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寿险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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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额终身寿险是否值得入手

增额终身寿险是否值得入手

增额终身寿险是否值得入手作者:吴辉来源:《理财·市场版》2020年第09期随着利率为4.025%的养老年金险产品被陆续叫停后,市场上的增额终身寿险,又成为保险公司和代理人主推的卖点。

那什么是增额终身寿险呢?值得入手吗?增额终身寿险逆风翻盘说到理财型保险,目前除去风险比较高,叫着保险却一点也不保险的投连险以外,大家可以接触到的用于理财的保险大致有三类:增额终身寿险、万能险以及年金险。

2019年年初,为防范利差损风险,银保监会逐步收紧相关产品的发行和销售,在监管窗口指导下,14家保险公司在2019年年底停售了利率为4.025%的终身险。

2020年以来,共有10多款预定利率为4.025%的“网红”年金险陆续下架,包括招商信诺人寿“自在人生A款”、横琴人寿“美好如意年金险”、富德生命人寿“大富翁年金险”等。

自预定利率为4.025%的年金险落幕后,3.5%复利增值的增额终身寿险逐渐走红,占据理财型险种的C位。

今年上半年,光大永明、百年人寿、华贵人寿、爱心人寿、信泰人寿、横琴人寿、弘康人寿、君康人寿、信美相互、光大永明、中英人寿等公司纷纷主推定价利率为3.5%的增额终身寿险。

3月18日,横琴人寿琴童尊享面市,上市当日保费突破1200万元;3月25日,信泰人寿如意尊上市,28天的时间保费收入过亿元;5月1日,百年人寿鑫越人生上市;6月初,保险巨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分别在官网上线盛世传家、平安稳增保两款终身寿险。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市场热销的增额终身寿险近40款,仅今年上半年,就先后有12家公司扎堆推出多款增额终身寿险产品。

在银保监会将长期年金险的预定利率上限从4.025%降为3.5%后,市场上大部分保险公司开始把目光聚焦到增额终身寿险方向,预计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将逐渐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内市场上的主流产品。

而近半年时间,有关增额终身寿险的内容介绍及推介纷纷霸屏各大专注保险产品测评的自媒体平台,在知乎、微博及小红书等网站,随处可见有关增额终身寿险的知识普及产品介绍,这些迹象无一不在昭示着增额终身寿险时代已经来了。

寿险产品分类

寿险产品分类

寿险产品分类
寿险产品通常根据产品特点和风险保障水平进行分类。

以下是常见的寿险产品分类:
1. 定期寿险:定期寿险是一种定期交费的寿险产品,通常在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无法死亡。

保障期间通常为几十年,具体时间取决于产品条款。

2. 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一种保障终身的寿险产品,通常包括现金价值,可以在被保险人死亡时返回部分或全部保费。

3. 纯寿险:纯寿险是一种只保障被保险人死亡时的遗产税部分的寿险产品。

4. 危疾终身寿险:危疾终身寿险是一种保障特定危疾(如癌症、心脏病等)的终身寿险产品。

5. 附加保障型寿险:附加保障型寿险通常包括其他附加保障,如意外保障、残疾保障等。

6. 储蓄型寿险:储蓄型寿险通常包括高回报的投资,以增加产品的实用性和吸引力。

以上是常见的寿险产品分类,不同公司和产品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购买寿险产品时,应该仔细阅读产品条款和咨询专业人士,以了解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终身寿险什么意思_终身寿险的优点和缺点整理

终身寿险什么意思_终身寿险的优点和缺点整理

终身寿险什么意思_终身寿险的优点和缺点整理终身寿险什么意思_终身寿险的优点和缺点朋友们知道终身寿险吗?晓得终身寿险什么意思吗?咱们一起来看看以及了解下吧!那么,以下是我为大家带来的终身寿险什么意思,盼望您能喜爱!终身寿险什么意思终身寿险其实就是不定期的死亡保险,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无论什么时候身故,保险公司都会给付保险金。

一般来说,市面上常见的终身寿险都可保身故或全残,部分终身寿险则还额外供应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等保障。

根据保额来分,终身寿险主要可以分为定额终身寿险和增额终身寿险,详细如下:1.定额终身寿险:顾名思义,保额会始终保持不变,但是保费相比来说较为廉价,可以用低保费撬动高保额的保障。

2.增额终身寿险:顾名思义,其保额会根据保险合同商定利率逐年增长,而其现金价值也会随着保额的增长而增长。

一般来说,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额年增长比例通常为3.5%-3.8%,后期现金价值很高,而且回本也较快,大多在刚交完保费,或者保费交完几年后即可回本。

但是,增额终身寿险的保费相对来说就会昂贵一些。

终身寿险的优点和缺点分别有哪些终身寿险的优点有:1.体现了家庭责任:终身寿险可保终身,无论被保险人何时身故,都可获得理赔。

而理赔金一般是给付到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手中的,体现了家庭责任;2.可实现财宝传承:可以通过指定身故受益人的方式实现财宝定向传承;3.敏捷:比如增额终身寿险可以随时通过减保的方式领取部分保单现金价值,不过减保后,保额也会相应有所削减,影响增值。

终身寿险的缺点有:1.保费较贵:和定期寿险相比,终身寿险的保费要更昂贵一些;2.前期保障较弱:针对增额终身寿险,前期的保障力度会弱一些。

不过定额终身寿险的保额始终保持不变,所以前中后期的保障都是一样的。

终身寿险值得买吗终身寿险是否值得买,其实主要还是应当依据自身保障需求和保费预算打算。

1.从保障需求来看:假如有身故保障需求,或者有财宝定向传承需求,那么可以考虑投保终身寿险。

最新终身寿险解读.ppt

最新终身寿险解读.ppt
终身寿险解读
农银人寿成都本部 赖凌霄
精心整理
1
目录
Contents Page
1.终身寿险概述
3.财富世嘉介绍
5.销售逻辑
2.终身寿险案例
4.应用场景
精心整理
2
保险 - 契约经济关系
“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 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 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 的支柱。
债务隔离-
拯救家庭经济
生命
精心整理
9
案例三:
台湾首富借助保险省下777亿家产
2004年,台湾首富蔡万霖去世,留下将 近1800亿台币的遗产(相当于46亿美元)。 按照台湾当时的税法规定,蔡家后人能继承 到的金额只有1000亿左右新台币,剩下782 亿元将被以遗产税的形式征走。
事实上,在蔡万霖过世后,蔡家只缴纳了 5亿新台币,因为这位蔡老爷子生前购买了数 十亿新台币的人寿保险。
风险-责任
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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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张先生是一位事业有成的企业家,由于当时经济形势不好,企 业连续亏损只能申请破产。祸不单行,张先生在一次开车回家的途 中遭遇车祸身亡。
此时张太太突然想起张先生生前曾经有保额300万的终身寿险, 这张保单,指定受益人为他们的孩子。
于是,这张保单成了保障张家妻儿生活无忧的救命稻草。
家迅速缩水,今天的千万富翁也许在一夜之间就会变得一无所有。此外,一旦发生人身意外,对于富人来说
失去的不只是生命本身,也使整个家庭瞬间失去顶梁柱,丧失了继续高品质生活的物质基础。
通过购买足额保险,相当于锁定了大量资金,可以保障富人在丧失挣钱能力或是发生意外身故时,为自

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的选择与比较

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的选择与比较

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的选择与比较在人们购买寿险时,经常会面临一个重要的选择问题,那就是选择定期寿险还是终身寿险。

本文将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做出明智的选择。

一、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的定义定期寿险是一种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承诺在被保险人的合同期限内,只要被保险人不在此期间内死亡,保险公司将不会支付任何保险金。

而终身寿险则是一种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承诺在被保险人一生中的任何时间发生身故时,都会支付保险金。

二、主要特点及比较1. 保障期限定期寿险的保障期限通常为一定时间段,如10年、20年或30年等,超过该期限后保险合同将终止。

而终身寿险则是终身有效的,在被保险人去世前都享有保险保障。

2. 保险费用定期寿险的保险费用相对较低,因为它只提供保险保障,并没有现金价值。

而终身寿险的保险费用一般较高,因为保险公司需承担被保险人一生的风险,并且该类型保险合同通常具有现金价值。

3. 投资回报定期寿险没有现金价值,因此没有投资回报。

而终身寿险通常具有现金价值,并且可以根据合同规定享受分红或利息等投资回报。

4. 退保政策定期寿险在保障期限结束后,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终止时并不会有退还保险费。

终身寿险则可选择解除合同并获得现金价值,但可能需要支付退保手续费。

5. 风险保障需求如果您只需要短期的风险保障,比如为了偿还贷款或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那么定期寿险是一个更经济实惠的选择。

而如果您希望终身享有保险保障,无论是支付丧葬费用还是留给家人的遗产,那么终身寿险则更适合您的需求。

三、选择定期寿险还是终身寿险?在选择定期寿险还是终身寿险时,需要根据自身的风险保障需求和财务状况做出明智的决策。

以下是一些建议:1. 风险保障需求如果您有特定的风险保障需求,且这些需求只在有限的时间内存在,比如贷款还款期限等,那么定期寿险是一个更适合的选择。

2. 财务状况定期寿险的保险费用相对较低,适合财务状况较为有限的个人或家庭。

而终身寿险的保险费用较高,可能需要更大的经济承担能力。

终身寿险产品对比分析报告范文

终身寿险产品对比分析报告范文

终身寿险产品对比分析报告范文1. 引言终身寿险是一种人寿保险产品,保障期限为被保险人终身。

这种产品可以提供终身保障,并且还能积累现金价值。

本报告将对市场上几种典型的终身寿险产品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各种因素评估其优缺点和适用范围,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2. 产品一2.1 产品介绍该产品由某知名保险公司推出,保额范围广,保费相对较低。

保障期限为被保险人终身,保险金额可用于支付债务、提供收入替代等。

2.2 优点- 保额范围广,适合各个收入阶层的人群;- 保费相对较低,适合经济条件有限的消费者;- 提供终身保障,可以保障被保险人的长期利益。

2.3 缺点- 保单现金价值增长较慢,投资回报相对较低;- 对于高风险职业或存在严重健康问题的人,保费较高。

2.4 适用范围适合经济条件有限但希望获得长期保障的消费者,尤其适合年轻人购买,以便在较低的年龄得到更低的保费。

3. 产品二3.1 产品介绍该产品由另一家知名保险公司推出,保费较高,但保障范围广,包括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

保障期限为被保险人终身。

3.2 优点- 保障范围广,包括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 灵活的保单设计,可以根据个人需求进行调整;- 提供息税优惠,可以有效减少个人税负。

3.3 缺点- 保费较高,有一定经济压力;- 由于保障范围广,可能导致保单费用上涨。

3.4 适用范围适合经济条件较好,对综合保障有较高需求的消费者,尤其适合成年人和家庭购买。

4. 产品三4.1 产品介绍该产品由新兴保险公司推出,保费相对较低,适合普通消费者购买。

保障期限为被保险人终身。

4.2 优点- 保费相对较低,适合经济条件一般的消费者;- 保单现金价值增长较快,投资回报相对较高;- 提供额外的保险选择,可以根据个人需求进行扩展。

4.3 缺点- 保险公司信誉相对较低,存在风险;- 保障范围较窄,可能无法满足某些特殊需求。

4.4 适用范围适合经济条件一般但对投资回报有较高要求的消费者。

保险产品介绍

保险产品介绍

保险产品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保险的认识和需求也越来越高。

保险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它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方式,可以帮助人们在面临意外和灾难时减轻经济负担,保障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安全。

本文就为大家介绍几种常见的保险产品。

一、寿险保险寿险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突发疾病或意外身故时,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的一种险种。

寿险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常见的一种,主要目的是保障家庭在意外风险事件中不会因为财务问题而陷入困境。

寿险保险产品也分为很多种类,如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年金保险等。

其中,定期寿险是覆盖面最广的一种寿险,它的主要特点是保障时限较短,通常是5年、10年、20年等,一般适用于家庭经济生活需要短期的保障。

而终身寿险则是覆盖面最广的一种寿险,具有保障时间长、保障金额高、金融功能强等优点。

年金保险则是一种把缴纳的保费分摊到退休后一段时间内一定规律地领取一定金额的收益的险种,适合那些希望退休后有稳定收入的人。

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需要接受医疗治疗时,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的保险产品。

医疗保险适合人们在接受住院治疗时减轻医疗费用的经济负担。

医疗保险产品也分为不同的种类,如住院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重疾保险等。

住院医疗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原因而住院治疗时,保险公司向其提供经济补偿的险种;门诊医疗保险则是指在被保险人就诊门诊、购买药品时,保险公司向其提供经济补偿的险种。

而重疾保险是一种因某些特定疾病导致的高额医疗费用而设计的险种,适合那些希望在不幸罹患重大疾病时能够得到全面的经济支援和医疗保障的人。

三、车险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及其所有人和使用人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进行保障的保险产品。

车险在我们生活中非常常见,尤其是对于那些拥有车辆的人来说,车险不仅是一种经济保障,也是一种合法的法定必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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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身寿险简介 • 终身寿险的优点与作用 • 终身寿险的合同条款与注意事项 • 终身寿险与其他保险产品的比较 •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终身寿险产品 • 终身寿险的理赔流程与注意事项
01
终身寿险简介
定义与特点
定义
终身寿险是一种保险合同,为被 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保险人按 照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
04
终身寿险与其他保险产品的比较
与定期寿险的比较
保险期限
终身寿险的保险期限为终 身,而定期寿险的保险期 限通常为几年或几十年。
保险费率
终身寿险的保险费率通常 比定期寿险高,因为终身 寿险的保险期限更长,风 险更大。
保险内容
终身寿险通常只提供身故 保障,而定期寿险还可以 提供全残、特定疾病等保 障。
保险期限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常见的终身寿险保险期限为被保险人终身。
缴费方式
被保险人支付保费的期限和方式,常见的有趸交(一次性缴清)和期交(按年或按月分期缴纳)。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保险金申请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符合保险合同规 定的条件下,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保 险金。
给付方式
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方式,常见的 有现金给付和身故受益人指定的方式 。
医疗证明
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如病历、诊断证 明、出院小结等。
身份证明
提供申请人及受益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理赔申请书
填写完整的理赔申 请书,包括事故经 过、治疗情况等。
其他材料
根据不同事故类型 ,可能需要提供其 他相关材料。
理赔审核与给付
审核流程
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对事故真实性、申请人资格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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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 度残疾,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 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至年 满六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之间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 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给付 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豁免保险费 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 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豁免被保 险人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至本合同终止前的各期应交保险费, 视同投保人交纳了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至本合同终 止前的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国寿祥泰
被保险人,张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祥泰终身寿险,基本保险金 额10万元,交费期间20年,年交保费7,820元,可获得如下保障: 一、身故保险金 1、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无息) 7,820元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以下规 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至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之间身故,本公司按基本 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返还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无息),最 高可达456,40 元,本合同终止。 3、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故 保险金,并返还当时所交保险费(无息),即156,400元,本合同终止。 二、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按所交保险费(无息)7,820元,给付身体 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因意外伤害或180日后至60周岁的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 险金额的100%,即10万元,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以一次为限,本合同 继续有效。
国寿祥泰终身寿险 :
新华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 :30天至55周岁 平安智慧星终身寿险:0周岁(指出生满28日 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17岁 太平洋人寿金佑人生终身寿险 :30天至65周 岁
终身寿险
国寿祥泰
友邦传世 尊享
平安智慧 星
太平洋金 佑人生
新华福如 东海
国寿祥泰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 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 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以下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所 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5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至年满六十周岁的年 生效对应日之间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 保险金,并返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 息),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基 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返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 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本合同终止。
太平洋金佑人生
身故保险金或 全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 担保险责 任: ⑴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本合同生效或 最后一次 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 原因导致身故或 全残: ①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已支付的 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②被保险 人年满18周岁的,我们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 保险 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⑵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 起180日 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已支付 的保险费金额给 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条所 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本合同及附加金佑重疾合同的约定已 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減保,減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減保比例 相应減少。
新华福如东海
投保年龄 14岁 年缴费 2600.00元 缴费期 1年 保障项目和金额 保障期
29岁
3100.00元
20年
身故10.0万 终身 终身分红增加保障10.0万 全残10.0万 身故10.0万 全残10.0万 终身 养老10.0万
30岁 50岁
1700.00元 7474.00元
20年 10年
患重大疾病5.0万 身故保险金
意外10.0万 身故5.0万 住院医疗10000元 重大疾病保险5.0万 重疾保险金20.0万 身故保险金20.0万
终身 终身
51岁
10800.00元
20年
终身
1、国寿祥泰终身寿险 : 30天至55周岁 2、平安智慧星终身寿险(万能型): 0周岁(指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 17岁 3、太平洋人寿今佑人生终生寿险(分红型): 30天至65周岁 4、新华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30天至55周岁 5、友邦传世尊享: 18岁至65岁
友邦传世尊享
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 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 金额。
国寿祥泰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 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 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 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 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 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 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 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投保人 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体高 度残疾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 价值。 若本合同已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公司因 责任免除情形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时,须扣减已 给付的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友邦传世尊享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 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 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 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受益人退还本合 同的现金价值;若无受益人或受益人丧失收益权的,本公司 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 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平安智慧星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 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 受益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 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果您曾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若被保险人在增加的部分生效之日 起 2 年内因自杀导致身故,我们对该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 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新华福如东海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 证的机动交通 工具; (7)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期间; (8)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项情形时,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现 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 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将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 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与扣除手续费后保险费两者中之较 大者。 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的情形,退还上述款项时应扣除欠交保险费及 利息。
太平洋金佑人生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 保险人自 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 驶证的机动 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年以上 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年以上 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 您退还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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