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刑事侦查学 询问、讯问、辨认、侦查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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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侦查讯问语言——讯问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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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陆某某,你不要把自己的后路断得太早,据 我们所掌握,你还有问题没有交代!”
答:“我确实没有了。” 问:“没有了?你们在南桥一带就有活动嘛。你多
分赃物,别人会满意吗?”
2、暗示性语言
用隐喻、双关、借代、反语等修辞手 法,以其言下之意,弦外之音,暗示犯罪 嫌疑人我们已掌握某一情况或证据。
“你真‘够义气’呵,别人在你头上拉屎, 你却还给他擦屁股。”
委婉用语
适用情况:
一是讯问感情脆弱的犯 罪嫌疑人;
二是讯问自尊心极强的 犯罪嫌疑人;
三是讯问畏罪、悲观心 理较重的犯罪嫌疑人;
第三节 提问、应答技巧
一、提问方式
1
探索提 问
2
突入提 问
3
迂回提 问
4
循序提 问
5
跳跃提问
6
含 蓄提 问
7
借言提问
提问应注意的问题
• 1.实施提问必须目的明确、针对性强。 • 2.实施提问必须周密设计。 • 3.实施提问必须注意讯问效果。
3、模棱性语言
利用语词的多义性,让犯罪嫌疑人在特定的 讯问语境中,按自己的心理倾向性作出我们所希 望的理解。
“你现在只有如实交代清楚自己的犯罪事实情节, 表现出好的认罪态度,才能争取从宽处理。至于 被害人嘛,公安机关是一定会尽力抢救的。”
(三)坦率用语和委婉用语
坦率用语
必须用的情况: 一是说服教育时; 二是揭露矛盾时; 三是直接用证时; 四是批驳谬论时。
海上执法教研室 单培Fra bibliotek内容大纲
概述
表达 方式
提问 应答
讯问言语与语言 讯问言语的意义 讯问言语的类型
直接用语和间接用语(含蓄用语) 精确用语与模糊用语 坦率用语(强硬)与委婉用语

询问与侦查讯问

询问与侦查讯问
例如,“张三第一个冲上去,是还不是?” B.问话内容暗含回答内容。 例如,“案发当天是雾霾天气,能见度极低,张三可 能带着深颜色的墨镜吗?”
5、反询问受主询问范围的限制规则 内容: 主询问确立证人的作证范围之后,反询问不得超出该范 围。 原理: 诉讼公平。(你出一枪,我出一剑。不可“借鸡下 蛋”。) 示例: 审判长:“传3号证人出庭,要证明什么?” 公诉人:“证明起诉书指控的第三笔受贿事实的受贿 经过。”
1、证人能力与证人类型 证人是就其感知的案件事实作出直接陈述之第三人。 证人能力(证人资格): A.知道案件真实情况; B.能够正确表达的自然人;(是否要求“辨别是非”?) C.在本案中不担负控诉、审判、辩护职责之第三人。
证人类型: A.事实证人(fact witness):目击证人、傍观者、警察、分 案审理之共犯(accomplice)、公诉程序中的被害人 (victim)。 B.专家证人(expert witness):鉴定人、专家辅佐人(“有 专门知识的人”)。
(2)选择畏罪心理为突破口 (3)选择顾虑的心理为突破口
2、从案件的事实、情节上选择
(1)选择犯罪嫌疑人最担心的事实,情节 为突破口 (2)选择犯罪嫌疑人认定为最放心、最保险
的事实和情节为突破口
(3)选择有确凿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和情节
为突破口
(4)选择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的一些特
殊情节为突破口
3、从犯罪嫌疑人自身特点上选择
审判长:“传第3号证人出庭。”(法警带第3号证人到庭, 审判长告知权利义务。)“公诉人可以对第3号证人进行发 问。” 公诉人:(询问完起诉书指控的第三笔受贿事实的受贿 经过。)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问题需要向第3号证人发问?” 辩护人:“谢谢审判长,本辩护人有问题需要发 问。„„证人某某某,本人是被告人的辩护人。下面我向你 提出两个问题:一,你与被告人是什么关系?二,被告人的 一贯表现怎么样?”

刑事侦查8

刑事侦查8

3、讯问步骤的规范性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 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 题。” 这一规定应当是针对第一次讯问而言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也对第一次讯问 犯罪嫌疑人的步骤作了具体的规定。只要是第一次讯问 , 就必须按照法 律、法规规定的步骤进行。不是第一讯问, 则可根据讯问的需要进行。
第九节 讯问
一、讯问概述
1、讯问的概念P200 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情,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 审问的一种侦查活动。 2、讯问的历史沿革
二、初审(第一次讯问) 初审(第一次讯问)
(一)初审的特点 侦查人员受理刑事案件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第一次审问活动。 第一次讯问 , 是指侦查人员受理刑事案件之后 , 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 行的第一次讯问活动。 作为法律规定上的第一次讯问 , 它具有以下特点 : 1、 被讯问对象的特定性 适用第一次讯问的对象有以下三种: •已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 •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 ; •已有确凿证据证明是正在侦查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二)初审的作用
1、有利于及时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 2、 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点 3、让犯罪嫌疑人尽快适应环境 4、是严格执法的需要 5、是保证办案质量的需要
(三)初审的要求
1、严格依法进行 (1) 对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次讯问,必须在拘留或者逮
捕的24小时之内进行。 (2)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次讯问,参加讯问的侦 查人员,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出示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或人民检察院) 的证明 文件。 (3)讯问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特别是第一次讯问, 必须 二人参加, 至少一审一记 (4)不能引供、诱供, 更不能刑讯逼供,也不能搞车轮战,不得变相体罚犯 罪嫌疑人。 (5)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进行。

刑事侦查学课程教学大纲

刑事侦查学课程教学大纲

《刑事侦查学》课程教学大纲教研室主任:徐西振执笔人:王文娟一、课程基本信息开课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课程名称:刑事侦查学课程编号:英文名称:Criminal Investigation Study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总学时:54理论学时:51 实验学时: 3学分:开设专业:法学先修课程: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二、课程任务目标(一)课程任务本课程是一门法学类专业选修课程。

刑事侦查工作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收集犯罪证据,揭露、证实犯罪,揭发犯罪人的极为重要的专门工作。

本课程的任务在于使学生通过对刑事侦查的基本程序、技术、策略和方法的学习,能够了解犯罪的规律和特点,培养针对不同犯罪类型开展侦查活动的能力。

本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极强的课程,一方面需要利用经典案例的评析和介绍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授课内容,另一方面需要开展一系列实训项目,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二)课程目标在学完本课程之后,学生能够:1.对刑事侦查学基础理论有所认识,包括刑事侦查学的学科性质、刑事侦查的性质和形式2. 掌握刑事技术鉴定的原理、程序和方法3. 应用刑事图像技术,记录现场、记录和检验物证、辨认照相;掌握痕迹勘验、文书勘验的技术4. 学习并掌握各种侦查措施,包括现场勘查、侦查实验、辨认、询问、讯问、强制措施、侦缉措施,注意其中的程序和方法5.掌握刑事案件侦查的一般步骤,针对不同类型的犯罪适用不同的方法三、教学内容和要求(一)理论教学的内容及要求第一部分绪论(包括刑事侦查学概述和刑事侦查概述)1.了解刑事侦查学的学科性质和研究内容2.掌握刑事侦查的概念、任务、性质和形式注意刑事侦查权的归属,以及刑事案件侦查的模式第二部分刑事科学技术1.了解刑事技术鉴定的程序2.掌握刑事技术鉴定原理即物质交换与转移原理的机理和意义,掌握同一认定和种属鉴定的概念和方法3.注意刑事技术鉴定权的归属,同一认定与种属鉴定的关系4.掌握刑事图像技术中刑事照相的内容,包括现场照相、物证照相和辨认照相的内容的方法5.掌握痕迹勘验中的主要对象形象痕迹的相关内容,掌握手印勘验和脚印勘验的技术6.掌握笔迹检验中书写习惯的形成过程及笔迹检验的科学依据7.了解心理测试技术的应用,掌握其基本原理和国际通行指标和方法第三部分侦查措施1.了解现场勘查的步骤和方法,掌握现场勘验和现场访问、现场分析的内容注意犯罪现场及其构成要素,犯罪现场保护的内容及对于现场勘查的意义注意现场勘验的概念,有判明事件性质的作用2.掌握侦查实验解决哪些问题,侦查实验的规则和注意事项,如何审查侦查实验的结果3.了解辨认的形式,掌握辨认的规则注意同时具备哪些条件辨认结果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4.掌握询问的注意事项和方法5.了解追缉堵截的方法、控制销赃掌握追缉堵截的适用条件,通缉通报的程序方式注意通缉通报的关系,通报的形式6. 注意搜查扣押的注意事项7.了解讯问的程序和方法,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相关内容第四部分刑事案件侦查的方法1.掌握刑事案件侦查的一般步骤2.掌握杀人案件和盗窃案件的侦查方法3.了解投放危险物质罪、诈骗案件以及几种特殊犯罪案件的侦查(二)实践教学的内容及要求1.运用刑事照相技术完成现场照相2.通过捺印指纹了解指纹形态,掌握指纹的显现和提取技术3.用石膏制模和静电复印提取脚印,掌握脚印的测量和分析四、学时分配五、考核说明本课程所采用的考核方法是考试。

刑事侦查行为

刑事侦查行为

刑事侦查行为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一)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查问案件事实和其他与案件有关情况的一种侦查行为。

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利于侦查人员收集、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有利于发现新的犯罪线索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罪行或行使辩护权。

(二)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和方法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是少于2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4、讯问聋、哑的犯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

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常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5、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

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

6、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

对于实行刑讯逼供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 侦查中犯罪嫌疑人的律师聘请侦查中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程序和方法应遵守刑事诉讼法、六机关《规定》、最高检察院《规则》和公安部的《规定》。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刑事案件侦查与辨认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刑事案件侦查与辨认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刑事案件侦查与辨认刑事案件侦查与辨认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刑事案件的侦查与辨认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正确、公正地进行刑事案件侦查工作,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本文将从刑事案件侦查的步骤、重要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刑事案件侦查的步骤刑事案件侦查是指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为了查明案件的真相,收集、固定、审查、鉴定相关证据的活动。

刑事案件侦查的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收集初步证据: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首先要进行调查,收集案件的初步证据。

这些初步证据可以是现场勘查、物证、证人证言等。

通过初步证据的收集,有助于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2. 固定证据:对于已经获取的证据,公安机关要进行固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固定证据可以采用拍照、录像、录音等方式。

3. 深入调查:公安机关需要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案件的背景、细节等信息。

通过深入调查,能够获取更多的证据,为案件的定性和查明真相提供依据。

4. 提取鉴定:在刑事案件中,涉及到一些专业性的鉴定工作,如技术鉴定、法医鉴定等。

公安机关需要及时将相关证据送往鉴定机构,获取专业鉴定意见。

5. 案件报告:在侦查工作完成后,公安机关需要撰写案件报告。

案件报告应当准确、完整地描述案件的事实、证据等内容,为后续的核实和审判提供参考。

二、刑事案件侦查的重要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性:1. 确保案件公正:刑事案件侦查是查明案件真相的过程,通过准确收集证据和调查线索,能够保证案件的公正性。

只有侦查工作得当,才能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2. 制止犯罪行为:刑事案件侦查的目的是查明罪犯的犯罪事实,通过对罪犯的追踪和调查,有助于制止犯罪行为的继续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宁。

3. 保障社会安全: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保障社会的安全。

通过侦查工作,能够追溯犯罪背后的组织、团伙,从而削弱其对社会安全的威胁。

刑事侦查学——精选推荐

刑事侦查学——精选推荐

刑事侦查学刑事侦查学是研究刑事犯罪分⼦实施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研究揭露,预防,证实犯罪的策略,⽅法的⼀门应⽤科学。

1、刑事侦查学是⼀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从学科门类⾓度看,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犯罪、侦查)是社会科学研究的范畴。

2、刑事侦查学是⼀门对策性应⽤学科刑事侦查学从发现、揭露、证实犯罪的⾓度上讲是⼀门犯罪对策学,它与侦查实践紧密相连,来源于实践,并指导侦查实践。

刑事侦查⼯作,是刑事侦查部门针对刑事犯罪这⼀特定对象⽽进⾏的⼀切侦察和调查活动。

侦查破案,包括⽴案,现场勘察,部署侦察计划,实施侦查活动《各种措施,策略,⼿段的应⽤》,缉拿罪犯,侦查询问,应⽤刑事技术等直接为侦查破案⽽进⾏的⼀系列活动。

相关法律知识刑事⽴案侦查刑事诉讼辩护与代理须知侦查学是不是以后可以抓犯⼈?什么是侦查刑事侦查实验笔录刑事案件律师侦查中国XX⾃考本科有治安学和侦查学吗?禁毒专业?刑事侦查的⽴案标准刑事侦查⼯作与刑事侦查学的关系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不断飞跃的统⼀的辨证关系。

这是因为刑事侦查⼯作是经验,是实践,刑事侦查学是科学的知识体系。

有刑事侦查⼯作上升到刑事侦查学,想需要经过经验到理论的抽象,刑事侦查学有以⾃⾝的科学理论来指导刑事侦查⼯作的实践。

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1:研究我国刑事侦查⼯作的历史和现状,不断探索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和趋势。

2:研究同刑事犯罪作⽃争的侦查对策。

3:研究刑事犯罪得逞的主客观原因,制定预防犯罪措施。

4:研究他国刑事侦查学的理论,经验和技术,以丰富我国刑事侦查学的内容和提⾼刑事技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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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措施考试必背(1)

侦查措施考试必背(1)

侦查措施考试必背:1、侦查措施: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依法采取的各种侦查活动与方法。

2、侦查措施包括:现场勘查调查询问辨认侦查实验追缉堵截通缉通报搜查扣押查询冻结讯问跟踪守候并案侦查3、强制措施: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4、刑侦基础工作:阵地控制刑嫌调控犯罪情报信息5、现场勘查:侦查机关对犯罪处所及其遗留痕迹和其他物证所进行的勘验和调查。

目的是发现、收取犯罪痕迹和其他物证,了解和研究罪犯实施犯罪的情况和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和审判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

6、调查询问:公安机关为调查案件情况而采取的了解,查证与案件有关问题的一项侦查措施。

7、辨认:侦查辨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或审查嫌疑人,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人身、物品、场所、尸体进行的辨别认证活动。

侦查人员组织侦查辨认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一)单独辨认(二)个别辨认(三)混杂辨认(四)客观辨认8、侦查实验:是侦查机关在侦查办案过程中,采用模拟和重演的方法,证实在某种条件下案件实施能否发生和怎样发生,以及发生何种结果的一项侦查措施。

9、追缉堵截:所谓追缉,就是根据已掌握的犯罪分子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携带物品特征、现场痕迹和遗留物所反映的情况,组织力量,沿着犯罪分子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的方向和路线,循踪查缉。

所谓堵截,就是在犯罪分子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逃跑时可能经过的道路上布岗设卡,盘查拦截。

10、通缉: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追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采取的一种侦查措施。

一般常用的通缉令为公安部“A级”、“B级”两个等级。

11、通报:是指公安机关获取有关案件的犯罪信息或者线索,向有关地区的公安机关或者单位发出的一种文书。

12、搜查扣押:侦查机关为收集犯罪证据,依法对人的身体、物品、住所等进行搜索与检查,并扣押相关物品的侦查措施。

13、查询冻结: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依照规定在金融机构调查、了解或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的侦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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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询问、讯问、辨认、 侦查实验
第一节 询问
• 一、询问的概念、种类 • 侦查中的询问,是指侦查人员用谈话或者问
话的方式向证人、被害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的活 动。
• 1、按照询问的程序是否完备,可以分为正式
询问和非正式询问。
• 正式询问前应当表明身份,出市证件,并告
知其应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正式询问形成 的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人到场、提供翻译等义务;
• 6、询问证人,应当制作笔录。 • 四、询问的策略方法 • 把握对不同对象的询问策略(略) • 五、询问结果的审查判断(略)
第二节 讯问
• 一、讯问的概念 • 讯问,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
式向犯罪嫌疑人查问案件事实和其他与案件有关 的情况的一种侦查行为。
• 二、讯问规则 • 1、讯问应当依法进行 • 2、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口
对物品的辨认、对尸体的辨认和对场所的辨认。
• 3、依据是否通过某种中介观察辨认客体的特
征,分为直接辨认和间接辨认。
• 4、依据辨认客体的特征,分为静态辨认和动
态辨认。
• 5、依据辨认是否对被辨认人或被辨认物的持
有人公开,分为公开辨认和秘密辨认。
• 四、辨认的规则与实施 • 1、辨认的规则:(1)混杂辨认规则;(2)
是否吻合一致;
• 5、确定在某种条件下使用某种工具可能或
者不可能留下某种痕迹;
• 6、确定某种痕迹在什么条件下发生变异; • 7、确定某种事件是怎样发生的。
• 二、侦查实验的种类 • 1、按照侦查实验的内容,分为感知可能性
实验、行为可能性实验、自然力可能性实验;
• 2、按照侦查实验所要解决的问题,分为结
• 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沉默权、涉嫌的罪名、聘
请律师的权利、申请回避等其他权利。
• 六、口供的审查判断(略)
第三节 辨认
• 一、辨认的概念、任务 • 1、侦查辨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收集证据、
查明案情,组织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对与 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 疑人进行辨别、确认的侦查措施。
• 辨认对象,既包括辨认客体,也包括陪衬客
体。
• 2、辨认的任务:(1)认定或排除犯罪嫌疑
人;(2)查找犯罪现场;(3)查明无名尸体或 碎尸的身份;(4)查明物证的来源。
• 二、辨认的心理机制(略) • 三、辨认的分类 • 1、依据辨认主体的不同,分为被害人辨认、
犯罪嫌疑人辨认和证人辨认。
• 2、依据辨认客体的不同,分为对人的辨认、
分别辨认规则;(3)单独辨认规则。
• 2、辨认的实施(略) • 五、辨认结论的评断和运用(略)
第四节 侦查实验
• 一、侦查实验的任务 • 1、确定在一定条件下能否听到或看到; • 2、确定在一定时间内能否完成某一行为; • 3、确定在什么条件下能够发生某种现象; • 4、确定在某种条件下某种行为和某种痕迹
• 2、按照询问地点的选择,可以分为走访询问
和传唤询问。
•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侦查人员在宾馆、茶楼
等地点询问证人,不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 关法规的要求,属于程序上的瑕疵。
• 3、按照侦查人员的身份是否公开,可以分
为公开询问和秘密询问。
• 二、询问应当遵循的原则 • 1、询问应当有计划、有准备的进行 • 2、实事求是的原则 • 3、重调查研究,不轻信陈述的原则
• 五、讯问的法治化
• 1、确立嫌疑人、被告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 2、确定律师帮助规则
• 3、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4、完善侦查讯问的具体制度
• (1)确立讯问开始的条件,限制讯问持续的时间

法律上应明确讯问开始的证据条件。
• (2)讯问时实行录音、录像制度
• (3)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讯问程序上明确权利告知程序
供,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 3、保守秘密 • 三、讯问的组织实施(略)
• 四、讯问中的策略和语言 • 1、讯问中的常用策略 • (1)攻其不备,先发制人 • (2)迂回前进,寻机突破 • (3)抓住弱点,政策攻心 • (4)运用证据,打破僵局 • (5)利用矛盾,瓦解抵抗 • (6)因人而异,对症下药 • 2、讯问中的语言 • (1)应对回避的语言 • (2)攻心语言 • (3)模糊语言
果性实验、行为性实验和条件性实验。
• 三、侦查实验的规则 • 1、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 2、最大限度地接近案件发生时的各种条件 • 3、侦查实验应当反复进行
• 四、侦查实验的实施及实验结果的评断、运用
(略)
• 三、询问规则 • 1、分别询问; • 2、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人员询问时,
证人有权拒绝回答;
• 3、询问证人时的先行告知义务; • 4、询问证人时,侦查人员不得用提示性的发问来暗
示证人应如何作答,更不得以暴力、胁迫、引诱、欺骗 等非法方法逼取证人证言;
• 5、询问未成年人、聋哑等特殊证人,通知法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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