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本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保障生产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升企业形象,树立安全生产文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内的所有生产作业场所,包括生产区、办公区及服务区等。
第三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应当坚持“防压倒在前、复查在职前、整改在职后”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工作方针。
第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全员培训到位,职责明确、监督到位、整改到位、宣传到位、惩罚到位,形成全员参与、全员负责、全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将其列入日常工作经营计划,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经费。
第六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纪律严肃性,纪律违法行为的追究,应当符合公司纪律与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绩效考核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对履职不力、违法违纪行为严重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八条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是反违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总体方针和政策,确保公司反违章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九条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反违章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反违章工作,加强对各部门、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反违章工作制度的落实。
第十条电力有限公司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公司反违章工作,制定部门/项目的反违章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电力有限公司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反违章工作制度的要求,正确选择工作方式,严守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积极参与反违章工作。
第十二条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做好反违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加强对公司各部门/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十三条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应加强对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违章行为的发现、纠正和处理工作,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部门上报有关情况。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管理,确保员工和企业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的全部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反违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范和处理事故、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培训、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等。
第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目标是: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第二章反违章工作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电力有限公司设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反违章工作。
第六条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完善反违章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管理办法;(二)组织开展反违章工作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对公司的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四)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员工的安全疏散和事故应对能力;(五)负责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六)组织开展违章行为的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命。
第八条各部门和各岗位单位要配合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做好本部门与岗位的反违章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培训第九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有针对性的培训。
第十条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分析、操作规程等。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培训的方式可采用集中培训和轮岗轮训相结合的形式,确保员工对安全生产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培训的结果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及时进行整改和补充培训。
第十三条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应提供更加深入和专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估机制。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与评估第十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工作,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反违章活动管理办法-模板

反违章活动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力度,切实保护职工生命与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反违章活动必须坚持全员参与、逐级负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此项活动的实施,增强职工“四不伤害”意识和能力,培养职工遵章守纪的习惯。
第四条反违章活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主管公司领导管理,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安生部监督、指导全公司反违章活动开展,对违章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和考核。
第五条反违章活动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各部门内部自查自纠为主、外部督查为辅,内外结合分级管理,实现公司、部门、班(值)三级管理。
第六条公司领导、**部不定期对生产现场违章情况进行查处,对各部门反违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各部门成立反违章检查组,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检查组长,每周对生产现场违章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现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各班(值)在从事生产工作的同时,开展反违章活动,各班(值)负责人做好违章检查记录。
第九条任何个人有权制止和举报违章现象。
第二章违章的分类及处罚第十条违章现象分为四类:(一)作业性违章:是指在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二)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备、设施、环境、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有关安全工作规程、设计技术规程、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三)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四)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切实保护职工生命与健康,保证局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河北省农电现场安全督察检查制度》、《河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度,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包括多经公司)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违章行为第四条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
违章分三种类型: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违章。
第五条违章行为的具体表现一、管理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管理违章行为的归类:1、未及时落实国家、国家电网公司、省电网公司及上级供电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2、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3、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要求;4、制定的标准低于国家电力公司行业标准;5、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6、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7、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制度采取管理措施;8、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9、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10、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11、违章使用临时工;12、不能及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二、行为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处理违章行为,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本制度针对企业内部的各类违章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和规范管理,以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下面将从违章行为的定义、责任分工、防范措施和处罚制度等方面详细介绍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
二、违章行为的定义1. 违章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2. 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或使用工具不符合规定;(2)不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工作,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发生的行为;(3)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器材和材料进行工作;(4)违反火灾安全规定,私拉乱接电源和使用明火等行为;(5)不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者私自拆卸、更改防护设施的行为;(6)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责任分工1. 企业负责人责任:(1)制定和完善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和培训;(2)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和排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3)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落实反违章工作;(4)定期评估和通报反违章工作的成效。
2. 部门负责人责任:(1)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2)确保部门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3)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
3. 员工责任:(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2)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4)发现他人存在违章行为时应立即劝阻或上报。
四、防范措施为了预防和控制违章行为的发生,企业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 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培训和演练,增加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3. 设置监控设备,对关键区域和操作环节进行监控和巡视;4. 定期对设备、器材和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5. 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
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企业的违章管理工作,提高违章行为的预防和惩处能力,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和外包人员等。
第三条违章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定等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反违章考核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并定期召开违章考核管理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加强违章行为的预防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违章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分类和责任制第七条违章行为分为轻微、一般和重大三个等级。
(一)轻微违章行为包括无关紧要的法律法规违反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如无证驾驶、抽烟、擅自穿越警示线等。
(二)一般违章行为包括一般性的法律法规违反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如违章操作、不戴安全帽、随意倒垃圾等。
(三)重大违章行为包括涉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违章行为,如违章用火、违章散工、违章电气工作等。
第八条违章行为的责任制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一)直接责任是指直接参与、实施违章行为的员工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领导责任是指直接责任人员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违章行为的发生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处理程序第九条对轻微违章行为,企业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并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第十条对一般违章行为,企业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并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同时列入违章考核记录。
第十一条对重大违章行为,企业应当立即停止违章行为,并进行调查与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报警,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
对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对在事故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应当立即进行调查与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考核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反违章考核管理体系,明确考核指标、考核周期和考核方法。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包括劳动者、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反“三违”是指员工在工作中不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
安全生产反“三违”行为分为三个层次:轻微违规、一般违规和严重违规。
第四条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是指对员工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按照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进行处罚和警告。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完善管理体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反“三违”的分类和处罚第六条安全生产反“三违”行为分为轻微违规、一般违规和严重违规。
具体行为如下:(一)轻微违规:指员工在操作中未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执行,但没有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
(二)一般违规:指员工在操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可能造成轻微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严重违规:指员工在操作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第七条对于轻微违规行为,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员工及时改正。
(二)书面警告:对于多次发生轻微违规行为的员工,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并要求员工立即改正。
第八条对于一般违规行为,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记过处分:对一般违规行为进行记过处分,并要求员工改正,并进行安全教育。
(二)降级处分:对多次发生一般违规行为的员工,可以给予降级处分,并要求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第九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记大过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记大过处分,并要求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模版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模版反违章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员工的工作纪律,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内部员工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反违章管理办法是指公司建立和完善反违章管理体系,明确违章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标准,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动企业长远发展和员工素质提升的制度。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反违章管理的责任,包括领导干部、中层管理人员、工人等。
第五条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对恶意违章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认定第六条违章行为是指公司内部员工在工作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七条对于违章行为的认定,将遵循以下原则:1.客观准确:确有违章行为的证据,如现场调查记录、录像监控、相关文件或其他证据。
2.合法合规: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职业道德规范。
3.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的利益造成具体损失或者潜在风险。
第八条对于一般违章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将采取更严厉的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处罚第九条一般违章行为的处理原则如下:1.口头警告、批评教育。
2.书面警告。
3.个人申诉。
4.调离岗位、降级、降薪。
5.处分、开除。
第十条严重违章行为的处理原则如下:1.传唤听证,听证结果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听证委员会综合诸多因素作出决定。
2.辞退、开除。
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关于违章行为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对于违章行为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第十二条员工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违章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案例分析。
2.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学习。
3.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措施的培训。
4.诚信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应该起到表率作用,时刻树立正确的工作纪律,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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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反违章管理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43442反违章管理办法Anti-Illegal Management Measure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为了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建立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常态机制,做到反违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反违章工作积极性,严抓严防违章行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违章现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
3引用标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28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42号《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4定义4.1违章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4.2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5总则5.1反违章活动是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改善作业环境,力争达到本质安全,最大程度地保证安全生产,实现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重要手段。
5.2反违章管理应采用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连带、积分处罚、全员控制、自我约束的方法,要通过长期的、连续的、一贯的宣传、教育、整治、管理,最终达到实现消灭违章的目的。
5.3反违章工作应坚持“奖惩教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狠抓习惯性违章,深层次挖掘管理和装置性违章,严惩一切违章行为,重奖在反违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风电场要根据本本风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反违章管理细则。
5.4风场要积极参与并大力组织开展创建无违章风场和无违章班组活动,明确各级人员反违章工作职责,有效形成反违章工作人人有责,群防群治的管理局面。
5.5公司每年年初,要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年度反违章行动计划,风场要根据公司反违章行动计划,结合本风场实际,制定反违章行动实施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5.6为加强对反违章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为组长,各分管副职任副组长,成员由安监部、生产部、工程部等各部门负责人及风场厂长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
5.7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落实反违章管理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编制和落实公司反违章行动计划;--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所需的人、财、物;--监督各风场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的检查,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
6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6.1员工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6.1.1认真学习并掌握上级及公司反违章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6.1.2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身的安全行为,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
6.1.3发现有人违章或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和纠正。
6.1.4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应提出异议并拒绝执行。
6.2班组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6.2.1贯彻落实公司及风场反违章工作的各项要求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本班组反违章工作。
6.2.2抓好班组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及防护技能。
6.2.3建立班组违章检查制度和职工违章档案,定期开展反违章查处活动。
6.2.4建立班组违章管理记录,对职工违章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违章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6.2.5每天的班前会,应根据当日作业内容,布置反违章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班后会对反违章工作进行总结。
6.2.6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应分析本班组及其他同类型单位发生的典型违章现象,从中吸取教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并对班组一周来的反违章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考核。
6.3风场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6.3.1贯彻落实公司反违章工作的各项要求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本风场反违章工作。
6.3.2督促和指导各班组反违章工作的开展,建立本单位违章检查制度和职工个人违章档案,定期开展反违章查处活动。
职工个人违章档案要对员工本人的工作经历、岗位技术能力、安全培训学习情况、违章情况、所受过的处罚与奖励情况进行详细记载,违章积分卡应装入员工个人违章档案,并按要求填写和执行。
6.3.3风场领导每周至少两次深入生产现场,对班组人员作业及劳动纪律进行检查。
6.3.4每月根据检查情况对反违章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考核,制定下一步反违章工作重点并上报厂安监部。
6.4安监部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6.4.1安监部是公司反违章工作总的监督和管理部门,在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负责组织并监督风场反违章工作的开展。
6.4.2应充分利用安全月、春秋检、冬训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规程制度考试,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6.4.3组织建立、修订、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生产人员提供标准的作业规范。
6.4.4根据生产作业情况,采取多种检查方式,对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情况进行检查。
6.4.5每月组织一次夜间查岗,准确掌握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及时发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进行纠正。
6.4.6每月对全厂反违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分析和考核,并在违章曝光栏中张贴。
6.4.7建立全员违章管理台帐,以年度为单位,统计违章积分,按照积分值管理办法,下达违章积分通知单,提出处罚、停职学习意见,并监督执行。
对停职学习人员应规定学习内容,直至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4.8建立违章曝光通告制度,以开辟违章曝光栏、网上反违章专栏,以及会议通报等形式,曝光违章情况,汲取经验教训,从而达到警示全员的目的。
6.5生产部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6.5.1生产部应协助安监部抓好对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管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夜间查岗及其他各类违章违纪检查。
6.5.2对现场作业除主要负责技术管理和指导外,还应对出现的各类违章现象和不安全苗头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6.5.3采取一切有力措施积极消除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工器具及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努力为作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杜绝装置性违章的发生。
7各级管理人员反违章工作到位标准7.1风场应在控制室设立违章检查记录本,记录各级管理人员和班组检查违章情况。
7.2对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违章的要求如下:7.2.1公司总经理应每季度至少1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违章检查记录。
7.2.2生产副总经理应每月至少1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违章检查记录。
7.2.3安监部主任和安监部专工应每周至少1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违章检查记录。
7.2.4风场厂长及其它管理人员应每周至少2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违章检查记录。
7.2.5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应每周至少3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违章检查记录。
7.2.6班组每项作业,工作负责人或操作监护人必须检查工作组成员是否有无违章现象,发现后应及时制止和纠正。
7.3以下工作安监部、生产部以及风场厂长必须及时到位监督检查:--3台以上风力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及检修后启动并网;--110kV等级以上设备停(送)电操作及母线设备清扫预试;--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检修后试验(如:超速试验、飞车试验、振动试验,正常停机试验及安全停机、事故停机试验);--变电设备、继电保护、励磁系统等技术改造后,第一次投运;--大型设备(如:叶片、机舱、塔筒、变压器芯、线路穿墙套管等)的吊装、卸运;--其它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的作业。
7.4春秋检设备检查作业现场、大小修作业现场、大型技术改造项目、复杂的设备检修作业及倒闸操作,有关领导必须到现场检查有无违章现象,对违章人员要严肃考核。
8违章行为表现及分类8.1根据集团公司和省公司违章行为分类办法,将违章行为分为严重违章行为、比较严重违章行为、一般违章行为。
8.2严重违章行为严重违章行为是指一旦造成后果,不仅对本人,还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行为;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中“严禁……”的行为。
具体表现形式如下:--误(漏)拉(合)断路器、误(漏)打开(关闭)阀门、误(漏)接(拆)线、误(漏)投(退)压板(连线、连片)、误(漏)装(拆)主要安全设施、误(漏)装(拆)试验用地线、误升(降)压或升(降)压超限(包括电气)、误动、误碰引起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误设计、误计算、误整定;--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一次插头)、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一次插头)、走错间隔(位置)、投(切)位置错误、误操作引起非同期并列、发出错误调度令或误操作令、错用材料、配件或设备;--不认真交接班,由于接班状态不清引发不安全现象;--未按规定进行设备巡视检查;--运行人员脱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造成了后果;--无票作业或操作(特殊规定除外);--使用不合格工作票(操作票);--操作中遗漏或颠倒操作项目;开关设备未使用双重编号;--作业或操作前未进行危险点分析或安全交底;--电气倒闸操作中遗漏地线或重要工器具;--正式操作前不进行模拟操作,监护人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岗位从事其他活动;--未经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操作人;--设备停电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工作票中组织、技术措施不完善;--未经批准检修工作中途换人,不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或扩大检修工作范围;--未经授权擅自越级操作风机控制系统参数及远程监控系统;--作业(操作)未设监护人或监护不到位;--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不按规定到现场,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含值长)不认真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就办理开工手续;--工作负责人未按规定亲自办理工作许可终结手续;--电气作业不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随意增加作业人员又不进行安全交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工作负责人不按工作票要求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前未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便开始工作;--操作前未核对设备名称和编号,不按规定顺序进行操作,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工作班成员未撤离工作现场就提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未临时委托能胜任人员代替且未通知工作人员。
--未按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共同到现场检查、交待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便许可工作;--动火区作业未履行动火手续或动火工作票安全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进行危险点分析或分析的不具体、不实际;--私自使用万能钥匙进行解锁操作;--未按规定时间抄表或抄表时伪造数据;--约时停送电;--特殊工种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按有关规定履行手续,且在无人监护下,允许外雇工等非专业人员自由出入电气作业场所;--非指定的专业人员乱拉乱接临时电源线,或临时接线、布线不符合规定,电线绝缘破损漏电及使用的临时电源线无漏电保护装置等;--在未核对好设备名称、柜盘名称、线路名称和编号下盲目进行检修、试验和调试;--现场楼板平台、扶梯、栏杆、孔洞盖板、照明、通道等安全设施不完善,应设的遮拦、围栏、标示牌等未设或缺失;--检修开工及设备现场无安全护网、围栏、遮拦等安全措施;--高压试验时不临时装设围栏、标示牌,加压过程无专人监护和呼唱;--未按规定存放油料、涂料、气瓶等易燃易爆品;--未经许可擅自移动或拆除安全标示牌、警示牌;--违反变电所、蓄电池等重点防火区域的有关规定进行作业;--车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超速行车;--外委工程无合同、无安全协议;未经安全培训或委托无施工资质的单位;--登杆作业不核对线路名称,不检查杆根;--交叉跨越线路停电作业时,跨越的带电线路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能导电的金属或非绝缘用具测量或进行其它工作;--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违反起重作业管理规定,作业人员随吊物上下;--在转动设备上工作,未履行压票手续或未采取防误启动的措施;--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临时工,或不按规定使用外包工;--非特殊工种人员使用特种设备;--车辆不装防火罩;高低压配电室、电子间、蓄电池室、变压器门不及时上锁;--装设地线前不验电或未《安规》要求装设接地线;--在杆塔上或特高作业不使用带保险绳的安全带;--机械设备检修不停电;--风机安装前未制定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过审批;--风机吊装过程中,塔上协助安装指挥及工作人员将手伸出塔筒之外;--机舱、桨叶、叶轮超过安全起吊风速进行吊装;--打开机舱前,机舱内人员未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未挂在牢固构件上或专用挂钩上;--检查机舱外风速仪、风向仪、叶片、轮毂等设备时未使用加长安全带;--风速超过12m/s打开机舱盖;风速超过14m/s时未关闭机舱盖;--风机检修时不按规定传递工器具;--塔上作业时未将控制箱上锁,未挂警示牌;--在电感、电容性设备上作业未将设备充分接地放电即进行作业;--雷雨天气检修风电机;--风力发电机检修前未停电、验电;--拆除能够造成叶轮失去制动的部件前,未锁定风轮;--检修风机液压系统前未用手动泄压阀对液压栈进行泄压;--未经许可擅自对风力发电机组进行结构上的修改;--干扰和修改风力发电机组控制软件;--风速超过20-25m/s时对风力发电机组进行巡视、检查、检修和维护作业;--登设备构架拆装接地线者;--雨天操作断路器、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保险)未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雷电时进行刀闸操作和更换熔丝(保险丝)工作;--检修作业未设监护人或失去有效监护;--其它严重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的违章行为。