核管理制度的监督与改进1.合同审核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审核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2.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合同审核工作有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

3.合同审核部门应及时更新和完善合同审核管理制度,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和变化。

以上是一份合同审核管理制度的简要描述,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确保合同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XX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重大合同审核实施细则

XX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重大合同审核实施细则

XX(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审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重大合同审核工作的规范操作,维护集团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本部经营管理中重大合同的洽谈、起草及审核管理工作。

本细则所称的重大合同是指:(一)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合同、协议和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二)涉及集团本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变动的合同;(三)与外资合资合作合同;(四)不良资产包处置合同;(五)集团作为担保人的各类担保合同。

第二章重大合同的资格预审第三条重大合同的资格预审,除需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审查签约方的主体资格外,还应对签约方的经营规模、商业信誉、实际履约能力进行事先调查,判断签约方是否具备承担合同项下义务的资格。

经办部门认为对签约方进行资信调查有困难的,经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可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调查。

如合同经办部门认为对签约对方不需要进行资信状况审查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条资格预审由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包括制定资格预审的具体条件、组织资格预审、了解签约方的真实情况等。

合同经办部门应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向风险管理部提供签约方的有关材料。

第三章重大合同的程序审查第五条重大合同在签署前,应当完成以下程序:(一)投资类合同,合同经办部门需完成项目立项签报,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建议书已按照集团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获得批准。

按照集团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应取得董事会的决议批准。

(二)资产处置类合同,合同经办部门应对拟处置资产的状况、瑕疵、权属关系、市场前景和处置可行性进行充分调查,披露重要事项,对重大资产按照集团《资产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

对于不良资产包处置合同,合同经办部门应就当次处置范围内金额较大的关键资产对相关债务人、担保人的公司类型、资信、担保方式、偿债能力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形成记录作为处置依据。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合同审核管理制度1. 介绍合同审核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公司内部合同审核流程,确保所有合同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以降低合同风险和法律风险,并确保合同的及时签订和执行。

2. 目标和范围2.1 目标确保合同审核程序的规范化,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审核过程中的问题,保证合同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2 范围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部的合同审核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起草、审核、批准、签订、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

3. 合同审核管理流程3.1 合同的起草规定明确的合同起草模板和格式,确保所有合同的结构和内容的一致性。

合同起草应由合同起草人根据业务需要和法律要求进行,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合同的审核3.2.1 审核责任人指定专门的审核责任人,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2.2 审核内容审核人员应对合同的法律条款、商务条款、风险点等内容进行细致的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明晰性。

3.2.3 审核流程审核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审核流程和时间节点对合同进行审核,并记录审核结果和意见。

如对合同内容有不同意见,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解决。

3.3 合同的批准3.3.1 批准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合同批准权限,确保合同的批准程序规范和合理。

3.3.2 批准流程合同的批准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申请、审批、批准等环节。

批准人员应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报告和意见进行判断,并记录批准决策。

3.4 合同的签订3.4.1 签订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合同签订权限,确保合同签订程序规范和合理。

3.4.2 签订流程合同的签订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合同的归档、盖章、签字等环节。

签订人员应根据批准人员的批准决策进行签署,并确保合同的及时签订。

3.5 合同的执行3.5.1 执行责任人指定专门的合同执行责任人,负责合同的执行和履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3.5.2 履行监督合同执行责任人应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如有发生变更或争议,应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合同审查管理制度细则

合同审查管理制度细则

合同审查管理制度细则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合同审查工作,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审查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与外部各类单位及个人签订的涉及公司重大利益或具有较大交易规模的合同审查。

第三条文件审查1.合同审查应在合同签署前进行,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公司政策和规定等。

2.合同审查应制定审查清单,明确审查人员、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和审查周期等要求。

3.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条交涉审查1.对于合同中的争议性条款或者涉及公司利益较大的合同,应与对方单位进行充分的交涉和沟通,尽可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意见。

2.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法务部门寻求援助,协商解决。

第五条法律审查1.合同审查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及时向公司法务部门寻求法律意见,确保公司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审查人员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法律程序,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签约审查1.合同签署前,应对合同进行最终审查,确保各项内容完整准确,符合公司政策和规定。

2.签约程序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确保签约程序合规。

第七条履约审查1.签订合同后,应加强履约审查,监督对方单位履行合同义务。

2.对于履约不力或者违约的对方单位,应及时采取制裁措施,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处理情况。

第八条记录保存1.合同审查工作应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制度,将审查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保存。

2.审查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以上,以备查阅和追溯。

第九条保密制度1.审查过程中涉及公司机密信息的,应加强保密管理,不得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2.审查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审查过程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奖惩制度1.对于认真负责,工作出色的合同审查人员,应给予奖励和表扬。

2.对于工作不力、审查不严谨或发生严重失误的审查人员,应进行惩处处理。

第十一条附则1.本细则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资管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合同审核规范管理办法模版

资管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合同审核规范管理办法模版

xxx资产管理总部合同审核规范管理办法(2016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资产管理总部合同的签订、审批、用印、履行及合同档案管理, 有效控制和降低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利益,制定《xxx资产管理总部合同审核规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各类合同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除即时清结的经济活动外,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的经济活动,均应签订书面形式合同,双方认可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函件、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xxx资产管理总部对外签署合同的合法主体可能为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财富恒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他任何部门、项目组以及个人均无权且不得对外代表公司签署合同。

涉及合同费用发生地的税务政策有特殊规定的,需要以中支机构为合同签订主体的,需事先经分管领导或其授权的其他分公司领导审批,并向合规法律管理部报备。

第五条在对外签署合同之前,合同经办部门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严格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入合同起草、审核流程。

在合同所涉及事项未获得公司批准之前,严禁任何部门及人员向签约意向方发出任何要约、承诺或进行实质性的谈判。

第六条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含有担保性质的文件。

因资金运用确需涉及担保事项的,须根据监管规定报经股东会或其授权执行机关批准。

因涉及公司诉讼等司法案件需要提供诉讼担保的,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经合规法律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公司合规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公司名义签署给予之外利益的声明、承诺、协议等法律文件。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意向书、申购要约、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特别约定书、备忘录、保证、声明、担保、承诺函等有关明确各方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篇:合同审核管理制度合同审核管理制度第1条目的为了规范合同的签订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合同审核人员行政部法务人员负责合同审核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参与重大合同项目的论证、考察、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等工作。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有关文件规定,负责对拟签订合同的内容、形式等进行审核。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常用合同示范文本。

4、协助有关部门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3条公司合同审核的范围1、建设工程(含维修)合同。

2、采购合同。

3、承包合同。

4、租赁合同。

5、有偿服务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等。

第4条合同审核要点1、合同主体是否适合。

2、合同目的是否正当。

3、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

第5条合同审核要求1、合同的受理。

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拟签订合同送交行政部进行审核。

送交拟签合同文本时,应附送相关材料。

2、审核意见审批。

法务人员负责做好合同审核工作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行政部经理复核后,报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

3、审核意见反馈。

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合同审核部门应及时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业务部门,并将送审合同文本原件、相关材料退回业务部门。

4、审核重大经济合同时应召开合同审核专题会议,实行集体审核。

第6条合同审核时限在合同初稿及相关有效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核标的在万元以内的合同,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审核标的在万元至万元的合同,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审核标的在万元以上、特别重大的合同,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

第7条档案管理对合同实行分类编号管理,按照合同名称分类归档,并按照审核顺序制定编号,做到管理规范。

第8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9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合同审核管理制度9合同审核管理办法编号:PC-ZD/10.081、目的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公司经济行为,防范经营和非经营风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审核规定(3篇)

合同管理审核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审核流程,提高合同质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审核工作。

第三条合同管理审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公司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合同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三)合规性原则: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和行业标准。

(四)效益性原则:合同内容应当有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合同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审核工作。

第五条合同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合同审核流程。

(二)对合同进行分类、归档、统计、分析。

(三)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

(四)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合同审核流程第六条合同审核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合同签订前的审核1. 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应当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

2.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初步审核,包括合同内容、主体资格、合同标的、合同条款等。

3.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签订的必要性、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评估。

4. 合同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反馈给合同承办人。

(二)合同签订时的审核1. 合同签订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

2.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3.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签订的效益性进行评估。

4. 合同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反馈给合同承办人。

(三)合同履行中的审核1.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核。

2.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合同履行进度、质量、效益等。

3.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给合同承办人。

(四)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时的审核1. 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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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资产管理总部合同审核规范管理办法
(2019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资产管理总部合同的签订、审批、用印、履行及合同档案管理, 有效控制和降低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利益,制定《XX资产管理总部合同审核规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各类合同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除即时清结的经济活动外,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的经济活动,均应签订书面形式合同,双方认可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函件、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XX资产管理总部对外签署合同的合法主体可能为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XX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他任何部门、项目组以及个人均无权且不得对外代表公司签署合同。

涉及合同费用发生地的税务政策有特殊规定的,需要以中支机构为合同签订主体的,需事先经分管领导或其授权的其他分公司领导审批,并向合规法律管理部报备。

第五条在对外签署合同之前,合同经办部门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
严格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入合同起草、审核流程。

在合同所涉及事项未获得公司批准之前,严禁任何部门及人员向签约意向方发出任何要约、承诺或进行实质性的谈判。

第六条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含有担保性质的文件。

因资金运用确需涉及担保事项的,须根据监管规定报经股东会或其授权执行机关批准。

因涉及公司诉讼等司法案件需要提供诉讼担保的,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经合规法律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公司合规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公司名义签署给予之外利益的声明、承诺、协议等法律文件。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意向书、申购要约、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特别约定书、备忘录、保证、声明、担保、承诺函等有关明确各方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劳动合同、日常事务合同(如:租赁合同、装修合同、采购合同等)等,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合同管理
第九条合同管理分为合同起草、合同审查、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解除五个主要环节。

第十条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划分:
(一)合同起草:由合同所涉及事项的主要部门负责,负责针对合同相对方主体、资信等情况进行审查,与相对方进行磋商、谈判、确定合同主要条款内容,起草合同文本。

(二)合同审查:根据审查主体的工作分工,由主办部门、合规法律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分别根据本规定履行各自的审查职责。

(三)合同签订:由主办部门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汇总和补齐所有合同内容与要件,提交公司总部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进行复核,加盖公章、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

(四)合同履行:主办部门负责合同履行的过程管理,负责管控各项履约违约与续约风险,注重留存履约过程中的记录、证据及文字资料,包括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含电报、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音频视频文件,对本部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和风险时应及时处置和报告。

(五)合同变更和解除:主办部门负责对合同变更和解除事项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变更、解除审批审查手续,积极向对方主张违约赔偿,减少主动变更、解除合同的损失,避免公司利益受损。

第三章合同起草
第十一条合同主体的确定与审查
在起草合同前,主办部门应审慎审查合同签署对方主体,核实以下基本情况:
(一)合同相对方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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