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学学生转学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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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通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

全国普通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

学校(盖章) 办理人: 年月日
转出学校 教育行政 部门意见
区县教育局(盖章) 办理人: 年月日
备注
注:1、本表一式三份,接收学校、转出学校和学生法定监护人各保留一份。 2、转学审批流程:接收学校→接收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 转出学校→ 转出学校教育主管学
校行政部门。
注:1、本表一式三份,接收学校、转出学校和学生法定监护人各保留一份。 2、转学审批流程:接收学校→接收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 转出学校→ 转出学校教育主管学
校行政部门。
姓名
原 就读 学校、年 级 户籍所在 地
实际居住 地
申请 转学 原因
全国普通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
性别
学籍号
身份证 号码
家长联 系电话
申请人: 学生法定监护人(或监护人):
年日
接收学校 教育行政 部门意见
区县教育局(盖章) 办理人: 年月日
转出 学校 意见

转学中小学生学籍转入转出流程-及转学申请表(新版)

转学中小学生学籍转入转出流程-及转学申请表(新版)

跨省跨县转入流程1.由【本人或监护人】持“材料”向[转入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转学申请表》4份。

2.[转入校]审核盖章(学籍章)。

3.[转入校]电子办理并核办。

4.【家长】持《申请表》到[转入教育局]办理盖章并电子核办。

5.[转出校]电子核办。

6.【家长】持《申请表》到[转出教育局]办理盖章并电子核办。

7.[转入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入学。

8.学生入学后,[转入校]调取学生电子档案,同时通知[转出校及家长]。

9.等[转出校]将〔学生纸质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校]。

10.[转入校]接续档案,[转出校]保留电子备份及纸质档案复印件。

〔纸质手续〕与〔电子手续〕同步办理。

[转入、转出校]和[教育局]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审核。

[转出校]转出学籍档案,在1个月内办结。

材料包括: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务工证明、暂住证¨房照原件和复印件)等。

跨省跨县转出流程1.【本人或监护人】持“材料”向[转入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4份。

2.[转入校]审核盖章(学籍章)。

3.[转入校]发起电子手续并核办。

4.【家长】持《申请表》到[转入教育局]办理盖章并电子核办。

5.[转出校]电子核办。

6.等【家长】持《申请表》到[转出教育局]办理盖章并电子核办。

7.[转入校]通知学生入学。

8.[转入校]调取电子档案,通知[转出校及家长]。

9.[转出校]将〔学生纸质档案〕转出,通知[转入校]。

10.[转入校]接续档案,[转出校]保留电子档案备份,保留纸质档案复印件。

〔纸质手续〕与〔电子手续〕同步办理。

[转入、转出校]和[教育局]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审核。

[转出校]转出学籍档案,在1个月内办结。

材料包括: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务工证明、暂住证¨房照原件和复印件)等。

跨省跨县转学流程1.由【本人或监护人】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务工证明、暂住证¨房照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向[转入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

转学表

转学表
附件:1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户籍所在地
现家庭住址
监护人情况
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转出学校
就读年级
转入学校
就读年级பைடு நூலகம்
申请
转学
理由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转学类型
请勾选
①区域内转学
②跨区域转学(跨省、跨市、跨县)
转入
学校
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月日
转入学校
上级教育
行政部门
意见

经办人签字:
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年月日
转出
学校
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月日
转入学校
上级教育
行政部门
意见

经办人签字:
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年月日
说明:1、此表签字、加章需完整,顺序为表中①—②—③—④。其中,区域内转学①—③—④。
2、此表一式四(三)份,分别由各单位及家长留存。转入学校在网上发起业务时,请上传本表作为证明材料。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最新)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最新)
经办人签名:
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年月日
转出
学校
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盖章)年月日
转出学校
所属主管
教育行政
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名:
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年月日
此表一式三份,学生、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各一份。盖章顺序①→②→③→④。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身份证号
转出学校标识码
现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父母或监护人情况
称谓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转出学校
就读年级
联系电话
转入学校
拟读年级
联系电话
申请
转学
理由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转入
学校
意见
①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盖章)年月日
转入学校
所属主管
教育行政
部门意见

中小学转学学生登记表

中小学转学学生登记表

上报时间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转出学校 年级
转入学校 年级
县外转学转入和转出学校均 应填写。
转学理由
证件材料 审批人
上报学校(盖
章)
序 号
学籍号
学生姓 名
3.学校批准人必 须本人手写,其 他栏目不得手写 。 4.所有栏目信息 必须填写完整准 确,否则不予审 批别 身份证号码
转出学校 年级
转入学校 年级
转学理由
证件材料 审批人
在教育教学中因材施教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所任教学科成绩显著曾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上报学校(盖
章)
序 号
学籍号
学生姓 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附注:1.县内转 学由转入学校填 写, 2.该表上报电子 和纸质(2份纸质 盖章,1份学校存 档,1份报中小教 股)。
中小学转学学生登记表

北京小学跨区转学规定

北京小学跨区转学规定

北京小学跨区转学规定
一、跨区转学申请条件
1、居住地址满足跨区转学条件;
2、具备转学申请条件,即本人或家长有定居证明;
3、学生具备转学要求的学习成绩;
4、提出转学申请的家长有效的身份证明;
5、学生及家长接受转学学校的校规校纪;
6、学生及家长接受转学学校的教育政策。

二、跨区转学申请流程
1、提出跨区转学申请:家长向转学学校提出跨区转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转学学校审核:转学学校根据申请材料审核是否符合转学要求;
3、签订转学协议:经审核同意转学的,学校会与家长签订转学协议;
4、准备转学手续:家长准备转学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转学学校的招生登记表、学籍变动表等;
5、转学学校报读:家长在转学学校报读,并缴纳相关费用;
6、完成跨区转学手续:完成转学学校的报读手续后,转学学校将与原学校完成学籍变动手续,完成跨区转学手续。

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填写

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填写

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填写
1. 基本信息
请填写以下基本信息:
•姓名:
•学籍号:
•目前所在学校:
•学校地址:
•现年级:
•父亲姓名:
•父亲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
•母亲联系电话:
2. 转学原因
请概述您申请转学的原因(请勾选):
•家庭搬迁
•学习环境不合适
•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
•其他原因,请注明:
3. 转学后期望
请简要说明您转学后的期望:
•所期望转学的学校:
•期望融入新的学习环境的方式:
4. 前学校意见
请填写以下内容,由前学校填写:
•前学校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职务:
•学校意见:
5. 家长声明
请家长签字确认以下声明内容:
本人已阅读并了解以上申请表内容,填写内容准确无误。

同时,本人保证在转学过程中配合学校的工作,为孩子提供支持与帮助,共同完成转学手续。

•家长姓名:
•家长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以上是小学生转学申请表的填写内容,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给学校。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海淀区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末小学接收转学申请的通知

海淀区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末小学接收转学申请的通知

海淀区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末小学接收转学申请的通知海淀区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末小学接收转学申请的通知1各学区管理中心、小学:为积极推进我区小学学籍规范化管理,提高学籍管理水平,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海淀区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末小学接收转学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转学申请时间2022年12月19日- 12月23日(工作日)二、转学申请条件(一)本市户籍学生转入1.市内转入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在海淀区,且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随着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本市的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在海淀区(以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为准),不在原学校服务范围内。

2.跨省转入本市户籍学生,学籍在外省市的,需转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凭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海淀区。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入1.市内转入非本市户籍学生已经具有本市学籍,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本市发生变化的。

变更住所在海淀区(以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为准),不在原学校服务范围内。

2.跨省转入非本市户籍学生已具有外省市学籍,学生家长于2022年12月12日-16日(工作日)到居住地所属街乡镇审核材料,取得海淀区《在京就读证明》的。

(三)按本市户籍对待学生转入1.市内转入经审核符合本市户籍待遇的学生,已经具有本市学籍,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本市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在海淀区(以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为准),不在原学校服务范围内。

2.跨省转入经审核通过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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