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课教案--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

合集下载

出入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的 报检与管理

出入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的  报检与管理
毕的自行失效。 (3)国家依法禁止有关检疫物进境的公告或者禁令后,已签发的有关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自动废止。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任务一入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4)申请单位违反检疫审批的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或直属检验检疫 局可以终止已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使用。
(二)报检要求
1.申请单位取得许可证后,不得买卖或者转让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任务二进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报检与管理
5.检疫出证与放行处理 根据现场检疫、隔离检疫和实验室检验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得出正
确的检疫结果。经检疫未发现应检疫病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 明》,并作放行处理;发现应检疫病的,出具《动物检疫证书》,需作检 疫处理的,同时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 作退回、销毁处理。 二、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报检与管理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畜牧、水产等养殖业在我国农业生产总值中占 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对外贸易情况直接影响着我国养 殖业的发展。因此,做好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是维护 我国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的需要,也是推动我国农业发展的需要
下一页 返回
任务一入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3)特许审批(4)过境检疫审批。 2.农业或林业行政主管邵门审批范围 农业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责非禁止进境的种子、苗木
的检疫审批 二、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办理程序 (一)检疫审批申请时限 《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检疫审批手续
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是否准许进口经输出国检疫合格的产品,以保护我 国人民生命和畜牧业的安全。因此,在与进口商签订动物、动物产品的 进口合同时应注意:
(1)在签订外贸进口合同前应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 准许入境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再签外贸合同。

出入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的 报检与管理

出入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的  报检与管理
项目五出入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的 报检与管理
1 任务一入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2 任务二进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报检与管理 3 任务三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
任务一入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一入境动植物检疫审批范围 (一)检疫审批 检疫审批是指国家质检总局及其设在各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或其他审
批机构)根据货主或其代理人的申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申请人从国外引进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在中国境内运输过境动物的 要求进行检疫审批。 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管理工作,防止动物传染病、 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入 (二)检疫审批范围及主管部门 1.检验检疫机关审批范围 (1)动物检疫审批(2)植物检疫审批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任务一入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5)进境后需要对生产、加工过程实施检疫监督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审查其运输、生产、加工、存放及处理等环节是否符合检疫防疫及监管 条件,根据生产、加工企业的加工能力核定其进境数量。 (6)可以核销的进境动植物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其上一次审批 的《检疫许可证》的使用、核销情况 2.对入境动物,同时对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进行考核 对需要实施检疫监管的进境动植物产品,对其生产加工存放单位进行 考核。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初审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有关专家对申 请进境的产品进行风险分析,申请单位有义务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进行 检测。 3.同一申请单位对同一品种、同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同一加工单位、 使用单位一次只能办理1份《检疫许可证》
(四)检疫审批审核内容 1.初审机构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1)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输出和途经国家或者地区有无相关的动植物疫情。 (3)是否符合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是否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定(包括检疫

第7章 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报检课件

第7章 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报检课件
初审机构在受理审批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受 理日期自申请企业提交齐全的附件材料之日算起。初审合格 的,向申请企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初审机 构签署初审意见,提交国家质检总局审批。
❖ (3)国家质检总局受理和签发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审核情况,自收到初审机构提交的初审材 料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 疫许可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 请未获批准通知单》。初审机构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 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签字并加盖受理机构检疫审批专用章 后发放申请单位。
❖ 国务院和中央在京单位引种向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 务中心提出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单位和中 央京外单位,向种植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 (局)植物检疫(植保)站提出申请。
❖ 如郁金香的种球
国家林业局森林保护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 厅所属森林保护站的审批范围
❖ 凡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包括果木、 花卉、中药材、绿化水土保持用途草籽) 实行国家林业局 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林业主管部门 两级审批制度。
❖ (2)审批初审
对入境后不需要实施隔离检疫和检疫监管的进境植物及其产 品,在入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初审;进境烟草、植物栽培 介质、特许审批,由使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初审,必要时出 具考核报告;进境大豆、玉米、小麦、大麦、木薯(仅指未 经加工或经初加工)、植物饲料等,由使用地直属检验检疫 局出具对进境加工使用企业的考核报告,并经入境口岸直属 检验检疫局初审。
❖ 旅客携带或邮寄植物种子、种苗或繁殖材料入境,因特殊情况 无法事先办理植物检疫审批手续的,携带人、邮寄人或收件人 应当在货物抵达口岸时到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植物检疫审批手 续。

第7章 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报检课件

第7章 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报检课件
从国外引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 录》以外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实行农业部和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两级审批。 国务院和中央在京单位引种向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 务中心提出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单位和中 央京外单位,向种植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 (局)植物检疫(植保)站提出申请。 如郁金香的种球
《检疫许可证》的有效期分别为3个月或者一次有效。按照 规定可以核销的进境植物产品,在许可数量范围内分批进口、 多次报检使用《检疫许可证》的,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 当在《检疫许可证》所附检疫物进境核销表中进行核销登记。
第二节 入境植物的检验检疫
一、检验检疫范围 二、检验检疫依据及入境条件 三、入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 检验检疫的程序
3.工业原料用土 工业原料用土包括陶土、高岭土、粘土和膨润土,以及瓷 土、耐火粘土、膨化土、硅藻土、白土、红土等10个品种 的工业原料用土。 4.来自非疫区或已解禁的烟叶及烟草薄片。 5. 果蔬类:来自非疫区或已解禁的新鲜水果、番茄、茄子、 辣椒果实。 6. 其他类:植物栽培介质。 如美国新奇士橙、大樱桃
(2)审批初审 对入境后不需要实施隔离检疫和检疫监管的进境植物及其产 品,在入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初审;进境烟草、植物栽培 介质、特许审批,由使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初审,必要时出 具考核报告;进境大豆、玉米、小麦、大麦、木薯(仅指未 经加工或经初加工)、植物饲料等,由使用地直属检验检疫 局出具对进境加工使用企业的考核报告,并经入境口岸直属 检验检疫局初审。 初审机构在受理审批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受 理日期自申请企业提交齐全的附件材料之日算起。初审合格 的,向申请企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初审机 构签署初审意见,提交国家质检总局审批。

报检课教案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

报检课教案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

出境植物及其产品的报检教案授课日期:××年×月×日课题: 出境植物及其产品的报检教学目的与要求:1.了解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报检范围;2.熟悉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程序;3明确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要求和检疫处理课型:新授课时数:1学时教学方法:讲授法、模拟考试题目教具:将课程内容做成PPT利用多媒体播放,有时可以板书(草稿)教学重点、难点:重点:出境植物检疫物的检疫程序、及检疫处理。

难点:出境植物检疫物的报检要求。

教学内容与过程:简单回顾之前的报检知识点,如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范围、报检地点、报检规定及要求等报检应注意的事项。

一、了解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报检范围(5分钟)1.贸易性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

2.作为展出、援助、交换赠送等的非贸易性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

3.进口国家(或地区)有植物检疫要求的出境植物产品。

4.以上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包装容器、包装物及铺垫材料。

注解:(1)植物是指栽培植物、野生植物和他们的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等。

(2)植物产品是来源于植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病虫害的产品,如粮食、豆、棉花、油、麻、烟草、籽仁、干果、鲜果、蔬菜、生药材、木材、饲料等。

(3)“其他检疫物包括”包括植物性废弃物:垫舱木、芦苇、草帘、竹篓、麻袋、纸等废旧植物性包装物、植物性有机肥料等。

二、我国出口植物检疫物的检疫程序(10分钟) <一般货物的报检流程是什么?>三、补充知识(了解即可)(3分钟)禁止出口的植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1.未经中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野生植物;2.未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批准的二类药材3.未经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委及其授权单位同意出口的植物标本4.未经中央主管部门同意出口的珍稀植物资源。

出境植物检疫结果在一定的期限内有效,即所谓检疫规定有效期限。

对于出境植物产品,从经检疫合格出具检疫证书的当天起算,至本批货物离开国境不超过21天的,视为在有效期内;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5省区冬季(11月至次年2月底)检疫的货物,其检疫有效期的植物、植物产品有可能感染病虫害,因此超过检疫有效期后,货主或代理人应当重新向出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后,重新出证放行。

出境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指南.

出境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指南.

出境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指南.第一篇:出境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指南.出境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指南一、报检要求(一)如实、完整地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

(二)提供合同或协议,有特殊检验检疫要求的,要在报检单上注明。

(三)企业自检报告。

(四)要求出具《熏蒸/消毒证书》的,要出具熏蒸单位的熏蒸结果记录。

二、检验检疫要求(一)货证相符。

(二)不得改换已检验检疫合格的货物。

(三)检验检疫机构依据以下内容实施检验检疫:1.与输入国或地区政府签定的双边检验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

3.合同、信用证中的植物检疫条款,除按条款要求作针对性检疫外,并要遵守输入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有关检疫规定(PQIR)。

4.合同或信用证未定明具体的检疫条款,应参照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单和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单等有关规定(PQIR)实施检疫。

5.国家或地区入境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或强制性检验要求。

6.合同或信用证定明的检验检疫要求。

三、结果评定及出证(一)检疫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二)政府间双边植物检验检疫协定、协议和备忘录或输入国要求,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出具格式1-1《检验证书》、2-1《卫生证书》、5-1《植物检疫证书》。

(三)实施检疫处理的货物,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货主或其代理的申请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据检疫处理的有关规程,对检疫处理实施监督。

经认可的检疫处理合格后,出具格式7-1《熏蒸/消毒证书》或格式5-1《植物检疫证书》。

(四)检疫发现不符合出境规定的货物,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货主或代理人分别做加工整理、检疫处理,经复检合格后方可出境;对检验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除害处理的,不准出境。

第二篇:出境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出境动物产品检验检疫一、定义及范围出境动物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向国外或港澳特区输出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有害生物,危害农牧渔业生产的发展和人体健康的来自动物的皮张类、毛类、骨蹄角、明胶、蚕茧、饲料用乳清粉、鱼粉、骨粉、肉粉、肉骨粉、血粉、油脂以及未列出的动物源性饲料及添加剂、动物源性中药材以及动物源性复合肥等非食用性动物产品。

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

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
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
(一)报检范围:植物、植物产品、其他检疫物 (二)种子、苗木等植物繁殖材料报检要求 1、检疫审批 (1)输入植物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办理检疫审 批手续,并在贸易合同中列明检疫审批提出的检 疫要求。 (2)因科学研究、教学等特殊原因,需从国外引 进禁止进境物名录植物繁殖材料的,引种单位、 个人或其代理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质检总局 申请办理特许检疫审批手续。
(三)水果、烟叶和茄科蔬菜
1、检疫审批 进口水果、烟叶和茄科蔬菜(主要有蕃茄、辣 椒、茄子等)须在签订合同或协议前提出申请,办 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转基因产品需到农业部申领许可证。 我国允许进境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名录
2、报检要求
(1)报检时限和地点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入境前持有关资料向检验 检疫机构报检,预约检疫时间。 (2)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货主或其运提单或空运单、 原产地证;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③输出国官方植物检疫证书
3、其他检验检疫规定和要求
(1)在植物种子、种苗入境前,经检验检疫机构 实施现场检疫或处理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通 关单》。 (2)入境后需要进行隔离检疫的,还要向检验检 疫机构申请隔离场或临时隔离场。 (3)从事进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要向所在地 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4)引种单位、个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植物繁殖材 料进境前10~15日,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证》或《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引进 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 送入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手续。
2、报检要求
(1)报检时限和地点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货主或其 代理人应在入境前7天持有关资料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预约检疫时间。 (2)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货主或其代理人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 随附合同、发票、提单、《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适 用于需国家质检总局特许审批的禁止进境的种子、苗木) 或《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或《引进林木种子、苗 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及输出国官方植物检疫证 书、原产地证等有关文件。

报检课教案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

报检课教案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

一、教学目标1. 了解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流程和相关规定。

2. 掌握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和标准。

3. 能够正确填写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单据。

二、教学内容1. 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流程报检申请检验检疫机构受理现场检疫实验室检测出具检疫证书2. 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植物种子、种苗的检疫要求植物产品的检疫要求植物及植物产品的包装和运输要求3. 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单据填写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报检单植物种子、种苗检疫证书植物产品检疫证书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流程、检验检疫要求和报检单据填写。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实际案例,帮助学生理解报检流程和检验检疫要求。

3. 互动教学法:提问和讨论,提高学生对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报检的兴趣和理解。

四、教学准备1. 教材或教学资源:相关教材或教学资源,包括报检流程、检验检疫要求和报检单据填写的知识点。

2. 投影仪或白板:用于展示案例和报检单据填写示例。

3. 实际案例:准备一些实际案例,用于分析和讨论。

五、教学步骤1. 引入新课:介绍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的重要性和相关背景。

2. 讲解报检流程:详细讲解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流程,包括报检申请、检验检疫机构受理、现场检疫、实验室检测和出具检疫证书。

3. 分析检验检疫要求:讲解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包括植物种子、种苗的检疫要求、植物产品的检疫要求和植物及植物产品的包装和运输要求。

4. 报检单据填写:讲解如何填写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单据,包括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报检单、植物种子、种苗检疫证书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

5. 案例分析:分析实际案例,帮助学生理解报检流程和检验检疫要求。

6. 课堂互动:提问和讨论,提高学生对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报检的兴趣和理解。

7. 总结回顾:总结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强调报检流程和检验检疫要求的重要性。

8. 作业布置:布置相关作业,巩固所学知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境植物及其产品的报检教案
授课日期:××年×月×日
课题: 出境植物及其产品的报检
教学目的与要求:
1.了解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报检范围;
2.熟悉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程序;
3明确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要求和检疫处理
课型:新授课
时数:1学时
教学方法:讲授法、模拟考试题目
教具:将课程内容做成PPT利用多媒体播放,有时可以板书(草稿)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出境植物检疫物的检疫程序、及检疫处理。

难点:出境植物检疫物的报检要求。

教学内容与过程:
简单回顾之前的报检知识点,如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范围、报检地点、报检规定及要求等报检应注意的事项。

一、了解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报检范围(5分钟)
1.贸易性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

2.作为展出、援助、交换赠送等的非贸易性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

3.进口国家(或地区)有植物检疫要求的出境植物产品。

4.以上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包装容器、包装物及铺垫材料。

注解:(1)植物是指栽培植物、野生植物和他们的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等。

(2)植物产品是来源于植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病虫害的产品,如粮食、豆、棉花、油、麻、烟草、籽仁、干果、鲜果、蔬菜、生药材、木材、饲料等。

(3)“其他检疫物包括”包括植物性废弃物:垫舱木、芦苇、草帘、竹篓、麻袋、纸等废旧植物性包装物、植物性有机肥料等。

二、我国出口植物检疫物的检疫程序(10分钟) <一般货物的报检流程是什么?>
三、补充知识(了解即可)(3分钟)
禁止出口的植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
1.未经中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野生植物;
2.未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批准的二类药材
3.未经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委及其授权单位同意出口的植物标本
4.未经中央主管部门同意出口的珍稀植物资源。

出境植物检疫结果在一定的期限内有效,即所谓检疫规定有效期限。

对于出境植物产
品,从经检疫合格出具检疫证书的当天起算,至本批货物离开国境不超过21天的,视为在有效期内;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5省区冬季(11月至次年2月底)检疫的货物,其检疫有效期的植物、植物产品有可能感染病虫害,因此超过检疫有效期后,货主或代理人应当重新向出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后,重新出证放行。

四、讲解出境植物检疫物的报检要求和检疫处理(22分钟)
1.报检地点:出口水果应在包装厂所在地检报检。

2.报检提供单证 <提问以前学过的单据有哪些?2-3个同学回答> 报检
现场检疫
室内检验鉴定
不合格 合格放行 要求熏蒸处理
退回
(重新报检) 不准出境 检疫处理通知单
除害处理 植检证书 放行 熏蒸处理
检测合格
熏蒸证书
除了《出境货物报检单》,外贸合同或销售确认书,或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应的贸易单据;以及输入国(地区)有关检疫规定的文件或函电外,还应提供以下单证:(1)该批植物属于濒危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要出具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或其授权的办事机构签发的允许出境证明文件;(2)输往欧盟、美、加等国家或地区的出境盆景,还应提供《出境盆景场/苗木种植场检疫注册证》。

(3)出境水果来自注册登记果园、包装厂的,应当提供《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来自本辖区以外的其他注册果园的,由所在地验检疫机构出具水果《产地供货证明》;(4)供港澳蔬菜,报检时提交供港澳蔬菜加工原料证明文件、出货清单以及出货合格证明。

其他规定和要求 P136页
3.出境植物检疫物的检疫处理
(1)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需仔细审核单证
(2)货主应陪同检疫人员进行实施检疫
(3)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对检疫结果,出具证书。

合格,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不合格,要求进行检疫处理,处理后合格的,要出具熏蒸、消毒正说或植物检疫证书,给与放行,处理后任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口。

(4)检疫结果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
植物产品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有效期为:植物、动植物产品一般为21天;北方冬季可适当延长至35天。

出口的植物、植物产品及检疫有效期(牢记)
经检疫合格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重新报检:
(一)更改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更改好的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又有不同检疫要求的;
(二)改换包装或者原未拼装后来拼装的;
(三)超过检疫规定有效期的。

练习题:出口水果的报检地点为( D )<现场提问>
A.出境口岸
B.发货人所在地
C.出口水果果园所在地
D.出口水果包装厂所在地
某公司向法国出口一批盆景,报检时应提供( B )。

A.出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B.出境盆景场/苗木种植场检疫注册证
C.栽培介质的特许审批单
D.盆景/苗木允许出境证明
对出口水果,下列正确的说法是(AD )。

A.应在包装厂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B.注册果园不在本辖区的,不予受理报检
C.对来自非注册果园、包装厂的水果,要提供产地供货证明
D.出境水果来源不清楚的,不受理报检
六、课后作业
1.预习下一节课程,复习今天知识(20分钟)
2.思考动植物及其产品如何填写报检单(10分钟)
课后教学效果反思:
在课上,该把学生当做学习的主体,把教学视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对话,教师应注重对学生的引导和开展课堂讨论。

把课堂组织形式本身也是灵活多样,不拘一格的。

PPT 制作美观大方有趣。

教师和学生围坐在一起共同参与讨论是很常见的,师生之间的交流与对话也是无拘无束的。

教师应为学生营造一个自主的心理氛围,不要把自己当成一个居高临下的权威者。

课堂气氛往往轻松活跃,学生的参与意识就变强。

多做练习提高记忆力。

可以采取奖励式,让学生有动力,增强竞争意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